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城之邑
——傣族土司区域城市的特征及其政治内涵

2020-06-09 08:12黄晓赢
关键词:土司傣族城墙

黄晓赢

(1.中国人民大学 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北京 100872;2.云南民族大学 社会科学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城市作为人类政治、经济生活的中心,在其出现伊始就具有了重要的军事功能,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总是依托城市来保卫自身免受外敌的侵扰。一般认为,城墙就是进行防御的最重要的设施。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曾提到,早期人类在组成较大的家庭联合体时,会把“干燥的石头堆成一圈一圈作为围墙以保护他们自己免遭野兽的袭击”(1)[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79页。。中国古代城市的城墙也曾给人们留下过深刻的影响,筑城甚至被认为是中国人民族性格的一部分。(2)李济:《中国民族的形成》,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83页。正是由于城墙的重要性,景观学家认为,“在政治景观中,城墙是一种永久的可视性要素,而不是一堆私有的、临时的、善变的住宅的随意组合。”(3)[美]约翰·布林克霍夫·杰克逊:《发现乡土景观》,俞孔坚,陈义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55页。不过,根据城市史的研究,我们却发现古代中国城市并不必然拥有城墙。在青铜时代,很多大型的聚落,如二里头等,都是没有城墙的,研究者将其称为“大都无城”(4)许宏:《大都无城:中国古都的动态解读》,北京:三联书店,2016年版。。甲骨文中也对“郭”与“邑”做了明确的区别,“郭”一般指建有城垣的城郭,而“邑”则是指没有城垣的居邑。(5)彭邦炯:《卜辞“作邑”蠹测》,《甲骨探史录》,北京:三联书店,1982年版。且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修筑城墙被认为是一种德行退化的表现。春秋末年楚国的大臣沈尹戌在评价令尹营建郢城的行为时,即云:“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慎其四竟,结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务成功,民无内忧,而又无外惧,国焉用城?”(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448页。战国时期,由于列国之间,军事冲突的加剧,中国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筑城运动,研究者将其称为中国“第二次的城市革命”(7)杜正胜:《周秦城市——中国第二次“城市革命”》,《古代社会与国家》,台北:允晨文化,1992。。可以说,直到这时城墙才成为中国城市的标准配置。不过,由于种种原因,秦汉以后,很多中国城市又开始不重视城墙的营建,元代甚至出现过大规模毁坏城墙的行动。直至明清时期,中国城市才再次大规模的营建城墙,清代中央政府甚至将修筑城墙的好坏,作为地方官考核的重要指标,如果地方官不能修建好城墙,有可能会受到免职的处分。(8)中国古代城市修筑城墙的简要历程可以参看成一农:《古代城市形态研究方法新探》,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60~246页。明清时期大规模修筑城墙的习惯不仅在中原地区广为流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非常普遍,贵州播州土司营建的海龙屯山城就是这一时期边疆少数民族修筑城墙的典范。

但是,即便在中国历史上大规模修筑城墙的时期,地处云南西南部边界的傣族土司们,却并没有在自己居住的城市中广泛地修建城墙。一般认为,是否营建城墙要受到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因素的约制。因此,这些没有城墙的傣族土司区域城市,实际上就是明清时期傣族社会政治、经济特质的重要物质表现。通过对这些城市的讨论,我们一方面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明清时期傣族土司政治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也促使我们思考在边疆地区修筑城墙的真正意味。从现存的傣族土司遗存出发,可以探寻到傣族土司区域城市结构的内在逻辑。

一、傣族土司区域城市与“景”的传统

我们在多个傣族土司曾经居住的城市进行了考古学调查,这些城市名称多由傣语音译而来。根据方言不同,汉语音译时用了不同的汉字。“景”和“允”多用于西双版纳和普洱地区,如“景洪”“景栋”;“姐”主要用于德宏地区,如“姐告”。不论是“景”“允”还是“姐”,往往指的是“一个地区或一个部落的首邑、首府,即首领、部酋、长官居住之地,有无城池都以之命名”(9)段月华:《陇川宣抚司》,德宏史志办:《德宏历史资料·土司山官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598页。,如西双版纳的景洪,普洱孟连的娜允,德宏瑞丽的姐告。可以说,在傣族文化中,“景”基本相当于内部的城市。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传统的傣族土司区域的城市中,有几个比较关键的要素,即衙署、佛寺和佛塔。本文以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的那允古城(见图1)来对傣族土司区域城市进行分析。

