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金融发展及创新研究

2020-08-02 10:59孟令国沈振辉
时代金融 2020年16期
关键词:养老产业以房养老金融创新

孟令国 沈振辉

摘要: 老龄化对于中国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等都将产生一定影响。本文运用国家统计局和金融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在金融业务创新与市场发展影响方面进行了分析,结论如下:第一,对银行来说,人口老龄化将带动以房养老的银行产品的发展;第二,对保险业来说,人口结构变化影响保险业客户需求,促使保险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不断创新;第三,对信托业来说,养老需求的激增带动了资产管理模式为主的信托养老的创新发展;第四,对证券业来说,人口老龄化对市场交易主体将产生影响,在丰富老年人投资品种的同时,还会激发老年人关心相关产业股票的投资。但是,养老金融还存在着金融市场缺乏创新、风险控制不足、难以有效适应人口老龄化需求等问题。因此,应加强金融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强化金融互动合作以降低市场缺口,构建优越的老龄化金融发展环境。

關键词: 老龄化 养老产业 以房养老 养老金融 金融创新

近年来,中国老龄人口比重日渐提高。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发展养老产业离不开养老金融的配套与支持。虽然近年来中国养老金融有所发展,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设计可行的解决方案。金融产业主要包括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以及证券业等,这些产业在老龄化社会因需求变动而不断地创新业务,这就带动了老龄化金融不断调整和改进。本文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针对老龄金融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并寻求解决方案。

一、文献综述

关于人口老龄化及其对金融的影响,国内外学者都做了很多的研究。主要从人口学、社会学和金融学等角度,集中探讨人口老龄化对金融产品、金融产业和金融创新等带来的影响。

(一)人口老龄化对金融产品的影响

从人口学角度,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年龄结构随着死亡率下降、出生率下降等出现的一种典型的社会人口现象。从人口学角度看,老龄化问题会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提升以及出生率的下降而逐步增加,随之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会日渐增强。最终服务于社会经济的金融产品,应该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这就可以带动老龄化背景下金融产品的结构调整与发展。娄飞鹏(2014)认为,老年人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一般省吃俭用,这一系列原因促成了老年人储蓄充足,老年人投资理财需求也相应地增加[1]。魏丽莹(2018)认为,便利结算需求集中体现了老年人由于自身随着年龄的增加,智力等方面的退化,需要在结算方面尽可能的便利,使得他们能够自行完成结算操作。专属理财需求是结合老年人的个人特点为其提供专属的理财服务[2]。陈涵等(2017)认为,基本养老需求是老年人最基本的需求,这方面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国家补助、养老金,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无忧度过[3]。党俊武(2017)认为,金融学习需求是老年人必需的一种需求,包括上门服务、老年智能服务等,这些都表示老龄化带动金融产品调整与创新[4]。潘慧等(2019)认为从短期来看,养老产业的需求主要取决于老百姓的需求支付能力和需求偏好,从长期来看则主要是由人口结构决定的[5]。

(二)人口老龄化对金融产业的影响

从金融学的角度看,人口老龄化影响金融企业的客户群体及其需求,也会影响金融的产品开发与销售,进而影响产业结构变化。如陈丹妮(2018)认为,金融的发展以实体经济为基础,其核心功能是创造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金融环境,借助金融扶持激活实体经济和促进经济增长[6]。许芳菲等(2018)认为,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口与产业要素,人口老龄化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的供求环境,影响需求导向的产业发展方向,最终也会影响金融扶持方向。为适应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金融需求变化的现实情况,金融企业也需要主动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养老金融等特殊金融服务项目发展[7]。

(三)人口老龄化对金融创新的影响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人口老龄化是一种社会现象。人口老龄化也会引发一定的社会问题,比如增加社会上的养老压力,包括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等压力都会比较大。随着社会上的医疗服务费用等的增长,以及通货膨胀等的影响,人口老龄化下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可能存在一定问题。吴亮(2017)提出,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地区劳动力减少、经济增长放缓,居民平均收入增长乏力。而经济发展放缓,则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财政收入、财政对养老保障等的投入能力不足,也会进一步加深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8]。吴卫星等(2018)认为,金融的发展与宏微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居民个人、家庭的消费和储蓄随着老龄化有一定结构变化,产业经济也随着老龄化有一定的结构调整,则与实际经济和产业紧密相关的金融发展势必有一些新的变化[9]。汪晓健等(2018)认为,人口老龄化就会带动金融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激发金融创新动力。在此情况下,人口老龄化将激发养老金融发展,激发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带动养老金融发展[10]。但是上述学者研究并没有突出人口老龄化对于养老金融影响的变化性因素,特别是在人口结构变化的同时,养老的态度和需求等也有很大变化,其资本调节、金融理念等也存在很大的变动性,在此情况下就特别需要在变化的环境中思考养老金融发展的相关问题。

