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鬼恋与人妖恋小说不同结局的原因及意义

2020-07-14 22:14朱春洁
蒲松龄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生命意识爱情

朱春洁

摘要: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人鬼恋结局一般好于人妖恋,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鬼与精怪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鬼乃人死后的形态,精怪却是不同于人类的物种;二是人类对鬼和精怪的不同崇拜,鬼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要高于精怪。这两项原因的本质,皆出于时人意识到自身与动物的区别,是人类生命意识的呈现,亦是对社会的讽刺和评判,并充分表现在小说的复生与生子情节中。而志怪小说的这种生命意识,亦与当时的诗歌相辉映,共同表现人们对待生命及社会的态度。

关键词:鬼;精怪;爱情;生命意识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人鬼恋、人妖恋是反复出现的题材,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才有所关注,如台湾地区王国良的《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研究》涉及到人鬼、人妖的婚恋遇合,但停留在列举故事并作简要评析的层面 [1]。90年代始,这两类小说引起国内学者的极大兴趣,几乎所有的文学史、小说史都有所涉及,并出现以“人鬼之恋”“人妖之恋”“人与精怪的性爱”为题,来解读其情感纠葛的论文,如大陆有钟林斌的《论魏晋六朝志怪中的人鬼之恋小说》,分析其思想艺术渊源和产生的社会条件 [2],刘仲宇的《人妖之间的“恋情”》认为人妖恋的发生与社会环境和个人经历有关 [3],吴光正的《从宗教膜拜走向心理补偿的人妖之恋》则从宗教意识、冶游体验、民间意识等方面进行分析 [4];此时台湾地区亦出现了系列相关的研究成果 ① 。21世纪以后,此类母题继续成为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的一大亮点,研究者分别从生命意识、女性意识、道教对人鬼恋小说的影响等角度进行解读 ① 。要之,魏晋南北朝人鬼恋和人妖恋志怪小说越来越受关注,其研究也愈加深入。但值得注意的是,虽两者同属人与异类的婚恋故事,但现有研究却往往缺乏比较的目光,即未注意到其同中之异。而经笔者对比,发现两者在结局上存在诸多相异之处。

一、人鬼恋结局好于人妖恋——问题的提出

从附表1、附表2(附表见文末)可看出,人鬼恋和人妖恋小说的结局大相径庭。先就人鬼恋小说来看,其结局主要有四:一是男子和亡妻得以相见甚至重结连理,如《列异传·蔡支》篇中蔡支得玉帝赐婚,与离世妻子重新团圆,《搜神记·李少翁》篇中汉武帝重见逝世的李夫人,其它如《搜神记·营陵道人》《搜神记·河间郡男女》《搜神后记·王道平》等,皆是此类。二是女子复生并与男子结为夫妇,男子或被封官或富贵,子孙冠盖,典型如《搜神后记·徐玄方女》《搜神后记·王道平》《幽明录·生死姻缘》《异苑·徐女复生》《异苑·章沉》等。三是女子虽无法复生,男子却仍被封官显达或子孙富贵,在《列异传·谈生》中,谈生偷照,终止了女子的复生过程,但这于谈生无损,他依旧成为王家女婿,且儿子封官,类似的还有《搜神记·崔少府墓》《搜神后记·何参军女》等。四是两人最后未成佳偶,然女子仍不舍离去,并赠物留念,如《搜神后记》之《王景伯》和《卢充》篇、《异苑·秦树》篇。总的来看,其结局虽有女子被误伤(《搜神记·钟繇》)或不能复生(《列异传·谈生》《搜神后记·李仲文女》)之遗憾,但大都以圆满收尾,且多为男女双方喜结连理,男子得以中第封官。

然而人妖恋却是另一番景象,其结果主要有二:出现频率最高的结局乃精怪显出原形,离去或被杀死,如《搜神后记·猴私宫妓》篇,猴子与宫女私通被发现后,猴及二者所产之子皆被视为妖孽,一齐杀掉。此类篇目在人妖恋小说中比比皆是,如《列异传·鲤魅》篇、《搜神记》之《苍獭》《鼍妇》《田琰》篇、《幽明录》之《鸡舌香》《苏琼》篇、《异苑》之《徐奭遇女妖》《常丑奴》篇等。另一种情形则是人因和精怪交媾致死,如《搜神后记·素衣女子》中,男子发现与其交合乃白鹭,恶之,遂病死。《搜神后记·老黄狗》《异苑·太元中》等篇章的结局亦相类似。总而言之,人妖恋虽也有盘瓠娶帝女为妻的不错结局(《搜神记·盘瓠》),但却难以改变大多数精怪被打死,甚至主人公也此而病死的悲惨结尾。

