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燕
摘 要:随着高校采购项目数量与支出金额的逐年递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被列为廉政风险防范重要领域。结合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从事前调研论证阶段、事中招标采购阶段和事后履约验收阶段三个维度,全面梳理政府采购活动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有的放矢地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从而营造风清气正、阳光采购的环境,进一步提升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高校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风险防控
一、加强高校政府采购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高校迅速发展,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学科门类越来越健全,高校采购项目数量和支出数额逐年递增。高校采购种类繁杂、复杂程度高,尤其是教学科研所需设备的专业化程度高,技术标准严格,这对高校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了不小的挑战。在高校采购实施过程中,引入政府采购机制,在提质增效、节资防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对促进高校廉政建设,创建资源节约型高校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被列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社会关注度高。高校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是各级各类检查督查的重点部门,可谓是“有查必检”。但无论是审计、巡视或各类专项检查,大多将检查重心放在采购过程的规范性上,而忽略了具有主导意义的事前调研论证的充分合理性与具有实质意义的事后到货验收的履约合法性。2016年11月,财政部发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因此,非常有必要结合高校政府采购实务,从事前调研论证阶段、事中招标采购阶段和事后履约验收阶段三个维度,全面梳理采购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
二、高校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梳理
高校政府采购活动从发起到结束的全生命周期,有着一整套完整的采购流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购前阶段,具体包括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立项审批、经费审核、采购方式审批等环节;购中阶段,具体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撰写定稿、发布公告、组织招标采购(开标、评标、定标)、结果公示等环节;购后阶段,具体包括合同审核签订、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产入库、审计付款、资料归档等环节。要确保一个采购项目合规有序地推进,必须认真梳理全流程各个阶段的廉政风险。
1.购前阶段
采购项目在正式启动前,应由申购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最终由决策层决定是否采购。招标采购能否顺利进行,充分地调研论证是前提。
(1)预算金额的设定不实际。项目预算金额的设定并非凭空想象,而应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行情。预算金额设定过高往往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损失,变相加剧了潜在供应商的恶性竞争;而预算金额过低则会导致废标,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2)技术参数的了解不充分。由于缺乏充分的调研论证,往往对项目需求估计不准,对国内外同行单位使用类似设备情况及用户反馈缺乏必要的关注,对不同厂家设备的本质区别、优劣势也“心中无数”,导致在后期参数设置过程中丧失主动权,很容易被某些供应商钻空子。
(3)资质资格的审查不严谨。对投标单位的行业技术资质、产品质量、企业诚信、设备相关的安全证书等进行全面摸底是前期调研论证的任务之一。对于一些特殊采购项目,除了一些常见的入门资质条件外,还需对该项目的准入资格进行把关审核,比如液体气罐,必须确认产品是否通过了当地质量监督局的安全测试,是否颁发了相应的安全证书等。若对投标单位资质资格审查不严格,直接影响到其他投标单位的利益,影响整个投标过程的客观公正,也会带来中标隐患。
(4)交往边界的把握不正确。在市场调研过程中,有的项目负责人与某些供应商走得太近,私下给予承诺,在申报项目时将涉及某些供应商特有的规格、参数等信息写进申报书,带有倾向性色彩。甚至由供应商代为撰写申报材料,或直接授意供应商采用围标、陪标等形式,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形式化、空洞化。有的项目负责人为了避嫌,拒绝一切供应商的正常产品介绍行为,也导致项目认知不充分,未能了解最新市场行情和发展走向,提交的项目申请与市场脱节。
2.购中阶段
高校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整个工作过程讲求依法依规。招标文件可谓是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法”和“规”。它既是申购部门需求和前期调研论证情况的集中体现,又是评标环节的主要执行依据,更是后续合同订立、项目验收的基础,起到了承上启下、贯穿始终的重要作用。如何将采购需求精准地用专业术语表述出来,是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必须修炼的内功。招标文件主要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合同文本及投标文件格式等部分组成。
(1)采购需求的设置不合理。采购需求一般由申购部门提供,需求设置过高,片面追求一些华而不实的“噱头”参数,易造成资源配置的闲置与浪费,也会导致参数带有倾向性,竞争不充分,易招致质疑与投诉;需求设置过低,又导致投标产品良莠不齐,往往无法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2)评分办法的制定不科学。在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但仅仅规定了下限,而无上限。实际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项目的复杂性高、专业性强,分值设定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若价格分设置过高,会导致以次充好、价低质差的供货商凭借低价优势抢占先机;若价格分设置过低,价格权重偏小,又会导致中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3)采购方式的选择不专业。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各种采购方式具体的使用条件,应严格对照甄别加以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發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如果滥用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把关不严,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将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性。