结合学者们研究,老龄化对金融产业发展有影响,这个影响是基于市场需求变化推动供给变化的结果。当前学者研究更关注老龄化对金融产业某领域的影响,而缺乏对老龄金融产业整体发展的研究,且金融产业与老龄化社会不断变化,现有研究并不能完全切合时代的变化。有些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依托以前的社会背景,其研究并没有覆盖整个养老金融产业,也不能完全符合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与人口老龄化的现实背景,这就给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空间。笔者将着重在现有理论基础上,结合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金融的现实情况,梳理、探讨养老金融产业发展的方向与阻碍,思考促进养老金融产业发展的可行对策。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金融产业发展现状

在中国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的背景下,对金融市场的需求层有显著影响,在市场需求驱动下,金融机构也会有一些金融产品或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在此情况下,中国养老金融领域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养老金融产业日渐发展起来。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结合中国统计局数据,在近年来老龄人口总量明显增长、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老龄人口的比重迅速增加,老龄化更加显著。结合统计局的年度统计数据,当前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见表1:

在2013-2018年中国总人口中,65周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数量持续增长,2013年总人口中只有13199万老龄人口,2018年增长到了16658万人,老龄人口增长率显著高于总人口增长,老龄化社会已经到来。到2018年,65周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数量持续增长,而这个阶段总人口增速明显放缓,且60-64周岁的人口数量呈现显著擴大化趋势,这表示未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可能进一步加剧。

(二)中国金融产业发展现状

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四个主要组成部分。银行主要从事人民币存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代理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销售,以及其他的表内表外业务;保险业主要是保险人遵循《保险法》规定进行可保风险分析、定价,开发和销售各类保险产品,提供理赔服务;信托是整合各类资本或资产进行信用托管,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途径;证券是上市公司获取融资、投资者购买股票和进行股权投资等的主要途径。在2013-2018年,中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总额持续增长,但是存款总额增长速度放缓,贷款业务发展出现一些新变化。保险业逐步进入传统保险与互联网保险结合的阶段,保险密度有所提升。信托业的绿色信托、养老信托等新产品相继推出,带动了市场发展。证券业的规模扩大但是风险仍然比较突出,是目前投资者比较关注但是也相对谨慎的资本市场部分。2013-2017年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如图1所示:

根据图1显示,在2013-2017年,中国银行业的贷款规模增长放缓,2017年贷款规模增长0.08%,显著低于2014-2016年。2016-2017年,保险理赔的总规模增长都在0.2%以上。信托市场的规模从0.09%增长到0.32%,信贷市场规模增长迅速。证券市场的规模增长到0.51%,证券市场规模显著增加。金融市场整体处于增长阶段,发展较为迅速。

三、老龄化对养老金融产业的影响分析

人口老龄化对于中国金融产业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这里从银行、保险、信托与证券四个主要金融领域加以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带动老龄银行产品发展

在老龄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开始逐步关注老龄人口这个特殊的客户群体,并且针对老龄人口开发和销售比较丰富的理财产品。目前正在销售的热门老龄理财产品见表2:

由表2看出,2017年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销售相对于2016年增长了1.28%,也是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增长比较显著的部分。

同时,老龄化背景下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储蓄、消费等理念也随之发生变化。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问题也日渐突出。其中,以房养老可以将老年人空置房屋进行出租实现以租金养老的模式,这就可以降低房屋空置率、调节市场价格,推动住房市场供需矛盾缓解。当然,也就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而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调有助于整个市场通货膨胀的控制,降低社会公共服务价格,提升养老服务的水平。到目前为主,房屋产权仍然是大多数家庭最主要的财产部分。对于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而言,在独立变卖产权会对自身养老的安全保障不足等顾虑基础上,借助将产权让给金融机构以获得相应养老专门服务与保障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解决养老需求而减少服务缺位等。因此,以房养老可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有助于利用闲置资产,在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参与下获取较好养老保障。

(二)人口老龄化带动保险业的创新和发展

老龄化改变了人口结构,相对于青少年或青壮年群体而言,老龄人口的人体状况较差,而对于健康、医疗等的消费需求更高。2017年中国养老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结构如图2所示:

