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主阵地,由于师资结构等方面的客观性影响因素,致使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缺乏时效性。为保证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质量,提高幼师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需重视对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问题的应对之策的探究与应用。本文主要从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为主题展开分析,在探讨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中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问题的应对之策,旨在提高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质量,为提升幼师整体素质夯实基础。
【关键词】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9-0117-02
【本文著录格式】郑霞.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幼师专业教学为例[J].北方音乐,2020,05(09):117-118.
音乐表演教育作为高职培育学生个人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幼师专业而言,通过有效的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可促进幼师专业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为其今后的教育价值实现提供能力保障。近些年来,高职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体系也随之完善,但是由于高职教育发展引起的师资力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造成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缺乏时效性。因此,为了保证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幼师综合素质,需重视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问题的探讨,并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基于此,本文基于幼师专业教学角度探讨“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的问题及对策”,对于发挥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育价值而言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基于高职幼师专业教学的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中主要问题分析
(一)人才培养模式有待优化,忽视学生个性化能力的培养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存在人才培养模式有待优化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高职教育理念认识有待深入,教学实践中主要套用其他高等院校或者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理念,对“以技能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教育理念尚未进行深层次解读,造成教学实践中无法发挥学生特长,忽视市场需求,这种情况下培养的人才具有实践能力不足、社会适应能力薄弱等特点[1];第二,教学内容方面,存在严重的较强的随意性、个性化等,忽视了学生真实需求。同时,部分教学曲目专业性过强,不适合幼师专业岗位实际需求,声乐学习内容与幼师岗位需求不一致[2];第三,实践教学比例不科学。上文提及到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一门艺术类技能型科学,对实践教学要求较高。但是现阶段的基于幼师专业的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实践教学课时比例等显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致使学生无法在系统的学习过程中,培养良好的声乐说唱能力。实践教学由于重视度不足等一系列因素,缺乏有效教学手段,制约了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实践教学成效的提高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由于教师个人思想认识不足,故而在教学实践中,沿袭一般课程教学方法,忽视学生个体差异,直接运用满堂授、说教式、填鸭式等教学方式,虽能够在课堂教学实践中保证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整体教学质量,忽视了学生个性化发展[3]。众所周知,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个体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声乐分类众多,不同类别的声乐有着自身独有的特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无法将声乐所有特点全部掌握。传统的模板化教学方式,能够让学生广泛掌握每种类别的能够应付考试的知识点,虽能够提高应试成绩,但是影响了学生个性化能力的提高。
(二)高职声乐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缺陷
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也逐渐呈现年轻化特点,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师亦是如此,其主要由各专业院校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等组成。这类教师一方面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缺乏深层次认识;另一方面缺乏艺术实践教学经验[4]。具体言之,首先,缺乏职业教育理念。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培养高职音乐教师的院校或机构,教师来源于各专业的优秀毕业生。这样的教师队伍虽在专业能力、学术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是对高职教育理念、特点以及内涵等缺乏一个明确的认识,从而在实践中无法准确把握人才培养核心内容;声乐作为一门传统艺术类学科,具有显著的技能型特点,说教式教学让教学出现了严重的模式化,虽能够保证学生具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和扎实的理论知识,但是通常会出现知识结构单一,并且实践能力缺乏,造成其步入社会环境,为出现不适应等问题[5]。其次,“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基于当前高职声乐教师队伍现状而言,大部分声乐教师来源于各大高等院校应届硕士或本科毕业生,“双师型”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正因如此,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理论和实践教学无法协调发展,无法实现学习和就业无缝式对接,综合性人才的培养更是一纸空话[6]。
(三)教學方法有待优化
长期以来,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模式主要以“练声-唱歌-布置新歌”为主,长期如此,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模式僵化,造成大部分声乐教师产生错误认识,即要想获取良好的教学效果,需实施一对一的教学方法。具体来说,一个声乐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只有一个学生,声乐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并解决学生发声及演唱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以此促进学生声乐水平的提高。但是基于本质角度而言,这种一对一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练声-唱歌-布置新歌”教学模式大同小异,主要是在前半堂课由教师给予几条针对性的练声材料,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后半堂课由学生演唱声乐曲目,目的在于练声和演唱相结合,有效提高学生综合水平。但是随着高职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上述教学方式显然无法满足实际要求,一是专业学生人数众多,无法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二是专业培养目标致力于应用型艺术人才,除了必要的演唱能力之外,还需要岗位要求的诸多能力,而上述教学模式是无法有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
