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向宁 许朝洲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湖北 武汉 430074)
2014 年,国家教育部正式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并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要求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从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出发,把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要求落实到各学科教学中,进而完善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教学有关标准[1]。2017 年底,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再次明确指出: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是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2]。
从某种意义而言,体育核心素养也是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在我国学校体育中的具体化体现和可操作化路径实现,因为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理论基础在体育学科,而体育学科本身作为一门学科不仅宏观而且抽象,有其学科本身的学科结构理论和学科性质特点。作为接受学校体育教育的个体,需要通过体育课堂的不断学习将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内涵实质加以理解与体现,那么体育核心素养作为更加贴近与密切联系个体而言的现代体育教育理念,正在潜移默化地渗透和借鉴到体育教育的诸多层面和方面,特别是对于新形势下学生在体育教育中形成优良的体育精神、高尚的体育情操和健全的人格魅力,有着实效性和关键性价值,尤其是能够很好地彰显出新时代体育学科重要的育人价值,特别是在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现阶段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广的“课程思政”和“立德树人”重要育人理念和育人功能上,具有极其重要的体育学科价值体现与现实教育意义,使体育课程的改革思路更加明晰与日益完善。那么,高职院校如何真实有效地对学生体育核心素养进行评价?或者说如何科学合理地对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的实现进行精准化分析?这一问题的深度诠释能够更加明确体育核心素养视域下高职院校体育课程评价体系的不断优化和创新,对于目前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具有现实意义与参考。
1969 年,美国学者莫里森首次提出对体育素养概念的全面认识,认为一个有体育素养的人不仅办事更有效率,而且极具创造性和热情,把体育素养描述为人类能力体现的一种倾向[3]。国内著名体育学者赖天德先生最早提出了“体育素养”的概念[4],主要是从体育人文社会学的视角进行了概念的界定与内涵的定义,多年以来学界对于体育素养的概念界定与诠释更倾向于全体学生的整体性、抽象性和全面性。追本溯源,我们可以明晰地看出:体育核心素养这一概念的提法与体育素养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并且由其演化和升华而来,与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和体育文化素养也存在着密切的关联(见图1)。
图1 体育核心素养相关关系图
体育学科核心素养作为近年来我国体育教育领域的热门词汇,学者们更多的是在倾向与关注对于体育学科本身的深入研究和体育学科特定的学科价值,已经普遍认同“体育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并且在接受相应学习阶段体育教育的过程之中,所逐步形成与具备的适应个体终身发展和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关键性重要品格与综合能力”。例如,学者于素梅认为体育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体育学科学习,所掌握与形成的终身体育锻炼所需的、全面发展必备的体育情感与品格、运动能力与习惯、健康知识与行为[5];体育文化素养的表述相对而言十分抽象,其内涵与概念目前还处于一种探索与争议之中,它更注重体育与文化的结合与融合,与体育核心素养存在着一种隐性的关系与联系。
体育核心素养作为近年来学界的高频词汇和研究焦点,其内涵随着国内外专家学者不断深入研究与不懈探寻,日益显现出其对体育学科和接受体育教育的个体的影响力。学者杨文轩指出:体育核心素养是指通过学校体育或参加日常身体锻炼,形成终身体育锻炼、符合和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体育特殊品格和关键能力,主要包括“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等方面的内容体系,集中反映了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表现出来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等的综合表现”多个纬度[6];在认真学习和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学者以2002 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所强调的构建以提高“大学生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作为国内学界正式研究体育素养的逻辑起点,紧密结合国家先后颁布的引领性政策文件中对落实和发展体育相关素养的具体要求和举措,以及对于体育学科育人思想的导引和目标,严格遵循体育学科的特有教育规律和学科性质特点,从体育学科逻辑思维和学科结构理论的视角出发,认为体育核心素养相对于独立的个体或者具体的对象而言尽管是一个非常复杂、抽象、宽泛的概念性术语,但是体育核心素养的形成过程也可以综合表述为是教授指导学生通过系统完整的体育教育来促进并促使自身健康、和谐、全面的发展,从而具备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和优秀的意志品质,最终使体育教育更加具备和教师与学生相融合与匹配的个性化特征。体育核心素养不仅是体育素养的进一步深化与精炼,而且是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支撑与关键环节。
