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困境与对策
——以湖北省潜江市为例

2020-07-15 05:51朱乾宇樊文翔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20年7期
关键词:潜江市特色产业小龙虾

朱乾宇,樊文翔,龙 艳

(1.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2.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一、引言

乡村特色产业是以乡村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特质为依托,围绕特色农产品、特色资源进行综合开发集聚形成的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是助力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然而农业产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面临着自然、技术、市场等诸多风险,难以自发集聚形成深度融合的特色产业。农业保险作为规避自然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发挥其保护效应和稳定效应来支持农业特色产业的形成与发展。虽然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近五年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的支农作用,但农业保险目前仍然是农村金融中的薄弱环节。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乡村特色优势产业的保障功能,就必须对其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

党的十九大以来,不少学者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对乡村振兴的作用展开研究,他们认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在保护乡村的脆弱环境和让乡村宜居(黎杰松等,2020)[1]、增加居民收入和推进脱贫攻坚(沈贵银等,2019)[2]、实现乡村产业兴旺(郑道序,2019)[3]、推动农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王超群,2020)[4]等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乡村特色产业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但其本身的特征和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会阻碍其发展。一些研究认为,乡村特色产业立足于乡村所独有的自然、地理和人文资源优势(张殿宫,2010)[5],表现为富有乡土和本地特色(王浩,2019)[6]、以其特殊的产品质量风格作为卖点(张赛等,2019)[7]、具备不可复制和不可替代性等特征(朱启臻,2018)[8]。但与此同时,乡村特色产业通常会面临质量效益不高、产业要素活力不足、产业链条较短和产业基础设施不足等普遍问题(韩长赋,2019)[9],还容易面临发展观念偏差、特色资源挖掘度不高、产业融合度不强、品牌塑造力度不足等挑战(黎杰松等[1],2020;蒋吉德等[10],2019)。

现有很多研究对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一系列作用进行了分析,实证研究表明农业保险在实现风险转移、促进产业发展(王向楠[11],2011;付小鹏等[12],2017)、增加农民收入(李琴英等[13],2018;张伟等,2017)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农业保险还可以通过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的形式有效弥补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的缺陷,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对抵押品或担保物的要求,提高农户信贷获得(林乐芬等,2019)[14]。一些研究也围绕不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现状和问题展开了分析,如杨峥(2015)[15]介绍了吉林省开展人参保险、烟叶保险、辣椒保险、梅花鹿保险和专业农场保险的情况和问题;姜爱梅(2017)介绍了陇南市武都区开展马铃薯、玉米、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的现状;刘利(2018)[16]对成都市开展猕猴桃、水产品等9 个品种的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王利等(2019)[17]对海南省开展香蕉、芒果等9 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问题和建议;等等。但现有的研究多同时关注多个产业、多种保险的发展,对某地域某一个特色产业进行深入分析的研究不多;现有研究多以农业保险现状分析为主,从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视角的深入分析相对薄弱。鉴于目前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对一定地域的乡村特色产业展开深入的实证分析,可以对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理论和实证证据。

湖北省潜江市是中国“虾稻共作”“虾稻连作”模式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国小龙虾之乡”和“中国虾稻之乡”。截至2019 年,湖北省潜江市小龙虾出口创汇连续15 年位居全国第一,享有“世界小龙虾看中国,中国小龙虾看湖北,湖北小龙虾看潜江”的声誉,小龙虾产业已成为当地农业经济的支柱和特色产业。从2014 年开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潜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潜江分公司”)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小龙虾养殖保险,为推动潜江市小龙虾特色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该保险的实践操作中,一些困境也逐渐突显出来。

本文以湖北省潜江市为例,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小龙虾养殖保险推动当地小龙虾特色产业发展的具体做法进行阐述,对小龙虾养殖保险存在的现实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为农业保险有效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借鉴及参考。

