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宁
【摘 要】对于企业来讲,在年金投资运营整个体系之中,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水平是最为关键的部分,涉及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多方,如何借助于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能够起到约束年金管理主体行为,而且能够切实保障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不断提升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为职工管好“养命钱”,进一步夯实企业年金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地位。
【关键词】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绩效考评
从2005年开始至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已经走过了16年的历程,职业年金也已经开始市场化、专业化的投资运营,监管部门和市场机构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养老金制度改革和完善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现行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提倡“有进有出、进出有据、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考核目标,科学设置考评项目,细化考评指标,合理确定考评分值,全面客观评价年金管理机构各项服务水平,使其能够有针对性的改进、完善,真正留住投资管理水平、合规风控水平、客户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强的机构,为职工管好养老的钱袋子。下面结合XX铁路局企业年金管理实际,就如何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1.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现状
根据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在我国企业年金已经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个支柱,随着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企业年金保值与增值的压力也日渐显露,运用何种方法对投资收益进行客观且有效的评价,对投资绩效进行科学衡量,并以此为企业甄选出最优的年金管理机构,从而确保企业年金投资安全高效运营,也一直是年金基金监管层所思考的问题。从客观的层面进行研究,中国关于企业年金投资绩效评价的具体应用和其它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始终处于低水平状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年金投资绩效的评价中会涉及企业工资福利水平,和企业员工的自身利益相关,具有较强的社会敏感性。现阶段,年金数据信息已知被企业作为商业机密进行保护并不外泄。以上原因造成了我国企业年金信息透明化程度低,学术领域的研究往往缺乏有力的数据信息作为支撑,另外,年金投资范围包含多个方面,涉及的金融产品相对较多,所以在投资绩效评价过程中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具备较高要求,意味着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评价成本。基于以上内容,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并未形成科学的体系架构,结合现有的实践来看,存在评价标准参差不齐、评价指标不统一与评价方式不科学等问题,评价周期不一致等诸多问题,也影响到评价结果的适用性。
2.XX铁路局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现状
自XX铁路局企业年金实施以来,企业年金理事会于2010年5月制定了《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并于 2011年12月、2016年3月、2020年3月对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创建了统一的管理办法,至此一直沿用,该办法是参照国铁集团范本、结合XX局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的考核项目、考核指标以及考核标准基本涵盖了年金考核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实施年金管理机构动态考核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2.1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
理事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对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考评,分半年度和年度考核,采取现场监督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检查两种方式,应用量化评分方法对管理机构进行考评。考评期内,对管理机构重点从合法合规、安全稳健、勤勉尽责、审慎处理年金事务和使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等方面进行,并建立健全考评统计台账,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考评结果,向国鐵集团企业年金管理部门报送年金管理机构绩效考评报告。
2.2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考评人对XX铁路局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受托咨询机构的工作绩效分别按其工作性质各有侧重制定了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对账户管理人从管理运营、账户核算、信息披露、客户服务四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对托管人从管理运营、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客户服务四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对投资管理人从管理运营、投资业绩、信息披露、客户服务四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对受托咨询机构从培训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日常业务支持、客户增值服务四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满分均为100分。
2.3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
对账户管理人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包括可以根据考评结果对其提出改进意见或做出调整,以及是否可以按合同约定领取账户管理费等内容。对托管人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包括可以根据考评结果对其提出改进意见或做出调整,以及是否可以按合同约定领取托管费等内容。对投资管理人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包括新增资金分配规则、已分配资金调整规则,以及是否可以按合同约定领取投资管理费用、合同是否续签、红线淘汰、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受托咨询机构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包括可以根据考评结果对其提出改进意见或做出调整,以及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进行追偿等内容。
3.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评价结果的归因分析不到位。
年金投资业绩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所以在管理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年金投资业绩能体现机构自身的投资能力,与此同时也会受到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制约与规范。其中委托人指的是创建年企业年金计划的人员,受托人则指理事会,但是实际过程中理事会还扮演委托人的角色,所以经常存在越权制定相关政策、过度干预相关投资等情况,这对于企业年金绩效评价的客观性产生了严重影响。
3.2投资目标不够清晰,往往有多重期望。
企业年金是职工的养老钱,受托人往往追求长期稳定的收益目标,因此在设计考评指标时对绝对收益有较高要求。另外,企业年金管理人员还面对系统内的排名压力,在管理过程中年金管理者在保障常规收益的同时,还需要尽力争取高于市场平均值的超额收益,从而出现收益目标在资本市场的波动下始终在绝对收益与相对收益之间进行转换,面对不同的股市情况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心态,在长期工作中形成了巨大的压力。投资管理者必须注重绝对收益与相对收益之间的统一,同时还要注重长期收益与短期收益之间的平衡,从而造成管理者注重短期利益,将过多资金投入在风险较大的资产类型之中,对于长期资产的配置严重缺乏。
4.对策及建议
4.1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机制。
通过以上情况可知,需要充分创建科学且健全基础性制度,以此加强对于企业年金投资绩效管理的研究论证,对于原有的评价指标进行完善,对评价程度予以规范,对于具体操作步骤与评价方法进行简化,最终对评价结果进行有根据地归因分析,然后合理应用分析结果,根据阶段性反馈的结果灵活调整企业年金投资政策,为企业年金市场的稳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2继续完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的考评框架和具体考评内容。
人社部不定期组织的年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工作,已经建立了比较科学、比较完善的考评框架和考评内容。建议企业年金受托人根据年金管理机构的不同类别,进一步区别制定考评内容,突出重点。对于投资管理机构,应该制定符合评价投资管理机构的一般标准和符合养老金投资管理特点的特殊标准。考评内容和标准要平衡好以下几方面关系:一是平衡好投资管理能力和合规风控能力的关系。二是平衡好安全性和收益性问题。三是平衡好长期业绩和短期业绩的问题。
5.结束语
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绩效考评是维护参保职工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动态调整管理机构的重要依据,企业年金管理者有责任适时调整管理机构绩效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反映各管理机构的绩效水平,为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和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胡晓义编著,2011
[2]《企业年金与管理》,王刚义/陈树文/徐文新,2014
[3]《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理念基础》,丛颖超,2014
(作者单位: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