图1 娜允古城平面示意图

娜允古城,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境内,地处北纬22°16′至22°23′,东经99°27′至99°39′之间。娜允为傣语发音,即内城之意,大致与中原地区的皇城相对应。娜允古城与传统中原城市颇有不同,傣族根据本民族建城的原则,选择在依山面水的山坡上建城,因此,娜允北靠竜山,东临南垒河,实现了“城前渔,城后猎,依山傍水把城建”的理念。整体而言,城市为“三城两寨”的格局,不似中原城市方正,也没有通过中轴线对称来体现权威,而是利用逐级上升的山势以及道路来实现各等级之间的区隔。城的入口位于城东南角,紧邻南垒河,也是古城官道的起点,沿着官道往城内逐级而上,根据海拔的不同,分布着下城、中城和上城,三城之间以路为界,进行了严格的区分,上城海拔最高,也是整个城的行政中心衙署所在地。

衙署即孟连宣抚司署,傣语称“贺罕”,意为金色的王宫,由门厅、议事厅、正厅、两厢、厨房和仓库组成,其中议事厅最早修建,是土司与各级官员议事的主要场所,为三檐歇山顶干栏式建筑,屋顶上两层为傣族挂瓦,底层为筒瓦,是一座典型的汉、傣等多元文化因素相结合的建筑。土司衙署的东北边为上城佛寺及佛塔,专供土司礼佛之用,故又被称为龙缅寺。(10)云南西南地区的南传佛教主要由缅甸或泰国传入,中国云南与缅甸接壤,民间一般将佛寺称为缅寺。上城佛寺始建于1869年,坐西朝东,是一座三重檐歇山顶建筑,屋顶挂瓦,外有回廊,门口有金色的佛像和佛塔。

上城主要居住着土司及其眷属,体现了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威,据调查,过去城内所有建筑,无一高过土司衙署及上城佛寺,否则将会给建筑内的人带来厄运。从可视域的角度分析,这意味着当时普通民众以仰视的视角看向土司衙署时,土司则可以在衙署内俯瞰全城。将衙署和专属的庙宇变为最高的建筑,一方面将土司自身的权力可视化与形象化,另一方面将这种权力二元化,使政治的权力兼具神性,更好地获得统治的合法性。中城和下城主要是衙署各级官员及其家眷的居所,也都有各自的佛寺和佛塔,但是不论是居所还是佛寺,其高度都不如衙署与上城佛寺,表现出了一定的等级制特质。

中城佛寺时代较上城佛寺晚,为三重檐歇山顶外廊式土木结构,下城佛寺则毁于大火,原建筑形式不得而知。这种一个城市中分布着多个可以相互分割的独立城区的做法,在东南亚的印度化国家中是十分常见的,比如爪哇著名的古国满者伯夷的首都,就是由许多拥有独立围墙的领地构成的,但首都最外围却没有修建城墙。(11)[美]Tambiah:《星系政体:传统东南亚王国的结构》,李晓哲译,郁丹,李云霞,曾黎:《环喜马拉雅区域研究编译文集1:环境、生计与文化》,北京:学苑出版社,2017年版,第235页。

除三城外,娜允城内还有两寨,均位于城西北,分别叫做“芒方岗”与“芒方冒”,是专为土司管理山林和进行狩猎的寨子,其他平民则住在城外。两寨南边,城西南角有一处茂密的树林,为竜林,是全城的墓葬所在地。通过对城周围的踏查可知,城东和城北为天然的屏障,不见人工城墙和壕沟一类的遗迹,而城西和城南周围虽有了新的建筑,但与老城仍以道路相隔,也未见有人工城墙或墙基痕迹。可见,娜允在历史上应当没有像中原城市那样修建过高大的城墙,但是它与周边的界限是十分明确。这样的城市的布局,特别是缺乏砖石结构的城墙这一特征,不仅仅是娜允所特有的,而是普遍存在于傣族的传统城市中。这一特点,实际上被大量的文献所记载。

