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井
(浙江省委党校 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杭州 311121)
提要:供给视角的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并未关注到农村社会的内生文化需求,将农村文化与农村有机社会进行了分离,不利于农村公共文化的建设,也不利于乡村振兴的持续性发展。社会整合视角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则强调通过在农村社会器物层、协作分工、价值观层进行文化构建,实现三者有机整合,共同构成农村社会的有机体,进而促进农村外部文化服务提供和内部文化需求的有机统一。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8年2月4日,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将文化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强调乡风文明是振兴乡村的重要保障,要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意义重大,一时间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近几十年来,农村公共文化与农村有机社会的分离性发展一直未受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足够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被认为是对“重农村社会轻乡村公共文化”的矫正。国家从战略层面意识到要重新审视过去以工业标准化和农村文化政府供给为导向的农村战略,农村社会发展简化为乡规民约,农村文化发展简单化为送文化下乡的路径。需要重新评估农村公共文化在社会整合、社会动员等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及定位,这与国外学界近年来突出强调乡村研究要超越“农村社会治理”的呼吁[2-3]基本一致。如表1所示,当前国外学界对农村过多强调社会治理,而缺乏对农村文化整合的有机功能探讨。
表1 当前国外农村社会治理功能研究
当前国内外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有机整合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主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流意识形态构建视角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治理视角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往往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视为文化治理的一部分,同时将文化治理视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4]。文化治理精英主义视角下也往往将公共文化服务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国家的逻辑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马修·阿诺德是文化精英主义的奠基人,他认为大众文化是一个伪命题,所以大众文化产品的质量不行,需要政府来提供没有利益偏好的无差别文化产品[5]。他认为无偏差的公共文化有两层意义:第一层是“世界上所思所想的最好的事情”,旨在“宣扬超越阶级的普及理性”,第二层是对尽善尽美的追求。马修·阿诺德认为理想的文化具有治疗个人和社会病疾的实际功能。他们虽然会带有自己来自的那个阶级的一些特征,却不会被阶级属性约束,因为引导他们的是人性的精神。利维斯(Levis)追随阿诺德,继承了文化上的两分法,提出“文化向来靠少数人保存”[6]。只有借由少数人的努力,我们才具有从过去最精致的人类经验获益的力量。但现在这批少数人的地位已经动摇,动摇他们的是“在全世界快速发展的一种标准化的文明”。法兰克福派的“文化工业”批判继承了马克思的商品拜物理论,把商品生产的逻辑延伸到非经济领域,文化已经被完全商业化,文化成了为实现销售而生产出来的“物”。阿多诺对流行音乐的批判——“标准化”和“伪个性化”,其后这便成为法派批判文化产品的基本特征[7]。文化工业产品的标准化指整个文化产品整体结构是标准化的,“甚至连防止标准化的尝试本身也标准化了”。
国内研究者指出,如果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由地产开发商提供,或者由旅游公司提供,则会陷入文化工业的伪个性化,会使文化消费者在实际的农村文化消费中自以为获得了新鲜元素,而这种农村文化工业中典型的文化实体不再“是商品”,而其实就是商品。这种农村文化工业既是产业,又是意识形态,其固化了大众心中的农村刻板印象,要么是田园牧歌,要么是原始猎奇。
当前国内研究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要是从主体、内容、均等化质量、公众参与等方面来进行讨论。