二、基于高職幼师专业教学的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问题的对策分析
高职幼师专业中的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中,存在师资力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制约了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时效性的提高,进而影响幼师综合素质的提高。笔者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长期一线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经验,对现存的主要问题的对策,提出自身几点拙见,供业内人士借鉴
(一)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新时期,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社会建设输送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的神圣任务。在此背景下,基于高等职业教育幼师专业的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中,需重视一专多能、较强实际操作能力和适应性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需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将声乐教学严格按照不同类别细化分类,然后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实施分层教学与多样化教学,充分发挥学生优势,对学生优势进行针对性教学,以此促使学生在优势领域得到长足的发展。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重视“导师制”教学方法的应用,将特长十分突出集中起来重点培养,让教学与学生特长相吻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最终有效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双师型”教师的缺口
近些年来,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其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集中体现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声乐教学亦是如此,大力建设 “双师型”教师队伍,是目前教育界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基于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际需求而言,“双师型”教师需满足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经过系统的声乐专业训练,有扎实演唱功底和深厚理论修养;另一方面艺术实践经历,拥有群众文化生活从业工作经验。针对当前教师方面的问题,高职院校需做好如下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院校结合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实践教学需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型教师或兼职教师引进方案,以此大量补充“双师型”教师的缺口。为了满足当前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实践教学需求,可考虑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寻求支持做好实践方面的活动组织工作,为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理论水平等协调发展夯实基础。还要重视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师队伍建设。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中通过优化配置方式,合理搭配新、老教师;高职称教师与中低职称教师,以此整体提升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理论和实践教学水平。针对教师个人教学素养提升,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一对一”或“一对多”技能和能力提升方案,通过教师之间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交流碰撞,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方案,有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
(三)优化教学方法,加强微格教学法的运用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发声技巧训练、歌曲演唱。发声技巧训练。教师范唱和学生练声全过程以录音或者录像方式进行保存,后由教师在课堂教学时,通过录像或者录音回放,发现学生的问题。这种教学方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给学生直观感受,便于学生快速掌握发声技巧。如“歌唱呼吸”技巧训练时,教师可通过多媒体以图文并茂方式呈现呼吸系统和相关理论,后以课件方式直观呈现歌唱呼吸运动全过程,并播放数例正确和错误的对比歌唱呼吸实例,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和分析。这样一来,学生就可以掌握正确的发音方面的呼吸技巧;歌曲演唱。首先,教师收录学生歌唱全过程,后进行回放,从中发现学生的不足,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一系列讲解,以此提高教学针对性。在此过程中,学生作为主体,教师发挥引导作用,引导学生通过录像或者录音发生自身问题,后在教师的指导下纠正,如此可以提高学生歌唱水平,有助于学生鉴别能力的提高。
三、结语
综上,基于高职幼师专业的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实践中存在突出问题,唯有予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双师型”教师的缺口等良策,才能促进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培养出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幼师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蒋小凡,吴玥.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环式”课程体系创新探索——以声乐方向为例[J].艺术教育,2019(9):71-72.
[2]梁袁媛.大数据与我国当代声乐艺术研究——声乐教学中的多媒体互动模式探讨[J].黄河之声,2019(13):67-68.
[3]贾佳.试论高等音乐教育中的“专”与“能”——以声乐主修为例[J].民族音乐,2019(1):87-89.
[4]彭青.基于“学、训、教、演”模式一体化创新应用型声乐表演人才的培养——以无锡太湖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为例[J].戏剧之家,2018(23):147-149.
[5]吕京津.应用型声乐教学改革——以工商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为例[J].北方音乐,2018,38(11):163.
[6]秦婷.高师声乐表演专业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以衡阳师范学院声乐艺术实践教学为例[J].当代音乐,2016(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