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勤亮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在高等师范院校的具体教学过程中,由于教材内容及各种原因(含大纲要求等),教师在“歌曲写作”课程教学中会侧重理论而弱化实践,大多会分析和写作艺术歌曲,而很少有儿童歌曲创作的章节,几乎不涉及儿童歌曲改编的内容。这种现象是不可取的,需要及时改变这一现状,以尽快使之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为了使课程的改革与中小学音乐教师接轨,2017年秋,我们对湖南省14个地州市的不同县以下中小学任教的音乐教师抽样做了一个主题为“学以致用”问卷调查,以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技术理论专业课程在群体中学与用的状况。共发放300份问卷,收回249份,有效卷为83%,问卷中有关高师“歌曲写作”课程内容的如下:
(1)你认为在高校读书时所学的专业课程,工作时能用上的有(多选):
表1 所学专业课程适用情况
(2)造成“歌曲写作”课程学用脱节的原因:
表2 “歌曲写作”课程学用情况
(3)你认为怎样调整高师“歌曲写作”课程内容以增加其师范性(在8个选项中,取排名前3的选项)
表3 “歌曲写作”课程改革的期望
在调查问卷中,8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歌曲写作”课程“在教学中能用上创作的机会极少”,只有20%认为能学以致用。因此“歌曲写作”课程的改革势在必行,针对调查结果的对高师“歌曲写作”的改革提出以下方案,以彰显其师范性。
高师“歌曲写作”课程都是沿袭了专业音乐学院的教学目标、大纲、教材等教学体系,然后逐渐改革以适应高师培养人才的目标。然而,在改革进程出现了几种不同倾向:一是“学院派”紧抱专业音乐学院的作曲法宝不松手,认为学院派的才是专业的、高贵的;二是“放手派”直接放手作曲理论课程,甚至于有些老师的论调是: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作曲有什么好学的?会唱、会弹、会跳就行了;三是坚持改革的“师范派”不放弃也不抛弃高师培养人才的目标,不断向着师范性模式教学改革。“歌曲写作”课程教学中“学院派”的“高贵”是不可取的。因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以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为宗旨,它不同于音乐学院作曲专业的“歌曲写作”教学。作曲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主要是从事音乐创作的工作,他们在学习这门课程时更侧重于作曲技术、技巧的训练和创作能力的培养。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们毕业后主要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因此,他们除了掌握歌曲写作基本理论外,还需具备分析讲解歌曲的能力以及为开展校园活动而具备的歌曲改编的能力。作曲理论课程的“放手派”教师虽少,但这种理念危害极大。试想,没有理论作指导的技能技巧,我们培养的人将会成什么样子?顶多只能归类于“匠人”了。坚持改革的“师范派”是值得肯定的,只有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改进、改革,我们的教学改革才能走得更稳,也走得更远;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师范教学才能真正地成为培养教师的摇篮。
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对待“歌曲写作”课程同样有着“学院派”和“放手派”的理念。有部分对音乐创作有兴趣的同学,对作曲技术理论的深挖,对作曲技法学习的孜孜不倦,担心学得不够“专业”,觉得作品写得不“高、精、尖”就不是学专业音乐的;而另一部分同学在高师音乐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只重视表演课程,轻视理论课程,他们的观念是只要声乐、器乐等表演主专业学好了,其他理论课程混个及格就好。然而,“歌曲写作”在高师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方案中是不可或缺的必修专业课程,对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其知识和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思维能力以及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歌曲写作”课程的学习不仅能够使学生学习基础的作曲理论知识,而且能够培养学生分析和写作歌曲的能力。这些对学生今后的教学工作和开展社会音乐活动都是有益的。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歌曲写作”课程内容大体沿袭音乐学院教材内容。主要内容包括:(1)音乐的表现手段(旋律线、调式、节奏等);(2)主题及其发展手法(重复、模进、贯穿等);(3)歌曲的曲式结构(单一段至复三部曲式);(4)二声部歌曲创作以及以上四大块知识点相关歌曲的分析与写作。有关的内容多为艺术歌曲及传唱度较高的民歌,较少选用儿童及校园歌曲作为实例。为课堂、课后设计的练习极少,有些选用的教材根本没安排时间练习,这样不利于实践教学。在调查问卷中,被调查对象认为“歌曲写作”课程增加儿童歌曲写作实践内容的占70%;认为增加儿童歌曲创作实例的占68%,这个比例是非常高的,这是基层一线教师的呼声,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应该尽快让他们与今后教学工作内容衔接上,让他们适应今后的音乐教学和音乐活动。
