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洲镇传统民居保护开发准入指标构建研究

2020-08-10 10:30陈春华武彦生杨涓海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院落民居古镇

陈春华,武彦生,杨 晓,杨涓海

(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a.建筑工程学院,b.环境与化工学院,c.招生就业处,云南 昆明 650033;2.云南省民族博物馆,云南 昆明 650228)

“2001年6月喜洲白族民居建筑群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模宏大的建筑群以其独特的布局形态,工艺精湛的建筑造型及蕴藏的民族文化令人叹为观止。”[1]随着时间的推移,上百年的建筑群也经历着不同程度的损坏,需要对其进行保护,使其不失原真性,又要进行传承再利用,做到保护与发展的和谐互动。

1 喜洲镇传统民居保护开发现状

1.1 喜洲镇传统民居概况

喜洲,云南大理州的历史文化名镇,白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底蕴丰厚的建筑文化成就了保存规模宏大、拥有浓郁白族风情的民居建筑群,这些传统民居建筑主要集中在喜洲村、沙村、寺里村。1987年建立的喜洲镇,“仍保存着明、清、民国时期最标准、最有代表性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民居建筑约120院,连上城北村和城东村,达170多院”[2]。

1.2 保护开发情况

2006年6月起,以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为主体,喜洲镇人民政府配合共同组建的大理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在州市文物局的支持协助下,开展了部分抢救性保护和修缮古旧民居、院落的工程,并进行统一挂牌保护。

喜洲古镇保护开发民居院落的形式多样,严家大院以开放式博物馆保护民居建筑;侯庐经营歌舞表演、三道茶文化和民居参观居住体验;董苑迎宾馆以住宿形式开放;周城村的民族扎染厂传承着白族扎染技艺;还有一些保护建筑以生产加工乳制品、经营民间刺绣坊和手工艺木雕等形式保存居民生活。保护开发形式有政府牵头主导开发经营的古宅,如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喜林苑、宝城府、“杨焕南宅”等古院落;也有村民、居民自发保护经营的民居,如当地村民杨金明,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把古院落改造成了喜洲镇乡绅青年旅社、遗产式客栈甲科第。

目前,喜洲镇基础设施(排污、给排水、强弱电)的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传统民居的保护开发还没有大面积开展,更多的是以个人牵头在自家院落或者租用的院落里进行一些报批的经营活动,部分古宅的开发再利用带动了个人致富,但对喜洲镇上百座的院落保护开发及区域经济的发展还未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2 喜洲镇保护开发中出现的4个突出矛盾

在实地研究、走访调查期间,笔者对大理州文化体育局州非遗保护中心赵主任、前大理文化所张绅所长、喜洲镇喜洲村严副书记、喜洲镇喜洲古镇开发公司工程部杨启明经理、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即周城扎染厂段总,以及严家大院、喜林苑等各经营主体负责人、个体经营者、喜洲镇居民围绕旅游开发、传统民居保护开发等问题进行了实地访谈、观察记录和访问调查。通过访谈、走访、体验、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总结出喜洲镇传统民居保护开发中出现的几个突出矛盾。

2.1 民居遗产挂牌保护与产权私有、自主开发之间的矛盾

喜洲白族民居建筑群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依法保护,不得拆除。政府按照民居保护价值分别挂牌国家重点保护民居、市重点保护民居及其它级别保护民居数十座(图1、2)。数量众多的古院落、古民居因年代久远,常年失修,很多都已经是危房,需要修缮;而挂牌保护的院落,其维修要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不能擅自动工。

图1 挂牌保护建筑:七尺书楼Fig.1 Building protected by listing:Seven feet Book Building

图2 挂牌保护建筑:张进士府Fig.2 Building protected by listing:Zhang Jinshi House

传统民居遗产的维修费用高于新建现代建筑,地方政府发放修复费每户每年2 000元,投入资金明显不足,仅凭地方政府力量难以全部担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这两类人群基本都是当地居民。

