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凤俊(安徽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从1949 年新中国成立至2019年,安徽省农村人地关系发展经历了波澜曲折的70 年。 回顾70 年的安徽农村人地关系的发展状况,展望其未来发展趋势,是总结农村发展经验和把握农村发展规律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并促进农业和农村更好发展的需要,是为构建农村新型人地关系提供基础资料并促进中国农村人地关系的“三重向度”不断协调发展的需要。
以“农村人地关系”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搜索,找到25 篇文献资料(详见表1)。文献资料从1993 年开始至2019 年,主题、侧重点各有不同,主要特点如下:(1)有关城镇化对农村人地关系变化的研究一直是研究的热点,贯穿始终;(2)2008年以前对农村人地关系的研究是浅显化、粗略化、理论化的,但也会关注到人地关系的区域差异(1993 年)以及与其他影响因素的互动关系(2005 年)等,2008 年以后对农村人地关系的研究注重多样性、实践性、量化、引入脱钩理论模型、弹性系数等;(3)2008 年后因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开始对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权、土地使用制度等进行研究,对农村人地关系的研究更加注重法制化、规范化,人地矛盾问题也渐渐凸显;(4)2007 年刘宇的“生态文明:农村发展新理念”[1]和1999 年陈湘满的“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地关系与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影响机理——以邵阳市为例”[2],在农村人地关系的研究成果中表达了对农村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视,后期的学者对农村人地关系与环境的影响关系这方面就很少涉及;(5)1993—2014年有关农村人地关系的文献研究篇数较少,最多的一年也只有2 篇,2016 年相关文献增加到4 篇,往后的连续3 年都有学者对农村人地关系进行研究,也可说明对农村人地关系的研究逐渐受到学者们的重视。这些研究对构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具有一定的作用,为构造新型的农村人地关系提供有力的研究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地关系的“三重向度”(土地功能、权籍制度、农民行为)的和谐发展。
表1 1993—2019 年间有关农村人地关系的研究文献情况
以“安徽农村人地关系”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搜索结果为“0”,可见目前针对安徽的农村人地关系研究较少学者涉及。而推动一个区域的农村人地关系发展,必须具体对此区域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对安徽农村人地关系的研究是有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和其他大多数省份相同,安徽农村经历了4 次土地制度改革。每一阶段的改革都是上一阶段的递进式延续和摸索式发展,每次的改革会延续一段时间,类似阶梯,层层递进。
(1)完成土地改革(1950—1952年)。安徽省土地改革运动发生在1950 年10 月至1952 年7 月,在中共中央华东局暨华东军政委员会的领导下, 在抗美援朝的辉煌胜利形势鼓舞下,经各级人民政府、各地领导干部及农民群众将近两年的奋斗, 安徽省在71 个县市、4 个市郊、688 个区、10210 个乡(村)、2913 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完成了此次土地改革运动[3]。人民群众获得了土地,封建土地所有制向农民平均所有土地转变。1950 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1952 年冬,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此次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开展农业合作化(1953—1957 年)。1953—1957 年也是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其中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一的农业改造即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耕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社员自愿进行劳动协作,共同使用某些生产资料。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基础上,采取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方式,同时保留了社员生产资料私有,在分配上实行以劳动报酬为主,兼顾土地分红,耕地所用的农用牲畜、农业机具等均可以为社员产生价值。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集体劳动和统一经营,对社员按劳分配[4]。
(3)推行人民公社(1958—1983年)。人民公社建立之初,财产归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计划。1959 年4 月开始实行以大队为基础、“三级核算”体制,即“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的体制。1960 年底开始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也就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生产队一级所有制是三级所有制的基础[4]。1983 年,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撤销生产大队,建立村民委员会。通过这次改革,土地小范围集体所有变为公社所有。
(4)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 年8 月至今)。1978 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成为全国农村率先实行“包产到户”的典型,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该阶段,土地公社所有变为村集体所有、农户联产承包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归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户,农民通过承包本集体农村土地,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
回顾70 年来安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可以发现,农村土地改革的核心在于产权制度的变动,其次是农村土地用途的管理制度变化,由“两权分置”(承包权、经营权)转变成“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普遍,土地的权籍制度即土地的权属制度(土地的归属、使用)和土地的地籍制度(土地的登记、管理)处在不断变化之中。
70 年来,安徽省农村土地制度处在不断变化中,但农村经济发展整体上呈相对稳定状态。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四个过程。前三个过程波动大,发展不平稳,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这些年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表现稳定,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平稳较快的发展。