从保险风险评估的角度而言,老龄化人口属于风险偏高的群体,不适宜投保。但是,老龄化带动了老龄人口增加,也随着国家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居民健康理念的提升,提高了人口的健康状况,延长了平均寿命。增加的老龄人口中不乏具备较高投保需求且具备较好的风险承受能力的部分,如果有效开发这部分市场,无疑可以带动保险业创新和发展。

(三)人口老龄化带动信托养老创新和发展

信托是基于信用资产抵押托管等发展起来的,信托中有一类针对个体、家庭或特定类型主体开设的资产托管类业务。老年人一般具备一定的养老需求,且有能力、有需求通过养老信托等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为养老提供更加优质的物质条件,提升养老质量。在老龄化背景下,老龄人口所掌握的一些资源中包括优质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成为优质的信托资产。近年来,如李嘉诚等豪门都通过增加信托基金的方式来进行资产管理与增值,也为后代子孙提供了可靠保障。信托方式也逐步成为越来越多的居民接受和理解的老年资产或家庭资产管理模式,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为养老类信托资产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在2018年11月,内地资管市场的信托养老产品逐步产生,首款养老消费类信托产品——安颐养老信托已经在上海销售,该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可以获取安信信托的整体筛选、谈判养老服务等,具备高端养老机构等的有限入住权,并且获取一站式养老服务保障。此类信托产品比较容易吸引老年人以及对养老生活非常关心的其他投资者,有助于通过信托进行特定的投资,创造优越的养老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养老生活。

(四)老龄化对证券业的影响

个人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主体,老年群体一般具备比较稳定的存款或其他财产。多数城市老年人有房屋类固定资产,以及退休金等财产来源,另外还有一些老年人有子女给予的养老金。总体上,老年人作为投资者具备较高的可投资流动资金。(见图3)

根据图3显示,在中国个人投资者中不乏老年群体。特别是在散户投资者中,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口数量持续增多,是证券市场小投资者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老年人口持有一定的资金,自由投入市场有助于活跃证券市场。但是,多数老年人缺乏投资专业知识,更容易出现羊群效应,这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是可以带动股市资本增加,增强股市流动性;不利的一面是,由于老年人缺乏投资专业知识,更容易从众投资的个人投资者增加,也会扩大股市羊群效应的负面影响。作为风险承受能力相对偏弱的群体,在缺乏专业知识的前提下进行投资,其遭遇损失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这也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社会问题。

四、养老金融产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中国金融产业的发展,虽然与人口老龄化有所对接,金融产品也有所调整,但养老金融产业仍然发展缓慢,尤其是在金融产品的开发、核心客户的占比、金融业务和金融监管等方面都还存在着较多问题。

(一)金融产品供给与老龄化社会新增市场需求脱节

老龄化社会有一些养老产业具备较好的市场发展需求,但目前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缓慢,主要是养老产业的范畴限定比较小,未能更多地引进社会资本等因素投资养老产业。理论上,养老产业是以老年人及其相关人员为服务对象,以发挥和改善社会功能、提升其生活质量,是老年人获取更高社会福利与适应的各种活动。在养老产业中,需要运用各种专业手段和技能解决老年人所面临的心理、生理和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使其老年生活有保障、助老敬老。相对于政府投资,保险公司或企业投资养老产业更具备优势。目前,中国投资养老产业多集中于不对产投资。实际上当前国内社区养老基础设施条件差异非常大,在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小区建设较好的区域,社区养老有丰富的医疗条件等基础资源;而在中西部地区,不少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基础服务的保障性较差,在此情况下,社区养老的区域差异较大。虽然在地方政府扶持下,逐步增加社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投资,但整体上的投资规模依然不大,养老产业的发展还非常有限。如图4阐述了中国养老产业的投资需求量增长速度以及养老金融对养老产业的投资增长,表示养老产业发展中的金融缺口还比较大(见图4)。

在2016-2017年云南省地方政府投资养老产业的总资金中,分配到各县、区政府的平均数不足20万元。如玉溪市红塔区的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一般,社区内的各项经费收入也比较有限,这也会进一步制约社区养老机构的发展,制约社区养老产业发展。在2018年,红塔区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对于养老产业相关的投资集中在养老保险的补贴方面,对社区养老、养老院等机构的扶持投入与2017年持平,但财政扶贫计划投入增长显著,更多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在金融发展中,对于中小型养老产业企业的融资扶持比较有限,特别是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养老产业缺乏有效扶持,不利于老龄化背景下金融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二)金融企业核心客户挖掘未有效覆盖老龄人口

