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银奎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 海口 571127)
原料药的产地不同,所生产出来的药物性质也不尽相同,因此可以说药剂的质量好坏与原料药的质量是密不可分的。原料药产地的更换,使药物在临床使用中达不到预期的药效,并在一定程度上延误病情,药性的不稳定甚至会对患者身体产生副作用,从而出现一系列的并发症,久而久之,疗效差的药物在市场上得不到医生与病人的信任,从而导致企业形象与信誉受到质疑[1]。
不同企业的原料药产地,生产线,设备,合成工艺等程度更是难以达到统一,不同原料药产地相比较,其中所含的杂质成分也是不一样的[2]。
对原料药产地突然地变更,意味着所有的相关检测仪器以及数据要进行重新调整,这一过程需要耗费一定资金去支持。因此,药厂对原料药的生产地有严格的要求。
近年来,由于物价的变动等多种原因,厂家为节约成本还是存在更换原料药产地的例子。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原料药产地的变更对药品本身的性质。以下就针对甘草酸二铵在不同产地检测所得杂质含量进行归结检(见表1)。
表1 不同原料药产地中所含杂质的成分对比结果
原料药产地的突然变更,使原料药中的杂质组分不明确,这在制药过程中将会是破坏性的一种行为,所以及时有效控制药品源头的杂质的过程乃是重中之重。从源头上考虑,就要将其所生长的环境做个比较,进一步研究可能存在的几种杂质,比如沙土、纤维类物质等,待确定杂质的来源后,进一步研究并实验杂质去除的可行性方法。原料药再进一步加工时所产生的副反应物中,有一部分杂质其本质是可以再次进行处理分离的,在后期的有效工艺设备中得以降解。除小部分可降解的杂质外,对那些不可去除的杂质要在源头上加以控制,严格杜绝其引进几率[3]。
以优化药品质量为前提,有变更或者增加原料药原产地需求单位,需要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详细的资料与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行业的相关标准条例,后期还要对变更原料药产地所制成的药品制剂进行严格检测,以及药性的特性进行试验,将新旧产地原料药的药品研究质量数据进行重复对比,对新试验地生产的药品进行一定时间内的考究,熟悉其性质。原料药质量的把关尤为重要,相关部门与工作人员要对原料药进行实际考量,进行充分的试验与研究后,选择更为优良的原料药[4]。
将成品药物应用于市场上后,厂家在后期更换原料药产地的事情也会经常发生,鉴于原料药质量与制剂质量直接相关,而原料药产地的变更可能对自身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制剂的最终质量。因此,变更原料药产地将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要有合理有效的数据来证明这种更换的有利性。当前我们国家将此种行为列成了特殊事件进行对待,针对各大药厂对原料药产地的使用与变更,我国药监局发布了一些列相对的指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