然而住在古院落里的居民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子女和年轻人都在外打工,家中没有多余的资金可供修复陈旧的老房子;同时,中老年居民文化程度低,对如何报备保护维修手续不够了解,保护和开发再利用意识薄弱,只懂得不能轻易动老房子,不知道开发利用好老宅也能对其进行保护。各家院落无钱维修,无人修缮、开发利用,很少有人带头自谋出路。因此,大部分院落既得不到实体建筑的保护修缮,又没有通过开发进行再利用保护。

挂牌保护的大部分院落的产权和使用权仍然属于当地居民,政府相关部门只挂了牌,没有支付足够资金用于保护修缮,居民又没有资金来修缮、保护院落,遗产挂牌保护和产权私有间的矛盾制约了建筑本身的保护修缮和存在完整度。

2.2 政策扶持与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喜洲民居建筑群的挂牌保护、古镇市政基础工程的建设、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已经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但这些有限的保护、开发利用,对喜洲镇各村的经济获益促进不大。村民认为,政策扶持只带动了小部分人致富,村民收入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反而因为游客增多、物价上涨而影响到日常生活。

严家民居旅游公司的严副经理认为,当地人自己主动保护开发民居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被走访的大部分当地居民都是被动等待发展,表示一旦政府有发展需求,他们可以短期内搬离古院落,但不能离古镇太远,或者可以配合政府发展项目开发院落。这些居民对保护利用开发持被动、不积极态度,社区发展缓慢说明:政府只靠政策扶持不足以解决建筑群的保护问题,要调动居民参与民居保护的积极性,才能实现建筑群持续利用保护。

2.3 本土民居遗产诠释不到位与游客旅游体验需求之间的矛盾

目前已经开发经营的严家大院、乡绅本色餐厅、乡绅青年旅社、董苑迎宾馆等都集中在喜洲镇四方街及入镇的各交通要道上,进镇的游客便于寻找、体验。然而,文旅产业的兴起让游客们更想体验、享受到更多别样的文化生活。作为云南著名的侨乡,文商并重的喜洲有着千年的白族文化,游客们来到镇上,想要了解、体验到更多民族文化和民居建筑,该去哪里?怎么去?住户们如何把深巷里的古宅故事讲出来?如何把民族文化历史缩影展现出来?如何把民族文化的魂体现出来?如何把精华的宅院串起来呈现?民居遗产诠释与旅游体验需要开发者与管理者进一步思考与尝试。

2.4 传统民俗文化建设与经济收益之间的矛盾

喜洲镇民居产权复杂,一个院落里有多个产权人的情况很普遍。大部分都是外来经营者从多个产权人手中将院落租赁过来,一座典型的白族民居特征的四合院需要180万元(20年)的租金,还有270万元的翻新维修费用。开发老宅院要一次性投入的费用很高,收益时间也较长,国家文物又没有保险可以买,一旦发生意外或灾害,经济损失将不可估量。这些客观存在的困难让产权拥有者和开发使用者们犹豫不决。

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之间,若商业载体不发展,传统文化的价值表现就不到位;而商业发展太快,商业的盈利目的势必让某些传统文化受损。传统的文化生活、民俗活动与商业的合理结合,需要耐心与远见。以推广文化为主,带来的经济收益远远慢于直接经商的经济利益,但却是表现软实力的可持续发展方法。文化之乡的白族古镇喜洲,民居建筑的保护与传承不能脱离传统民俗文化。但建筑群的修缮开发本就不易,再要兼顾传统民俗文化建设就难上加难。

3 解决矛盾的途径——传统民居保护开发准入指标的构建

3.1 构建准入指标的目的

喜洲镇传统民居保护开发中呈现的诸多矛盾,其实是需求与措施间的不平衡,可用需求与措施关系图来呈现(图3)。关系图以保护开发为界划分左右两部分,左边是保护开发需求,右边是对应现有措施的不足,措施没能合理满足需求,就会出现需求与措施间的不均衡。究其原因,主要是保护修缮民居资金不足、产权人再次利用民居能力(保护意识、开发经营能力、资金能力、文化建设能力等)有限,政策、管理不到位也是的原因之一。

