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晓云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福州 350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1]。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推行规范汉字”是国家的要求,指出语言文字与精神文明建设密不可分的关系。《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8年版),有两个指标与语言景观密切关联,即“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2]。社会用字和地名管理要“规范”,指出城市用字的规范性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而“设计制作”的提出与语言景观“语码、字刻、置放”等因素是一致的。语言景观是文明城市的一张名片,语言景观建设要立足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城市精神文明离不开语言景观。
构成语言景观的基本元素就是公共路牌、广告牌、街名、地名、商铺招牌以及政府标牌、建筑名称之上的语言文字。城市语言景观的文明首先体现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上,其次体现在标牌的字刻和设立的美观上。
福建省现有全国文明城市11个,其中地级市7个,是全国地级市拥有全国文明城市比例最高的省份。课题组选取福州、厦门、三明、龙岩4个地级市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调研对象,分两类标牌进行调查:一是官方标牌,各选取一条城市主干道,对公共路牌、街名、建筑名、公益广告牌等进行调查研究。二是私人标牌,各选取一条商业街,对商铺店名、广告牌等进行调查研究。课题组选取城市主干道分别是:福州市东街、厦门市镇海路和同安路、三明市新市北路东新二路至东新五路路段、龙岩市龙川路;商业街分别是:福州市中亭街、厦门市思明南路、三明市列东街东新二路至东新四路路段、龙岩市中山东路。
课题组采取穷尽式拍照语料收集方法,共采集到官方标牌297个,私人标牌747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373个(面)。此外,课题组还访谈了个别商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统计、分析、对比等多元研究方法对标牌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外语使用的合法性、场所符号的合理性进行归并整理,比较分析四城市语言景观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建言献策。
四城市官方标牌调查汇总见表1。课题组共采集官方标牌297个,其中街名标牌46个,公共路牌44个,建筑名或单位标牌94个,公交站牌42个,其他指示牌(含大片道路指示牌、地铁、公厕等)71个。共用字2092个,其中繁体字49个,加挂正字牌8个,不规范汉字占比2%,语言文字规范性总体较好。四城市官方标牌外语都使用英语。街名、道路指示牌除汉字之外都加注了汉语拼音,四城市官方标牌英语和拼音使用共计184处,占比64.1% 。四城市官方标牌加注英语占34.5% ,厦门更是以77.6%排四城市之首,充分反映了我省作为沿海开放省份的城市国际化程度高。单位标牌总体统一规范。四城市街名、公共路牌都采用国家统一标准,指示清晰,整齐划一,详见表1。
表1 四城市官方标牌调查汇总表
四城市私人标牌调查汇总表见表2。课题组共采集私人标牌682个,主要采集商铺店名和广告牌。四城市的私人标牌语符形式呈现多样性,包括汉字、拼音、数字、外语、符号、标志等,有的单独使用,有的相互搭配使用。汉语型和汉外混合型占绝对优势,两项占比高达85.8%,显示四城市私人标牌总体上坚持以汉语为主特色。四城市都对城市主干道外立面进行一定程度改造,既美化了城市,也提升了城市的语言景观,尤其是私人标牌统一格式制作,显得整齐美观。四城市私人标牌外语语符主要是英文,其他外语仅出现3次。可见,英语在旅游城市语言景观的外语使用上占据绝对优势。
调查数据显示,四城市私人标牌共有汉字2519个,其中繁体字55个,占2.2%,三明市的比例最高,达3.3%,福州和龙岩最低,都是1.2%。郑梦娟调查,北京、上海、深圳、武汉、西安5城市中店名繁体字使用所占比率分别为1.3%、15.2%、18.2%、3.5%、2.1%[3]。相较之下,福建4城市私人标牌的繁体字使用比例总体不高。在调查中,课题组也未发现使用异体字、二简字或其他错别字问题,这说明福建较好地执行了国家通用语言的基本政策,语言生态总体良好,详见表2。
四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调查汇总见表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是文明城市重要的文化元素,课题组采集了城市主干道核心价值观所有公益广告373个(面),其中临时性公益广告260个(面),占比69.7%;永久性公益广告87个(面),占比23.3%;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26个,占比7.0%。四城市都充分利用了城市宣传栏、社区墙、广场、电线杆、隔离栅栏、公交站、建筑工地围挡、电子显示屏等,采用宣传栏、喷绘、横幅标语、罗马旗、灯箱广告、铁艺、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到城市各类生活场景,大大提升了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表2 四城市私人标牌调查汇总表
表3 四城市主干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调查汇总表
福建省全国文明城市语言景观建设现状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官方标牌存在2%繁体字,私人标牌存在2.2%繁体字。虽然总体情况良好,但课题组还采集到四条城市主干道问题店铺标牌65个,其中使用繁体字39个,占问题数的52%,说明店铺标牌主要问题是使用不规范汉字,如“壹名仓”“阪橋”“晨間厨房”“生命駕校”“都市物語”等。反映出人们的语言规范意识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该问题主要集中在公交站牌,共计28处,其中厦门5处,三明11处,龙岩13处,占官方标牌总数的9.8%。
该问题官方标牌共计7处,占比2.4%,福州、三明、龙岩有此类问题,私人标牌问题更多。
官方标牌外语都使用英语,私人标牌外语语符主要是英语,其他外语仅出现3次。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2018年厦门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统计,排名前十位客源国分别是:日本、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德国[4]。但在繁华的思明南路私人标牌中,英语出现94次,日语仅出现1次,没有韩语标牌。
课题组采集到四城市主干道问题店铺标牌65个,其中语码取向问题20个,占26.7%。按照语码取向原则,店铺标牌上的汉字应优先于英语排列,但有些标牌设置却违背这一原则。
如福州利达大厦正面一至三楼挂有14个字体、材料各异的店铺标牌,福州东方大厦正面一至五楼挂有8个字体、材料各异的店铺标牌,杂乱无序。有些建筑物上直接把单位名称严重影响大楼的外观。
厦门、三明、龙岩三城市把商业广告植入街名路牌中,商业气息浓。只有福州未植入商业广告,保持街名路牌的纯洁性。
调查中发现,有些楼体上的官方标牌还是20世纪90年代或21世纪初设置的,标牌陈旧老化甚至破损脱落,有的标牌因风吹日晒雨淋未及时更换,显得破旧不堪,字迹已模糊不清。有的城市外立面改造不彻底,同一条路不同路段新旧对比明显,极不相衬。临时性公益广告破损未更换,建筑工地围挡污损现象普遍,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文明美观。
