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艳
【摘要】在全面分析企业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加大和政府对企业在科技投入方面的减税优惠政策基础上,提出加强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控的必要性,通过建立健全研究開发投入管理体系,改变研究开发费归集模式等措施,制定了符合公司管理现状的研究开发费归集模式制度,为企业降本增效做出应有的贡献,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关键词】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实施过程;管控效果
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以获取无形资产、开展技术创新与加强企业技术进步以及开发新产品为目的研究开发支出。近几年,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稳中有升,研发费投入约4000万左右,但在政府对企业科技经费投入税费减免方面没有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为了用好政府对企业在科技投入方面的减税优惠政策,为企业降本增效做出应有的贡献,需要深入研究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加强管控。
1、加强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控的必要性
1.1研究研发费加计扣除是国家鼓励企业研发投入的政策杆杠
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渐次扩大且核算申报不断简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最直接,最有效,最管用”的政策杆杠,是“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一剂强心剂。”
1.2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是企业良性发展的保障,充分全面了解政府对科研工作的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利用好政府在科研工作投入方面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研发费加计扣除条件,为企业降本增效做出应有的贡献,十分必要。
2、加强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控的实施过程
2.1对国家税务总局、财务部、科技部等部门针对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了解
通过政府各部门的网站或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交谈、或通过专家、专业人士以及中介机构了解和把握最新的政策,邀请专家对公司科技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熟悉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工作。关注各级财税政策,及时跟踪研究财税政策的变化,特别是当地税务部门对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基层文件规定。因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只对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引,所以应积极关注后续实施细则的颁布以及本省、市出台的具体的文件规定。
2.2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投入管理体系
研发活动涉及企业内部多个职能部门,包括科技管理、技术改进、设备更新、产品研发等诸多环节,需要对各环节的链条认真梳理,形成一个事前有规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反馈的完整闭环系统。
2.3改变研究开发费归集模式,提高归集额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技术质量部汇同财务部、市场部,按照集团公司研究开发费管理办法精神,有针对性的改变研究开发费归集模式,提高研究开发费归集额。
改变研究开发费归集模式,提高归集额度的理论依据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攀钢集团《研究开发费用财务管理标准》,其目标是结合公司实际,规范公司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制定工程公司《研究开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加大研发费归集额度,满足省级技术中心以及高新企业研发费投入规定,争取更多的政府支持项目以及税收优惠。
2.4加强实施过程管理
2.4.1做好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
每年底收集各子、分公司《新立项科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确定次年公司科研项目。研发项目立项时除了结合公司实际,还应落实该项目是否属于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范围。对国家重点支持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方向重点关注研发。
2.4.2研究开发费用预算管理
公司要求各单位一是要按照《研究开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规定的成本明细进行预算编制;二是要按照项目费控相关规定将研究开发费用预算分解为人、机、材、其他固定资产折旧费、设备、仪器租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其他费用等,以保证费用的合理,避免只归集工资薪酬。
2.5做好加计扣除申报准备工作
公司技术质量部与财务部、子分公司密切配合协作,重点做好科研项目立项,全年科研项目过程资料的收集,研发费用合理归集、年底资料完善等工作。
2.6加强研究开发费用的认定阶段与各级政府的沟通
研究开发费用的认定包括三个方面:—是企业确认,二是中介签证,三是税务部门的审核确认。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尤其重要,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行最后确定,是政策层面及程序层面的最终把握者,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加强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控的成效
(1)制定了符合公司管理现状的研究开发费归集模式制度。
(2)2018年度,设计院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额金额为332万元,减免税额49.8万元。
(3)2018年度,公司研究开发费归集额达到3491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额金发生额为1911万元,申请加计扣除1433.35万元,减免税额258万元。
2019年度公司研究开发费归集额达到5400万元,可以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额≥4000万元,预计可减免所得税约350万元。
下阶段,深入全面了解政府对科技工作的相关政策,利用好政府在科技工作投入方面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研发费加计扣除条件,为企业降本增效做出应有的贡献,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财教【2011】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R].2011年.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2015年.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7年40号)[R].2017年.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Z].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