二、农业保险推动潜江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概况

(一)潜江市小龙虾特色产业发展概况

小龙虾产业是潜江市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2019 年,潜江市小龙虾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53%①数据来源于农业农村部官网和相关媒体报道。,不断兴起的小龙虾产业极大地丰富了潜江市的乡村业态,成为潜江市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基础。潜江市已围绕小龙虾的科研培育、生态养殖、加工出口、冷链物流、餐饮消费、品牌文化等逐步形成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完整的小龙虾产业链。“十三五”以来,潜江小龙虾产业迅速发展,小龙虾产量从2016年的7.35 万吨增加到2019 年的15.8 万吨,产值从29.4 亿增加到60 亿元,从业人数由7.2 万余人增加至17.6 万人,养殖面积由50 万亩扩大至85 万亩,虾稻产业综合产值提高了2.3倍(见表1)。

表1 2016—2019年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发展情况

在潜江市小龙虾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推动小龙虾特色养殖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积极推动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潜江市政府联合人保潜江分公司从2014 年开始在全国首推地方财政补贴型小龙虾养殖保险,不仅对于小龙虾养殖户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而且对于各地特色养殖产业发展做出良好示范。

鉴于此,课题组于2018 年8 月28 日至9 月1 日对湖北省潜江市农业保险推动小龙虾特色产业发展的状况开展了调研。具体的调研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潜江市小龙虾“从农田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发展概况;二是小龙虾养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保险需求;三是小龙虾养殖保险的开展情况。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首先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座谈,随后走访了小龙虾全产业链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包括小龙虾饲料生产企业、小龙虾养殖户、小龙虾养殖合作社、小龙虾收购与物流经销商、小龙虾加工出口企业和小龙虾“油焖大虾”餐饮店。在调研的基础上,本文对农业保险推动小龙虾特色产业发展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

(二)潜江市小龙虾养殖保险的现状

1.小龙虾养殖保险的基本内容

表2 小龙虾养殖保险的主要险责

小龙虾养殖保险属于农业保险范畴,基准保费为40 元/亩,保额为800 元/亩,主要险责为自然灾害及病虫害(如表2 所示)。其中,保费由潜江市地方财政与农户各承担50%。从2014 年以来,潜江市政府每年提供80 万元地方财政资金于每年年末转至人保潜江分公司,对小龙虾养殖保险的业务进行补贴,每年承保面积约4 万亩。截至2019 年8 月,小龙虾养殖保险累计承保约22.8 万亩,地方财政累计提供小龙虾养殖保险补贴480万元②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实际形势变化,2020 年4 月,潜江市政府与中国人保潜江分公司对小龙虾保险的相关内容做了改进,保额由原来的800 元/亩大幅度提升为1500 元/亩,保费率由原来的5%降低为4%,农户承担保费的比例由原来的50%降低为40%,财政承担的比例则相应提高为60%。2020 年6 月,改进后的小龙虾保险正式面向农户承保,可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前的困境,促进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

2.保险公司的业务开展状况

为了提高服务效率,保险公司正积极拓展和完善营销网络。目前,人保潜江分公司已经实现“乡镇有网店,村村有代理,三四个乡镇形成一个中心网店”的服务格局。同时,一方面要求员工下沉到基层一线,直接面对养殖户开展业务;另一方面,通过以工作能力及邻里口碑筛选、奖金补贴、定期考核等方式,对村级代理人实行有效激励。

表3 小龙虾养殖保险赔偿处理公式

此外,保险公司还积极优化投保及理赔程序。一方面,保险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投保期限及投保路径。基于小龙虾的养殖周期,养殖户投保时间从每年的3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终止。在此期间内,当有投保意愿的养殖户通过村级代理人联系人保潜江分公司时,公司会派员工和村级代理人一起对投保养殖户的实际养殖规模等情况进行调查,签订保险合同。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努力提升理赔效率。一般而言,从发生灾害到最后理赔完成,需要经过农户提出申请、保险公司检验标的、农户收集资料③包含保单、证明、银行账户、合同等。以及支付保险金等四个步骤。具体而言,养殖户投保后,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原因造成损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随后,保险公司会派员工和村级代理人一同到养殖场地进行实地查勘定损,对损失程度进行评估,计算出保险金额并对养殖户进行赔偿(定损方式如表3 所示)。如果材料齐全,最快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理赔工作。

3.养殖户的投保状况

目前,大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合作社是投保养殖户的主体。其中,超过50%的投保户养殖面积在100 亩以上,少数几个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投保的养殖户的养殖规模可以达到1000 亩以上,其中最大的一个合作社投保面积达到1600亩。

