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实施
——以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为例

2020-06-24 12:59周方颖
纺织科技进展 2020年6期
关键词:检验员学徒岗位

周方颖,贺 婕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江阴214405)

教育的核心是育人,而育人的关键,无论哪种育人模式,都会聚焦在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因此,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成为各种教学模式关注的焦点。现代学徒制是2014年教育部提出的一项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与以往的教学模式不同,更加注重技能的传承,由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等,体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自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针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国内学者做了较多的探索和研究工作[1-3]。但总体来看,现阶段现代学徒制下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管理依旧停留在高职院校为主导的教学质量管理中,很难对目前高职院校所推行的现代学徒制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也就更难获取真实的评价结论,有碍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推广。基于这样的现状,本文提出了“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式,期望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工作中进行有益的尝试,推动这项工作前行。

1 现代学徒制与“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

为响应教育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号召,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与某纺织品检验机构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享实验实训设备和检测标准,共同担负教书育人工作。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企业的岗位需求,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校企共同制定了“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式。

“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是用作评价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的两种方法。作业项目法是指可以通过给学徒布置作业或者小项目,学徒以书面报告或口头汇报的材料为依据,由带教师傅与专业教师共同以此评估学徒是否符合技能标准的要求。工作产出检测法是指通过工作场合中,产出的各种成果(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客户交流函件等)来收集证据,由带教师傅与专业教师共同以测验结果来评估学徒是否符合技能标准。简言之,“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是结合具体岗位,针对学徒(学生)提交的“作业和/或产品”进行评价的方法。

2 “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的实施

学徒(学生)进入检验机构后,根据企业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需求情况,进入相应岗位,如图1所示。

图1 学徒(学生)在检验机构实习岗位

这些实习岗位,按照工作性质,可以分为两类,检验岗位和非检验岗位。图1中物理组、化学组和色牢度组对应的岗位都是检验岗位,报告组的岗位则是非检验岗位。

2.1 “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在检验岗位的实施

在色牢度组,学徒(学生)可以在“色牢度检验员”岗位实习。学校和企业结合对“色牢度检验员”的岗位要求,对学徒(学生)开展训练。通过训练,学生(学徒)不仅能够理解书中的知识点,更要掌握“色牢度评级方法”、“沾色灰卡和变色灰卡的使用”、“评级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实际操作技能和方法,能够独立、熟练完成色牢度检验的相关实验,并且快速、准确进行评级。训练结束,结合岗位要求,对该岗位按照“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形成“基础能力评价(占比80%)+ 综合能力评价(占比20%)”的评价考核内容。“基础能力评价”分别由教师或师傅完成对学徒(学生)的考核,通过考核,企业可以评价学徒(学生)是否能够达到这一岗位的基本要求;同时,企业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再加入“综合能力评价”,如花色较多面料的色牢度如何评定,这类评价由教师或师傅完成。通过这类评价,掌握学徒(学生)分析能力、理解能力、拓展能力等综合素质。

同样,在化学组,学徒(学生)可以在“面料成分检验员”岗位实习,学习面料成分的定性分析和定量检验。教师与师傅根据这一岗位的要求,按照“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制定“基础能力评价(占比80%)+ 综合能力评价(占比20%)”的评价考核内容,既可以了解学徒(学生)对定性分析中显微镜使用方法的掌握这类基本技能,又可以了解学徒(学生)对定量分析中化学溶解顺序的理解及应用这类综合能力,并针对学徒(学生)的答题情况,评定人才培养质量。

对于“色牢度检验员”和“面料成分检验员”两个岗位,基于“作业项目&产出检测”法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式的结构框架如图2所示。其中,基础能力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的占比分别为80%和20%;基础能力评价中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占比,可以视检验岗位的不同而不同。

通过这样的考核评价,既可以让学校教师了解学生(学徒)在企业结合具体岗位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又可以让企业师傅了解学徒(学生)在企业对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企业择优培养提供有力的依据。

图2 检验岗位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式的结构框架

2.2 “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在非检验岗位的实施

2.2.1 两种类型岗位的差异

在检验机构,大多数的检验岗位可以通过“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考核对学徒(学生)进行评价;但对于“报告组”的“报价员”和“报告员”这两个非检验类型岗位,“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在实施中不能简单照搬检验岗位的模式。主要原因在于,这两个岗位的性质与检验员的性质差别较大。非检验岗位的工作主要面向检验机构的客户,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形成自己的产品——一封函件,这一过程需要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展现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通过主观努力使客户接受函件中的意见或建议;而检验岗位的工作主要面向纺织产品,对产品完成系列检验工作,检验结束提交自己的产品——检验报告,这一过程需要科学严谨的做法,以及客观公正地看待实验结果的态度。

2.2.2 解决办法

对于这种主观性工作占比较大的岗位,在采用“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时,也尽量多地采用主观方式——根据一份检验报告,模拟客户,通过与学徒(学生)沟通报告单检验结果,考评他/她对客户所在国家/地区产品检验项目、检验标准的熟知程度,同时考评他/她对客户的了解、熟知程度,以及引导客户正确理解和看待检验结果的能力。这种主观性较强的考核评价方式,也是基于学徒(学生)所在岗位而形成的“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与检验岗位评价的不同在于,它明显具有主观性强的特点,需要考官——教师和师傅认真听取每一位考生——学徒(学生)的回答,给予准确的评判。因此,相比检验岗位,采用“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非检验岗位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过程更为复杂。

3 结语

从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在检验机构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施情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对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学徒(学生)在检验机构的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价,是一种合理有效的评价方式,便于企业发现和培养人才,推动现代学徒制走向成熟和完善。

(2)在采用“作业项目&产品检出”法评价时,由于检验岗位和非检验岗位的差异,评价时也各有侧重——检验岗位偏重于依据客观检验进行评价,非检验岗位则倾向于依据主观审核进行评价。但无论哪种岗位,企业最终需要提交“合格的作业”和“客户满意的产品”;而“作业项目 &产品检出”法则是为企业提交“合格的作业”和“客户满意的产品”选拔合格人才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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