供给主体方面,主要是结合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性,讨论政府在服务供给方面的角色和定位。李少惠、穆朝晖强调非政府组织可以成为西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中的重要主体,弥补政府主体供给的不足;政府则只需要给予非政府组织在法律、政策、财政等多方面的支持[8]。刘俊生等学者讨论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各自的作用,认为政府应负责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和规章制度,企业则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消费部分,第三部门主要提供文化产业因资金回报小而不愿提供且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不到的部分;当然文章同时指出,市场、政府、农村居民市民化及文化理念变迁是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系变迁的关键因素[9]。张良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意识形态灌输到改革开放后的部门分工供给模式的变迁,而这两种模式都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多元参与合作模式应成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理想模式[10]。
供给内容方面则主要是对当前开展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进行分析,且多以乡村图书馆为分析对象。孙运宏通过对D县文体公园、广播自办节目、送戏下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研究,认为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基层的角色边缘化、建设载体有偏差、内容供需有脱节、运行机制悬浮化是制约其效能发挥的主要症结;只要坚持农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体性地位,就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效能[11]。朱捷英则是从人群细分和人群特征方面指出,公共图书馆项目的建设要依据失业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的人群特征和差异化需求来建设[12]。唐亚林、朱春指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并非是绝对意义上的均等,而是包括城乡、区域、居民之间的机会均等,即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也要从公众的自由选择和多元文化需求出发[13]。陈波、侯雪言基于文化场景理论的解释框架,通过对公共文化空间主体认识体系与文化参与度之间的关系分析,认为以交流会友、实际体验、解决专业问题和增长知识技能等文化需求都会推高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服务的比率[14]。傅海以安吉和义务农村电影改革为例,重点论述投放渠道,指出浙江农村电影改革实现了公益放映和有偿放映相结合,流动放映和固定放映相结合,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从而广受农村居民的欢迎[15]。
第二,企业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产品供给视角。周晓丽、毛寿龙强调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政治意识形态构建之外,公共文化服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外部效应,公共文化服务应该对区域发展有三个方面的推动力[16]。李世敏、吴理财也强调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日常生活逻辑,认为企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日常生活消费模式[17]。另外,也有学者分析了公共文化服务背后的政府、企业、第三方组织多重逻辑带来的服务偏差问题。例如,陈水生从政策执行过程的角度分析了文化惠民工程的运作逻辑,指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制运作存在着国家主导逻辑与地方经济盈利模式的偏离,官僚政绩至上逻辑与增强农村居民本地就业安置逻辑导向之间的内在矛盾和困境,从而限制了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制的执行效果[18]。也有学者提出,基于治理压力型行政管理体系下的基层治理对上级负责的政府逻辑,文化部门自身事权和利益驱动型的行动逻辑与官员自身政绩的行动逻辑之间的相互牵制和交互作用,最终使得公共文化服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偏差,偏离了国家的文化治理逻辑[19]。黄雪丽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分析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套逻辑意识形态逻辑、日常生活逻辑、商品消费逻辑悬浮化的原因,认为农村公共文化制度变迁过程中受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制约、日常生活仪式感断裂和思想观念的约束,导致农村公共文化政策难以落地生根[20]。
第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效果评估的视角。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学者们从政策的目标、政策实施过程、政策效果评估三个方面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开展研究。