2016 年9 月,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明确指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是我国学生发展的六大核心素养[7]。体育学科相关的核心素养评价体系也将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与关注,从以下四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献[8-11]中可以得到借鉴与启示(表1)。
表1 四篇文献关于体育学科相关核心素养 评价体系的研究成果
虽然4 位作者的研究路径各不相同,但研究结论都论证了对于体育学科相关核心素养评价体系应该重点关注学生的努力过程与学习过程,体育考核要更倾向于体育人本主义价值观转变,对于学生的体育学习评价要坚持多元化、多层面、多视角的观念,真正落实体育“立德树人”路径的实现,体现出2014 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意见》中所明确提到的“制定核心素养体系与学业质量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研究高职院校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的评价体系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与启示作用。
在国家大力倡导和发展核心素养的背景之下,相对于体育学科核心素养而言,体育核心素养的理念将更加多维与丰富,更加注重和偏重于个体的体育关键性素养,这种素养的核心和精华所在就是“核心”二字。在认真学习和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学者认为体育核心素养这一概念(或者说是提法)的理念会在关于体育素养研究的基础之上,相对比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和体育文化素养而言,应该更加注重个体或者具体对象的关键性体育素养,在功能、价值和实用等重要方面对应其主要要素评价体系能够准确、完整、清晰地彰显出体育教育的精髓与精华,最终目标是实现个体体育核心素养与体育育人思想更加相融合与匹配,从而促进并促使个体自身健康、和谐、全面的发展,从而具备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和优秀的意志品质。学科结构理论的著名代表人物布鲁纳认为:任何学科知识都是具有结构的,反映了事物之间的联系性或规律性[12]。体育学科本身的特点也决定了体育核心素养的理念不会是孤立存在和独立发展的,具体表现在学生个体之中一定会受到来自社会、学校、教师、同学等多维度、多方面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最终融汇结合,然而体育学习的复杂性又会表现出学生个体在学习过程中展现出的差异性、多样性和包容性等不同特征。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13]。”然而,高职院校长期以来在体育课程的评价体系上仍然沿袭着以运动技能掌握和身体素质优劣作为主要评价方式与手段,难免会重结果轻过程、偏重考试成绩轻视努力程度。既然体育核心素养的理念要求更加聚焦与重视学生个体的体育发展状况和社会生活需要的关键素养,那么,在体育课程评价体系中,教师应该突出体育技能方法的讲授与现代体育观念的渗透;在教学形式上采用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重视学生自主锻炼;在教学方法上重视学生的体育学习情感体验和优秀体育品德的培养;在成绩评定上注重整体要求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与进步幅度。
目前,以体育学科核心素养为顶层设计的体育教育理念引发了众多体育专家、学者们不断深入进行学生体育素养的研究热潮,特别是体育核心素养在国内体育教育领域之中出现的频率和提法越来越流行和强劲,已经成为体育学科研究的热门词汇,由此引发了学界对于应该如何高效、合理、科学地去评价学生的体育课程学习。我国的体育课程改革轨迹从重视“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到倡导“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再到“学科核心素养”的提出,经历了课程改革特有规律的内在驱动[14]。从学科的视角来看,学科核心素养是核心素养育人功能与学科价值的有机结合[15],显然,对于学生体育课程的学习评价必须要坚持采用多样化的方式与途径,达到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效果。我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 年版)在建议中多次明确提到了“比赛情景”“教学情景”“活动情景”“运动情景”[16],而体育学科本身就具备情景化教学特点,特别是学生在体育学习过程中的主要阶段就是通过体育课堂的情景化教学实现与完成,但是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中往往未能引起重视与导引,在学生的体育学习评价中也极少体现。有学者指出,将学习定义为意义与关系的建构是创设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习情境的价值追求,学习者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与教学内容相遇和对话,而且与教学中的他人与自己相遇、对话,并不断地重塑自我和编织自我[17]。体育课程评价却难以真正体现出学生在体育学习情景中的真实表现。教师在课前就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与关键,在体育情景化教学中要重点关注学生的自评和对于同伴的评价,并且让所有学生及时总结自己的收获与不足,同时教师要对学生加以必要的导引,特别是在课前与学生共同探讨教学的目标、教学的内容、教学的任务等,促使学生不断进行自我认知与理解思考,保证学生在体育情景化教学中整体表现的准确、客观、全面。