二、文献中的傣族土司区域城市

除考古调查的材料外,通过对有关傣族土司及其活动区域的文献记载,我们也基本可以断定,至迟到元明时期,大多数傣族土司所活动的区域,仍然缺乏砖石制的城墙存在。这一特点甚至被认为是傣族的一个重要的民族特征。

在唐樊绰的《云南志》中有这样的记载,“茫蛮部落,并是开南杂种也,茫是其君之号,蛮呼茫诏。从永昌城南,先过唐封,以至凤蓝茸,以次茫天连,以次茫吐薅,又有大赕茫、昌茫、盛恐茫、藓茫、施茫,皆其类也。楼居无城郭,或漆齿,皆衣青布裤,藤蔑缠腰,红绘布缠髻,出其余垂后为饰,妇人披五色桬罗笼,孔雀巢人家树上,象大如水牛,土俗养象以耕田,仍烧其粪。”(12)樊绰:《云南志·卷四》。这里提到的“茫蛮”一般认为就是唐代傣族的族称。(13)方国瑜:《元代云南行省傣族史料编年》,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9页;江应樑:《傣族史》,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7页。樊绰在介绍傣族时,特意指出他们“楼居无城郭”,且放到傣族显著的族性特征“漆齿”前面,可见没有城郭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之后,傣族社会不断发展,其与内地的关系也更为紧密,但仍然普遍缺乏砖石制城墙的存在。马可·波罗在云南游历时,曾经到达过傣族地区。他在游记中提到,“离大理府后,西向骑行五日抵一州,名称匝儿丹丹(即金齿)。居民是偶像教徒,而臣属大汗。都会名称永昌。此地之人皆用金饰齿;别言之,每人齿上用金作套如齿形,套于齿上,上下齿皆然。男子悉如此,妇女则否。其俗男子尽武士,除战争游猎养鸟之外,不作他事。一切工作皆由妇女为之,辅以战争所获之俘奴而已。”(14)[意]马可·波罗:《马可波罗行记》,[法]沙海昂注,冯承钧译,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473页。文中甚至还涉及到产翁制和刻木记事等习俗,(15)[意]马可·波罗:《马可波罗行记》,[法]沙海昂注,冯承钧译,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473~474页。却始终没有提到这一地区的城市情况,更没有涉及到城墙存在的相关记录。其中所提及的都会永昌,应该是现在的保山、腾冲一带,当时主要是汉族移民居住。而他在云南其他地区游历时,则非常清晰地记载下了城市的痕迹,特别是城墙的存在,比如他在经过哈剌章州(今大理一带)时,就提到,“从前叙之河首途,西向行五日,见有环墙之城村甚众,是一出产良马之地;人民以畜牧耕种为生,自有其语言,颇难解。行此五日毕,抵一主城是为国都,名称押赤。城大而名贵,商工甚众。”(16)[意]马可·波罗:《马可波罗行记》,[法]沙海昂注,冯承钧译,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459页。在经过秃落蛮州(今昭通盐津一带)时,他又提到,“秃落蛮是东向之一州,居民是偶像教徒,自有一种语言,臣属大汗,其人形色虽褐色而不白哲,然甚美,善战之士也。有环墙之城村甚众,并有高山天险。”(17)[意]马可·波罗:《马可波罗行记》,沙海昂注,冯承钧译,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505页。可见,马可·波罗对于城市和城墙是十分留意的,他在经过傣族地区时,没有提到大的城市和显著的城墙,很大可能是因为当时这一地区应该确实还没有大的城市和城墙的存在。

