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晓峰 张 雪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立医院接受了社会各界大量的资金和物资捐赠,为救治病人和抗击疫情提供了宝贵的资助。与此同时,捐赠行为满足了捐赠人在扶危济困、弘扬慈善精神、得到心灵慰藉、提升社会地位、享受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需要。现运用社会交换理论①,分析“非典”、新冠肺炎期间及之前2010—2019 十年间三个不同时期公立医院接受捐赠的情况,探讨平时和特殊时期社会捐赠行为,为鼓励社会捐赠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公立医院受赠管理提供参考。
本次调查于2020 年2—3 月展开,面向全国27 个省市103 家公立医院,由各家医院的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答卷。
在前期研究和文献查阅的基础上编制问卷,经过研讨并预调查后修改完善。问卷主要内容包括:2003 年1—6 月的非典期间、2010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十年间、2020 年 1—3 月新冠肺炎期间,公立医院在三个不同时间段接受捐赠的次数、财物折合金额、受赠管理等情况。
采用SPSS 24.0 统计软件和Excel 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比较采用x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接受捐赠管理情况采用描述性分析。接受不同品类捐赠的次数占总次数比例,以及接受捐赠未入账医院的数量所占比例,均采用构成比进行表述。计数资料采用百分率表示。
对“非典”、2010—2019 年十年间,以及新冠肺炎期间103 家医院接受捐赠次数进行趋势卡方检验,发现新冠肺炎期间接受捐赠的次数较前两个期间呈明显的增加趋势(x2=55.66,p〈.0001),趋势详见图1。
调查结果显示,“非典”期间71 家医院接受过捐赠,2010—2019 十年间为72 家,新冠肺炎期间为101 家。过去十年受到过捐赠的医院数与“非典”时期基本持平,新冠肺炎期间接受捐赠的医院数量较前两个时期分别增长42.26%和40.28%。
图1 103 家公立医院“非典”“近十年”“新冠肺炎”期间接受捐赠数量情况
对103 家医院在不同时期接受捐赠次数超过5 笔的情况看,“非典”期间为43 家,2010—2019 年39 家,新冠肺炎期间74 家。过去十年接受过5 笔以上捐赠的医院数量与“非典”时期略有减少,新冠肺炎期间接受过5 笔以上捐赠的医院数量较前两个时期分别增长72.10%和89.75%。
对“非典”2010—2019 年十年间,以及新冠肺炎期间103 家医院接受捐赠进行比较,将捐赠财物折合金额剔除通胀因素后,本次新冠肺炎接受捐赠金额也有所增加(χ2=32.19,p〈.0001),趋势详见图2。
图2 103 家公立医院“非典”“近十年”“新冠肺炎”期间接受捐赠规模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非典”期间14 家医院接受捐赠金额超过100万元,2010—2019 年为30 家,新冠肺炎期间35 家。过去十年接受捐赠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医院数量较非典期间增长114.29%,新冠肺炎期间接受捐赠超过100 万元的医院数量较两个时期分别增长150%和16.67%。
“非典”期间3 家医院接受捐赠金额超过500 万元,2010—2019 年13 家,新冠肺炎期间13 家。过去十年接受捐赠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医院数量较过去“非典”期间增长333.33%,新冠肺炎期间接受捐赠超过500 万元的医院数量较“非典”期间增长333.33%,与过去十年持平。
新冠肺炎期间,103 家医院受赠物资品类众多,其中接受现金捐赠次数占总捐赠次数比例为35.10%,接受药品和防护物资捐赠次数占比19.44%,接受日用品和食品的捐赠次数占比42.22%,接受商业保险捐赠及其他次数占比3.24%。接受日用品和食品捐赠次数占比最高。
103 家医院中,88 家医院明确牵头管理处室或成立了捐赠管理办公室,其他15 家医院未明确。另外,有25 家单位没有按规定制定本院的捐赠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在“非典”、近十年、新冠肺炎三个时期均存在接受捐赠但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分别为6家、1 家、9 家,占比为 8.45%、1.39%和 8.91%。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社会各界对公立医院的捐赠对比疫情前十年规模大、次数多,“一次抵十年”的效应比较明显。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相比,医院在平时接受社会捐赠相对较少,利用社会资本相对不足。因此,应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捐赠行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平时的社会捐赠事业发展。
对于品类繁多的捐赠财物,存在未进行归口管理、未建立院内捐赠流程制度、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等问题,容易造成受赠秩序混乱、物资分配和使用效率低下,影响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性捐赠的热情。医院在接受捐赠后,应强化受赠过程的全流程管理。
1.特殊时期的捐赠特事特办。总结两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捐赠的经验做法,制定特殊时期医院接受捐赠的应急流程和制度,设置可接受捐赠物资的范围和标准,简化院内评估环节,授权相关部门先接受后报批,提高捐赠效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部门协同,提高处理应急情况的能力。组建特殊时期物资分发应急分队,使受赠物资快进快出,防止物资积压。关注特殊时期的特殊物资,如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涉及医疗伦理的问题特别关注,对康复病人捐献血浆的行为可为其购买人身保险,所需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多方激励平常时期的捐赠热情。政府对表现突出的捐赠人公开表彰,并将捐赠情况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按照捐赠的金额或规模,给予捐赠人合理的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对特殊事件的捐赠,在医院设立捐赠公示墙,提高捐赠人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推广到日常捐赠中,让捐赠人在平时也能享受到类似的实惠。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快速便捷的分配通道,与受赠医院高效对接,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适当考虑降低公益性社会团体准入门槛,放宽公益性社会团体注册条件,以拓宽公立医院受赠渠道。
3.加强公立医院受赠行为管理。明确捐赠事务的牵头或归口管理部门,发挥好受赠全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功能,杜绝工作秩序混乱,捐赠效率低下,进而挫伤捐赠人积极性的情况发生。从受赠后接受审计的角度看待捐赠行为,梳理捐赠过程中的风险点,展开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对制度查缺补漏,细化操作流程。通过慈善组织接受与医院有经济往来企业的定向捐赠,引入第三方评估,降低行风管理风险,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提交党委会研究决策。紧急情况物资缺乏时,医院可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寻求通过合格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特殊情况下可向社会公众反映物资匮乏情况,传递需求信息,被动接受社会捐赠,事后做好捐赠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