过去70 年里,安徽省总人口呈逐渐增长趋势。而乡村人口呈现先增长后下降趋势,平均计算下来,总人口人均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直到2015 年出现转折后逐渐趋于稳定;乡村人口人均耕地面积2015 年以前也呈下降趋势,2015 年开始却呈逐年增长趋势。1949 年,安徽省的总人口约为2868 万人,耕地面积约为48752.0km2,总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约为1699.86m2;2019 年,安徽省总人口约为7083 万人,乡村人口约为4770 万人, 耕地面积约为58859.5km2,总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约为831.00m2,对比1949 年下降了约868.86m2,下降率为51.11%(详见表2)。2015 年以前,国家基建及其他基建占用耕地面积较多,退耕还林还草、耕地改园地等方面都使耕地面积减少。从表2 还可以看出,与1949年相比,2019 年安徽省总人口增长率约为146.97%;与1978 年相比,2019 年安徽省总人口增长率为50.29%,而乡村人口增长率为13.33%。2015 年以前乡村人口数量逐年增加,2015 年后其数量逐年减少,说明2015 年后乡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这是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城镇化现象。
表2 安徽省人口、耕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等变化情况
2015—2019 年,安徽省总人口、乡村人口、耕地面积年平均变化情况如表3 所示。由表3 可知,安徽总人口逐年递增,而乡村人口逐年减少,增长率波动变化不明显,耕地面积的变化情况不稳定。
安徽是农业大省,1949 年新中国成立至20 世纪80 年代末期,城市工业化现象还不明显,农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等家庭经营收入。这一时期,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土地,农民收入与农民拥有的土地面积、土地质量、土地的位置环境等密切相关,土地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最大。如表4 所示,1990 年以后,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安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到2019 年已增长了30 多倍。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不断增加,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在2010年达到峰值后有所降低,近年来达到稳定状态。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整体上呈下降趋势,2010 年以前呈直线下降,从1990 年的81.98%下降至2010 年的49.70%,2015 年开始略有回升,之后呈稳定波动状态。
表3 2015—2019 年安徽省人口及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表4 安徽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过去70 年内,安徽由经历了上千年的传统农业生产格局转变为现代农业生产格局。为达到农作物增收的目的,农民将大量的化学物投入到农业生产,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塑料薄膜等农业物资的大量使用(详见表5)。2019 年,安徽省农用化肥施用量比1985 年增长了174.50%;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与农药使用量比1990 年分别增长了399.12%和198.97%。2015 年开始,安徽农用化肥的施用量、农药的使用量逐年减少,呈负增长,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增长趋势逐渐放缓。从近年来全省对土地的农业物资投入量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安徽省已经开始控制对土地的化学物投放量,对土地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视度在逐渐提高。但作为农业大省,安徽省的化肥污染、白色塑料污染、农药污染现象较严重,因此,对农业生产方面的环境保护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安徽农村人地关系发展的探究,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管理以及完善相关土地制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并保护好土地的完整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有利于促进农村新型人地关系的构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根据安徽省每年的人口统计数据,出生率逐渐降低,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农村人口逐渐往城镇转移。2018 年12 月20 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其中提到了安徽省已有345.7 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5],城市人口逐渐增加,农村人口正在减少。2018 年安徽省耕地面积约为58667.6km2,2019 年安徽省耕地面积约为58859.5km2,耕地面积变化量不明显。可见,未来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大概率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表5 安徽省农业物资消耗变化情况
城市在交通、医疗卫生、素质教育等方面普遍优于农村,所以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农民人均纯收入逐渐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可观,工资性收入逐渐上升,而家庭经营收入占比逐渐降低。未来,农民对土地的依附性将逐渐降低。
化肥、农药等化学物在农业上的大量使用,对农作物增产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对环境的破坏也是极具杀伤力的。近年来,安徽省通过宏观调控,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目前已初见成效。2019 年农药的使用量为94177 吨,较2013 年的116741吨下降了近19.33%,化肥的施用量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未来,将更加强调健康、绿色,更加重视可持续发展,农民对土地化学物的使用也将更加理性化,新型农村人地关系将向着生态环保的方向不断发展。
人地关系的三重向度指的是土地功能、权籍制度、农民行为,即把握好土地(地)、国家(权)、农民(人)三者的相处模式[6]。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家家户户自有小块规模土地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渐朝着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处理好三重向度间的关系变得尤为关键,要规范农民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合理使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普遍,但农户之间土地的流转大多停留在“口头协议”阶段,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强农民对农村土地三种权利的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充分利用土地并保护好土地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