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烟散去,他感觉自己成了这里的王。此刻他可以自由行走了,甚至可以蹦蹦跳跳。他在办公桌和柱子间穿梭了几圈,随便找把椅子,坐了下来。他脱掉鞋子,双脚翘到另一把椅子上,打开手机,肆无忌惮地放了一首《好姑娘》。窗外的车水马龙被加厚玻璃挡住,他看着飞驰而过的汽车和缓慢行走的路人,像看一部默剧。他穿上鞋子,把窗户开了个缝,喷气式飞机一样的声音立即灌了进来。想呼吸新鲜空气,就得打开窗子。想遮挡噪音,就得关上窗子。真是矛盾。他想了想,把窗户关上了。
偌大的办公区空无一人。这个办公区的人们只在晚上上班。夜幕降临,这里开始繁忙起来,甚至有点像战场,刀光剑影,硝烟弥漫;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照射进来,人们打着哈欠离去,这里复归平静。那天他早上六点下班,到五楼宿舍亢奋了三个小时,九点多朦胧睡去,醒来发现错过了餐厅的午饭时间。他揉着眼睛下楼,来到三楼的办公区,打开零食柜,吃了几个小面包。一边咀嚼,一边望着眼前沉寂的电脑、报纸和桌椅板凳,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这里的王。这时候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不做。晚上焦头烂额,形而下够了,这时候倒是可以好好地形而上了。
他半躺在椅子上,回忆过往,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自己到底有没有灵魂?他梳理了一下自己每天的生活,吃饭的时候,他驱使着自己的身体下楼,沿着往日惯常的路线,到达地下餐厅,刷卡,拿盘子,盛饭,打菜,让自己的手端着,让自己的身体向前走,让自己的眼睛找到空位子,坐下,张开嘴。上班的时候,他驱使着自己的身体到达办公室,坐下,同事讲笑话的时候他跟着一起笑,同事聊起不如意的事情时他跟着一起叹气。校对完成后,他驱使着自己的身体来到拼版机器前,订正所有的错误,包括病句、错字和错误的标点符号。睡觉的时候,他驱使着自己的身体放松下来,调匀呼吸,慢慢进入梦乡。他每天驱使着自己吃饭、上班、睡觉,然后又是吃饭、上班、睡觉,像钟摆一样。到底什么是那内在的驱动力?是意识吗?意识是不是就是灵魂?灵魂究竟是可感的还是不可感的?
他在转椅上转了几圈,双脚离地。只要给它一个原始的动力,总能转上几圈。有一点眩晕。他喜欢这种眩晕的感觉,微微的,热热的,好像暂时失去了意识。三圈后他停了下来,身体正对着何嘉怡的工位。这很像一种抽奖游戏,点击“开始”,指针转动起来,点击“停”,指针会随机指向不同的选项。他提上鞋,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何嘉怡的工位前。桌子上充满了女生元素,电脑左边,一大堆化妆品、护肤品和香水摆放得整整齐齐,一把木梳和一面小镜子也静静地躺在那里。她习惯于随时补妆。在夜班办公区,随时补妆的可能只有她一个。电脑右边,摞着几本国学方面的书,还有《红楼梦》《围城》和《三个火枪手》。工位下面放着三双鞋,一双运动鞋,一双滑冰鞋,一双高跟鞋。她经常在单位健身房跑步,去东单体育场滑冰,回来冲个澡,换上高跟鞋,在夜班办公区袅袅婷婷地走来走去,“笃笃笃”的声音响彻办公区的每个角落。他留心看着,无意间发现一条热裤的一角从她工位下面的柜子里探出头来。他很熟悉这条热裤,她夏天常穿。有时候她会穿这条热裤跑步,有时候会穿着它上班。这时候她必定要穿运动鞋,头发也扎得很高,朝气蓬勃活力四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其实她有很多条热裤,牛仔的,休闲的,白色的,蓝色的,但她偏爱这件浅红色的。这件热裤让他想起自己之前的女朋友。巧的是,前女友也有一件同样款式、同樣颜色的热裤。可惜,她夏天喜欢穿裙子,穿热裤的时间少之又少。他曾经对她说,很喜欢她穿热裤和白色运动鞋,上身穿什么颜色的T恤都行。她偏要反其道而行之,只在对他们两个来说重要的日子才穿。他们俩最后一次见面,她就是这身装扮,他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以后再也没有见到她。三年前他初到单位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何嘉怡穿着一模一样的热裤来上班,他浑身一阵发烧。
他在办公区又踅摸了几圈,走得不快,但昂首挺胸。这次他想到的形而上的课题是:人在天地之间。他想,人一出生,就在天地之间,无论是在襁褓中、教室里、车间或办公室;无论是少年、青年还是老年;无论是吃饭、睡觉还是工作;无论是高兴、悲伤还是焦虑彷徨。每个人都在天地之间,走向自己时光的终点。那么,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想了一会儿,没有明确答案,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半躺着。
他本想打个盹儿,但很快在椅子上睡着了。早上下夜班后高速运转的大脑很难冷却下来,让他亢奋了太长时间,这会儿正好补个觉。醒来后他在椅子上又转了几圈。每次停下来,身体对着的工位都不一样。力度不同,结果自然不一样。他想着每个人上班时的样子,“战场”又回到眼前。稿件集中到来的时候,办公区几十部电话此起彼伏,五十多个人像打仗一样,忙成一团;需要等稿的时候,办公区呼呼啦啦倒下去一大片,只有几个精力旺盛的小伙子拿着游戏手柄戴着耳机打游戏。他揉了揉眼睛,定睛再看,办公区一片空旷。他伸了个懒腰,朦胧中又睡了过去。
