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寒梅 聂立刚 刘晓涛 张永 盛欣
“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先后批准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累计解决了5亿多农村居民和4 7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使我国农村长期存在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实现了从喝上水到喝好水的目标[1-4]。2005年以来,北京市结合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逐步推动农村供水设施的升级改造,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性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5]。现阶段,北京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主要以小型集中式工程为主。为了更好地从卫生学的角度了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在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阶段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和风险,2018年10月,对一个北京地区典型的小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进行卫生学评价,为农村改水及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1 对象 北京市某小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1.2 方法 搜集工程资料,组织现场调查,同时采集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组织专家专题论证会,从水源水量及保护措施、工程设计、卫生管理、水质卫生等方面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出厂水、末梢水和水源水均检测1次,检测项目为水质常规项目中的34项指标,出厂水和末梢水的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6],水源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7]。
1.3 评价依据 根据全国爱卫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08]4号)制定评价方案[8];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评价[9];水源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评价[7]。
2.1 基本情况 该工程建成于2008年9月,占地约40 m2,设计供水规模为960 m3/d,实际供水规模为800m3/d。供水覆盖范围共480户,1 100人。该地无地方病史。
2.2 水源选择 水源为地下水,有1个井眼,井深120 m,出水量约为35 m3/h,水源地保护较好,取水点30 m范围内无渗水厕所、渗水坑或其他污染物,无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无从事破坏深层土层活动,农田未使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语。
2.3 工程址选择和布置 周边500 m内环境良好,无工厂、养殖业。生产附属建筑物为加压泵房和消毒设备间。
2.4 水处理过程 工艺流程为仅消毒,消毒方式为臭氧消毒。消毒剂在设备内自动生成,具体投加剂量不详。臭氧消毒设备的使用情况为偶尔使用,管水人员反映,冬天由于天气寒冷设备易出故障,故偶尔开启(图1)。
图1 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5 输配水管网 水泵房建筑面积约12 m2,内设1台离心泵,泵房无检修平台,设有配电柜,井房上锁。管道敷设穿越了农田,管道埋设深度为0.9 m,没有被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淹没的情况,在管网建成后和维修后均用消毒剂对管道冲洗至微生物指标合格后方才使用。井下管道为球墨铸铁压力管,所有管道、内衬和粘合剂均有卫生许可批件。管水员每天对供水管网进行巡查。
2.6 卫生管理 有1位管水员,无专职维护人员。管水员每年在北京市农村改水办培训1次。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了一系列水厂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供水消毒制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安全运行制度》《员工岗位责任制》等。《供水消毒制度》要求饮用水安全工程设置专职人员负责供水消毒工作,有设备运行维修记录,消毒员要熟练掌握消毒方法,了解消毒设备性能,按照操作规程维护使用消毒设备等。工程所使用的管道、配件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均有卫生许可批件。管水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2.7 卫生检测 无检测设备、实验室和检验技术人员。此次调查时,对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采样并检测常规项目的34项指标,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表1)。
表1 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检测结果
3.1 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水源水质量较好,水量保证率高,水处理工艺规范,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运行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由于消毒设备不正常使用,存在一定的卫生学风险。水源为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评价,水源水质量综合类别为Ⅱ类,Ⅱ类指标为总硬度,Ⅱ类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较低,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检测结果显示,水源水的水质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可只进行消毒处理。地下水水源有稳定的含水层,不易受污染,建议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设置水源保护区[10],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界标,敏感区域设立警示标志[11]。
3.2 调查发现该工程消毒设备为未使用状态。虽然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微生物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但是消毒设备不正常使用增加了水污染的风险。因供水存在高、低峰不同时间,即使在消毒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消毒剂投加剂量不详,如果无法监测消毒剂量投加量,也就无法保证消毒效果,故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建议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设备设施,对电器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及时上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了解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饮水消毒设施的按要求使用率。增加投入,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监测供水量、水质和消毒剂余量,通过在线监测数据,适当调节消毒剂的投加量,以保证消毒效果。
3.3 该工程设施简易,人员有限,仅有1名专职管水员,无专门的水质检测实验室和人员,每年仅两次水质常规指标监测,不利于及时了解水质卫生状况。根据《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2004)[12],该饮用水安全工程为Ⅳ类,应逐步具备检验能力,做到水源水的感官性状指标、pH每月检测2次,微生物指标每月1次;出厂水的感官指标、pH、消毒控制指标每日1次,微生物指标每周1次;末梢水的感官性指标、pH、微生物指标、消毒控制指标每月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