据此可总结道:人鬼恋多美好结局,人妖恋却下场悲惨。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两者结局大不相同?从中又彰显出时人怎样的心态呢?下面分而述之。

二、原因探析

探究人鬼恋与人妖恋不同结局的原因,其根本即探究鬼与精怪的区别,正是它们的不同,使人们对这两者的态度也截然相异。

(一)鬼与精怪的区别

从本义来看,鬼是人的另一种形态,与人关系密切。“鬼”为象形字,《说文》曰:“人所归为鬼。” [5]434段玉裁注曰:“鬼之为言归也。” [5]434《礼记·祭法》道:“人死曰鬼。” [6]下册1791又《尔雅·释训》释曰:“鬼之为言,归也。” [7]207何为“归”?郭璞注引《尸子》云:“古者谓死人为归人。” [7]207可见在古代,鬼不但与死亡且与人有密切联系,它是人死后的形态,是人的最终归宿。而现代人类学家亦指出:“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它意味着生命形式的改变。” [8]59有力说明了鬼与人的内在关联性。

精怪则是不同于人类的物种,与人有着本质区别。对于精怪,与之相近的名称有怪、妖、精,又可合称精怪、妖怪、妖精,其意思基本相近。《说文》释“怪”为“异也” [9]509,即事物的反常状态或世间反常现象;对此,《风俗通》的解释更为具体,所谓“怪者,疑也”,且世间“多有狗变作怪” [9]386“多有精物妖怪百端” [9]418“多有伐木血出以為怪者” [9]423“多有蛇作怪者” [9]438“多有见赤白光为变怪者” [9]441,书中列举的诸多反常现象,亦成为志怪小说中情节构想的来源。“妖”之初义与“怪”相似,正如《说文》曰:“草木之怪谓之礻芺(又作‘祅,即‘妖字),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 [5]673又同书释“礻芺”:“地反物为礻芺也。” [5]8《左传·宣公十五年》有云:“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 [10]429可见“妖”也指自然界中的反常现象。而发展至后来,两者关系正如李剑国先生所道:“秦汉以后,‘怪的含义逐渐发生变化,指的是动植物或无生命者的精灵、怪物,或与妖合称为妖怪。” [11]14而关于“精”,物老则成精,《抱朴子·登陟篇》云:“又万物之老者,其精悉能假托人形,以眩惑人目而常试人,唯不能于镜中易其真形。” [12]274即认为“精”乃事物假象,亦似于反常,这就与“怪”“妖”有本质相通之处,因此小说常将三者放在一起,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精”还能幻化成人,这就形成了后来志怪小说中精怪多能幻化成美女的基础。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只是幻化成人,其本质还是物。

由此可见,自本义上观之,“鬼”与“精怪”有着本质不同,鬼乃人的另一形态,精怪则是动植物,与人分属不同种类,人妖殊途,故往往遭人厌恶。早在《礼记·祭法》中,有载:“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者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 [6]下册1791就开始有意将两者区分。因此,人们在二者身上赋予的意义和寄寓的情感自然不同,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志怪小说,其结局自然有所差别。

(二)人类对鬼和精怪的不同崇拜

人类对鬼和精怪的不同崇拜信仰,亦是两类小说不同结局的原因所在。19世纪70年代,英国人类学家泰勒提出“万物有灵论”,并认为后世一切信仰和迷信,其根源都在于此。 [13]此说同样适用于中国,早在原始时期,中国先民不但将生命赋予鬼神,同时亦给予其它生物,由此形成了早期的崇拜。但两者又有所差别,即鬼的位置高于精怪。