当前银行、保险、信托等不少业务在客户筛选上除有风险承担能力相关的客户经济状况审核外,一些业务对年龄也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消费型保险和储蓄型保险是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保险类别。在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开发和销售中,往往是以储蓄型保险为主,但是大多数储蓄型保险都会有对应的消费型保险,提供给暂时不具备储蓄型保险购买力的投保人选择。但是,无论何种保险,往往设定60周岁作为投保上线,部分保险甚至对年满50周岁的被保险人就已经设定门槛或者禁止参保。如中国平安的平安福保险是典型的储蓄型保险。用户在符合投保条件的情况下,选择逐年或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通常是15-20年完成保险金的支付。在保险金支付完成后,直到被保险人生命终结,平安保险都会承担保险合同的相关风险保障和保险金给付义务,其中就包括重大疾病的保险金给付。也就是说,假如A女士在30岁购买了平安福保险,并且连续20年支付了保险金,即便20年投保期间内没有出现重大疾病,在20年之后,甚至90岁、100岁出现保险合同内的疾病,平安保险都是给付的。并且,平安福还推出了每年更新、增加保险保障范围的特殊服务。随着保险业务的创新,会不定期地推出一些新的可保疾病或风险范畴,平安福用户可以直接在电子APP端口自行选择是否增加附加险,其附加险同样提供终身保障(前提是不中断保费的支付)。此类保险的保障功能虽然可以覆盖到被保险人投标后的整个生命阶段,但是因为价格昂贵并不能被所有的客户接受,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断保率也比较高,无法满足老龄化社会居民商业养老的需求。

(三)现有老龄化产业对接金融业务发展缓慢

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问题是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的,而以房养老是依托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这个特殊金融业务发展起来的。虽然近年来以房养老有一定发展,但是相对于老龄化下的养老需求而言速度仍然非常缓慢。中国目前的以房养老模式兼具让与担保和抵押担保,前者涉及到流质资产受偿无保障的问题,后者则涉及程序复杂且赎回困难的问题。试点推行以房换养模式的上海等地区,以住房的反向抵押贷款模式为主。在这个模式下,老年人同样是把自有产权房屋作为抵押资产抵押给银行而获取养老贷款,商业银行一般按月、依据资产60%左右的评估款为标准发放养老金,期限在10年左右,到期时一次偿付本息,或者将房屋交由银行进行处置。在这个过程中,房屋按揭就形成了典型倒按揭,这个模式下老年人至少需要两套住房,且用以抵押的产权房屋必须处于城市繁华地带,这样才能达到银行倒按揭的要求。这个设定主要是商业银行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房屋产权价格波动较大、且繁华地区住宅便于出租并获取租金满足以房养老资金需求,两套住房则可以保障老年人出租其中一处产权后可以在自己产权的住宅继续居住,而不需到专业养老单位居住,符合特定以房养老模式要求。显然,这个政策极大地限制了以房养老政策的推广可能。并且,中国一线城市是以房养老政策的主要试点地区,一线城市繁华地段房屋产权价格一般较高,拥有两套或以上自有产权房屋的老年人,其经济能力非常好,对通过抵押获得以房养老资格的养老服务需求并不高。而真正具备养老服务需求,并且具备一定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多为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的老年人,他们并没有被纳入到以房养老政策体系中,这就与台湾等地区借助以房养老弥补社会养老不足等的走向存在显著差异,不利于养老功能的真正发挥。

(四)分业监管不利于重大金融风险控制

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相关金融发展对于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领域的机构合作等有更高的要求。目前虽然银保监管逐步整合,但是信托、证券等的监管还是分而治之,整体上分业监管的格局没有打破。在此情况下,养老金融产品的研发、销售、风控、后续运作及其与养老需求的对接就会出现多部门参与、多头监管的情况,不利于最佳风险控制。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金融产品的创新往往需要跨部门合作。分业监管不利于不同金融部门的合作与创新,也阻碍创新金融产品的推出与管理,这都会影响养老金融的创新与发展。

五、完善和发展中国养老金融产业的建议

针对老龄化背景下金融产业发展的系列问题,养老金融发展应该注重符合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金融市场需求,不断进行金融创新、优化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与保障能力。

(一)加强金融创新满足市场需求

老龄化背景下,金融产业发展需要立足养老需求,积极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并主动地与市场对接。比如目前内地推出的首款养老信托产品就非常符合市场需求。但是该产品在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可以迅速发展,却并不完全符合二三线城市的养老需求。因此,开发信托养老产品,还应该结合各地区的经济差异、养老需求、老龄人口的资产情况与风险抵御能力,以及当地的养老产业发展情况等合理进行设计、开发和销售。只有符合市场需求,才能更好发展。这个过程离不开与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比如与银行在高端客户分享、设计综合化养老金融服务方案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空间;与险企可在保险金信托、养老金投资管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借助与证券机构的合作来增加信托产品的代销渠道、增大销售能力等。

