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解决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养老问题的重要制度设计,该制度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而且在脱贫攻坚方面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几点解决策略,以期为一线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脱贫攻坚 参保意识
脱贫攻坚是党中央为消除貧困、改善民坐、实现共同富裕而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主要面向城镇无职业居民及农村村民,是与贫困人口联系最密切的政策,二者在目标与性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地方政府要本着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的原则,积极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脱贫攻坚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从而更好地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中的问题
(一)贫困居民主动参保意识不强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政策的深入实施和各项惠民政策的出台,贫困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但部分贫困居民却滋生了“等”、“靠”、“要”的不良风气,不想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而是等着政府部门代缴,还有一些贫困军民认为政府代缴的数额太少,影响自己的养老金领取数额,甚至认为政府代缴是理所当然的。此外,部分贫困居民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个人缴费水平较低,尤其是镇际缴费水平差异较大,多数人都是缴纳最低档,没有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观念。
(二)地方参保经办水平落后
由于百姓参保意识不强,保费缴纳工作需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上门催缴,而镇、村两级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正式在编人员,人员流动频繁,导致工作衔接不畅。同时,农村的具体业务多数由村级协办员兼职代办,因乡镇社保所经费有限,无力承担村级协办机构的常规办公经费,导致协办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参保水平较低。此外,由于当地经济条件落后,社保档案存档还未实现电子化,仍在使用纸质材料,在统计、查询方面存在诸多不便。
(三)集体补助形同虚设
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资金筹集主要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种途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占绝大多数,而村级组织的经济基础普遍较差,实行集体补助的村级组织很少,导致集体补助形同虚设。
(四)待遇水平较低
一方面,政府为贫困人员代缴水平较低,以庐江县为例,该县自2018年起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年代缴100元保费,该缴费水平明显偏低。另一方面,贫困人口所能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比较低,同样以庐江县为例,该县在2010年的发放标准为55元每人每月,现在为145元每人每月,虽然有所提升,但依然无法满足需要,特别是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多数年龄较大,身体多病,养老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途径
(一)加强宣传,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城乡居保深入人心
政府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使城乡居民认识到缴纳养老保险对自己安享晚年的重要性。同时,对于存在“等”“靠”“要”等不良思想的居民,政府部门要引导其树立自强自立的意识,消除不良思想,做到不等不靠,激发居民参保积极性,提升个人缴费意识,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2017年,庐江县人均缴费为133元,2018年提升到274元,2019年为365元,2020年5月底为504元,连续跨越200元、300元、500元大关,实现了一年一个新台阶,逐步完成了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二)完善参保缴费机制,增强居保经办力量,提升服务能力
首先,通过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仅要学习与养老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还要学习大数据、网络等方面的知识,为实现养老保险数据的电子化打下基础,提高养老保险便民服务能力。其次,可以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本县实际,在镇村两级基层办事机构定编定岗,并提供办公场所,有关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
(三)减轻居民参保负担
贫困地区的社保部门要联合脱贫攻坚部门,并积极与村级组织协调,在发展村办企业、引进项目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使其有财力为村民负担养老保险费用,形成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辅的共同缴费模式。
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尤其是建立健全经济贫困地区的养老保险扶持政策,减轻贫困居民的经济负担,改善养老保险缴纳水平低情况。经济贫困地区的社保部门要联合民政部门,统计本地贫困人口数量,为贫困居民建档立卡,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减轻贫困人员的经济负担。另外,政府部门要制定养老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措施,确保二者的阶段性工作目标相一致,提升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提高待遇标准
当前,我国发放的养老金数额在城乡居民总收入中的占比仅在10%~15%左右,还需加大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把基础养老金发放政策向65岁以上老人适当倾斜,进一步减轻贫困居民的经济负担,改善其生活水平,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脱贫攻坚助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做到脱贫不脱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三、结语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各级地方政府及社保部门要立足实际,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全面解决贫困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作者单位为庐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作者简介:王永超(1985—),男,安徽合肥人,本科,管理学学士,研究方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参考文献
[1] 赵金凤.更好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精准扶贫中作用[J].锋绘,2019(6):244.
[2] 赵庆芳.如何更好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精准扶贫中作用[J].纳税,2018(3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