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洁?秦朝明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深入推进潍坊市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建设高品质现代代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潍坊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是丰富宣教内容和载体。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平台,采取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册(挂图)、媒体专栏、有奖答题等方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二是创新“安全月”制度。每个季度第一个月为“安全月”,每季度一个主题,结合季节规律特点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整治、演练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启动安全发展城市建设,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厘清职责边界,制定时间表,建立工作调度和通报机制。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健全安全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和执法专用车配置。强化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二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调整市政府安委会为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专业委员会,明晰责任、明确任务。加强部门和镇街、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严格责任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督查巡查、挂牌督办、约谈警示、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三)突出企业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保障义务。在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促进下,全市大中型企业从制定完善企业安全制度、设施设备安全标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出发,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根基,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类型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起以国家标准为主体,以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并在审批、监管、认定等环节严格把关,坚决做到不达安全标准不准生产、开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趋好
严格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坚持零容忍,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市委、市政府专门派出督查组督导,市安委会组织督导组进驻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全程包靠督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二是建立信息调度和通报工作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金属冶炼、海洋渔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实行“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三是从严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潍坊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矛盾与问题
(一)安全生产基础不够牢固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没有完全树立,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应有的位置,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依法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职责。二是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金属冶炼、海洋渔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突出。三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不强,应急救援能力相对不足。
(二)监管执法工作面临现实难题
一是执法不够规范,存在缺乏执法计划,执法手段简单,标准不统一,没有形成执法合力。二是注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服务意识不够,不能及时帮助企业进行整改。三是监管执法力量不均衡,特别是基层镇街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太少,监管能力、装备水平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需求,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多数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比较重视安全生产,但也有一些小微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存在麻痹侥幸心理。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有的企业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在企业安生生产的投入上不够,致使安全生产保障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不到位,部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知识匮乏,是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加强潍坊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濰坊市安全生产条例》,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保障
在《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我市应积极作为,在立法权限和范围内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为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制定《潍坊市安全生产条例》,一定要坚持与《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不冲突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潍坊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做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重实效,真管用。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基础
一是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为全市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等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筑牢安全发展的法治屏障。二是要嚴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由政府执法人员和服务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界限,压实全市各方责任承担及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重大,责任主体及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一是要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二是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公众等综合监督作用,落建立完善社会综合监督体系。四是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从企业负责人到全体从业人员实行全员负责制,全方位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领域的严格执法是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的关键举措,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一是要推动建立以动态监管为核心的差异化精准执法新模式,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系统,推行不见面执法,再造执法流程。根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验收、运行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实行分类监管,建立企业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细化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源头管控,杜绝和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在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下必须要加大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主观故意的非法违法行为,不能偏面认为减少企业检查频次就是服务企业。四是完善各级执法机构设置,充实市、县级专业执法力量,增强乡镇执法力量,并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作者单位:潍坊市委党校)
本文系:山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19年度课题 编号是2019S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