(4)开标评标的过程不透明。有的高校未按规定采用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也未全程录音录像,给投标单位和评审专家暗箱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3.购后阶段
(1)合同内容的审核不严格。政府采购合同是招标采购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它的拟定必须要以招标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采购文件等)以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依据。有的部门对于招标结果不满意,擅自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或出于私利,无视中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如关键技术参数(带星号的关键指标)的增减; 设备到货期的变更; 付款方式的变更; 到货港口或机场的变更等。这对后期合同的执行,出现型号不符、技术参数遗漏、质保维修缺项、责任不明晰等纠纷的出现埋下了隐患。使得整个招标采购活动面临潜在不公正风险和后续被质疑投诉的风险,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极大挑战。
(2)项目实施的把关不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不诚信的中标单位可能通过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偷工减料等不正当途径获得不当利益,甚至有的供应商该建设而不建设、不该建设又重复建设。若使用部门缺乏专人监督和严格把关,甚至接受此类中标单位的贿赂,睁只眼闭只眼,放松过程监督并在验收时降低标准,就可能发生廉政风险。
(3)验收环节的监督不规范。验收环节是对中标单位能否严格履行合同的一种监督,也是对采购结果的实质性检验。如果把关不严,流于形式,走过场,容易出现降低验收标准的风险。但如果滥用验收权,明明中标单位已经按照规范程序项目执行完毕,使用部门却打着严格验收的旗号,吹毛求疵,迟迟不予验收不予付款,也会出现中标单位息事宁人,极尽可能地讨好相关人员,极易带来廉政风险。
三、高校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的防控对策
具体分析政府采购全过程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目的是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点进行评估和预测,加强分析,才能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
1.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内控体系
各阶段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既有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主观因素所致,也有因相关采购制度不健全、流程不规范、采购人员自身缺乏风险辨别能力和对抗能力,往往违规操作而不自知的非主观因素所致。因此,一支政治素养优、法律意识强、业务能力硬的采购队伍,是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前提。高校应设置专技岗位、配备专业人员,在保证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岗位间制衡的前提下,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采购管理岗位选拔任用的第一要素,确保采购队伍的廉洁性和专业化。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健全内控体系。及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及时修订或进一步细化完善,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细化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的内控流程,确保高风险环节多人参与,将风险控制在未发或萌芽状态。只有制度健全、职责明晰、流程规范,才能确保政府采购各环节环环相扣、首尾衔接的良性循环运作。
2.借力网络平台,全程公开透明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传统的线下模式(转55页)(接57页)已不再适用于现今的高校政府采购管理需求,“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已经成为当下的发展趋势,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优化采购管理服务、创新采购过程监管、切实提升采购体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各项优势,优化高校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借力于信息化平台,将采购各环节如采购审批会签、招标文件审核、采购过程记录、采购结果管理、合同信息、资产管理、付款信息等各个节点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责任人、审核人全部明确到位,确保全程公开透明,采购当事人的所有行为均有迹可循。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使用层使用不同的账号登录采购管理平台,分工明确、职权清晰、互不干扰又互相牵制。同时电子版的采购资料不易丢失、损毁,查阅方便,可长时间保存,又可以避免暗箱操作、个人随意操作或越权操作,既保证高校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质疑、纠纷的发生。
3.创新工作思路,外部监督到位
高校政府采购活动是一个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博弈的过程。通常思维是把招标人与投标人对立起来看待,但是否可以转变工作思路,在购前、购中和购后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关系,借力投标单位的监督力量。如购前调研论证阶段,应尽可能多地调研潜在投标单位,广泛调研倾听潜在投标单位的项目介绍、建设方案等,在进行优劣势比较、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撰写采购需求;在购中招标文件撰写阶段,对潜在投标单位资格条件、项目业绩、用户评价等方面设置分值和客观公正的评分标准,以便于实力突出、诚信可靠的投标单位胜出。在购后履约验收环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将项目投标方中未中标的单位引入验收小组,让未中标单位参与对中标单位的产品服务等的验收,验收无误并达到招标文件所列各项技术要求后,形成规范的“验收记录”存档。让同行监督同行,可以保持对中标单位的压力,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保证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一支政治与业务双过硬的采购队伍、一套制度和流程双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借助于公开透明、全程留痕的信息化采购管理平台,再加上潜在投标人的有效监督,内控与外控相结合,自控与他控相配合,切实有效地防范了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1.岳红梅,刘步平,廖灼南.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教學设备招标风险管理研究.招标与投标,2018,6(7).
(责任编辑: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