4.小龙虾养殖保险的开展效果

总体来看,保险公司和投保养殖户双方获得的实际利益仍较为有限。自2014 年开展该业务以来,保险公司对小龙虾的赔付额通常超过保险收入,需要靠其他险种的盈利来弥补亏损,只有2018 年、2019 年在气候条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才开始有少量盈余。

一方面,保险公司需要在作为公司的盈利性目标和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目标之间进行权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小龙虾养殖保险业务。另一方面,虽然政府和保险公司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善保险的具体细则,但由于保险金额少,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投保养殖户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于巨大养殖投入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小龙虾养殖保险在实践中的困境不断凸显。

三、农业保险推动潜江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困境和问题

(一)特色农业保险保费率偏高

保险费率是在保险损失发生概率的基础上来厘定的。乡村特色产业由于区域性强,风险集中,保险公司只有设定较高的保费率才会承保。特色产业是依据区域内整体资源优势及特点,围绕市场需求形成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非均衡农业生产体系,通常是“一乡一品,一县一业”。保险的数理原理是概率论中的大数法则,在有大量风险单位投保并在较大区域范围内建立保险制度时才有可能发挥其分散风险的作用。由于特色产业区域性强,大多数的自然灾害和病虫灾害,一个风险单位有时包括全县或数县,在这一个单位里,承保的农户越多,风险就越集中,一旦发生风险则保险公司的损失就越大。因此,保险公司要对特色产业进行承保,其保险费率一般要比传统农产品的保险费率更高一些。

这一规律在潜江市小龙虾特色保险中也存在。潜江市地理、气候等条件比较特殊,冬冷夏热,春秋短冬夏长,干旱、水涝、霜冻、环境污染等灾害发生频繁。这种变化莫测的气候条件给小龙虾养殖业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2018 年1 月潜江发生了雪灾,虾苗在严寒的气候下大量冻死,导致三四月份几乎没有产出。同时,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也会给小龙虾养殖户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如果养殖户不能准确判断价格走势,错过最佳上市时间或长时间压货不卖,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与水稻险和能繁母猪险等主要农业险种相比,人保潜江分公司在对潜江小龙虾特色产业进行承保时,保险费率要显著偏高,农户承担的保费几乎等于前两者之和(如表4 所示)。偏高的保费势必会影响养殖户的投保意愿。

表4 潜江市主要农业险种保费、保额比较(单位:元/亩、元/头)

(二)特色农业保险保额偏低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需要投入大量的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综合成本较高。尤其是在中国农业快速转型期,信息技术、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全面渗透在农业产业链“产前—产中—产后—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使得乡村特色产业呈现出市场化程度强,高投入、高产出的特点。

表5 潜江市“稻虾共作”成本核算(单位:元/亩)

“虾稻共作”模式下的养殖成本主要包括小龙虾养殖和水稻种植两方面成本。根据对个体养殖户和养殖合作社的调研,课题组对“虾稻共作”模式下龙虾养殖每亩投入的成本进行粗略核算。在龙虾养殖方面,需要在虾池开挖、农田租金、虾苗、饲料、固定设备、病虫防治、电费等方面投入成本,在水稻种植方面,需要在翻耕、稻种、化肥、农药、机械收割等方面投入成本,两者每亩共计投入约3000元(如表5所示)。对于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养殖户,投入成本可能更高,当前每亩最高800 元的保额显然难以覆盖农户的养殖成本。而且,一旦真的发生风险,受实际评估的影响,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全额赔付,养殖户实际获得的赔偿远远不够弥补投入和损失。因此,当前的保额不足以弥补养殖户的生产成本,难以满足农户需求。

(三)特色农业保险查勘定损难度大

乡村特色产业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技术因素和人为因素使得特色农业保险查勘定损难度较大。一方面,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特色农产品在生长和培育过程中的技术含量要相对较高,一旦发生风险,会提高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难度。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也使得保险公司难以掌握农户真实的损失情况。

小龙虾产业具有精细养殖的特点,这要求农户必须具备较成熟的技术条件。小龙虾养殖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虾苗繁育、饲料投喂、病害预防等因素,否则极易造成小龙虾的死亡。

