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和
《金锁记》是文学史上的名篇,曾经获得评论界极高的赞誉。小说发表不久,傅雷化名“迅雨”发表评论,盛赞《金锁记》是张爱玲“目前为止的最完满之作,颇有《猎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文学史家夏志清教授更加直截了当地评价说:“在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也许这些评价都有些过分,但《金锁记》是张爱玲所有作品中最令人感到心灵震颤的一部,大约是毫无疑义的。
但是对《金锁记》也有不同的理解。我先讲一个故事:十多年前,《金锁记》曾经被改编成话剧搬上舞台,当时编演都希望一位著名表演艺术家来主演曹七巧,这位艺术家是我的朋友,没想到她认真读了剧本以后却婉言谢绝了。为此我特意问她为什么不愿意演这个角色?她沉吟了一下,告诉我说:“我读了剧本,无法找到角色性格的内在‘种子。一个做母亲的人,怎么会对自己的儿女有如此扭曲的毒恶?”这位朋友在舞台与银幕上扮演过各类母亲的艺术角色,可是在她眼里,像曹七巧这样的母亲实在匪夷所思。
——本讲就从这里开始讲起:曹七巧与她的子女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
《金锁记》创作于1943年,在故事的叙事时间上,大致分三个时间片段。小说一开始就说:“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接着又说,那两年正忙着换朝代,当指辛亥革命。那么,小说第一个片段是指1912年前后,曹七巧嫁到姜家才五年,已经生了一双儿女。接着一个片段就是十年以后,曹七巧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于是有了大闹分家会的场面,时间应是1922年前后,儿子长白不满14岁。然后故事慢慢地延续。再到下一个时间节点,就是女儿长安已年近30岁了。曹七巧破坏姜长安与童世舫婚姻的时间,应该是1940年前后。这样再留出一年时间,儿子长白的妾绢姑娘自杀,再过一两年时间,就轮到曹七巧带着仇恨死了。——那正好是1943年。于是,小说结尾说:“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这就是小说《金锁记》完整的时间概念。
据张爱玲的弟弟张子静回忆,《金锁记》故事自有其本。故事来源于李鸿章家族中的某房家庭故事,人物基本上都是有原型的。但是发生在前两个时间节点的故事,1912年张爱玲还没有出生,1922年张爱玲才两岁,都不可能是第一手材料,多半是张爱玲听旁人叙说再加上她的特殊写作才能,所以,这两个场面——曹七巧出场、叔嫂调情,以及曹七巧大闹分家会的场面,主要来自她的艺术想象,这些都是小说中的精彩场面,也是最有匠心的场面,看得出张爱玲刻意模仿古典小说的许多表现手法。然而,故事发展到姜家分家以后的岁月,才是张爱玲走进现实版《金锁记》的日常生活的阶段。小说后半部的意境变得开阔,笔法近于写实,场面也走出了大家庭模式,集中表现曹七巧与子女长白、长安之间的纠葛。如果说,小说前两个时间段的曹七巧显得可笑兼可怜,那么到了后半部分——从曹七巧折磨媳妇芝寿、破坏长安婚姻两个故事中,则刻画出这个人物性格中令人恐怖的一面。
现在我们可以来讨论曹七巧与她的儿女的关系了。首先我们要分辨清楚:是什么样的动力造成了她与子女之间的畸形关系?大约张爱玲的本意是强调曹七巧因为正常情欲得不到满足,转而把财富视为命根子,为此她一生被套在黄金枷锁里面,牺牲了自己本来可以享受的天伦,成为一个丑陋、刻毒、乖戾又不幸福、害人又害己的被异化的人,从而也形成了一个陸异的人格。这是张爱玲为这篇小说取名“金锁记”的原因。张爱玲太看重金钱的力量了。她是这样来写晚年的曹七巧: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死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都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也恨她。