元代中央政府就开始在傣族地区设置土司,明代更是在这一地区广布土司,形成了所谓的三宣六慰,(18)三宣指南甸、干崖和陇川宣抚使,六慰指:缅甸、孟养、木邦、车里、八百大甸和老挝宣慰司。同时越来越多的内地移民也开始进入傣族地区,可以说,到了明代,傣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已经十分密切。但在这一时期,傣族土司们仍然没有修筑砖石制的城墙。洪武年间,出使麓川的钱古训和李思聪在他们所著的《百夷传》中即提到:(百夷)“所居无城池濠隍,惟编木立寨,贵贱悉构以草楼,无窗壁门户,时以花布幛围四壁以蔽风雨而已。”(19)钱古训,李思聪撰,木芹校录:《百夷传》,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61页。目前所见《百夷传》主要有两个版本,一是署名钱古训撰的“南京国学图书馆影印万历抄本”,一是署名李思聪撰的《景泰云南志书图经》卷十所载的《百夷传》。两个版本在文字上存在着相当的差异。本文所引是南京国学图书馆的万历抄本。相似的内容亦见于《景泰志本》。其中提到:“无城池可守,惟因高山为砦而已。无仓廪之积,无租赋之输,于秋冬收成后,遣亲信往各甸计房屋征金银,谓之取差发,每房一间输银一两或二、三两。”(出处同前)曾在云南居住过的谢肇淛在其所著的《滇略》中也提到:“(僰夷)所居无城池,因山为寨。无仓廪之积、租赋之输。”(20)《滇略》卷九《夷略》。正德、万历云南的志书中在介绍僰夷的习俗时,也强调了其没有城池的一面。西双版纳地区流传的傣文古籍《建城建寨的吉凶问题》中,涉及到了城寨的名称、各种房屋和设施的摆放方位、如何使用施咒的石头围村围城、土地的颜色、城镇的周围应有的和不应有的树,甚至还涉及到了应该如何处理周围的白蚂蚁堆等各种各样的事项,(21)西双版纳民族研究所译:《天界星宿 建城建寨的吉凶问题》,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唯独没有提及城墙事宜。

当然,没有砖石制的城墙,并不意味着傣族土司们就不重视城市的防御功能,他们实际上更多的是依靠竹木制的栅栏以及天然屏障进行防御。在三征麓川期间,思昂法曾经在允色城驻军修整。据文献记载“允色城是一个非常牢固的城镇,周围有密密层层的荆棘和盘根错节的竹林,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易守难攻。”(22)召帕雅坦玛铁·卡章戛:《勐果占壁及勐卯古代诸王史》,龚肃政译,杨永胜整理,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103页。《泐史》中也提到,傣历八二〇年,(英宗天顺二年)猛笼和猛涽的酋长进攻车里的首领三宝历代。他们以猛遮的先倮招三宝历代为婿为由进攻猛遮城,当时“猛遮毫未为备,城围无一桩一木,急以巨木将四周围栅起来,而以被单等覆盖其上,伪装为城,同时先倮诓兰那酋曰:老先倮已经前往景昽,请求怜悯人民,上官但战胜景昽,吾侪即上官之臣仆。兰那酋然其言,移兵往攻景昽。先倮乘机不分昼夜,赶筑城栅,栅木粗四纲至五纲,象桩(即栅木之粗大者,每纲长约五寸)大八纲,凡二十日赶筑完竣。”(23)李拂一译:《泐史》,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77页。从这则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傣族地区城市的简陋以及其善用竹木栅的特点。用竹木质防御设施的习惯在傣族地区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在1930年前后,勐卯安抚司的族人衎国镇试图以武力承袭安抚司的职位,多次派人攻击勐卯治下的各个城镇,其中有一次,“一个景颇山官带着一支匪部,自勐休出发下山,扬言说要来攻打勐卯城子。但出发后不久,竟又绕道广莫、广晃向姐勒城进发。景颇山官带领的匪部,天刚刚发亮就到达姐勒城外。并立即发起进攻。可是他们根本就料想不到,司署派驻姐勒的部队防范十分严密,城周围的要道都已经围好竹栏栅,或插上尖竹签,各条要道都放了哨兵,可以监视四面八方。景颇山官所带的匪徒一到,便被哨兵发现,鸣枪击鼓报警。景颇山官竭力驱部进攻,又受到档栅的阻拦、有的则被暗竹签刺中,其状惨烈。城内驻军一闻信号,就集合冲杀出来。”(24)郎维新,刀安禄翻译,杨永生整理注释:《衎宪反勐卯》,德宏史志办:《德宏历史资料·土司山官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160页。可见,即便是到了热兵器的时代,竹木制防御设置仍在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