1.崇拜:人类对鬼的不变情感

在古人眼里,鬼的位置常与神相当。《墨子》有云:“古圣王皆以鬼神为神明。” [14]375可见鬼与神的地位都很高。《周礼》有“大宗伯”一职,专门负责掌管“天神”“人鬼”“地示”的祭祀之礼,其使命为“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 [15]1403,由此可看出,除“天”“地”“人”三才外,“神”“鬼”“示”的地位亦很重要,且“鬼”和“神”处于同样高度。此外,先秦典籍中,“鬼”“神”常并称出现:《礼记》有云:“故圣人参于天地,并于鬼神,以治政也” [6]中册911;《祭统》又曰“上则顺于鬼神” [6]下册1866;《管子》则道:“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 [16]1;《孔子家语》亦有“明命鬼神,以为民之则” [17]214;《论语》中更是频频出现,如孔子曾曰:“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18]61,又“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18]113,可见在古人眼中,鬼神不可分割;而更具代表性乃《楚辞》,在《山鬼》篇中,屈原热情歌颂了“被薛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的美丽山鬼,而这个“山鬼”,现代学者大都认为是巫山女神。由此可见,在古代,“鬼”和“神”常被人们混在一起并称,都是先民的崇拜对象,诚如钱钟书所言:“后世仰‘天弥高,贱‘鬼贵‘神,初民原齐物等观。” [19]第一册306而至魏晋南北朝,崇鬼之风愈发浓烈,时重祀好鬼之俗盛行,《隋书》有载:“江南之俗,火耕水耨……其俗信鬼神,好淫祀。” [20]886以致统治者不得不出台禁令,如曹操为济南相时,“禁断淫祀” [21]第一册4,而后魏文帝、魏明帝皆禁淫祀;西晋武帝“除禳祝之不在祀典者” [22]第一册53;宋武帝亦下诏“淫祀惑民费财,前典所绝,可并下在所除诸房庙” [23]第一册57。

人对鬼的崇拜,也滋生冥婚之风的繁盛,并直接成为人鬼恋小说兴盛的助推器。早在殷商时期,冥婚就已存在,但仅偷偷流行于民间。而至魏晋时期,社会的大动荡和灵魂观念的流行,冥婚现象随之涌起,并频繁见于史书:“太和六年,明帝爱女淑薨,追封谥淑为平原懿公主,为之立庙。取后亡从孙黄与合葬,追封黄列侯。” [21]第一册163又“原女早亡。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太祖欲求合葬”,且“正国子平城,早卒。孝文时,姑平公主薨于宫,追赠平城驸马都尉,与公主冥婚” [24]第三册744。出于对早夭儿女的疼爱,统治者亦带头倡导冥婚,并在贵族阶层流行开来,并影响了当时的文学创作。通过比较发现,志怪小说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冥婚制度。其一,冥婚多是富贵家儿女早夭,再配与死去之异性,人鬼恋小说则将此发展为阴间富家女儿与阳间男主相结合的故事,并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情节模式,正如叶庆炳先生指出:魏晋南北朝人鬼恋故事“女主角一定是女鬼,男主角一定是人,从来没有一篇男鬼与女人的爱情小说,或女鬼与男鬼的爱情小说” [25]251;其二,冥婚乃于阴间进行的婚姻,故而小说中女鬼与男子的结合场所多在坟墓,如紫玉“要重还冢”“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搜神记·紫玉》),卢充与崔少府女在阴间拜堂成亲;其三,人鬼恋小说多有女鬼赠物环节,此则对应冥婚中的陪葬之物,如紫玉送韩重明珠,秦閔王之女送辛道度金枕,崔氏之女以金碗赠卢充等;其四,小说结局也大受冥婚影响,从以上史料可知,被邀与冥婚的男子皆被封官,如孙黄被追封黄列侯、平城被追赠为驸马都尉,这种加封富贵的结局,在人鬼恋小说中表现突出,如卢充的儿子封官、马子做官富贵,而辛道度晋封驸马都尉的情节,更与《北史》中平城的经历如出一辙。由此可看出,受现实环境的影响,人鬼恋小说的美好结局是有社会依托的。

正因如此,人们对鬼便不觉陌生。所以在人鬼恋小说中,当主人公得知自己与鬼交合时,或表现平静,如谈生目睹妻子生肉过程,“生辞谢”(《搜神记·谈生》),并无太多惊异;马子梦中遇徐玄方女鬼魂前来求救,答曰“可尔”(《搜神后记·徐玄方女》),亦无恐惧。或大方接受,如张子长梦里知晓李仲文女乃女鬼后,“忽然昼见,衣服熏香殊绝。遂为夫妻”(《搜神后记·李仲文女》),并未因她是女鬼而害怕或拒绝,欣然与之结为夫妇,其熟悉亲近之感跃然纸上。

