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梁
摘 要:本文将针对协同论下的高中物理自主复习方法对高三物理复习课堂教学工作的开展进行创设和研究,且会结合现阶段学生主要存在的学习问题对其进行分析与探索,从而制定符合学生学习需求,符合高考整体环境的复习工作开展模式。
关键词:协同论;高三物理;复习工作;开展方法
随着新课改的发展,高三物理复习工作全面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教师在复习教学工作开展中对于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促进学生的学习效率看得极为重要。在这一发展模式下,教师的复习教学工作开展可以深入到每一名学生的内心,且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自主学习与自主复习的能力。进而实现对学生个人物理学习素养不断发展,满足其取长补短的学习需求。在这一发展背景下,教师的物理复习教学工作开展也会更加顺利和高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重点突出复习工作开展的异构性,且需要对学生的学习问题进行梳理,结合学生的差异性对其提供必要的教学与帮助。通过该方法的应用,能够突出复习教学的重心,且能够帮助学生實现物理知识的重新架构。
一、做好纠偏补漏,理清思路
在对学生进行自主复习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学会通过纠偏补漏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培养与引导,借此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在自助学习背景下实现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素养。这对于改变学生的物理知识学习状态,提升学生的物理知识学习效果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帮助。
例如:教师首选需要机遇自助学习的方法对学生进行不同知识板块的讲解,以此让学生对其形成一个体系化的学习理念。然后教师需要在深入引导与循序渐进的方法应用中将一个复习板块切割成多个教学板块对学生进行复习工作的开展。这样可以避免大量知识对学生的压榨,同时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另外,教师还需要结合物理知识中的定量关系对学生进行应用能力的教学与提升。在这一背景下,教师能够在开展物理复习工作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深入的纠偏补漏教学工作开展,且能够帮助学生理清物理知识复习的思路。
二、精准提炼问题,突出项目
教师需要在复习教学工作的开展中对学生进行问题的精炼,并且要针对典型的问题对学生进行重点教学与培养。这样能够让学生在学习相关知识内容的时候实现对不同问题的有效理解和正确分析,同时能够突出课堂教学工作开展的重点与核心。在这一背景下,学生的学习素养将得到稳定的发展。
例如: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可以针对学生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和总结。然后通过设计不同教学方法的模式对其进行相应的解答和分析。基于这一背景,学生的问题理解和问题分析能力将得到有效的提升,且在这一师生协同发展的态势下,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建设和进步。另外,教师还需要结合不同的知识板块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问题指导,以此实现学生的学习效率不断提升与发展,并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习惯和端正的学习态度。
三、整合内外因素,促进内驱
教师在教学中需要对物理复习知识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进行有效地整合与归纳。这样提供给学生的教学内容会更加健全、更加有效。而且学生在这一背景下学习相关知识的过程中也会更加高效、更加顺利。通过该方法的利用可以避免学生在学习中发生内驱动力不足的情况。
例如:教师在教学中,可以结合学生的物理理论知识学习能力以及物理实验操作水平对其进行相应的教学工作开展。这样能够让学生明白如何借助自身的优势改变自身的劣势,如何通过正确的方法发展自己的物理知识学习能力。如,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课程的开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物理知识复习教学,或者可以应用相互交流与协同合作的方法鼓励学生对问题进行探索与分析,亦或者可以在自助学习的发展中对学生的自主学习水平进行提升和发展。
四、实现相互交流,实现发展
协同论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协同的方法实现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共同发展与进步。在这一背景下,教师的发展主要针对其个人能力的提升来设计的,而学生的发展主要是针对学生的学习素养的发展而构成的。基于以上两种模式,通过师生之间合作交流的方法能实现师生之间的共同发展。
例如:在交流的过程中,教师需要给学生提供一个开放性的空间,然后在这一背景下做为一个引导者和守望者对学生进行复习工作的开展。这样,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需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了解,且可以结合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另外,教师还需要积极地参与到其中与学生进行进行讨论,进而为学生提供全新的复习思路和复习方法。
综上所述,在当前高三物理复习课程教学工作开展中,大部分学生对所学知识存在疑问和困惑,且针对不同知识板块有着不同程度的遗漏和缺失。面对这一问题,教师需要从复习工作开展方法的角度出发,思考如何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学与引导,继而提升学生的复习能力,促进学生的知识学习质量。
参考文献:
[1]王柳敏,杨国清.开启“提问”之门 绽放“有效”之花——高三物理复习课提问有效性研究[J].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6,32(12):102-104.
[2]侯贵民.基于考试大纲变化的高三物理复习策略[J].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16,32(04):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