首先,小龙虾繁殖力较强且好斗,繁育时需要掌控好养殖和投食密度,否则容易造成密度过大缺氧死亡或自相残食。

其次,小龙虾集中上市的5 月份通常也是小龙虾发生病害的高峰期,小龙虾极易患上纤毛虫、肠炎、软壳等疾病,要特别注意池塘的水文条件。

再次,小龙虾性喜阴暗潮湿的水域,藏于洞中,昼伏夜出,死亡之后的躯壳往往不会浮出水面。

这些因素都会造成小龙虾的非正常减产或死亡,同时个别养殖户故意隐瞒不正确的养殖行为,或者以未投保但受灾的虾稻田混淆投保但未受灾的虾稻田来申报损失,保险公司难以确定导致小龙虾死亡的因素是否属于理赔范围,以及多大程度上需要理赔,提高了查勘定损的成本和难度。

(四)特色农业保险地方财政激励不足

特色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品特性,较为依赖于地方财政补贴。目前,在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联动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与保费补贴机制。

但是,一方面,从补贴险种的保险标的来看,中央财政的保费补贴主要集中在玉米、水稻、小麦、能繁母猪、奶牛等大宗农副产品上,具有较强地域性的乡村特色农产品的保费补贴主要甚至完全依赖于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补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财政实力较弱,对于乡村特色产业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有限,这就使得保险公司缺乏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动力与激励。

2014 年,潜江市已经开始组织推动地方财政补贴型小龙虾养殖保险,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改进。但是由于财政补贴有限,小龙虾养殖保险的规模基本维持在每年承保4 万亩左右,较小的承保规模使得保险公司承保不足难以盈利,难以对保险公司形成加大宣传和扩大承保面积的动力,进而不仅制约了经营主体的经营稳定性,而且客观上也无法培养养殖户对养殖保险的正确认知,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养殖户的积极性。

四、农业保险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以小龙虾为代表的乡村特色产业目前已成为湖北省潜江市的重要支柱产业,是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不仅需要保险公司、养殖户等市场力量的主动参与,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支持。

(一)优化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模式

首先,保险公司要根据潜江市小龙虾养殖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现有保险产品进行优化。目前,小龙虾养殖保险的赔偿金额、赔偿标准、承保面积和保费等具体做法在2014 年的初始做法基础上已经作了不少改进,但是随着小龙虾产业的巨大发展,保费高、保额低、承保面积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从2014 年至今,潜江市小龙虾养殖的养殖规模、养殖户的资金实力、经营意识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调整,适当提高保额、降低保费、增加承保面积和降低赔偿标准。

其次,“虾稻共作”“虾稻连作”是潜江市小龙虾的主要养殖方式,水稻和小龙虾既是利益共享体,也是风险共担体。目前,水稻种植保险无论是在保费、保额还是保险处理程序上都要比小龙虾养殖保险更加优越。保险公司应当深入交易市场和养殖场所开展实地调研,充分贴近养殖户的实际诉求,分析水稻和小龙虾共作、连作的特点,探索以“虾稻共保”的共享保险模式,实现水稻和小龙虾的“风险对冲”,充分利用各级财政对水稻的补贴平摊小龙虾养殖保险费用。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探讨设立特色小龙虾价格指数险、小龙虾收入保险等商业性保险,弥补当前小龙虾养殖保险保障水平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和政策保险两种组织经营制度的优势,推动乡村特色产业的稳定发展。保险公司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特色农业保险产品研发机制,开发出适合本地区的养殖保险,尽可能覆盖不同养殖规模养殖户的投保需求。

(二)发挥科技和组织优势,识别和平滑特色产业风险

首先,区块链、遥感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为风险的查勘定损提供了新思路,保险公司应利用先进科技加大对风险的识别和转移。保险公司开展小龙虾养殖保险不仅要面对传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还要应对小龙虾养殖复杂多变的病害、死亡等情况。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的特征,通过有效引入区块链技术,可以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养殖业数据追溯系统,能够较好地处理保险公司与养殖户之间的互信水平(唐金成等,2019)[18]。而通过遥感技术和大数据可以对气象信息和市场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较为准确地把握小龙虾的生长状况和市场状况,从而将难以准确勘察的小龙虾“实际产量损失”转变为可以估计的“模型预测产量”,实现标的转移。这样,一方面可以为养殖户的日常养殖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互信,保持各种主体间的和谐关系。