这似乎是盖棺定论了。再早些年,曹七巧的丈夫还没死的时候,作家也写到黄金枷锁的比喻:“这些年了,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我们从这两处关于黄金枷锁的描写中可以体会:“金锁”是在曹七巧三十五年前嫁人姜家豪门时就开始被戴上了。但在前十五年中,她忍受委屈,压抑情欲,苦心照料病人,并不能真正享受(支配)这个家庭的财产;但是在后二十年中,丈夫死了,家产也分了,她掌控了一大笔财产,过着衣食无忧的寄生生活,但是她还是不幸福,不仅不幸福,而且陷入了半疯状态的迫害症里,她与娘家婆家的亲戚都断绝了关系,对子女苛刻狠毒,都是为了把财富紧紧抓在手里,唯恐旁人谋取她的财产。——这就是张爱玲对于《金锁记》原型的亲戚故事的解读。一般研究者也自然沿着张爱玲的思路来理解曹七巧。夏志清就是这样分析道:“小说的主角曹七巧——打个比喻——是把自己锁在黄金的枷锁里的女人,不给自己快乐,也不给她子女快乐。”
但是我觉得,《金锁记》的阐释如果仅仅停留在“金锁”的隐喻上,那么,这部小说后半部分的意义远远没有被发掘出来。“金锁”的隐喻在前半部分表现得很充分,因为曹七巧在丈夫的残废身体上得不到情欲的满足,唯一能够安慰她、约束她的就是对这个豪门家族拥有的财产的向往。可是,“金锁”仍然无法解释,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为什么有了钱财还对自己的子女如此刻毒,为什么要破坏儿女们应有的幸福权利?这就是我们要追问的:在“金锁”以外,还有什么更为可怕的力量推動了曹七巧向自己的子女疯狂报复?曹七巧不是西方文学经典里的守财奴的形象,不是夏洛克、葛朗台、阿巴贡等守财奴,曹七巧的故事是一个中国故事,她的性格就是中国封建大家庭文化中锻铸而成的一种怪异的典型。更加隐秘地隐藏在她的身体内部,制约了她的种种怪诞行为的,不是对财产的欲望(因为这点在她的后半生已经得到满足),而是一个无法填补的巨大空洞似的欲望:性的欲望。这一点傅雷在评论《金锁记》时已经注意到了,他尖锐地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可怕的报复!”
曹七巧本来是一个市井之女,家里是开麻油店的,她在做姑娘的时候,与猪肉铺的卖肉老板打情骂俏,油腻腻的猪肉给她带来虽然粗俗却又温厚的情欲。请注意:作家把曹七巧的情欲与猪肉连结在一起,直截了当地表现出她的情欲就是一种肉的欲望,物质的身体的性爱欲望,可就是这么一个充满肉体欲望的女人被嫁人豪门,去陪伴一个虽然有钱,却没有好身体的男人。她男人从小患软骨病,虽然不影响生育,但是肌肉萎缩的身体,与曹七巧向往的强壮的男性肉体大相径庭,这显然不能满足曹七巧的身体欲望。这样就能够解释曹七巧为什么嫁人姜家后连续生有一双子女,依然不能满足她的身体欲望。小说开始部分就描写在老太太的起坐间里,曹七巧与小叔子姜季泽的调情。姜季泽是个纨绔子弟,一来生得风流倜傥,身体结实,二来是在外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没有道德底线。这两个条件都符合曹七巧的感情意愿,所以她主动出击,挑逗三叔。这一场面,作家这样写道:
七巧直挺挺地站了起来,两手扶着桌子,垂着眼皮,脸庞的下半部抖得像嘴里含着滚烫的蜡烛油似的,用尖细的声音逼出两句话道:“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她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只搭着他的椅子的一角,她将手贴在他腿上,道:“你碰过他的肉没有?是软的、重的,就像人的脚有时发了麻,摸上去那感觉……”季泽脸上也变了色,然而他仍旧轻佻笑了一声,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道:“倒要瞧瞧你的脚现在麻不麻!”七巧道:“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体是多好的……多好的……”