那以后,他经常白天去夜班办公区,半躺在椅子上,在一片电脑森林中复盘前一天晚上夜班的种种细节。躺够了,他在办公区走来走去,思考一些晚上来不及思考的问题。有时候他会盯着何嘉怡的工位,回想昨天晚上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他的工位在何嘉怡的右后方,中间隔了两排,他每晚都只能远远地观察她。有几次白天来办公区,他干脆坐在何嘉怡的工位上,想象她坐在这里的情景,从她的视角来观照全局。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他想。整天坐在自己的工位上,前后左右的人说的话、做的事都已定型,偶尔坐在别人的工位上,那种新鲜感像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在自己的工位上,他时常感觉胸闷,说不上来什么原因,哪位同事随便一句什么话都会让他呼吸急促,心跳加速。他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深呼吸。这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孱弱多病的人。有一次对面工位的同事说,你是刚跑完马拉松吗?侧面工位的同事问,需不需要去医院做个肺部检查?
他脑海中浮现出何嘉怡练书法的情景。前些天她的工位上多了一套文房四宝。他看到何嘉怡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铺好毡布和宣纸,研好墨,用毛笔蘸一蘸,悬腕,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两天前他随手转发了一篇有关旗袍制作和穿搭的文章,当天晚上何嘉怡就穿着旗袍来上班了。当然,外面穿着风衣。办公区暖气很足,她一进办公区就脱掉风衣,旗袍以及旗袍衬托出来的美好身材一览无遗。他一直认为她是最适合穿旗袍的人,有身高,有曲线,还有浓浓的书卷气。他曾经想象过她穿旗袍的样子,结论是高贵,美艳,不可方物。他看到她把风衣搭在座椅后面,坐下,留给他一个端庄优雅的背影。他装作去打水,想从何嘉怡身边经过,以便近距离看一眼她的旗袍,谁知道他刚起身,何嘉怡也起身往外走,手里拿着毛笔。他拿着水壶跟在后面,看她不紧不慢地往前走,像模特走T台。到了水房,她拧开水龙头,弯腰洗毛笔,纤纤玉手仔细清洗着笔头,像春秋战国时期在河边浣纱的姑娘。他从她旁边经过,脚步极轻,生怕打扰了她似的。他打好水,拧紧壶盖,知道她不会跟自己说话,就提着水壶,脚步极轻地从她身边走过去。刚回到自己的工位,何嘉怡也回来了,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开始写字。那天晚上他们接到通知,新稿件凌晨三点钟才会到,办公区倒下去一大片,他不困,一手托腮,装作看手机,一边端详起何嘉怡的背影来。
总是这样。他每次从工位上站起来,要往外走,何嘉怡也会站起来,骄傲地走在他前面。她几乎每天一身衣服,周一到周五不重样,有时候一个夜班要换两身衣服。还有她的发型,也一天一变,周一到周五不重样:披肩,盘起来,丸子头,马尾……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何嘉怡,每天看到的何嘉怡都是新鲜的,像刚刚摘下来的水蜜桃。
钟声响起,下午两点整。他想了想跟何嘉怡的关系,结论是很满意现在的状态。这样的状态持续三年了。何嘉怡不谈男朋友,他也不谈女朋友。就这样一直不死不活着。何嘉怡知道他喜欢她,他知道何嘉怡知道他喜欢她。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却谁也不说破,谁也不向前迈出半步,除了工作上偶尔交流之外,何嘉怡从未跟他说过一句话。事实上,从三年前何嘉怡知道他喜欢她之后,就不理他了。女孩子矜持一下很正常,知道一个男生喜欢自己,不理他,冷落他,恰恰是因为在意他,放不下他。他这样安慰自己。
那时候他刚来单位没多久,一帮男生趁周末呼呼啦啦跑出去喝酒,他酒量小,很快被灌醉,几个男生问他,咱们单位谁最漂亮,你最喜欢谁?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何嘉怡!男生们一下子炸锅了,纷纷起哄,要他现场打电话向何嘉怡表白。他拿起电话,还没拨号,就醉倒在桌子下面。很快部门的同事都知道了,接着全单位的人都知道了。何嘉怡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不理他的。当他第二天醉意全消,拾掇整齐,在走廊遇见何嘉怡的时候,开口叫了声“嘉怡”,何嘉怡像没看到他似的,直接从他旁边走了过去。
他在办公区吃了一桶泡面。如果在晚上,他肯定不敢当着大家的面吃东西,不仅不敢吃东西,连喝水都变得小心翼翼。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三年前他刚来单位的时候,每天晚上跟大家谈笑风生,吃着水果、零食、外卖,喝着可乐、果汁、牛奶,嘻嘻哈哈就把活干了。那时每当看到那些不可理喻的新闻事件,他总不免指点江山高谈阔论一番。直到有一天,总监对他说:小石,你话太多。
他现在还记得自己听到那句话的感受,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浑身一阵发热,脸烫得要燃烧起来。总监继续对他说,别人说话的时候,不要总接话,该接的接,不该接的不接,接话也不要太快,要做一个寡言君子。言多必失,沉默是金啊!