正是因为主要依靠竹木制城栅进行防御,在记录傣族地区发生的战争的汉文史料中,往往也很少提到城市,大部分重要的战斗都是在野外或者是山寨中进行的。而提到重要地区时,所涉及的也往往是竹木制的防御建筑。比如《元史》中就提到,“步鲁合答从征八百媳妇,至车厘,车厘者,其酋长所居也,诸王阔阔命步鲁合答,将游骑三百往招之降;不听,进兵攻之,都镇抚侯正死焉,步鲁合答毁其北门木,遂入其寨,其地悉平。”(25)《元史·步鲁合答传》。在王骥功伐麓川时,曾经围麓川七门而攻之,“且令军士广积薪草。会西风大作,随风举火,烟焰涨天,死者不计其数,房舍、库藏皆为煨烬。”(26)《明实录·英宗实录·第八十八卷》。既然能用火攻城,其防御工事应该就是竹木材质的。

三、何以无城?

在讨论傣族土司为何不修建砖石城墙时特别要强调一点,这些傣族土司对于城墙是有所认知的,并且在缅甸的傣族土司也确实有修建城墙的。明末在缅甸各地广为游历的朱孟震曾提到,“城郭:有雉堞而无楼橹。孟密、准古、缅甸、普干、普坎、得亚、洞吾、等温、白古、马高、江头皆古城也,惟摆古乃莽酋新筑,然高者不过十余尺,大不过三数里,惟缅甸、摆古、江头差宏阔耳。”(27)朱孟震:《西南夷风土记》,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92页。虽然他认为缅甸城市狭小,且缺乏“楼橹”之类的高台防御设施,但是具有城墙是无疑的。毛奇龄在介绍孟密时也提到,“其地有砖城而无楼橹,倚南牙为险,而环以摩勒、金沙二水。”(28)毛奇龄:《云南蛮司志》,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36页。因此,傣族土司在自己的城市中不修建城墙,绝不是仅仅是技术原因所致,而是特定政治因素作用下的结果。

传统傣族土司的城市之所以没有砖石质的城墙,主要是由于其政治体系天然的分裂特性所致。按照傣族传统的继承法,首领的各个子嗣、女婿甚至包括养子都具有继承权。傣族传统重要的法典《芒莱、干塔莱法典》中就举了这样的一个案例:“有一个帕雅,生有一百零一个儿子。其中有一百个儿子专横跋扈,目无法纪,不听从教育,不遵守地方法规,为此,他们都不能继承父位。唯有最小的儿子,他不仅有教养,博学多才,有办事的智谋,应该由他继承父位。正如一个高才生名叫召密图版里达讲的:不论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或是女婿;或者是奴隶出身的妻子所生的儿子;抑或百姓出身的妻子所生的儿子也好;侄儿男女,孙儿孙女也好,这四种人,谁有学识、有纪律、懂法规,能像父母一样者,他就是财产和王位的继承人。”(29)佚名:《孟连宣抚司法规》,刀永明,刀建民译,薛贤整理,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3~40页。正是由于继承权的广泛性,且法理上强调为贤是举的原则,致使傣族地区土司权力的承袭出现了很大的不确定性。《泐史》中就记载了很多兄弟相争的例子,比如第六世召片领刀补瓦即位后,“其弟伊拉偲则为主于猛琫。刀补瓦继位之第三年,岁在乙亥,伊拉偲忽统率猛琫人民及猛卯竜之兵丁来攻其兄,战于猛遮,不胜退。”(30)李拂一译:《泐史》,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72页。这样强烈的内部纷争不只见于传统傣族社会,在印度化的东南亚国家中,这样的做法比比皆是,谭雅尔就曾指出,“任何僧伽罗大史或缅甸、泰国以及爪哇的编年史中,都会有类似的短期战争、时常的内乱、篡权、暗杀等行为。的确,并没有哪一个统治者是固定的,那些从小与众多竞争者们一同生长的后宫的王子们,接受的观念就是在统治期间要挫败国王的对手们。”(31)[美]Tambiah:《星系政体:传统东南亚王国的结构》,李晓哲译,郁丹,李云霞,曾黎:《环喜马拉雅区域研究编译文集1:环境、生计与文化》,北京:学苑出版社,2017年版,第221页。

傣族政治权力的开放性还体现在其文化上的包容性上,因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傣族文化中对于善和贤这样的品质尤其推崇。在诸多佛教和民间故事中,人们创作了无数穷苦的孩子因某个贤或善的举动而最终为王的文学作品。如流传于西双版纳、普洱地区的“千瓣莲花”,流行于德宏地区的傣族叙事长诗“阿銮故事”等,无论其故事形式如何变化,其核心内容都是人们对权力应交付给贤能者的渴望,并且借助宗教的权威性加以传播和认可,这必然加深了权力的不确定性。

