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稳定和扩大就业

2020-07-08 07:53吕国泉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0年6期
关键词:用工农民工疫情

文_ 吕国泉

习近平总书记对就业问题多次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要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都要把就业放在第一位置。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形势

我国就业总体上基本稳定,但受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就业形势较往年更加严峻。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增长持续低迷,国际经贸摩擦加剧,特别是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人员、商品、技术等要素流动放慢,导致需求急剧萎缩,部分产业链或将断裂甚至重组,带来全球就业压力。国际劳工组织监测发现,2020年第二季度,全世界工作时间将下降6.7%,相当于1.95亿全日制工人面临失业。从国内看,经济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更为迫切,部分困难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订单减少、刚性成本支出上升、资金流断裂等多重压力,造成部分就业群体陷入不充分就业状态。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困难和问题。

一是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仍处于高位,今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在1500万人以上,同时还有一些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有超过1亿人的就业因疫情受到了影响,其中有约400万新增的失业者,2600万因疫情原因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人,还有7500万休假不上班的人。工会劳动关系监测数据显示,企业用工意愿有所下降,企业职工、劳务派遣工和灵活用工数量均呈下降态势,表示有缺工的企业占比由2019年第四季度的41.10%下降到今年第一季度的35.53%。根据北大和智联招聘联合报告,一季度100人以下、100—1000人、1000人以上的企业招聘职位数分别同比下降超30%、20%~30%、10%。

二是就业摩擦性、结构性风险增加。一方面,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给的重点企业用工阶段性激增,关键行业企业出现缺工现象;另一方面,一些订单锐减的企业招聘需求下降,劳动力市场大范围重新匹配。东部地区招工难用工贵,中西部地区外出难就业难,劳动力滞留问题突出,由于就业信息服务不到位,造成摩擦性失业。与此同时,疫情加速企业数字化升级和自动化程度,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增加,而大量低技能劳动者就业空间受到挤压,导致结构性失业风险加大,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失业人员、大龄低技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更为突出。

三是部分行业企业稳岗压力上升、就业弹性下降。疫情对以高度环境敏感型、人群集聚型为特征的餐饮、旅游、交通运输、休闲娱乐,以及商业贸易、制造业等行业造成的冲击明显,用工需求不足。相关数据显示,一季度,服务业指数下降9.1%,制造业投资下降25.2%;餐饮收入下降44.3%,78%的餐饮企业营业收入损失达100%以上。因供应链断裂、流通不畅等因素,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受阻,吸纳劳动力能力降低。出口行业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人数1.8亿,但因全球经济深度衰退面临持久压力,其就业吸纳能力将下滑。

四是不充分就业现象明显。职工工作时间减少,部分行业企业职工工作出现不饱和现象。面对疫情造成的影响,部分行业大量使用非正式、非长期合同工以降低成本;部分企业采取安排员工休假、轮岗轮休、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缩短工时等用工方式;大量非正规就业群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群等处于半失业状态,就业质量有所下降。据统计,目前一线职工每月工作超过22天的企业占比43.33%,周平均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的企业占比56.82%。

五是部分群体就业稳定性降低。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受到的冲击尤为明显。农民工因从事的大部分行业受疫情影响最为直接,加上本身技能水平相对不高,就业难度明显增大。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亿人,其中外出务工1.7亿人,2月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12251万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可能出现短期失业。据中国社科院研究,受疫情影响,截至3月底国内仍有约8000万人没有恢复就业,其中包括约5000万农民工和3000万城镇职工。今年高校毕业生以874万人的规模创历史新高,疫情正值春季招聘期,毕业生求职就业受到较大影响,截至3月底,企业对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需求规模同比下降22%,其中小微企业同比降幅高达60%。

当然也要看到,这次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较大冲击和影响,是短期的和局部的。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稳定就业的基础条件也没有改变,经济运行仍处于合理区间。城镇化率超过60%,第三产业占比超过50%,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接近六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数字经济领域正在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正积极有序推进,我国经济逐步回归常态,岗位也将逐步释放,就业局势总体趋稳。因此,需要充分把握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

二、综合施策做好稳就业工作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就业目标任务,强调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要实现这一就业目标,需要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力打赢就业保卫战。

一是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加强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将劳动参与率、就业率等关键指标作为调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先行参考和决策依据,推动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评估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专项治理的就业影响,在新上投资项目时引入就业评估机制,支持能够带动就业多的项目优先上马。建设全国统一的人才资源大数据平台,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创新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完善以调查失业率为基础指标的就业信息系统和失业预警体系,探索建立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和风险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就业效果评估和风险预警,强化风险管理。发挥工会组织在稳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新形势下创造就业能力。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保就业根本靠发展、保企业。要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企业尤其是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创造就业的能力。加快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稳岗返还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推动减负、稳岗、扩就业等政策落地。妥善处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处理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积累的就业矛盾,以疏导转移为主,改善经营和创业环境,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创业需求。

三是探索完善平台经济、共享用工、远程办公等新的就业形式。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别是非接触型经济发展,支持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催生新岗位新职业。鼓励企业和行业开展灵活用工、共享用工等跨行业互助合作行动,探索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合理界定用工关系,化解潜在用工风险,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指导企业建立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模式,减少和消化相关运营成本。

四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优惠扶持政策,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职业教育培训格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使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在数量、结构和质量上更好匹配。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要求,力争实现今年培训不低于1700万人次的目标任务。利用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工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作用,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实训基地,形成高技能人才的“蓄水池”。注重农民工等低技能职工的素质提升,不断提高其岗位适应性。

五是做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引导农民工有序求职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农民工参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落实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为实现家门口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就业支持,坚决纠正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支持高校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实施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等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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