2.崇畏:人类对精怪的复杂心态

相比之下,人类对精怪的情感却是复杂的,既崇敬又畏惧。精怪原形为各种自然物体,包括日月星辰及动植物,人类通过万物有灵论,把灵魂赋予各类物体,将其拟人化,“在原始的神秘世界中,最初的精灵形象,是动物,或带有动物标志,后来才有动物形的人鬼” [26]41,也因此,我们能在《山海经》《东巴经》等看到各种兽型神。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民间对动植物的崇拜亦在魏晋南北朝得到延续,就当时的动物崇拜来看,凤凰、鸾、龙、麒麟等观念中的动物,都被视为吉祥物;现实中的一些动物,如雀、雉、白虎、白狼、九尾狐、白鹅、白鸽等,也被看作祥瑞的象征 [27]251-253。但如鸡、狗、羊等动物,它们的出现却常常预示灾祸降临,即所谓的鸡祸、犬祸、羊祸,正如《原始思维》一书所道:“例如在中国,据格罗特说,非生物的灵经常以预告灾祸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凶险的存在,对于这些简单的不合理的头脑来说,这等于是灾祸的准备和起因。典籍常常告诉我们,在没有显见的原因而摔倒东西以后,接着必定发生死亡、火灾或者其他灾祸。” [28]278《晋书·五行志》有载:“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其后王敦再攻京师。” [22]第三册827又记曰:“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阳,桓玄楚国之邦略也。及桓玄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22]第三册828此乃鸡祸也;《宋书·五行志》有:“魏侍中应璩在直庐,欻见一白狗,问众人无见者。踰年卒。近犬祸也。” [23]第三册922又“晋惠帝永兴元年,丹阳内史朱逵家犬生三子,皆无头,后逵为扬州刺史曹武所杀。” [23]第三册923此乃犬祸。由此可见,时人对动物并非一视同仁,而是区别对待,他们崇拜的只是祥瑞之物而已。因此,在《幽明录·鸡幻主人》中,男子得知多次来和女子交媾之物,乃老白雄鸡,遂杀之;而《搜神记·田琰》《搜神后记·老黄狗》《异苑·太元中》《幽明录·犬魅》篇中,所写皆是狗变人形与人交合之异事,结果不但狗被打死,人亦难逃悲惨下场。

另外,魏晋南北朝受佛教影响甚大,因此时人对精怪的憎恶之情,亦可在佛典中找到原因。东晋西域沙门竺昙无兰所译的《佛说泥犁经》曰:“佛言:有禽兽生于冥处,长于冥处,死于冥处。何等为生于冥处者?蛇、鼠、狸、獭、虫、蚁,如是之属众多。其人平生居世间时,心念恶,口言恶,身行恶,死后展转化来,作是禽兽,勤苦如是。” [29]第一卷908在佛家看来,蛇、狸、獭等,皆恶人所变,其形象本就令人憎恶。所以在《幽明录·蛇鼾》篇中的“蛇”,以及同书《费升》《狸中郎》《淳于矜》中出现的“狸”,凡来不及逃跑的,都被杀掉。而在这些精怪中,出现较多的乃“獭”,如《搜神记》之《苍獭》篇、《幽明录》之《鸡舌香》《常丑奴》等。“獭”从犬,《说文》释曰:“水狗也。” [5]478可见它和狸一样,属性为犬类,前文已述犬类在人妖恋中极令人厌恶,因此獭的这种属性,本就带有人类鄙弃之态度。又獭喜食鱼,《淮南子》述曰:“夫畜池鱼者必去猵獭,养禽兽者必去豺狼,又况治人乎。” [30]219将獭与豺狼并举,《宋书》亦承此说:“夫养鱼者除其猵獭,育禽者去其豺狼,故智士研其虑,勇夫厉其节,嘉谋动苍天,精气贯辰纬。” [23]2332将其作为阻碍人类活动发展的恶性动物。而在佛典中,因獭以鱼为食,鱼尽则需他徏,因此佛陀常将其作为反例来劝诫修仙者,正如《中阿含经》有言:“是以比丘莫行如獭。” [31]81

