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奕朱
摘要: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将对未来产生巨大的影响。新技术的产生能够促使经济的发展,但如人工智能这一高新技术,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可能会带来一股就业冲击,如何对待應对劳动就业者将成为未来人工智能时代需要研究的重大命题。在利用人工智能拉动就业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社会保障,完善劳动关系的规制,增强校企联动,提升人力资本水平。
关键词:人工智能;劳动关系;就业冲击;社会保障
1 新一轮产业革命及其所带来的人工智能
1.1 人工智能的内涵及价值层次
当前对于人工智能并没有精准的定义,学界中普遍认为人工智能是开发来用于模仿、延伸和拓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兴的科学技术,指人工智能是人类制造出的机器所具有的超智能性。我国的人工智能技术已经从弱人工智能阶段向强人工智能阶段迈步,而目前对于人工智能技术所带来的劳动结构、劳动条件及劳动心理的变化的研究及应对保障措施仍较为空白。
人工智能的产业落地能够带来巨大的价值创造分为三个价值层次:自动化、智能化和创新化。人工智能带来源源不断地价值提升,意味着企业力求提升也会走向数字化转型,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业务智能化将成为新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2 人工智能的最新政策进展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人工智能已上升国家战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使中国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市场前景巨大,预计到2025年人工智能应用市场总值将达1270亿美元。2019年,我国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深圳市出台《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提出了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目标和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地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中心。
人工智能从2017年到2019年连续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将人工智能称之为新一轮的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它极大地释放了科技变革与产业变革的巨大能力,创造全新的动力引擎,形成从宏观到微观各领域的智能化需求,催生各种各样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人工智能正在与各行各业相互融合,助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在全球范围内掀起浪潮,我们可以预见未来重复性的岗位被取代的可能性较大,人工智能将会改变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2 新兴产业技术的发展对劳动就业的冲击
随着新兴科学技术与生产作业过程的高度融合,人工智能在对劳动客观条件造成重大变化的同时也对劳动主观条件产生巨大的影响,创新经济模式展现出了强大的就业吸纳能力和经济潜力。但从全局来看,新一轮产业革命中新兴技术的发展,是否能够弥补劳动力红利的锐减从而对冲失业问题呢?这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2.1 人工智能对劳动就业的影响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和演变,人工智能正在成为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新风口。然而,新一轮产业革命在诞生的新的工作岗位和新的就业方式的同时,对于传统行业而言却不乏是一种严峻的挑战。可以预见的是,在人工智能的推动和影响下,劳动力将逐步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服务产业及高技术产业流动,劳动力产业结构会发生巨大变化,会朝着更合理、更适宜当前科技水平和技术环境的方向发展。相比较起人类漫长的科技发展史,可以说人工智能还是处于“襁褓”时期的稚嫩技术,所以对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诸如劳动力结构、就业问题上的应对措施的研究并不成熟。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图1),在2015-2020年间全球的劳动力人口约为350968万人,而失业人口约有20202.4万人。新一轮的产业革命对就业产生的挤压效应,使得劳动人口与失业人口在逐年稳步上升的情况下间接性地导致了大量的劳动力人口实际上满足不了现在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从而导致了大批量的人口“技术性失业”。很多今天由人从事的工作都将由机器完成,人从事工作的重点会转移到那些能比机器完成得更好的创意性任务中去。
2.2 我国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规模及劳动就业效应
作为最具有前景的产业之一,人工智能产业集中着众多创业公司,优秀的人工智能创业公司通常都有着先进的技术能力、较为成熟的团队配置、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同时资本方对他们的产品也较为认可。
从《中国统计年鉴2019》可看出,第一和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呈现连年下降趋势,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不断上升。根据2020年一季度的《中国就业市场景气报告》,就业景气较好的是教育/培训/院校,中介服务及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本季度的CIER分别为4.76,4.74和2.66。而在能源/矿产/采掘/冶炼等行业的CIER指数仍旧偏低,在人工智能改革的大背景下,这些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较小。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落地已经带来了巨大的就业规模效应,传统制造业的就业需求已经大不如前。
2.3 人工智能带来的劳动就业的风险与冲击
现如今我们国家面临的关于劳动力与就业的现实是,我国经历了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现如今存在着巨大的过剩产能,并且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产业结构不均衡和不合理的问题,很难再依靠纯粹拉动经济进而拉动就业。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的促进下,一方面经济还将大力增长,但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提高的劳动生产率又会大量排挤出劳动力。当前人工智能等高技术产业的确为我国的严峻的就业形势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缓冲,但远远不足以抵抗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情形。人工智能产业在带来诸多新型的就业岗位的同时,其实也对就业产生了一定的风险和冲击。
2.3.1 人工智能对劳动力结构产生了冲击
人工智能对失业的冲击是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变化,这种变化在社会结构中很容易演化出蝴蝶效应。机器人工智能实验室主任张文强曾说,“人工智能目前基于规则和经验的场合效果较好,应用前景非常广阔,那些低效率、重复性的重体力工种首当其冲。”餐饮行业的龙头海底捞于2019年10月28日在北京首次营业“无人餐厅”,据擎朗智能统计的数据来看,这些在海底捞运行的机器人,每天每台传送次数高达150,运送的托盘个数接近300,从用工成本来看99元/天,节省了以往餐厅人工成本的50%,并且比传菜员的运动量更大。
2.3.2 人工智能对缓和劳动人事问题提出挑战