这一段描写很像《水浒传》里潘金莲与西门庆的调情场面,但是用在张爱玲笔下,强烈体现了曹七巧对男性健康身体的生理需要,她的语言近似于梦呓,直接地、无羞耻地倾诉出来。傅雷在分析曹七巧时用了“爱情”这个词,其实不是很恰切,在曹七巧的感受里,“爱情”不包括精神性的愉悦追求,甚至也不是生儿育女的繁衍本能,她需要的就是生理上的男欢女爱,需要男人直接给她的身体带来热烈刺激。可惜的是,这种一般市井女人轻而易举能够得到的肉体享乐,恰恰在这座用黄金堆砌起来的大宅门里无法满足。
曹七巧身体里这种隐秘的饥渴得不到满足,又是二爷正房太太的身份把她钉在继承财产的位置上,使她也不敢轻易出轨,姜季泽虽然荒唐,毕竟还有道德底线,不敢在叔嫂关系上乱了伦理大纲。在这种极度压抑的环境下,曹七巧对姜季泽的感情由怨恨发展到报复,才会在财产分配上斤斤计较,欲置死地而后快。所以在大闹分家会上,表面上表现出来的是曹七巧对季泽的所有财产锱铢必较,冷酷无情,似乎物质欲望压倒了一切,其实追求财产的背后恰恰是情欲的报复。
再接下来就是分家后姜季泽重访曹七巧,企图再续旧情,而曹七巧也不是没有过对新生活的向往,下面一段描写,被所有的评论家都津津乐道地做过分析: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就算她错怪了他,他为她吃的苦抵得过她为他吃的苦么?好容易她死了心了,他又来撩拨她。她限他。他还在看着她。他的眼睛——虽然隔了十年,人还是那个人啊!就算他是骗她的,迟一点儿发现不好么?即使明知是骗人的,他太会演戏了,也跟真的差不多罢?
这是一种血淋淋的灵魂自白。在曹七巧的欲望世界里,物质欲望与身体欲望展开了紧张搏斗,身体欲望一度也上升到了感情欲望,她竟然也用了“相爱”这个词,幻想自己踏进姜家豪门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虽然她想到钱的时候也暴怒过,犹豫过,但终究妥协了,甚至为了这个男人她愿意做出钱财上的牺牲。但是,很不幸,在曹七巧进一步不动声色的试探中,她终于发现姜季泽完全是在欺骗她的感情,而且是蓄谋已久的欺骗!难道还有比热恋中准备牺牲一切去爱的女人突然发现这个男人始终在欺骗她更加可怕的事情吗?曹七巧愤怒的爆发以及赶走季泽,不是为了捍卫财产,而是为了被欺骗的感情。失去了爱的痛苦远远超过了对财产的占有欲,是姜季泽的欺骗才使曹七巧全面崩溃,从此她失去了与现实社会环境接触的可能性,对什么人也不再信任,此时此刻,她穷得只剩下钱了。
爱的缺失比钱的缺失更可怕。爱情、性欲、男欢女爱,那是生命的元素,是与人的生命本质联系在一起的,爱的缺失会导致生命元素的缺失,生命就不完整不健康,没有爱的生命就是残废的生命、枯槁的生命;然而钱和物质只是在一小部分的意义上与生命发生关系,大部分是人生的元素,它只能决定人的日子过得好不好,缺失钱的人生也许不是好的人生,但并不影响生命本质的高尚与饱满,更不能决定人在精神上的追求和导向。所以,曹七巧面对的不仅仅是金锁的桎梏,更残酷的是她即使想打碎金锁,仍然得不到真正的爱与异性的健康肉身。在这种地方特别能显现出张爱玲创作的现实主义力量,她不给生活留一点暖色,因为她本人也不怎么相信人间确有真爱。
所以在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并不是死死守住黄金的枷锁专与子女过不去,而是她无可奈何地被锁在黄金的枷锁里,忍受着欲火的煎熬——终于把她熬得形同厉鬼,转过身来害周围一切被她逮着的人。不幸的是,由于她把自己封闭在黄金的枷锁里,她周围的人只有自己的子女。张爱玲在这个人物身上完全抽去了作为母亲的元素,把她变作人不人鬼不鬼的恶魔典型。
曹七巧与儿子长白是什么关系呢?小说这样写道:
她眯缝着眼望着他,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只有他,她不怕他想她的钱——横竖钱都是他的。可是,因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现在,就连这半个人她也保留不住——他娶了亲。他是个瘦小白皙的年轻人,背有点驼,戴着金丝眼镜,有着工细的五官,时常茫然地微笑着,张着嘴,嘴里闪闪发着光的不知道是太多的唾沫水还是他的金牙。他敞着衣领,露出里面的珠羔里子和白小褂。七巧把一只脚搁在他肩膀上,不住地轻轻踢着他的脖子,低声道:“我把你这不孝的奴才!打几时起变得这么不孝了?