由此可看出,鬼與精怪的本质区别,加之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不同信仰,使人们对鬼的认可度要远高于精怪,因而在小说中呈现出不同描写。由表1可看出,人鬼恋中鬼的身份基本为女鬼,她们生前就与主人公关系良好,如李夫人本是汉武帝宠妃、紫玉原为韩重之妻、文榆乃王道平之妻,再如《列异传·蔡支》篇、《搜神记》之《营陵道人》和《王道平》及《河间郡男女》篇、《搜神后记·干宝父妾》篇、《幽明录·赠罂》篇和《异苑·章沉》篇,女鬼与男子均是生前夫妻,女子虽早逝,但与人世间的丈夫情深意重,因此她们复活来与丈夫再度结合,乃再续前缘,此种情节甚为人们接受和欣赏。而即使与男子生前不太相干的女子,如《列异传·谈生》中的王灵之之女、《搜神记》中的秦妃之女和崔氏之女、《搜神后记》中的李仲文之女及徐玄方之女等,她们大都为官家小姐,此身份本就赋予她们良好素养,因此,在这个基础上的女鬼,自然也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可。而从表2可看出,精怪多种多样,但总脱不了动物属性,尤其像蜘蛛、蛇等动物,其本身之毒性就令人恐惧;而如鸡、狗、猪等,虽与人之日常生活较为亲近,然前文已述,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认为它们会带来相应的鸡祸、犬祸,因此对其颇有惊恐之感;再如獭等动物,更是在文化积淀和佛典中被塑造成了恶劣形象,一旦它们在小说中出现,自然令人害怕生厌。那么,从人们对待鬼和精怪的不同态度,可以解读出时人怎样的社会心态呢?

三、社会心态:人类生命意识的呈现

人鬼恋和人妖恋小说不同结局,根源于人与鬼的本质区别,这表明时人们已认识到自身与动物的区别,乃人类自我生命意识的呈现。生命意识,主要是指个体对自身生命的自觉认识,有学者指出:“所谓生命意识,是指人类对于自身生命所产生的一种自觉的情感体验和理性思考。它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对生命本身的感悟和认识,例如对生命的起源、历程、形式的探寻,对时序的感觉,对死亡的看法,对命运的思索等等,可以称之为‘生命本体论;一是对生命价值的判断和把握,例如对人生的目的、意义、质量、价值的不同看法,可以称之为‘生命价值论。” [32]24此说颇可借鉴。而在志怪小说中,其生命意识则突出地表现在复生情节和生子情节里。

(一)复生情节:长生的追求

人鬼恋中的复生情节,是魏晋时期的人们对生命长度追求的精神投射。从表1可知,人鬼恋故事的主人公如河间郡女、弋阳令之女、徐玄方之女、干宝父之妾、文榆、章沉与秋英等都得以复活,重返人间,这种死而复生的情节构造,是对生命的强烈追求,也恰是魏晋时期生命意识的一种折射。据人类学家的研究,原始人类对死并无感知,正如前文所道,人死成鬼,鬼不过是人类的另一种存在形态罢了。因此,以往的文学中,无论在《诗经》还是《楚辞》都读不到生命将逝的悲哀,而儒家也用“子不语,怪、力、乱、神” [18]72“未知生,焉知死” [18]113将此问题予以回避。但至汉末魏晋,国家分裂,社会动荡,频繁的战争和自然灾害使得人口锐减,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蒿里行》)、“出门何所见,白骨蔽平原”(王璨《七哀诗》)、“薪者向我言,死没无复馀”(陶渊明《归园田居》之四),这也让身处其间的人们对生命的感知更为敏锐,“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古诗十九首·回车驾言迈》)、“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古诗十九首·生年不满百》),身为枭雄的曹操也不禁感慨“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短歌行》),就连隐身自然的陶渊明亦感叹“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拟挽歌辞》其三),时光飘忽、生命短促的意识在诗歌中表现得非常强烈。而在感叹生命易逝的同时,人们亦萌发了对延长生命的无限渴求,因此,现实生活中的名士通过饮酒服药,以求生存;创作志怪小说的文人则将想象付诸笔墨,借助死而复生的情节使其幻想得以实现。从这个层面来看,当时人类的生命意识,不仅在诗歌中呈现,也在小说中加以想象和强化,两者相互补充,交相辉映。