(二)强化金融产业互动合作以缩小市场缺口

老龄化背景下,金融机构不仅仅需要主动创新,更需要强化与老龄化产业的相互结合与融合,由此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和缩小市场缺口。在发展养老产业的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也需要为各地区提供更多养老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保险基金将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作为首选投资方式更能满足中小型养老企业发展的需求,同时,加大商业养老常识的普及,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开发特色养老金融产品为养老投资服务。特色养老金融产业主要是为养老产业服务的金融产品。比如养老金的给付与进住养老社区的费用相关联、提供养老服务过程中的责任保险等。不动产投資与服务投资都需要政府大力支持,降低土地价格、扩大服务经营权限也都需要得到政府支持。鼓励其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弥补单一养老的不足。这样就能合理开发老年劳动力。将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老龄人口纳入老龄产业中,这一情况的实现在目前中国不断上升的平均寿命条件下具备可行性。积极组织老年人制作传统手工艺品,并且借助互联网+农业的模式,在网上进行销售,也逐步吸引更多村民关注和加入到传统手工艺品的制造中,来进一步传承传统文化与艺术,并借此促进老年人就业、提升老年人收入。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也需要积极完善城市物流产业,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等的金融扶持,由此带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同时,也可以优化养老产业发展的大环境。

(三)构建优越的老龄化金融发展环境

以房养老是汇集银行、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重要模式之一,是应对老龄化背景下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一项选择。目前中国以房养老的制度更多地依靠金融机构,如何逐步形成商业色彩较明显的以房养老模式,是个待解的课题。要真正发挥这一模式的保障功能,则需要国家代替金融机构转变为“以房养老”的融资方,才能更好地落实“以房养老”福利性的要求。与此同时,探究中国大陆地区数年来“以房养老”不同模式,真正有尝试以房养老意愿的老年人还是非常少的。问题成因在于:老年人更多地追求安心、居家的养老生活,对于产权等的投资或者其他处置非常谨慎。以房养老固然强调养老,但是也被视为一种产权交易或投资行为。在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风险、老年人不愿意接受风险或者风险偏好较差的情况下,促进以房养老发展必须在配套金融产品上做出创新与改进。一方面,应该由中央政府来制定养老规划,组建专门服务以房养老的住房银行,这个银行专注于以房养老市场,也就可以推动倒按揭等模式的创新,提供更符合市场需求和观念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为以房养老的开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还必须推动以房养老相关的房屋产权交易市场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在公允价值评估和公开基础上,降低市场风险,推动以房养老在金融市场上逐步发展。

(四)以强监管提升金融机构风险控制

适度推动金融市场的混业监管,明确责任并且加强对目前监管缺位的产品销售、后续运营等环节的监督,有助于降低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金融风险。在强化金融监管的同时,金融机构也需要强化风险控制。如在以房养老制度运行中存在一定的信用和道德风险等,需要建立必要的风险保障制度,来降低和抑制风险,包括:一是商业银行应该设置借款人告知义务:依据《合同法》第199条之规定,借款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应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与合同权益有关的财务真实情况及其他信息,履行告知义务。作为以房养老的贷款者需要及时对抵押房产的相关价值信息、市场变化、关联的政策及其他信息进行披露,避免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下,贷款者对借款人的侵权行为;二是保险公司需要强化担保制度建设:以房养老的模式有着周期长且合约期间主体情况变更较大的风险,可能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这就有必要由保险公司参与并为之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时需要考虑以财产保险,将抵押住房在合同期间内因外力损坏等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来保障银行的利益,也降低债务人的偿债风险。2014年保监会开始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产业,重点开展对以房养老倒按揭的抵押担保服务。在这个背景下,促进以房养老发展,应该借鉴台湾地区模式,强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以房养老制度中的功能。特别是增强保险公司对反向抵押贷款的寿险服务,建立寿险服务的具体业务框架并根据以房养老需求及老年人情况作出调整,在适度的保险风险分担基础上推动以房养老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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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汪晓健,冯静生,宋士坤.养老产业发展与金融服务策略研究[J].农银学刊,2018(4):33-36.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全面两孩”政策、人口结构调整与经济可持续增长研究(GD17XYJ20)。

孟令国为广东财经大学教授;沈振辉为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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