其次,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和组织优势。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资金来源、市场导向、产品认证、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黄祖辉等,2010)[19]。经过近20 多年的发展,潜江市已经拥有以莱克、华山两大水产加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15 家龙虾加工企业,建有13 个万亩和70 个千亩集中连片标准化虾稻共作种养基地和家庭农场,还有各种小龙虾养殖、供销合作社。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助于将小龙虾养殖户纳入现代龙虾产业体系,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和产业联合体,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险公司可以直接与这些经营主体对接,开展保险宣传、保险赔付等工作,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对农户进行承保等工作以保障农户权益,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各项成本,实现多方共赢。

再次,尝试构建各类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的“小龙虾”合作平台。多样性的风险需要多元化的技术和组织保障。水产养殖本身就要求养殖户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准,而小龙虾旺盛的繁殖力和群居属性,又为病害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同时,小龙虾产业面向市场经营,无法享受“粮食保护价”等制度保护,必然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政府应组织农业、水利、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建立合作信息平台,并进一步成立专门的“涉虾”职能部门,增强风险敏锐度,及时共享信息,做好风险防范,为养殖户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小龙虾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财政补贴体系

地方财政补贴力度和机制始终是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乡村特色产业在发展到成熟阶段后,将对区域农民收入、区域税收、就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潜江市首推小龙虾养殖保险已经是一个创举和标杆,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流程、优化服务,同时从基础设施、市场环境、宣传推广等方面为小龙虾发展保驾护航。在小龙虾养殖面积、品牌价值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潜江市应积极建立与龙虾产业规模发展相适应的财政补贴体系,保证在养殖面积不断扩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就业人数不断增加的状况下,财政补贴数额以产量或产值为锚能够保持同步增长,把财政“用在刀刃上”。

此外,中央财政也应提供适度财政支持。作为乡村特色产业,小龙虾养殖保险不能像大多数种植保险一样得到中央财政的统一支持。但潜江市小龙虾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面向国际市场,出口占比较大,出口创汇连续15 年在全国第一位。中央财政应当考虑以奖励、补助或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小龙虾养殖保险给予一定补贴。

(四)设立各种主体参与的巨灾保险基金

政府、养殖户和保险公司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地域性既是乡村特色产业的优势,也是劣势。这是因为乡村特色产业源于特殊的自然禀赋,也共同暴露于特定的自然灾害下。一旦发生整体性自然灾害,不仅农户血本无归,保险公司不堪重负,政府也将面临经济甚至社会危机。因此,潜江市政府应当积极引导,联合保险公司,动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财政拨款、利润留存等形式,建立巨灾保险基金,进而平滑损失,减轻风险冲击,实现乡村特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及展望

在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潜江市大力发展小龙虾产业链并在全国率先开展小龙虾特色养殖保险的背景下,本文基于以往有关“乡村特色产业的作用及特点”“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现状及问题”等三方面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获得的资料,以湖北省潜江市小龙虾特色养殖保险为例探讨了农业保险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若干问题,进一步丰富了现有关于“农业保险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与此同时,本文的研究对其他地区利用农业保险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首先,从地方政府层面来看,要积极发挥协调带动作用。既要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要发挥好政府作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通常与脱贫攻坚、农民增收、生态保护等紧密相关,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这需要政府的直接参与。同时,保险公司顺利开展业务,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各类信息共享,也离不开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此外,重大的社会、市场和自然风险应对只能由政府来统领。因此,不论是政府的直接参与还是对市场环境的塑造,都离不开政府对经济、科技、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的带动和协调。

其次,从保险公司层面来看,要充分利用科技的力量。查勘定损难度大既是农业保险存在的普遍问题,也由于特色产业所处的具体地域表现出特殊性。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保险公司要抓住科技发展的机遇,通过科技运用一方面降低投保用户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度,从而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良性循环。

再次,从农户层面来讲,要努力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面向市场、规模经营是特色农业产业未来发展壮大的方向。这也意味着,乡村特色产业将更多面临来自市场风险的冲击,而一些技术要求高、高度依赖自然环境的养殖业还要面临更多的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因此,农户要提高面对自然和市场风险的意识,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甚至农产品期货等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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