但另一方面,小说中复生情节的实现也需遵循一定仪式,这也说明时人仍受禁于信仰崇拜之中,所谓的生命意识也只处于萌芽时期。《原始思维》中指出:“……有关死人的仪式,或者更正确地说,有关活人与死人的联系的仪式。这些仪式无处不有:几乎在任何社会集体中,不管它是什么类型,观察者都发现了在人死的时刻和在死后或短或长的一段时期中必须通行的风俗、禁忌、仪式。” [28]293而从人鬼恋小说复生的几则故事来看,它们多与“三”“七”这个时间点有关。人死后头几天变得特别危险,“这不仅是因为死者和他的社会集体的联系只是刚断,而且还因为他与鬼魂集体的联系尚未建立” [28]304,所以,中国古代葬礼一般持续三至七天,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段时间内的灵魂还未走远,若死者未下葬且亲人喊魂,就有复生可能。由此再反观人鬼恋小说,如贾文合在“卒巳再宿,停丧将殓”时复苏,章沉“将殓而苏”,皆是此种观念的折射。若人下葬之后,则需经三年,如小说中的蔡支之妇、同村人唐叔偕女。一旦破坏了这个仪式规则,则复生失败,典型如谈生未听从雎阳王之女三年内不得观看之劝,将其夙愿毁之一旦。

(二)生子情节:生命延续的渴望

人鬼恋小说的生子情节寄托了时人对生命延续的渴望,而人妖恋小说的相似情节,则是对社会乱象的讽刺批评。生子在古代意义重大,不但是血脉的延续,更是生命形态转生的象征,诚如列维·布留尔所述:“当孩子生下来时,这就是某个确定的人再度出现,或者更正确地说是再度赋形。任何一次出生都是转生 [28]330,“正如死亡一样,出生也只是由一种生命形态变成另一种生命形态。如同死亡至少在头一个时期只是环境和居住地的改变而其余一切仍然不变一样,出生也只是个体变成婴儿通过它的双亲转入尘世。” [28]330-331因此在人鬼恋小说中,生命延续的愿望便通过生子来实现,《谈生》篇中,雎阳王之女对不能复生深感遗憾,却给谈生留下一子;崔少府之女亦为卢充生子,卖胡粉女使男子孙繁茂,马子与男子结为夫妇并生二儿一女,章沉与秋英并生一子等,并多以其子封官为结局,可谓圆满。

人妖恋故事中亦有生子情节,但其所生之子,皆为人所厌恶。如《猴私宫妓》中,猴与宫女私通,猴和所产子皆被杀;《盘瓠》篇中,帝虽赐其女与盘瓠为妻,但其子女,帝赐其号曰“蛮夷”,其中的鄙夷之情暗含其中。而这种心态的形成,亦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关系密切,古书曾有关于人兽性交的记载:“槃瓠之妻与狗交。汉广川王裸宫人与羝交。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犬交。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宇宙之中,何所不有。” [33]821此种兽行,令人作呕。而在魏晋南北朝,帝王多沉湎声色、荒淫无道,如晋武帝就有后妃宫女近一万人,后赵石季龙“忽为猎车千乘,养兽万里,夺人妻女,十万盈宫” [22]第九册2778,此外,还有南朝宋前废帝刘子业,乱伦昏狂;北齐文宣帝高洋沉于酒色、肆行淫暴。君王的淫纵,也助长了臣下的淫逸,时王公贵族如张瓌、徐湛之等争相纳妾蓄妓,甚至“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仿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故男女气乱,而妖形作也” [23]第三册1006。这些昏君暴臣之所为,虽不及人兽性交变态,然其肆杀无辜、纵欲淫乐之行,亦是将人视为动物的反人性兽行,与人兽性交本质相同。因此,人妖恋小说将动物作为人类交合的对象,在厌恶和鄙弃的同时,也是对當时社会的不满和批判。

综上所述,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人鬼恋故事的结局好于人妖恋并非偶然,它有历史积淀的因素,并深受现实影响,借此文本,亦可管窥时人的生命意识及社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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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e can summarize and find that the ending of the Person Ghost Love Novel is better than the Person Monster Love Novel. There are two main reasons for this phenomenon: Firstly,this is essentially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ghost and monster,ghost is the form of people after death,while monster is a species different from humans;secondly,in people's minds,the position of monster is lower than ghost. The essence of these two reasons is that the people at that time realize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mselves and the animals. This is a manifestation of human life consciousness and a kind of irony and judgment on society,it is also fully reflected in the resurrection plot and the born-child plot of the novel. In addition,this kind of life consciousness in the novel also reflects the poetry of that time and shows people's attitudes towards life and society.

Key Words: ghost;monster;love;life consciousness

(責任编辑:李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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