在这样的体制和文化下,傣族地区的政治权力呈现出相当强的分散性,中心区域对于边缘地区的控域力实际上并不强,且一个边缘地区往往可以对应多个中心,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曼荼罗体系。这一体系“在没有确定边界的、大致可以界定的地区内部的一种特殊而通常不稳定的政治态势,在这一地区,那些小的权力中心向各方求助以获得安全。曼荼罗可以以类似六角形的方式收放。其中每一个都包括一些朝贡国统治者。当有机会时,其中的一些将会摒弃他们的臣属状态,并试图建立起他们自己的臣属网络。”(32)Wolters History,Culture and Region in Southeast Asian Perspectives.Singapore: 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1982,p16—17.这种体系是佛教曼荼罗宇宙观与特定生态、经济基础共同作用下的产物。(33)[美]Tambiah:《星系政体:传统东南亚王国的结构》李晓哲译,郁丹,李云霞,曾黎:《环喜马拉雅区域研究编译文集1:环境、生计与文化》,北京:学苑出版社版,2017年。傣族古籍中也对这样的政治体系有过描述,如《银云瑞雾的勐果占壁简史》中就提到,“原来,在混等被封勐卯王为‘贺罕’以前,整个傣族地区的人民,大都居住在树林中,没有集镇,更没有城市,人们都按‘曼’、‘胜’、‘勐’分散居住。各村寨、各地方都互不统属,没有较大的首领,更没有‘召’或‘贺罕’;虽然经常有一些纠纷,但你也战胜不了我,我也征服不了你。直到混等时代,天窗被打开,等贺相皇帝封授了‘贺罕’,傣族地区才开始有‘召’(官家)和百姓的区分。”(34)《银云瑞雾的勐果占壁简史》,德宏史志办:《德宏历史资料·土司山官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131页。书中所记的时代为公元6世纪。笔者注。在这种松散的政治体制之下,各个首领之间争夺的往往不是领地而是人民。(35)[澳]安东尼·瑞德:《东南亚的贸易时代(1450—1680)》第一卷《季风吹拂下的土地》,吴小安,孙来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版,第175页。在战争爆发之时,弱势的一方往往逃进森林,而不是依靠城墙来保卫城市。并且,即便不能夺回失去的城市,傣族土司只要重新建立衙署就可以重新确立自身的统治。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土司都曾经多次搬迁衙署,比如,干崖宣抚司五世土司刀帕轰曾于景泰元年建衙门于旧城,而到弘治元年,由于内部斗争,衙门被毁,十世土司刀帕瑄将衙门迁到闷掌。康熙元年,时任土司又将衙署从闷掌迁到新城,后又毁于兵灾。(36)吴志湘,王清永:《干崖宣抚司概况》,德宏史志办:《德宏历史资料·土司山官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239页。

除了内部的纷争外,外部力量也在不断地促使傣族土司的内部分裂。傣族土司虽然在地方上拥有着很大的权力,但他们仍然受到中央王朝有效的节制,正如上文所引傣族文献中所提及的那样,只有当贺相皇帝封授了‘贺罕’,傣族地区才开始有了“召”和百姓之分。这里的贺相皇帝就是指中原王朝的皇帝。对于傣族土司来说,中央王朝的册封始终是其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明清两代的傣族土司在承袭时,都要获得中央政府的准许。且他们非常重视中央政府所赐予的印信,土司一般被称为正印土司,他的同胞兄弟中年纪最大的一个被称为护印,名义上要协助正印土司处理公务。(37)江应樑:《傣族史》,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443页。尽管土司对中央王朝非常重视,但是中央王朝却始终认为,“故以诸夷相杀,似为中国之利,然又俱其浸强,适为中国之害,将欲防微而杜渐。”(38)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余思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95页。因此,他们对土司内部之间的冲突,实际上持一种放任自流,甚至暗加鼓励的态度,这就使得傣族土司之间的内部整合一直无法实现,每个土司的实力都比较弱小,使得他们既缺乏修建城墙的动力,又缺乏修建城墙的能力。