图3 需求与措施关系Fig.3 Relationship between demand and measures

对传统民居建筑实体和民族文化进行保护性开发,要做到建筑的再利用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但现有资金投入和再创造利用能力不足,应该如何形成保护开发的良性互动,让措施合理满足需求,对民居建筑群进行活态保护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分析4个矛盾的本质原因及调研所获的一手资料,笔者创建了一个传统民居保护开发准入指标构成表,希望能推动健全政策管理,均衡保护与开发中的需求与措施间关系,便于管理者评估谁有能力对民居建筑进行保护开发,实现民居建筑动态传承的同时,也提供平台,鼓励满足准入指标条件的人群都参与到保护开发中来。

3.2 准入指标的构成设计与解析

调研期间现场观察、实地访谈、调查研究、问卷调查等形式,从当地相关部门、个体经营者、居民处以及从业界专家与非介入性研究所获资料,分析4个矛盾及本质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构建准入指标的3个方向:民居修缮涉及的建筑空间、产权人或使用人再次利用民居呈现的文化空间和业态空间,归纳总结准入指标为3个一级指标:建筑空间、文化空间、业态空间,每个一级指标又包括多个二级指标;各二级指标间不是简单的数量积累,而是根据民居既要保护又要开发的框架建立的纵横联系的有机体(表1)。

表1 传统民居保护开发准入指标构成

3.2.1 建筑空间

建筑空间是修缮保护的基础,民居保护开发的基本建设、文化模式发展、旅游发展等必须要确保建筑文物安全,不得对建筑文物造成损害。建筑空间包括9个二级指标,其中空间格局、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风格特色是反映建筑实体、建筑空间的重要因素,也是喜洲传统民居的代表特征,体现本乡本土文化的重要指标。

3.2.2 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是保护开发的软空间,是民居建筑保护传承的载体空间,主要指民族文化、历史文化、非遗文化等的传承。文化空间的宣传、展示、发展模式多样,与建筑空间互为载体。

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地域特色文化,让静态变活态,能够有效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保护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提升地区经济。

3.2.3 业态空间

传统民居既要保护它的原真性,避免经济利益的驱使而破坏其自身价值;同时也需要商业的经营来激活它、创造它,使其传承能满足现代生活,重新焕发活力。业态模式的开放与创新发展,可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民居保护利用,让民间资本的进入具有更多保障和支持;让更多的人参与体验白族民居和白族文化,为当地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提供合理渠道。

3.3 准入指标的构建意义

准入指标构成表涵盖的内容是一张交叉的网,将承载着文化的建筑空间与现实、未来的业态空间发展交织在一起,是一个和本土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动态系统。指标内容将历史、现状、未来综合考虑,既能带给居民对历史传统的见证与无限回忆,又能让居民对美好生活充满期待。

准入指标的提出与设定的作用:

1)解决了民居遗产挂牌保护与产权私有、自主开发之间的矛盾。监管古镇保护开发的各部门,可根据准入指标衡量审定或监督民居遗产使用者对建筑进行哪些保护、做什么开发。传统民居的再利用要在符合保护政策的前提下进行,并需要有一个准入指标来对利用的可行性和持续性进行判别。

2)解决了政策扶持与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古镇保护中,带动社区经济发展,政府需要从多个角度提供引导与帮助,准入指标可以为居民的参与提供方向。

3)解决了本土民居遗产诠释不到位与游客旅游体验需求之间的矛盾。准入指标可为文化开发指引方向,引导民间文化的传承,体现文化魂魄。

4)解决了传统民俗文化建设与经济收益慢之间的矛盾。准入指标可为宅院民俗文化开发理清思路、辨明方向,让民族文化真正成为软实力之一,为经济收益快速化奠定基础。

准入指标的研究可为古镇管理者提供一个量化标准,对古镇上众多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作相对客观的评价,对各民居不同保护开发模式作准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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