当前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多是贯彻落实政府政策的结果,主要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来自政府主导,政策提出是自上而下进行的。马雪松、张贤明指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评估需要以服务型政府建设、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多元协同机制确立、评估体系制定等作为积极推进的主要路径[21]。
如陈建指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呈现出碎片化特征,具体表现为供需脱节,供给部门林立交错,供给方式多轨并存、杂乱无序等;这种碎片化特征迫切需要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果进行评估[22]。李少惠、赵军义通过对国内学者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成果的相关量化统计分析,发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主要是围绕着原因、意义、主体、原则、方法、模型、内容(指标)、模式和建议等议题进行研究。在评估模式上,有“政府主持、政府评价”“政府主持、公众参与”和“非政府机构主持、公众参与”3种。绩效评估的指标选取主要包括内容指标、区域性评估指标和门类性指标[23]。朱旭光、王莹借鉴投入—产出模型,构建起了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基本框架,强调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满足公众易得性、公众参与性、公众满意度和社会效益[24]。李少惠、余君萍从公共治理视角出发,提出了一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模型及指标体系,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评估,应该包括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场所、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农村公共文化信息发布、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多方面的内容[25]。
现有的国内外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多是将其置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大背景下,放在公共政策、国家治理的背景下来进行研究,研究内容以案例分析为主,即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特殊性的研究,往往是通过对农村书屋、送电影下乡等具体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案例来展开的,由于这些研究问题局限在相关案例和相关模式,故结论的可推广和代表性不足。
供给视角的研究通常强调供给主体和供给模式,这种视角下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关注往往集中在外生性、输入性方面,对农村内生性公共文化资源和置于其上的内生性公共文化服务关注不足。当前研究需要加强对农村内生性公共文化资源的研究,以实现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在休闲娱乐、道德培育、知识技能、心灵归属等维度上的有机协调,从而达到农村社会有机整合而不是靠外部科学化治理方式整合的目的。
所以在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中,社会整合机制的探讨视角一直被忽视。基于涂尔干提出的从传统社会机械整合到现代分工社会的有机整合[26],现在已经有学者开始着手研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农民自身的需求,关注农村内生性的公共文化资源。所谓农村内生性公共文化资源是指与农村生活方式及价值内涵相契合的公共文化资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在农村区域内形成的,基于农村固有的习俗等形成的价值理念及其表现形式,包括传统的家族伦理价值观、行为规范、乡村章程制度、文化习俗以及风土人情,这属于涂尔干提出的传统社会的价值整合。二是农村物理性文化场域或空间,如宗祠、庙宇、古街道、传统居民建筑院落、水井与池塘、历史性延续的文化场馆等[27],这属于涂尔干提出的传统社会价值整合的器物表现日常生活仪式整合。但是涂尔干也指出,农村劳动的机械化大生产,农产品的产业化运作模式的引进,导致农业社会进入基于社会分工整合的现代化社会阶段。当前,虽然有学者强调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对整合农村社会的重要性,但并没有做系统论述,而且也少有文献对农村社会分工与农村社会整合进行文化建构方面的论述。因此本文将从文化建构的视角出发,以有机农村内生文化构建为理论依据,从器物层、分工协作关系、价值观3个方面来分析农村内生文化资源调度如何促进农村社会的有机整合,进而解决当前研究的碎片化和空心化问题。