目前,大部分师范院校使用的“歌曲写作”课程教材是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方智诺编著的21世纪高师音乐系列教材《歌曲分析与写作》(21世纪高师音乐系列教材)。应该肯定地说,这本教材是比较适合高师歌曲写作教学的,它既有循序渐进的理论分析,又有课后实践练习题。但该教材内容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有脱节点,如教材中歌曲实例就欠缺儿童歌曲,其中亦无儿童歌曲改编内容。其中所选实例,从中篇(旋律篇)开始:第二章“构成旋律的各种要素”,共举例115首歌曲,儿童歌曲实例共3首出现5次,占章节实例总数的4.3%;其余的均为艺术歌曲及民歌等;第三章“主题及发展的基本手法”,共举例103首歌曲,儿童歌曲实例共4首出现7次,约占章节实例总数的6.7%;第四章“歌曲主要结构形式”,共举例88首歌曲,儿童歌曲实例共4首出现4次,占章节实例总数的4.5%;第五至第八章:歌曲的高潮及从属部分等,共举例53例,儿童歌曲2首2次,占实例总数3.7%;其余的均为艺术歌曲及民歌等;在中篇七个章节中,儿童歌曲实例所占比例为4.8%,所占比重确实太小,也肯定出乎很多高师作曲教师意料之外。有很多传唱多年的优秀儿童歌曲也未能选入教材,也是一种音乐文化资源的浪费,如《让我们荡起双桨》《我爱北京天安门》《卖报歌》《嘀哩嘀哩》等。在教材中加入大量的儿童歌曲实例分析(所占比重不能低于50%),分析和记忆大量儿童歌曲更能贴近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更短距离的让高师学生接触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同时为高师生以后的教学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之前的高师“歌曲写作”课程中,涉及到的创作实践较少,主要原因是大纲要求及教学中的一些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来说,高师“歌曲写作”课程大纲只要求以章节为单位的实训(实践),有些章节还不需要做实践练习。因此,教材章节内容后真正设计实训实践只有六次左右,在教学过程中,可能还要少于六次。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歌曲分析与写作》教材中,总共出现实践要求的章节多达十余次(共有上百个练习题),但与儿童歌曲相关的实例和练习只有四个小题;另外,其下篇“写作实践篇”写作实例、示范写作及二声部歌曲写作均没有对儿童歌曲创作具有针对性的内容。因此,很有必要在高师“歌曲写作”课程教材中设计实训实践练习题目,以加强儿童歌曲创作实践。如创作题明确要求写作儿童歌曲,选用童谣为歌词等。例如,《滑滑梯》滑滑梯,滑滑梯/你先我后别着急/上去好像爬大山/爬了一级又一级/下来好像坐飞机/忽忽悠悠落到地。《庆六一》儿童节,六一/小朋友们真欢喜/又唱歌来又跳舞/高高兴兴庆六一。《红绿灯》大马路,宽又宽/警察叔叔站中间/红灯亮,停一停/绿灯亮,往前行。
调查问卷中,认为造成“歌曲写作”课程学用脱节的原因,比例排前三的答案:课程开设缺乏针对性占85%,课程内容安排过于强调理论性,缺乏实践性占60%,教学中能用上创作的机会极少占80%。认为专业技术理论课程(和声、歌曲写作等)的实用性的正面仅占20%;调整高师“歌曲写作”课程内容以增加其实用性,在8个选项中,取排名第1的选项是增加儿童歌曲改编内容,比重占88%。因此教材的改革亦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在高师的“歌曲写作”课程中加入歌曲改编,是一个非常现实和必要的问题。儿童歌曲改编内容应该占整门课程(教材)的50%左右为合适,原有的单一的歌曲创作课程改为“儿童歌曲创作与改编”课程。当然,这也就涉及了教学大纲的改变。
加入儿童歌曲改编,充实改编内容的原由是在中小学音乐教学和校园音乐活动中,音乐教师经常碰到难以找到合适的作品(太难,太易,不符合活动主题等)进行表演的现象。而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师碰到此类问题时会感到非常棘手,让所有的老师都根据学生的情况重新创作合适的作品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只有采用改编歌曲的手段进行填补这一不足。这样既能推陈出新,又可以满足活动(或教学)的需要,同时亦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1.突出实践性和师范性
高师常用“歌曲写作”课程教材中,主要内容有歌词篇、旋律分析写作篇(主要对象为艺术歌曲和民歌)、多声部歌曲写作基础篇(侧重多声部艺术歌曲写作)。有些教材还含有写作实践篇(艺术歌曲写作实践)。从内容上看,已经囊括较全面了,但是恰恰就缺少了中小学音乐教师最需要的儿童歌曲写作与儿童歌曲多声部改编内容。因此,改革后的高师“儿童歌曲创作与改编”首先就是突出“儿童歌曲”教与学过程中的实践性,以及增加儿童歌曲实例及改编内容以突出其师范性。
2.与中小学音乐教师工作无缝接轨
改革后的“儿童歌曲创作与改编”教材加入大量(占总例的50%)的儿童歌曲实例,这些实例应该来自全国各地中小学音乐教材中选用的儿童歌曲(当然也可以适当选用未纳入教材的优秀儿童歌曲)。这样使得高师音乐专业学生提前熟悉中小学音乐教材儿童歌曲,相当于提前进入“备课”阶段。另外,改革后教材中儿童歌曲改编范例既作为改编实例进行教学,也可以直接作为中小学的音乐活动曲目。改编的课内、课后实践内容同样选用儿童歌曲,甚至可以将改编好的儿童歌曲编写成册作为中小学音乐补充教材。
改革后的高师“儿童歌曲创作与改编”增加的核心内容是“儿童歌曲改编”。主要包括:(1)儿童歌曲改编理论和儿童歌曲改编实践,在音乐创作中它们均属于实践范畴,具体内容包括:儿童歌曲改编理论(含音乐的整体及基本表现手段的改编,和声及作曲技法运用等);(2)主调手法改编手法;(3)复调手法改编手法;(4)改编作品需把握的原则(把握好对比与统一的“度”,严谨的和声逻辑,良好的声部关系,富有逻辑的音乐结构,合理的音响效果,把握好音乐风格等);(5)单声部合唱改编(齐唱、联唱);(6)二声部合唱改编;(7)多声部合唱改编;(8)儿童歌曲改编练习题;(9)儿童歌曲改编范例等。教材中加入以上内容后,基本能满足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学习儿童歌曲改编的实际需求,当然,我们应该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做合理的增减,以满足教学需要。
总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为了培养出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与时俱进的紧跟社会教育发展的步伐,并时时不忘高师教育的“师范性”。在对作曲技术理论课程“歌曲写作”改革时亦如此;在进行改革后的“儿童歌曲创作与改编”课程(含教材)实施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做合理的增减,以做到因材施教,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中小学音乐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