梁慧婷 仉欣慧 穆贵琳 赵阳 郑冉冉
摘 要:中国的项目公司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从博弈的角度来看,都属于私营企业,政府或者代表政府的国有公司在博弈中扮演政府方的角色,ppp项目的参与者是政府和企业,政府和企业在ppp项目中所处的角度不同,所持有的态度不同,同时二者的联系也十分紧密,共同承担ppp项目的风险。
关键词:ppp项目;风险;博弈
1 ppp项目风险的含义及类别
ppp模式的风险是指在ppp模式下,项目在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全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影响,或者使项目受到损害或失败的事件。比如由于项目在审批的过程中,审批的步骤很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本,从而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运作;市场需求随许多不确定因素而不断变化,导致计划的实施受到严重影响。对于静态博弈,整个博弈需要实现一个均衡结局。
1.1 ppp项目风险类别
ppp项目风险主要包含:技术风险,主要指进行设计和施工时,项目在技术应用方面所产生的风险;建设风险,主要指施工时出现的工程事故和工程即将竣工时产生的风险;运营风险,主要指投资成本高而回收期长,不确保在长回收期下的成本回收效率;税收风险, 主要指特殊情况下的税率变动;融资风险,主要指在项目利率方面的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指当国家政策发生变动时,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市场风险,主要指在项目确认或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对市场的调查因不够全面和及时而带来的风险。
1.2 ppp项目风险分配原则及其现状
项目风险分配首先满足两个方面:一是ppp项目两个参与方分别承担属于自己一方的风险,项目风险分配的结果对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对风险管理成本有良好的控制;二是在全项目周期内,可以使双方承担的风险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承担方能够有能力控制自己负责的风险。
目前,学术界对于PPP项目风险分配的原则是“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承担的风险程度与所得回报相匹配”,以及“承担的风险有上限”。
根据上述原则,项目公司控制着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对公共部门负首要责任,并承担建设过程中的建设风险、技术风险等。而政治、法律变更、国有化等风险所涉及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政策等需要政府来识别和评价,并由其承担这些风险。最后,像双方都无法控制的风险,在分配时,需考虑假如其中一方单独承担风险会付出多大代价。
1.3 ppp项目风险分配现状
当前PPP项目风险分配现状有四个显著问题:第一,项目风险的识别混乱。在具体的PPP项目中,风险分配无法对所有风险进行全面性的覆盖,同时由于对风险的分类不够细致,且风险的各个类别的概念不够清晰,导致风险因素识别和分类不够周全和全面。第二,项目风险的分配框架不合理。PPP项目风险分配缺乏灵活性,并且忽视了风险分配的重要性。第三,项目风险分配无差异。对所涉及的不同行业的风险分配进行无差别对待,对于不同地区,也未有相应的补充规定,缺乏进一步的差异化分类。第四,对于发生项目风险时采取的措施缺乏操作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面对风险时所采取的措施不足以解决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从而导致项目的无法正常运行。
2 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博弈分析
在静态博弈中,参与者可以选择同时或不同时采取行动,后行者并不知道先行者的选择情况,当每位博弈者完成选择后,整个博弈就会实现均衡结局,而此后任何一个参与者都不会对博弈结局产生任何的影响。
2.1 ppp项目风险分担博弈的参与方
ppp项目中的参与方一般为政府和项目公司,二者各有其独特的優势,并能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理分担风险。在ppp项目正式开始前,政府和项目公司会基于ppp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商讨,在这个过程前仅仅能明确政府和项目公司都会在此次商讨上同时提出自己的需求,并且在提出需求前,双方都不明确对方所作出的选择。这样的一个交换需求和条件的过程相当于是一个静态博弈局面。
2.2 ppp项目风险分担的博弈过程
参与者1政府部门和参与者2项目公司的风险收益Mi和成本Ni,都与风险有关,在这里我们引入风险变量x来衡量风险的大小,那么风险收益就可以用Mi=f(x)表示,风险成本可以用Ni=f(x)来表示。为简单起见,假设风险收益和成本与风险大小呈线性关系,则Mi=ax,Ni=bx,其中a,b为常数。由净收益等于收益减去成本,即净收益Yi=(a-b)x。令Ri=a-b,则Yi=Ri x,其中Ri为风险偏好系数。若每个风险最多只有一个风险承担者,这样有利于每一个风险明确其风险主体。下面我们进行博弈分析,风险主体的行动选择为承担和不承担。令1、2分别代表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对应的风险偏好系数为R1和R2,结果见下图:
根据R1和R2的不同取值,分三种情况:
当R1>0,R2>0时,可在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的博弈中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即(承担,不承担)、(不承担,承担)。
当R1>0,R2<0时,可在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的博弈中存在一个纳什均衡,即(承担,不承担)。
当R1<0,R2<0时,可在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的博弈中的唯一的纳什均衡,即(不承担,不承担)。
在情况①中,根据这两者的风险偏好系数大小不同又分为两种情况,当R1>R2时,要想使项目整体收益最大,(承担,不承担)更为合理;当R1 在情况②中,政府部门净收益为正值,项目公司净收益为负值,相比之下项目公司不选择承担风险更为有利。 在情况③中,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所获得的净收益都是负值,所以此时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都选择不承担。 通过上述博弈分析,了解到具有高风险偏好系数的参与者可以承受最大化风险回报条件的融资风险。风险偏好系数R越大,对应的参与者就越能承担风险,并且越适合参加PPP模式。在项目公司有关ppp项目融资的讨论中假定政府已经采取该模式,那么所分析的主要是博弈中项目公司作为参与者做出决定的子博弈,而对项目公司方,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才是公司的目标。在选择时,也只有当其风险带来的净收益可观时,项目公司才会去选择参与其中并承担这份风险。政府是通过吸引个人投资来促使该项目的成功,从而将项目成本从项目消费者转移至全体纳税人的身上,也就是说政府对PPP项目进行的扶持有助于达到博弈的纳什均衡,是项目公司作出参与与否选择的一项指标。 融资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是PPP的显著特点,但也由此导致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均存在风险,对博弈双方来说,都容易形成混淆的行为重组,鉴于规则的严细,任何一方容易因为时间、资金、心理等问题,致使在多次均衡后,仍然稀里糊涂地败北,由此可以证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经济的发展势必同时带来机遇与挑战。 参考文献 [1]盛立.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J].科学技术创新,2016(19):89. [2]马宏利,宦文祥.PPP项目风险分配原则在争议解决中的适用[J].法制与经济,2017,上旬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