他不知如何答话,只好默然不语。旁边工位的副总监马上拿起小筐,挨个给大家分水果,唯独绕过他,以示对总监训话的支持和对他的惩罚。分完,前方工位的同事马上拿起小盒,挨个给大家分零食,唯独绕过他,以示对副总监行为的声援和对他的鞭挞。总监看他一眼,拿起自己桌上的水果和零食说,我晚上不吃东西,你吃吧,小石。我说话比较重,你别往心里去。
那天晚上很长一段时间,办公区鸦雀无声。他喝了一口水,想给自己降降温,但水到嘴里,却咽不下去。他用力一咽,听到了响亮的“咕咚”声。接下来是更为可怕的安静。他撕开零食袋,吃了一口,以示自己坦然接受总监的批評,并没有怨恨总监,但零食吃到嘴里,却不敢下咽。大家都在埋头工作,鼠标嗒嗒,手指在键盘上翻飞,接着有几部电话响了起来。他放下零食,准备工作,用力把含在嘴里的零食咽了下去。
他抬头看了一眼何嘉怡的背影,看到她动了一下。他又看了她一眼,看到她又动了一下。他不再看她,把头埋得很低,开始揣摩总监刚才说的话。那几天单位到处在传他“酒后吐真言”的故事,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何嘉怡倒是显得很平静,除了不再理他之外,跟平时并无二致,依然每天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精挑细选的衣服来上班,发型仍是一天一变。他不再想这些,开始全神贯注校对稿件,不放过每一个字和每一个标点符号,校对完成后,把校样恭恭敬敬地交给总监。
第二天中午他给总监发了微信,说自己身子不舒服,晚上想让别人替自己上一天班,并说,自己才三十出头,白头发就越来越多了,希望从下个月开始,每月能少上几天夜班,让其他同志多挣一些夜班费。总监说,也好,天天晚上熬到天亮,就是年轻人,身子也吃不消啊!他对总监千恩万谢后,放下了手机。
他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那天他醒来后,躺在床上,开始比较上夜班多和上夜班少的不同效果。如果每月上二十多天夜班,虽然能挣不少夜班费,但每月要有二十多天面对这群人。而如果每个月只上十七八天夜班,自己就能有十二三天消失于大家面前,就能起到大大的缓释作用。等过几年,一切都缓释得差不多的时候,再多上夜班不迟。到时谁还记得几年前发生的事情?
他驱使着自己的身体在办公区缓慢走动了五分钟,然后坐在椅子上打盹。饭后不能坐着不动,也不能剧烈运动,所以,只有缓慢走动。这叫“和于身也”,是的,和于身也。这时候又能思接千载,天马行空了。他没有想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只把这几天遇到的人和事在脑子中过了一遍,揣摩每个人看到他时的眼神和表情,他们说过的话,以及背后可能蕴藏的含义。他很感激自己在三年前就采取了缓释的措施。虽然现在情况并没有改善多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当初如果不这样,他恐怕早就不在这里了。上四天,休三天。经过三天的缓释,再见到同事时,似乎一切都变得新鲜了一点,就像电脑被刷新了一样。这就好比今天去餐厅吃饭,明天不去餐厅吃饭,后天再去,餐厅里的师傅见到自己也会更亲切一些。即使亲切感没有增加,也不会更讨厌。同事也是一样。如果说上完班自己的心灵上有千疮百孔,缓释三天后,就变成百疮十孔了。因为心灵有自我修复功能。这就像一个人身上的脏器,白天奔波劳累一天,总会有所损伤,晚上深度睡眠过后,损伤的脏器总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虽然明天,投入战斗的脏器还是会有损伤,但明晚可以继续修复。这真是一种绵软而又坚韧的抵抗,他想。就像打太极。他想象着人们打太极的样子。
现在自己不是好好的吗?他向着虚空摊开双手,自言自语道。那么,明天白天还来夜班办公区吧。
钟声敲响,下午三点整,他在椅子上躺了下来。
(杨永磊,1988年生,河南平顶山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现居北京。作品见于《北京文学》《延河》《陕西文学》《河南文学》《奔流》《牡丹》《大观》等。作品入围首届师陀小说奖。)
编辑:安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