语言规划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重要事业,制定、实施语言规划,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5]。语言景观是一个社会、一个城市的重要符号象征,展示一个城市的社会文化语言,体现一个城市文明发展的程度。语言景观规划也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事业,应该纳入一个城市文明创建的总体规划。首先,政府部门要结合城市建设、城市改造制定语言景观规划,把传统文化、语言文化、建筑文化、地方文化等元素融入到语言景观,突出语言景观的本土元素。其次,要加强语言景观源头管理。标牌审批是重要环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源头把关,不让不规范用字、错误外语、不合理语码取向成为企业名称和店铺用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私人标牌在无政府监控下加注英文,容易出现“麻辣烫Mala shop”不规范现象。建议把私人标牌外文翻译纳入审批程序,加强源头管控。第三,政府部门要强势介入私人标牌制作设立指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因地制宜设立标牌。官方标牌有统一的标准,严整规范。私人标牌缺乏统一的标准,松散甚至杂乱。我们既鼓励店铺标牌的多样性和包容性,也要把标牌文字的规范性、外语翻译的准确性、语码取向的合理性、材质选择的持久性、标牌设立的美观性纳入管理范畴,要像政府部门对待官方标牌那样,全程全方位指导私人标牌设立,制定出相应的语言政策,城市公共区域外立面改造后私人标牌的统一设立堪称城市语言景观建设的成功范例。建议在商业街设立商铺标牌导引牌,根据国外游客入境情况,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标牌外语翻译,做好语言景观服务规划。
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具有很强的表意功能。加强语言文字创意研究,制作创意店铺标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城市语言景观中的渗透,拓展语言景观的内涵和外延,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和文明水平。
四城市语言景观问题主要体现在使用繁体字、拼音未按词连写、英文拼音不统一、英文翻译错误、语码取向有误、设立随意性、破损老化等方面,除设立随意性和破损老化两类问题不属于语言文字专业外,其他问题都归属语言文字专业范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国家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门法律,调研中80%以上的商家不知晓有这部法律,不知道标牌制作语言使用的相关规定。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有的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还认为企业商标注册可以使用繁体字。不管是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商家老板,都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人的语言观念的新旧、语言素养的好坏、语言能力的强弱、语言水平的高低等等都可能影响良好语言生态环境的构建[6]。构建良好的语言生态环境,关键是人的语言观念和语言教育问题。
第一,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语言能力。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的学习,提高依法治国理念。与语言景观建设相关的法律和标准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等,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第二,提升广告从业人员语言文字能力。强化语言景观标牌制作四原则:规范汉字使用原则,汉语拼音按词连写原则,英文译写规范原则,语码取向放置原则,提升广告从业人员语言文字素养,把好源头关,不让不规范语言文字问题流向城市街头。第三,提高语言景观设立者的审美水平。包含官方标牌和私人标牌的设立者。除了指示功能外,语言标牌的另外一个重要功能是装饰功能。很多语言标识牌上文字图片等的设计目的是为了美观、吸引眼球、引起关注等{7}。标牌设立者的审美水平决定着语言景观的文明美观。语符的搭配、字体的大小、材质的不同、颜色的选择、图文的交错、位置的高低等等,都和语言景观密切相关。从调查数据可见,电子显示屏等现代科技手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如国庆节期间,当福州在台江江滨玻璃墙打出“我爱你中国”的时候,市民们看到后激动万分,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效果很好,值得推广借鉴。
政府部门作为官方标牌的设立者,是语言政策的执行者[8]。同时,政府部门是私人标牌的审批者,也是国家语言政策的监督者。当前,单位标牌设立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地名路牌由民政部门设立监管,私人标牌语言文字审批设立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头管理语言文字使得城市语言景观存在管理漏洞,如私人标牌审批权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权又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易出现管理上的漏洞,私人标牌用字不规范、英文翻译错误、破损老化等问题在各个城市依然存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1]。建议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作为城市语言景观建设的管理监督政府主要部门。在国家一、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中,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城市语言景观建设中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福州、厦门、三明、龙岩四城市分别于2004、2006、2008、2012年通过国家一、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合格评估。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基础,但遗憾的是,“工作目标一实现,工作队伍就不见”。城市语言景观建设要充分发挥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专业作用,文明办、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城市语言景观综合监督管理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对语言景观的动态监控,建议发动高校中文及相关专业的学生,成立城市语言文明志愿者,开展城市用字“啄木鸟行动”,实行实时监控。另外,可依托高校从事语言景观研究的专家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实时监测语言景观现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城市语言景观的文明程度。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强调,城市公共招牌和广告用字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能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应建立奖惩措施和长效机制,实行条块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社区的作用,把语言景观建设管理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考核指标中,实现语言景观建设监督管理城市无死角,依法依规推进城市语言景观建设良性发展,为文明城市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