利维斯学派认为文化的社会功能就是构建有机社会。有机社会是一种生活艺术、生活方式、井然有序、条理分别的规范,以及从亘古的经验酝酿而生,对自然环境周而复始、节奏相应的作息调整。所以利派文化观强调农村有机社会的主要载体应该是家庭。当前,我们应该提倡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农村社会分工,解决目前农村社会的空心化和碎片化问题。有机社会的载体包括器物、协作关系、经验价值3个方面,具体到农村内生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即器物层是人与人发生关系的物的层面,在现代农村中多表现为农村生活设施和基本的日常生活仪式。分工协作则主要表现为农村生产协作方式,包括家庭和村组的生产协作方式及这种协作方式背后的乡规民约。农村生活方式和协作关系沉淀下来的生活经验价值观构成农村社会的价值观层面。这3个维度有机联系在一起,是农村公共文化的内在有机整合:器物层面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层面的农村现代社会家庭分工协作体系建设、经验层面的文化价值内容体系建设(如图1所示)。
图1 通过公共文化促进有机社会构建
农村社会发生着巨变,村庄正在经历从农业共同体到城乡社区衔接带之弱质自治社区的大转型[28]。乡村日益失去了“农村”指征,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不断出现一股“保护乡村(乡村经济、乡村景观或乡村生活方式)免于外部危险”[29]的新社会运动,如英国著名的“The Land is Ours”运动,主张土地是用来居住的和生存的,要阻止集约农业对住处和景观的破坏,重新规划小规模、高就业、低消费的土地利用[2]。
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离不开文化基础设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是发展农村文化建设的基本载体和先决条件。针对当前在乡村社会由传统到现代转型过程中,农村社会发展和基层农村社会治理中的诸多问题,以公共文化活动搭建公共交往平台是重农村公共规则的一个重要方式[30]。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各方面均达标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据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农村文化礼堂、甘肃乡村舞台、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安徽农民文化乐园等项目已经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典型案例(见表2)。
表2 全国主要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项目对比
浙江省自2013年正式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以来,连续6年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纳入“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2013年以来,浙江省围绕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升级版”,按照“文化礼堂、精神家园”的定位,在全省广泛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并于2017年10月宣传部出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标准》。截至2017年年底,浙江省已建成农村文化礼堂7 916个,平均建筑面积为8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4平方千米。此外,浙江省还提出,到2020年全省要建成农村文化礼堂1万个,覆盖80%的农村人口。
浙江文化礼堂基本上都是基于地方手工业特色文化,对仍然保留大量夯土墙的传统民居村落,发展古村修复运动,比如塘西、乌镇、安昌等古镇就保留了原生态乡村的面貌。但是有的农村新旧交织,比如浙江松阳兴村这种并不具备评选传统村落的地理风貌条件,但其却保留着活跃的传统手工业态,拥有稳定的人口。因为兴村的古法红糖手工业使当地村民有了经济来源,村民们改善居住条件,新建了许多三四层的楼房,这样对于原本传统风貌完整的兴村而言,带来了一定的破坏。2017年,DNA建筑事务所就承接了浙江松阳位于县内大木山茶园附近的樟溪乡兴村的“红糖工坊”文化礼堂的设计。新的红糖工坊建筑体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侧由红砖围合,与甘蔗地相邻,用来堆放甘蔗和作后勤服务。南侧的视线朝向村庄与田野,成为开放的红糖生产展示区。工坊里3个挑高的轻钢体分别被作为休闲体验区、甘蔗堆放区以及带有6个灶台36口锅的传统红糖加工区。环绕这3个区块的线性走廊,成为红糖生产剧场的环形看台和参观流线。此处设计将“红糖”这种产业元素融入日常生活,纤细的竹条整齐地排列成格栅,不仅提供遮阳,也强调了“灰空间”的现代性农业特质。红色的砖则给人一种红糖般的温暖感受。3个挑高的轻钢体,好像从田野里自然生长出来,让这座全新的红糖工坊与周围的甘蔗种植地和民居自然和谐共处并成为衔接村庄和田园的重要场所——当地的村民田间劳作之余可以在此休憩,外来的游客也可在此体验田园诗意。旁观者能够感受到这座现代工坊蕴含强大的地方文化内核。兴村的红糖工坊既传承了村庄内核的传统文化元素,也展示了兴村不同于其他古村落的独特特征,兼具红糖生产厂房、村民活动和文化展示等功能。