2011 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修订稿)》,提出要转变体育学科在课程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管理等方面的常规性与滞后性,强调形成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学习态度,使学生在获取体育学科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体育学科课程与教学要关注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有利于学生终身体育学习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到体育学习活动中去,养成获取体育与健康知识、分析解决体育与健康问题、开展合作与交流的能力和素养[18]。不言而喻,体育学科将会更加重视全面育人和价值导向的熏陶与培养,以体育课程为重要载体与途径全面发展学生的优秀意志品质和良好心理健康,不断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高职院校由于体育课程学制较短,学生实习实训时间比重较高,往往会占用一定的体育课程教学时间,学生的体育学习与成绩评定难免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那么教师对于学生体育课程的评价更应该树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观念,尤其要关注体育学习过程中的弱势群体、尊重学生个性,超越技能困境,充分调动起每一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保障所有学生的体育权利。体育课程评价导向始终坚持学生“课内与课外、学习与日常、群体与竞赛、整体与特殊、态度与行为”等重要指标相互结合与相互渗透,最终达到学生将体育参与看作自身的一项权利,注重提升包括“体育意识、体育知识、体育行为、体育技能、体质水平”的体育素养,获得更多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运动要素[19]。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进行体育课程评价,有效消除了长期以来人为对体育学科独有育人价值和教育特性的隐性割裂倾向,拓展了体育学科的外延功能和学生对于体育学科的深度学习,有助于体育核心素养在学生体育学习过程中精髓价值的体现与认识功能的深化,使体育教师对于学生从肯定技能学习到超越技能理解,特别是对于学生良好的体育学习习惯与团结协作精神的养成、建立和巩固十分重要。
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引领我国教育发展的历史弥久,教师是整个教育实施环节的主宰,具有绝对崇高的地位,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实质上是“命令者”与“服从者”的关系[20]。有学者指出,对于教师的评价蕴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层面是从外适的视角对体育教师的价值做出判断,确认其胜任力;第二层面是从内适的角度来对体育教师自身价值进行审视和反思,促进其不断向前发展[21]。笔者通过中国知网、Library Genesis 官方网站和学术资源数据库查询高职院校体育课程评价的相关文献并进行研究,发现体育课程的评价主要是以学生评价教师为依据,少数院校结合教师之间的互评,而教师对于学生的评价完全是以体育课程成绩表现出来,局限于体育课程的考试项目,忽视和轻视了学生在体育学习过程中的努力程度和态度行为,显然未能真正体现出对于学生体育课程学习的整体性和全面性评价,同时学生对于教师的评价过于抽象和笼统,没有细化与明晰,不利于教师针对性地进行反思与总结。有学者已经犀利地指出:体育教学的个性化发展在当前体育教学改革中严重缺失[22],而教师对学生评价后反馈出的问题及时、系统、完整地加以分析、总结和研讨,对今后的体育教学一定会有所借鉴与启示,既能取长补短也能扬长避短。我们需要特别引起重视的是:教师在体育学习评价中必须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关怀、关心和尊重学生在体育学科学习过程中的主观感受,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循循善诱地去与学生认真沟通、交流、谈心,使学生通过体育学科的学习不断培养和建立并且最终形成自身优秀的体育品德、健康行为、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
随着国家积极探索学科核心素养对于各学科的整体发展创新进程不断深入与加快,以体育学科核心素养为顶层设计的体育教育理念引发了众多体育专家、学者们不断深入研究学生体育素养的热潮。我国现阶段对于高职院校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研究的相关文献与著作明显偏少,尤其是对于其评价体系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受到体育学科固有思维定势的影响,对于学生的体育学习评价往往是依据教师的主观性和主导型,形成体育学习评价偏重考试结果而轻视努力过程,倾向课内表现而淡化课外锻炼、关注比赛成绩而漠视参与程度的传统评价方式与手段,非常不利于全方位、多层级、综合性、差异化来准确、客观、真实、高效地评价每一位学生对于体育学科的学习。我国应构建高职院校学生体育核心素养评价体系的实施路径:体育核心素养的理念必须认真贯彻到评价体系之中;注重学生体育课程学习评价方法的多样化与情景化;牢固树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观念;通过师生相互评价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