众所周知,新就业引领了就业形势的变革,呈现出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的驱动所带来的巨大优势,它突破了现有的劳动关系,改变了原有的具有单一性、排他性的传统雇佣方式。不仅为当代青年提供了诸多新型的就业岗位,也为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员工、专业军人、零就业家庭提供的重新再就业的机会,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就业蓄水池的作用,为社会的稳定繁荣提供了新思路。
然而,在人工智能的应用下,企业转型时期的就业规制以及劳资纠纷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具有高度的就业灵活性、就业流动性的当今社会,如何判别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接续其社会保险等问题极易产生诸多劳动纠纷。改革开放40年来,人工智能的发展逐步取代一些低价值的人工劳动,但对于企业如何裁员,如何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这些都是劳动法所亟待完善的。
3 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就业冲击的思考
2020年,企业和公众的关注点已经不再质疑“AI是什么、AI能干什么”,而是迫切地要知道“如何利用AI、如何应对AI”。发展人工智能,应对人工智能,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的产业部署,抵御“技术性”失业的浪潮,构建稳定和谐的就业生态。
3.1 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完善劳动法律体系
全球化进程的推动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共同推动了创新经济的出现。然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一要义是创新。要打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3.1.1 完善我国应对新型就业的相关法律以及社保制度
我国应当重视从业人员的安置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社会政策,加大力度采取转岗就业、扶持创业、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援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所遇到的用工问题。对于灵活就业、灵活用工等问题,亟待需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支持和帮助。社会保障应当是普遍的,在完善社会保障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灵活就业的公共服务,对于本地和外籍员工要尽可能做到一视同仁,可以在其征税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扣减。
3.1.2 强化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构建良性就业生态
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加强政府、企业、工会和劳动者,四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对于制度化劳动及非制度化的劳动要根据不同性质来分批监管,以点带面地促进企业人工智能的运用,努力构建稳定和谐、安全有序的劳动关系。同时,要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的审核程序,依法加强监督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应用,推进智能化就业体系。
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推广和应用,要兼顾其替代普通劳动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待到人工智能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参考欧盟《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委员会若干建议》,在相关法律中对人工智能的运用加以细化,如何以制度化的形式来规制机器人是为人类服务这一核心标准,对滥用人工智能的责任人应该如何问责以及如何应对大量失业问題所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都需要科学合理地设计相关法律制度。
3.2 加强数字化技术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
3.2.1 在校企间推动“AI+教育培训”创新就业,弱化对人工智能的恐慌情绪
在校企之间推动“AI+教育培训”有助于弥补传统教育上难以克服的缺陷,依托人工智能技术,高效地培养出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也能够适当地在新的就业浪潮中安抚劳动者的恐慌情绪,使其更有信心面对就业新变革。
笔者认为应当鼓励部分人工智能能够嵌入职业培训当中,借助其监管职业培训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以此来量化技能职业培训的标准和成果。对职业培训评估与质量标准体系的使用和推广,不仅能够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还有助于提高职业培训提供者和参与者的社会地位,从而增加职业培训对人们的吸引力。
3.2.2 企业加强应对新常态的适应能力,平稳过渡中国劳动力结构性变革
世界各国在制定关于人工智能相关政策的时候无不涉及到教育培训问题。首先,企业要制定相应的适用性培训,能够使得劳动者具备人工智能时代下相应的就业能力。其次,在现行的《劳动法》尚未对于人工智能方面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对当前由于人工智能而产生的劳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诸如如何与劳动者进行岗位协调、岗位转换及转业安置进行制度性地改变。
3.2.3 建立健全工会制度,提高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参与度
鉴于当前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情况,工会应当组织广大员工积极坚持生产,可以通过建立数字化操作平台,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支持企业的升级改造。同时,工会也应该积极有所作为地监督企业的改造成果,并且积极配合政府的稳岗补贴政策,对于由于适配人工智能后造成换岗、失业等损失的劳动者,应该予以适当合理的补偿。工会不再仅是谈判代理人,更是劳资双方的权益守护者,践行“科技兴安”战略,真正帮助员工维护权益、为企业排忧解难。
3.3 劳动者要着重培养和提升数字技能,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3.3.1 迅速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趋势,着重强化数字化技能
目前,我国正在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迈进。在人工智能产业日益壮大的情况下,高质量的人工智能将会替换大批量人力资本质量低的劳动者,从而导致大量低质量的劳动者面临失业。作为劳动者,应当主动了解行业动态,积极培养和提升其数字化技能以适应工作的变化。另一方面,劳动者也要尽快适应企业的升级改造,可以让劳动者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平台性操作,对企业制度、技术更迭等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方方面面,劳动者能及时通过互联网与企业进行互动交流,以此来保障自身权益。
3.3.2 调整心态,正确面对就业新变化
随着近年来劳动成本不断加赠,制造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逐步取代低价值的重复性劳动。对于诸如此类的情况,劳动者应该主动更新思想观念,积极配合企业及工会的在职培训,尽快地能和机器对接。至于下岗员工,在适当降低就业期望的同时要努力发挥新思想,谋求新出路,争取早日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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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人工智能(AI)对劳动就业的冲击与劳动法对策研究(编号:Hys2018-108)。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