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商业模式发展现状探析
——基于波特五力模型

2020-07-07 09:04杨新利
江苏商论 2020年7期
关键词:网约滴滴经济

杨新利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徐州221006)

一、导言

从我国实践看,共享经济已覆盖到出行、住房、教育、金融等领域,2018年全年产值600亿元,在江苏涌现出了苏宁云商、途牛旅游等代表性的独角兽企业。然而,在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过多起争议。江苏省正处于经济发展与转型的关键时期,有关“滴滴出行”的市场调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分析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重点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促进地区共享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从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发展的视角看,为共享经济在其他行业、其他领域的创新发展注入新理念。

二、“滴滴出行”商业模式发展现状

(一)企业基本概况

“滴滴出行”2012年创立,2015年升级,当年产值14.3亿元,先后获得全国网约车运营牌照、网约车汽车经营许可证,至此,中国成为全球第一个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2018年,滴滴调整组织架构,升级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截至目前,滴滴在国内涉足多元化的出行和运输服务,真正形成一站式移动出行平台,具体业务范围如表1所示。

表1 滴滴出行的业务范围

2019年1月,滴滴旗下小桔车服与北汽新能源成立合资公司 “京桔新能源”;7月滴滴推出网约车开放平台,一汽、东风、广汽等接入平台。滴滴引领了共享经济、智能出行的交通服务,提升产业合作,降低了综合运营成本,为司乘双方提供了一站式便捷的汽车相关服务。

(二)存在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总结“滴滴”的发展模式和经验,本文运用波特“五力模型”对滴滴模式困难进行分析(见图1)。经过分析,“滴滴”目前存在的困难主要为:一是同行业者的竞争能力。从价格和服务方面看,随着战略联盟和融资规模扩大,“滴滴模式”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比如乘车补贴逐年减少,价格逐渐上升,服务质量有所下降。江苏省在快车领域的“嘀嗒拼车”和专车领域的“神州租车”这样的新起之秀,发展较为快速,渐渐成为滴滴的竞争对手。二是替代品的替代能力。目前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广州、深圳等城市运营较广的共享单车品牌“摩拜”“ofo”等,开始对“滴滴”构成威胁。三是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为司乘双方提供软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出行服务就会中断。另外,在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四是购买者的议价能力。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已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城市交通状况日益拥堵,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打车软件。但是,对于不能很好使用手机App的人来说如老年人,“滴滴”并没有吸引力。五是潜在竞争者的进入能力。传统的出租车行业运营成本较高,而滴滴通过中介平台为司机和客户提供供需服务,线下成本相对较低。但由于国内外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消费习惯、文化环境等不同,共享经济在我国发展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例如,Uber在2014年宣布正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历经多年的战略调整,最终被滴滴收购,进入威胁不是太大。

图1 滴滴出行的波特五力模型

(三)“滴滴出行”商业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全省范围看,江苏共享经济起步较早,领先国内其他省份,但与“北、上、广”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相对于江苏的人才资源和经济规模,共享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新问题。首先是共享经济服务业领域的同质化竞争加剧。目前,在江苏省共享单车领域,活跃着摩拜单车、ofo、永安行、骑点等约近百家品牌公司,共享企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其次是法律法规。现有法律法规有些方面已不适应新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共享经济税收、社保、员工福利等方面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规定。共享经济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政府应制定或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以适应其快速发展。第三是安全因素。共享经济中的租车行业存在不安全因素,例如2018年5月,滴滴顺风车发生“空姐性侵遇害”事件,8月又爆出“乐清女孩性侵遇害”事件。接连出现的人身安全事故,导致顺风车业务全面下线,接受全面整顿。第四是统一登记。因目前尚不能统一登记,300多个地级市至少需要3年才能办完逐一登记手续,企业登记成本极高。

三、对策建议

综合以上调研分析以及江苏省共享经济服务业发展的现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共享经济企业应对同质化竞争的有效途径

在战略层面要开发新的领域;在战术层面要加强自身管理,地选择合适时机整合同质化竞争对手。从企业成长生命周期看,一个企业不可能长久并且持续地大规模恶性竞争,整合同质化竞争对手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整合以后,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加强协同效应,提升盈利水平;另一方面,能将蛋糕做到更大,取得更大市场份额和利润,不至于白白浪费资金。

(二)结合共享经济新特点,健全相应法律法规

首先政府立法部门要参照自贸区设立的经验,结合共享经济新特点,先在部分城市试点,获得经验、总结问题,制定地区共享经济试行办法和监管制度,进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其次,规范行业准入准则、明确问责机制、划分各方责任。政府有必要制定行业准入准则、行业规范以及问责机制,明确各自的责任,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启动相应的问责机制,严格追究市场参与者的责任。最后,平台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意外综合保险。例如“滴滴平台司乘意外综合险”,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保障,受保人包括全国范围内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进行专车、快车等不同类型出行服务交易的司机和乘客。

(三)加强信息管理

发展共享经济,加强共享平台的信息安全管理势在必行。首先,平台应支持鼓励计算机网络软件的自主研发,在国际通用标准的基础上,研发适合江苏省共享经济运营的信息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技术,借助共享经济平台增强供需双方信息的对称性。建立应急方案和预警机制。出现信息泄露等问题时能及时应对,各相关政府管理、监督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做出高效应急处理。多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缓解产能过剩问题,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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