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的思考

2020-06-15 12:19彭赋
理财·财经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转型发展

彭赋

摘 要:本文从国内国民经济动员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现状出发,梳理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立法研究和职能演变,分析当前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完善潜力调查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提升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的对策。

关键词:国民经济动员;转型发展;动员能力

国民经济动员能力是指将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转变为国民经济动员实力的本领和组织力。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科技不断增强,如何深入推进经济动员能力建设、快速高效地将动员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经济动员研究和实践现状

(一)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

继战区快速动员理论、一体化动员理论、大动员理论、精确动员理论和渐进反应动员理论之后,产生了敏捷动员理论,这是当前国民经济动员领域的主流理论。敏捷动员理论主要强调国民经济动员系统的响应性、竞争性、柔性和快速性。许多国内学者基于敏捷动员理论对国民经济动员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进行了阐述。孔昭君首先全面阐述了敏捷动员的概念和内涵,并对其实践雏形——宁波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张纪海分析了敏捷动员的内涵、特征等。董平对敏捷动员的潜力评价体系进行了研究,郭瑞鹏探索了敏捷动员的虚拟企业的组织形式,刘煜研究了武器装备的敏捷动员。李连宏以敏捷动员理论为基础,研究了应急物资动员的决策问题。王成敏等学者以敏捷动员理论为指导,从供给视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潜力,并运用系统动力学对动员潜力释放机理进行了建模和仿真。唐平舟运用敏捷动员理论,系统地分析了国民经济动员物流理论体系,并对国民经济动员物流中心的布局问题进行了研究。

(二)国民经济动员法律法规体系研究

自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民经济动员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基础性法律文件仍然缺乏。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将《国民经济动员法》列入了立法规划,201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以下简称《国防动员法》)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有一个章节对国民经济动员的本质、职能和任务作了规定性要求,此后,整体立法规划有所调整。2010年,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再次启动了国民经济动员立法工作,最终形成了国民经济动员法征求意见稿,而法律迟迟没有出台。现有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修正)(以下简称《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颁布)等对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约束不够细化,都不能取代《国民经济动员法》。

(三)国民经济动员的职能演变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在应对频繁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3年抗击“非典”之后,全国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开展了“应战应急一体化”机制建设,2006年,时任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的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交通战备工作会议上号召建立国防动员的“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机制,推动了国民经济动员参与应急管理的进程,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重心也从应战功能向应急功能转移,强调“应战”与“应急”功能的协调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要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已经融入到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各个方面,正在向更宽广的领域不断拓展。

二、研究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潜力调查不够精确

潜力调查在经济动员建设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潜力调查质量直接影响经济动员准备和实施的质量与效益。随着时代不断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经济动员潜力调查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潜力资源信息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周期越来越短,国民经济的组成成分也日趋复杂。二是潜力资源的需求关系存在矛盾,可能会造成调查范围扩大、调查对象缺失和调查结果失真等各种影响。三是传统的潜力调查方法和技术落后,难以适应现代潜力调查的需要。四是潜力调查指标体系不统一,目前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自成体系、相互独立。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导致潜力调查精确程度受到影响,潜力调查机制急需得到改善。

(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我国在经济动员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尚不完善。目前,我国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出台了《国防法》和《国防动员法》,但专门的经济动员法尚未出台。在地方法规层面,虽然各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经济动员的法规政策,但尚未形成科学完善的体系,法规政策指导性大于实践性,且不同省(市)之间的有关规定还存在自相矛盾的现象。经济动员只能按照上述法律的模糊规定及部分地区制定的国民经济动员类规章开展工作,实效性不强。另一方面,缺乏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管理办法,根据2017年国家发改委的专项调研,各省市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差距甚远,动员中心对其性质、功能、职责等的认识普遍存在偏差。

(三)研究对象不够全面

长期以来,人们把经济动员仅仅看作准备和进行战争的手段与途径,即使纳入各类突发事件,作为准备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手段和途径,也还是不够全面。实践表明,经济动员与国家的安全、稳定、利益和发展都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是谋求和实现国家安全、利益与发展最大化的手段和途径之一。不仅国家的安全,军事安全与非军事安全,都需要经济动员来维护,而且国家利益与发展也需要利用经济动员来维护。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归纳,经济动员的研究对象多局限于如何更好地发挥应对战争的军事功能,对其应对自然灾害、经济危机、社会动乱、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非军事功能的研究相对较少,同时对于如何更好地做好平时准备的研究也不多。

三、国民经济动员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利用技术手段完善潜力调查机制

传统潜力调查仅依靠人工调查,遗漏面较大,有很多小微企业的信息并不能全面掌握。对此,可充分借助大数据技术,整合工商、环保、统计等多部门信息,更加便捷全面地收集潜力数据,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同时,每年侧重对几种商品进行重点潜力调查和信息摸底,完善充实经济动员数据库,确保战时能迅速实施“靶向定位”,筛选出相关行业最适合的数据作为决策参考,既可保障其他数据的安全,又可减少数据调查的时间。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动员法律法规体系

政策引导是保障防疫斗争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特殊时期国民经济动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充分依靠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效力,将国民经济动员的应急应战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为保证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一些基本手段具有可执行性、可持续性,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资源管理、预案管理、专业队伍管理等需要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形成相应的标准规范。要尽快出台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职责,加强演练,提升动员水平。笔者认为,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认定和建设要更加突出“急时应急”,充分对接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需求,可以分别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细化物资需求,确保地方经动办更有针对性地认定和建设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在急时做到充分响应,进一步保障物资生产、储备和供应。

(三)加强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条件下的现代战争对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是满足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应急应战需求的必然选择。陆军勤务学院通过调研发现,利用统计局数据采集较为成熟和保密性高的现有模式,增加国民经济动员模块,可以有效解决动员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信息化条件下,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国家决策层次、战略产业层次和战略重点地区层次的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网,把信息化经济动员机构、军方和相关企业连接起来。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信息交流,逐步解决有关部门、有关系統之间的技术差异、信息不通等问题,真正实现经济动员信息的资源共享,确保战时、急时能够迅速调集各方面经济力量。

参考文献

[1]孟祥宇,徐恒伟,辛宁.“大数据”思维下的国防动员潜力调查[J].科技风,2018(31):225.

[2]李滨涛,卢鹤.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综述[J].企业导报,2011(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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