当然,傣族土司管辖区域的城市也并非全无砖石城墙,当其势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脱离了其他政权的控制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中心的时候,它便有了建立城墙的动力和能力,比如泰国的清迈。

四、傣族土司政治的双重性

大部分傣族土司所在的城市没有砖石城墙的历史,一直延续到近代。嘉庆年间编修的《一统志》就没有傣族土司治所修建城墙的记录。在与傣族土司的相关区域内,只有腾越厅才修建了城墙。值得注意的是,自明代以来,云南的地方官员就有意地推进傣族土司地区砖石城墙的营造。万历五年,云南巡按御史陈文燧在《制御土夷十事》的条陈中就提到,“筑城垣:腾冲城南,筑外围一座,三宣令各筑城。”(39)《明实录·神宗实录·第六十四卷》。但兵部却认为,“夷方兴筑,财力俱难,止将腾冲要害增堡增城,其三宣等处各从其便,更当时加简谕,以示招徕,俾其乐于效功,外杜侵轶。”(40)《明实录·神宗实录·第八十三卷》。最终,三宣并没有修建城墙。直到万历二十四年,云南巡抚陈用宾才命人在麓川的旧治勐卯修建了平麓城。(41)包见捷:《缅甸始末》,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四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37页。然而,虽不修筑城墙,傣族土司们都十分重视衙署的修建,并且希望自己的衙署能够超过其他的土司。比如在道光年间,芒市土司重修被战乱烧毁的衙门,新建的衙署看上去十分气派,“重重的楼台大厦,串角厅堂。雕梁画栋。灿烂辉煌,甚是雄伟,超过了各家土司的衙门。”(42)方一龙译:《芒市土司历代简史》,德宏史志办:《德宏历史资料·土司山官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408页。此外,土司内部的权力争夺,也往往会以占据衙署为胜利的标志。比如1930年代,勐卯安抚司的族人衎放在争夺土司之位时,曾经“率领大队人马移驻姐勒,进入姐货卯城的老衙门住下。这座老衙门,是衎氏的祖先建造的,已经住过好几代司官,整个建筑雕梁画栋,青砖白瓦,倒也十分舒适。衎放住进祖先居住的衙门,便浑浑噩噩,认为掌管勐卯司署的三个寡妇都已逃散,已经无力组织反击,勐卯的大局已定,自己坐土司官宝座已稳如泰山。”(43)郎维新:《衎放的出走》,刀安禄翻译,杨永生整理注释,德宏史志办:《德宏历史资料·土司山官卷》,潞西:德宏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第164页。

这种不修建城墙而重视衙署的做法,充分说明了傣族土司政治本质的双重性质。不重视城墙的修造,说明傣族土司仍然处在曼荼罗的政治体系下,更重视对人口的掌控,而不是对领地的占有。之所以能够长时间保持曼荼罗政体的特点,主要是由于傣族土司独特的地缘政治所致,由于地处三江之外,远离中央权力的中心,甚至与地方权力中心都保持了相当的距离。而在现代民族国家建立以前,国家的行政半径是很有限的,斯科特就指出东南亚的传统国家“向臣民征收谷物和劳动力时,其影响范围是很有限的,也就是半径300公里的范围,而且也并不稳定,并且只能在旱季。”(44)[美]詹姆士·斯科特:《逃避统治的艺术》,王晓毅译,北京: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43页。明清两朝对边陲地区的影响力虽比东南亚国家大得多,但即便是在改土归流之后,对于三江之外的傣族土司却仍然还遵循“宜土不宜流”的政策。改土归流之后,各个土司之前的属地最重要的景观变化就是修建城墙,(45)陈庆江:《明代云南政区治所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145页。而流官不能进入傣族地区,也就意味着不能修建城墙。相对于硬权力范围的有限性,国家的象征权力影响力则大得多,斯科特曾指出:“国家的象征触角——王权、头衔和服饰、宇宙论——可以到达距离很远和范围很大的地方。”(46)[美]詹姆士·斯科特:《逃避统治的艺术》,王晓毅译,北京: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43页。因此,那些身处边陲的领袖,总会有意无意地学习自己所知的意识形态模型,建立自己的统治。对于衙署的关注就反应了傣族土司对于中央王朝统治模式的模仿。可以说,傣族土司政治是在保持特性的同时,又积极的向中央权威靠拢。