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各种联系和关系的总称。传统农村社区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生产关系是人与土地的结合,家庭是小农经济基本的生产消费单元。首先,这种社会分工程度很低的家庭生产协作关系使得一个人生产技能的获得,除了模仿之外主要依靠长辈传授,因此一个区域有一个区域的特色手工业。其次,人们因血缘和邻里而结成紧密关系,成员有类似的同质化行为准则,越是传统的农村越是如此。再次,因为家庭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脆弱,所以小农社会的保障机制是邻里互助。随着农村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流出,土地开始集约化,新型农村有了发展规模现代农业的基础。以家庭生产为基础的传统农村社区开始衰落,以分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社区开始出现。这种农村劳动力的流出和集约化整合在涂尔干看来是并不在于优化经济,而在于实现新的社会有机整合。分工越精细,现代化社会整合的程度越高[31]。分工既是社会团结的源泉,又是道德秩序的基础[32]。涂尔干也曾转引孔德在《实证哲学教程》中的话进一步论证道:“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方式以特殊而又确定的程度加入到了分工行列中,加入到广大规模效应的公共事业中,人类的不同工作不断得到分配,它构成了社会团结的主要因素,其构成的社会有机体一天比一天扩大,一天比一天复杂。分工不仅把今天的合作者与过去的先行者结合,更是把未来各种各样的后继者结合在一起。”这使得涂尔干更加坚定了分工是社会团结的源泉这一信念。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再来理解现代农业转型基础上新型的农村公共文化中的“真正功能”,就能真正理解现代农村社会的本质。
1.文化构建促进农村转型过程的多样性
现阶段学界对中国农村社会转型动力有“市场自发”和“国家干预”两种不同观点。“市场自发范式”认为农村社会和文化转型无论转向何方,都是由市场要素自发决定的,如资本主义农业必将替代小农农业,其动力主要来自技术革新和土地集约下的工业化农业,成功的农民却越来越多地从事雇佣农业[33]。而“国家干预范式”认为要将国家纳入农村社会和文化转型动力中,转型模式就不会像主流理论描绘的如此单向和线性,而是根据国家干预的目标方式进行。尤其在我国,国家在农村社会发展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转型的方向和效果[34-35,28]。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要转换“两分”范式[36],提出第三种混合路径。因为农村社会变迁会受到多重制度逻辑和群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影响[37]。这时家庭农场分工协作模式作为建立在家庭基础之上适度规模经营的新模式被认为是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第三种模式[38-39],它一方面能够解决小农农业自给自足的机械整合社会空心化以及人口流失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继续发挥国家基层农村社会治理的最小单位功能,同时又具有农村固有的公共文化特色。
农村社会的政府主导——公司农场——家庭农场3种逻辑转变是其主动融入现代社会分工体系,实现再次整合的途径。以浙江兴村红糖产业为例,红糖是兴村重要的产业,兴村村民至今保留着已有上百年历史的古法工艺制作红糖的传统,兴村古法红糖是其重要的品牌特色。新的红糖工坊完全摒弃了原先村子里随处可见的红糖小家庭作坊,即家家户户同质化生产红糖的单一农产品生产模式。同时,促进传统红糖加工走向产业化,带动相关产业,实现“吃——品红糖,住——红糖特色民宿,游——甘蔗田风景,购——传统红糖产品,娱——体验红糖加工”的红糖文化品牌体验。红糖工坊作为兴村的公共文化场所,已经举办多场木偶戏演出及体验传承活动,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多元产业定位区分了农村业态,而不是单一的家家户户生产红糖。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村民收入,增加了村民的文化自信,还提升了农村经济多样性的关系质量。
2.文化构建促进地方就业与经济关系的多样性
在日益工业化、城市化的世界中,农业、农村的存在形态和功能角色正在发生巨大的变迁,传统依赖资源产业的农业和乡村正在明显的衰退,转向一个“新农业”和“新乡村”[40]。
兴村红糖工坊不仅成为当地村民们习以为常的生产活动和生活现场,而且还能让生产现场变得如同戏剧表演现场,工坊的表演性、展示性赋予了它“舞台”的性质,既是村庄生产活动的舞台,同时这座工坊还是当地乡村生活、田园诗意叠加的舞台展示博物馆,对外、对内都成了对地方传统田园场景和文化情境的一种展示。兴村红糖工坊还“生产”出围绕红糖主题的一系列村规民约,村里442户家庭,家家户户都在村规民约上签了字,一份自己保管,一份村里保管。村民们把睦邻友好写进了村规民约的第一条,并将其命名为“甜蜜蜜公约”。
文化是乡村振兴的黏合剂,繁荣向上的乡村文化能够产生强大的感召力,国家政策只有尊重乡土社会的历史,吸取传统乡土社会优秀的文化资源,实现外来政策与本土文化的有机融合,才能避免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时空割裂,进而避免陷入工业文明之下文化难下乡的困境[20]。同时,文化是乡村治理的奠基石,乡村文化中蕴含的伦理文化是引导乡村风气不可或缺的力量,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能够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完善乡村自治体系。
