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推力。文章从五个方面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助力中国之治需要坚持的几项原则和内容: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关键词】 全面依法治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法者,治之端也”,语出《荀子·君道篇》。这一思想,承载着经世济民、治国平天下的深沉关怀和内在逻辑。追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辟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纪元至今,虽然饱经磨难、风雨曲折,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70载,对法治的坚持矢志不渝。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始确立和发展,国家治理逐步实现制度化和程序化。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实现这个总目标,我们必须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保障改革协调有序,通过遵循法治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了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包括“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1]
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寄托着无数仁人志士的夙愿和期盼,凝聚着亿万人民的奋斗和牺牲,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的必由之路。”[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执政地位、组织原则、决定了其有强大的公信力、创造力和感召力,能够凝聚思想共识和发展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所在。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到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共产党始终围绕人民的利益,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了无数的中国奇迹。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才能从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到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才能从容应对一切风险挑战,成就伟大事业。
党的领导为依法治國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从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路走来,也说明了一个道理: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办好,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3]全面依法治国事关党的长期执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当前我国法治改革需要解决的难题和困难还有很多,需要做好顶层设计,需要巨大的勇气破旧立新,这些都需要在党的领导之下有步骤按计划地实施。
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人民,“以人民为中心”串起了中国特色会主义制度的主体脉络,我国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好人民的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用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紧紧依靠人民,把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显著优势。
法治建设的成果归根结底要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衡量,法治是党和国家取得人民内心拥护和支持的根本制度保障。我国的国家性质、执政党的宗旨和宪法的属性决定了人民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必须把实现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立法工作真实反映人民意志,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盲点,有所呼应,能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迫切问题。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坚持公平正义,“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法治建设牢靠的根基所在,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
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我国是著名的法制文明古国,我国几千年的法制文明蕴含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底蕴,这些极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法律文化包含了丰富的关于治国理政的智慧。西方国家法治化大都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形成相伴随的一个自然、缓慢演进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依靠中国共产党自上而下的领导力与人民群众自下而上改革的推动力相结合,而走出的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法治规律、具有中国特色又保持了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独特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法治历史经验的借鉴问题,而且将中华法文化的传承上升到文化自信的高度,为传统法律文化的创新转化进而为现实服务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标准范例。我们要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弘扬中华法文化优秀传统,探索符合中国实际、可以解决自身发展问题的法治道路,为全世界人类政治文明建设、民主法治的实现提供更多范式。
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也是总抓手,更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法治体系不仅仅是指法律体系,而且还指法律运行过程中的实施、保障、监督体系,它涵盖了法治建设的所有活动、所有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5]当前,我们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提供良法善治的制度框架。
从各个阶层到各个行业,从国家大政到社区事务,都必须将法治的治理方式贯彻到底,形成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有序的法治运行机制。只有把我们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更加科学成熟的制度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规范化和程序化,良法加善治,才能将良好的制度转化为有效的治理效能,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五、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是通过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不断推进国家各项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这一提法首次出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主要指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应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它表明:党执政要受到宪法法律的约束和制约,违反宪法法律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在世界上第一次系统明确地解决了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问题,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以及对于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作风,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其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处理好政策和法律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在法治的框架内充分发挥政策和法律各自的优势,确保各项事业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党和国家事务,按照法定的原则、规定和程序改进国家机关的工作方法,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和方式开展工作,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推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势必会助力“中国之治”再创新辉煌。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 2014-10-28 (2) .
[2] 習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10-22 (2) .
[3]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81.
[4] 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 2015, (1) :3-8.
[5]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14-02-18 (01).
【作者简介】
粘凌燕(1981.02—),山东烟台人,硕士研究生,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法治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