张爱玲的特点就是写作不避鄙俗,这样令人难堪的场面她都敢如实写出来,我们读了这个片段,面对这样的母子关系,能不感到恶心吗?接下来她就描写这对母子双双蜷缩在鸦片榻上的卑琐场面:
久已过了午夜了。长安早去睡了,长白打着烟泡,也前仰后合起来。七巧斟了杯浓茶给他,两人吃着蜜饯糖果,讨论着东邻西舍的隐私。七巧忽然含笑问道:“白哥儿你说,你媳妇儿好不好?”长白笑道:“这有什么可说的?”七巧道:“没有可批评的,想必是好的了?”长白笑着不做声。七巧道:“好,也有个怎么个好呀!”长白道:“谁说她好来着?”七巧道:“她不好?哪一点不好?说给一娘一听。”长白起初只是含糊对答,禁不起七巧再三盘问,只得吐露一二。旁边递茶递水的老妈子们都背过脸去笑得格格的,丫头们都掩着嘴忍着笑回避出去了。七巧又是咬牙,又是笑,又是喃喃咒骂,卸下烟斗来狠命磕里面的灰,敲得托托一片响。长白说溜了嘴,止不住要说下去,足足说了一夜。
第二天,长白说的那些媳妇的隐私都变成了七巧在牌桌上的闲话,这种难堪的侮辱间接导致了儿媳妇芝寿的死亡。当然不能说世界上不存在这样一种变态的母子关系,但在这种关系中的曹七巧已经丧失了母性,堕落成一个被性饥渴折磨得没脸没皮的女人。
如果说曹七巧与儿子长白之间畸形的母子关系,还是来源于封建大家庭里的种种龌龊生活真实,那么,曹七巧对女儿长安的态度就更加过分,更加刻毒。曹七巧用尽手段来破坏长安的婚姻,当然不是因为舍不得陪嫁,更不是舍不得女儿出嫁,曹七巧心里对儿女的(哪怕丝毫的?)爱早就荡然无存了。我们从曹七巧几次诅咒长安的刻毒话语中,可以体会她的情绪复杂混乱,既是一个没落的老女人对时代潮流(男女自由交际)的抗拒,也有对姜家豪门的极度怨恨与快意复仇。但是这都不是最根本的理由,如果从生命形态而言,就是一个极度性饥渴的老女人不愿意看到自己眼前的儿女有正常婚姻生活。她无法理性地掌控自己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情欲:一听到儿子与媳妇的隐私,就莫名兴奋,丑态百出;一听到女儿私下恋爱,心里就窜起无名之火,不择手段地进行破坏。在外人看来,曹七巧就是一个半疯状态的性变态者,但从内心来分析,正如张爱玲在小说的结尾时描写的一段话:
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青的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淚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这个从“滚圆的胳膊”到“骨瘦如柴的手臂”的比喻,夏志清教授赞扬为“读者读到这里,不免有毛发悚然之感”。依我的理解,这个比喻依然在通过曹七巧的身体变化暗示情欲对人的生命的摧残,由此才会引申出曹七巧弥留之际对她人生道路的反省,以及对人生另一种可能性的向往。张爱玲对这个麻油店女人作践挖苦够了以后,也隐隐约约地流露出一丝同情来。
曹七巧无疑是现代文学史上的艺术典型之一,是个独一无二的人物。但是在曹七巧与她的儿女之间的敌对关系中,她失落了作为母亲最本质的元素——母性,正因为这种人性的缺失,使曹七巧性格变得黑暗愚昧,没有一丝暖意和亮点。我的朋友不愿演出这个角色是有理由的,作为一个演员,在她还没有找到“这一个”角色性格的内在种子的时候,放弃也是对艺术的严肃态度。她还对我说:“其实母亲的元素,本来是多少可以在曹七巧的自我折磨中起到一点挽救作用,可惜张爱玲不了解这一点,再坏的人,做了母亲,对子女也是有爱的。”
于是我想起了张爱玲的《小团圆》,即使对她自己的母亲,她也是充满了误解与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