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自珊
摘 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改革,促进了幼儿自主学习的能力,在班级管理方面,我们也应该给孩子们更多“自主”,通过“自治”增强他们自我服务的意识,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基于此,本文总结了幼儿园班级管理创新的策略,以转变幼儿教师进行班级管理的陈旧观念,提升幼儿自主管理的效果。
关键词:幼儿园;班级管理;创新策略
在幼儿园课程改革大背景下,在各个方面我们都进行了创新实践与探索,在班级管理方面也不例外。在班级管理中,我们尝试让幼儿“自治”。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们的自理能力以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将逐步增强,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也将得到有效提高。在让幼儿成为班级管理主人的同时,教师也不能完全撒手不管,而是要在相信、尊重与理解幼儿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引导功能,提高幼儿在班级管理中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治”。
一、共同制订班规,让幼儿乐于执行
在幼儿园传统的班级管理中,教师常常从成人管理幼儿的视角制订班规。一方面这些规则并不一定符合班级具体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幼儿的“拥护”,因此常常会出现“执行难”的情况,导致班级规则成了摆设。关于班規制订,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经指出:“有时候学生自己共同所立的法,比学校里所立的更加近情,更加易行,而这种法律的力量,也更加深入人心。”也就是说,儿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己制订的规则,与他们“有切肤的关系”,即所使用的方法与他们的实际情况更加相符。“学生自治,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因此从小班开始我们就会邀请孩子们共同商量、讨论有关班级管理的方法,从而使班级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孩子们参与的痕迹。如孩子们认为应该在不同的活动地点设计不同的标志,于是教师就邀请孩子们一起设计各个活动室的标志,并让孩子们用手中的画笔把标志画下来,分别张贴在教室、午睡室、盥洗室等的墙面上。在幼儿参与班级管理的过程中,教师以引导者、支持者与合作者的身份出现,鼓励幼儿自己探索管理好自己的方法,不断激励他们大胆尝试,并让他们认识到一旦大家共同制订了“班规”,就必须共同遵守。实践证明,由幼儿自制的班规更容易被他们接受和遵守。
二、多措并举培养幼儿自我管理能力
在幼儿园班级管理过程中,为了培养幼儿的自我管理能力,我们应该创设种种机会,使孩子们可以把小伙伴们组织起来,养成自我管理的习惯,不断提高自治的能力。如根据孩子们亲师性以及爱模仿的特点,我们设立了“小老师”这个管理职务,让孩子们通过扮演“小老师”这个角色,充分参与班级管理,在实践中锻炼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发挥他们的特长,从而有效提升班级管理效率,改善班级管理的效果。为此,我们根据不同的班级管理内容设置了不同的“小老师”岗位,有的孩子是负责维持喝水与上厕所秩序的“小老师”,有的孩子是负责收拾玩具的“小老师”,有的孩子是负责监督小伙伴午睡时穿脱衣服、摆放鞋子的“小老师”,不同的岗位内容满足了孩子们当“小老师”的欲望,也为他们提供了自我展示与自我锻炼的平台。为了让班级管理工作更加高效、更加顺利地开展,我们还设计了管理岗位轮流制,即大家轮流担任某个岗位角色,通过对不同岗位角色的体验,使孩子们学习换位思考,增强他们对小伙伴管理的认同感,感受在不同管理岗位上所遇到的困难以及乐趣,促使他们在不断反思中进行自我调整,进而逐步提高他们自治的能力。
三、营造宽松、民主的自我管理氛围
实践证明,有效地开展班级管理“自治”活动需要孩子们更加广泛地参与班级各项事务的管理,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言:“愈宜学生共同负责,愈宜学生共同自治。”也就是说,在孩子们进行班级管理“自治”活动中,我们要通过自治实践活动,为小伙伴间进行相互监督与帮助创造机会,再加上教师的引导,即便有的孩子因为疏忽而违反了班规,也很容易被纠正。因此,我们要为孩子们提供大量的参与自治的机会,并通过营造宽松、民主的自我管理环境氛围,来提高幼儿在班级管理“自治”活动中的参与度。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孩子们充分的尊重与信任,让每一名幼儿都感受到自己是班级管理的小主人。如我们曾经发挥优秀幼儿榜样的力量,为班级幼儿提供模仿的对象,让那些表现较好的孩子担当组长、班长等职务,但是其他表现一般的孩子就失去了很多参与班级管理的机会,不利于增强他们的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的意识。以往我们的小组长、班长大都由那些乖巧懂事、聪明伶俐的幼儿来担任,不利于每一名幼儿的发展,为了使得大部分幼儿都有机会尝试管理,我们采取轮流当小组长或班长的方法,让每一名幼儿都能体会其中的快乐与苦恼。
总之,在幼儿园课程改革的背景之下,我们应该不断创新班级管理的理念,由“他治”到“自治”,唤醒幼儿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自主管理的能力,通过大量的“自治”实践活动,使他们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人。
参考文献:
[1]陈国丽.幼儿园班级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成才之路,2017(36):67.
[2]林晓红.幼儿园班级管理优化的原则与策略探讨[J].当代教研论丛,2017(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