涂尔干提出了两种社会存在形态,一种是未分化的传统机械团结社会,成员基于相似性的吸引,成员有共同的朴素情感和共同信仰,集体主义对抗社会风险,每个个人都隐藏在集体主义里面。另外一种是分化的现代有机团结社会,成员们基于功能性互补集结在一起,成员们各美其美,按照特定分工协作关系把不同功能的各个异质化的人组合在一起[41]。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工整合模式强调每个家庭或个人单位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而且不同的农村区域也有不同的家庭或个人单位的组合方式——有时互相隶属,有时互相搭配,共同结合成一个有机体,并与其他功能有机体再次组合,而并不像很多学者认为的会导致农村社会凝聚力的瓦解。其实这种农村社会的衰败与冲突不是现代农业的分工带来的,其恰恰是由于现代农业社会的农业分工不充分而产生的。因此本文在基于以家庭生产模式现代农业分工基础上,认为重建农村有机社会的内生文化,是整合农村社会团结与重建农村社会道德秩序的主要路径。比如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揭示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分工的“道德依据”,即“新教伦理”。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新教伦理这种文明形式的促进是密不可分的。
浙江兴村打造的甜蜜蜜的农村生活图景,嘉兴农村的红船精神、东阳农村的工匠精神、松阳农村的浙闽南革命精神等,都提炼着浙江各地的地方文化内核。因此,农村文化的再生发展对农村社会的意义,不仅仅在经济价值层面的生产、生活及生态功能中展现,更是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文化景观,以及国土安全等方面,显现其无可取代的多功能价值。这些价值具有地方特色和公益性,对维护国人生活品质亦甚为重要。所以农村发展的多功能价值,就必须立足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多元化农业产业、基于当地生活经验的文化核心价值凝聚、现代化的分工协作关系等不断整合的农村有机社会,由全体村民内生共享,且市场机制无法完全回馈。
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镇化率也在2018年突破了60%。当然,到2018年年底,中国仍有5.6亿人口在农村,占人口总数的40%左右。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某种程度上给现阶段的乡村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公共事务减少,村级组织的功能日益弱化;二是市场化、工业化的冲击,导致现有的社会组织遭到破坏,公共空间受到影响,公共规则也面临崩溃;三是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加剧,使得部分乡村出现空心化,农村社会组织和公共生活面临进一步解体和崩溃。乡村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表现为农村公共生活缺失和农村公共规则解体带来的游离化趋势。农村公共文化对于游离化趋势下的农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共生活的构建异常关键。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文化建设才被列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乡村公共文化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村落自组织文化两种实践样态。公共文化服务因文化阵地建设的供需分离、文化活动“重送轻种”等异化现象在实践运行过程中呈现出内卷化逻辑;村落自组织文化因文化责任主体缺位、组织主体弱化、参与主体缺失等因素在实践运行过程中呈现出无主体逻辑,这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消极影响[42]。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构建农村社会公共文化的内生公共性,培育农村焕发出自身活力的有机社会。乡村公共文化的核心在于公共性,这一公共性既可以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培育农民之间的新集体主义意识和互助合作精神,增强农村社区内聚力,又可以复兴农村社区,使农村社区在乡村和城市社区的中间形态上实现顺利过渡[43]。
以往以供给视角下的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带来了诸如碎片化、悬浮化等问题[20],究其原因是没有将外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乡村自组织文化两种文化形态进行有效整合[41]。社会整合视角则是充分关注农村公共文化的内在需求方面,通过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农村现行生活仪式、农村社会分工协作关系等方面,实现农村公共文化在器物、关系、生活经验3个层面的有效整合,可以将来自外部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来自农村社会内部的自组织文化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形成可以在农村社会生根发芽、发展壮大的农村公共文化形态。这种公共文化形态的发展和培育可以形成一个自我循环的有机体,促进乡村社会组织和公共生活的重建,进而促进乡村振兴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