伴随着缅甸东吁王朝崛起,傣族土司进一步强化了其政治的双重性,缅甸的东吁王朝和之后的雍籍牙王朝都试图将傣族土司们纳入到其建构的曼荼罗体系中来。他们利用自己的政治和军事实力,通过向车里、孟连和耿马土司征收花马礼来建立双方的关系。(47)杨煜达,杨慧芳:《花马礼:16—19世纪中缅边界的主权之争》,《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年第2期。不仅如此,缅甸王朝还给土司封赐官爵,以此来彰显对这些土司的控制。一旦土司没有得到缅甸的封赐,或缅甸王朝另封土司的其他亲属,就会引起土司的内乱。嘉庆、道光年间,在车里地区清王朝委任刀绳武为土司,其叔太康为代办时,缅甸直接委任刀太康为首领,从而引起了车里地区长达十余年的内乱。后来刀绳武外逃,清王朝又委任刀太康之子刀正宗为宣慰使,才逐步稳定了车里地区的局势。(48)李拂一译:《泐史》,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88~590页。

明清王朝在天下观念的引导下,从来就否定缅甸征收傣族土司花马礼的合法性,更不承认傣族土司具有两属性。傣族土司们虽然也非常拒斥花马礼,但是限于自身实力和缅甸军事力量的威胁却不得不接受它。不过,他们总是试图用自身的文化图示来化解中国和缅甸之间的冲突。《泐史》中就记载二十一世宣慰使刀应猛在即位时,既接受了天朝的册封,又接受缅甸的册封并娶了缅甸的公主。当缅甸的公主和嫁妆到达时,“宣慰使得讯,甚喜,乃派遣十二版纳官员,往迎于郊,蜂拥入景永城,呈百戏,大开庆祝。事闻于天朝,由猛些长官,饬令宁洱、思茅两地长官至景永。天缅双方,皆极融洽。宣慰使感激恩遇,于是敬以天朝为父,缅朝为母。天朝使臣,搀扶宣慰使左手;缅方使臣,搀扶宣慰使右手,扶其登宝座,行加冕典礼,共举为宣慰使。”(49)李拂一译:《泐史》,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81页。在夹缝中生存的土司们尊天朝为父,缅朝为母,而这种同时承认天朝和缅朝的权威的做法,显然是曼荼罗政治体系的特色。但是使用父母的隐喻,又是儒家文化的象征再现。正是这种政治上的双重性,尤其是象征层面的双重性,才使得傣族土司的权力一直延续到近代。不过,这样的双重性在民族国家高度规整划一的政治体系下,最终失去了自身的效应。

四、结语

通观明清时期傣族土司区域城市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刻意不修建砖石城墙是这些城市的最大特征。这一方面是显然是傣族传统政治体制自身所蕴含的分散性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中央政治权力追求分而治之的结果。傣族的城市以没有砖石城墙为最大的特征,但不能否认,它在兴建的过程中始终都受着外部文化,特别是中原文化的高度影响,比如各个衙署往往采用汉式建筑风格或者是汉傣混合风格,而在城市中的贵族住宅和佛寺建筑中也大量的借鉴和采用了中原的建筑技术。(50)高芸:《中国云南的傣族民居》,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页。可以说,傣族土司区域城市特性是“跨体系社会”的典型,它是“不同文化、不同族群、不同区域通过交往、传播和并存而形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社会和文化形态。”(51)汪晖:《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 外二篇》,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69~270页。而这种跨体系社会的产生,则是依赖“不断生成中的政治文化,它将各种体系的要素综合在不断变动的关联之中,但并不否定这些要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52)汪晖:《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 外二篇》,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76页。对于傣族地区来说,就是曼荼罗体系和天下体系之间的联系、互动与博弈。这样混杂的政治文化,不仅是我们理解傣族土司区域城市的关键,也是理解傣族历史的关键,同样也是理解王朝边疆生成的关键。而这些独特傣族土司区域城市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在书写中国城市史时,要注意边疆特殊类型的存在,这样才能使中国的城市史更具有包含性,更能体现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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