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价值链视角的数字贸易发展:战略定位与中国路径

2020-06-03 04:23徐金海夏杰长
改革 2020年5期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数字经济

徐金海 夏杰长

摘   要: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形式,数字贸易发展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推动全球价值链重构的重要动力。在以数字贸易为主导的全球化新时代,数字贸易发展推动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改变了全球价值创造模式和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格局,形成了全新的价值链,推动了全球价值链的转型和重构。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为了进一步巩固与强化数字贸易时代全球价值链的主导权,采用多举措提升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为推动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我国应紧紧抓住数字贸易发展机遇,提升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加强数字贸易全球价值链的基础理论研究,构建以中国为核心的数字贸易区域价值链,改善数字贸易发展制度环境,构建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数字贸易;数字经济

中图分类号:F75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0)05-0058-10

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及其在经济社会中的加快渗透,全球经济正在从服务型主导向数字化驱动转型,数字化成为推动全球价值链转型重构的新驱动力[1]。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在贸易领域中的应用也带来了贸易方式和贸易对象的改变,推动着全球数字贸易快速兴起,世界正在进入数字贸易主导的全球化新阶段。数字贸易是以数字交换技术为手段,实现传统实体货物、数字化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和信息的高效交换的商业活动,包括数字货物贸易和数字服务贸易两个部分[2]。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形式,数字贸易的兴起与发展不仅会对传统国际贸易规则带来重大挑战,而且会重构全球价值链,改变全球价值链的运行模式,颠覆全球价值链的全球分布体系和利益分配格局,进而影响一个国家或区域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在数字贸易主导的全球化新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能否抓住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不仅会决定未来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而且会影响到不同國家或地区未来在全球政治经济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近年来,为了在数字贸易时代继续巩固和强化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主导地位,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不断提升数字贸易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加快推动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建立,已对发展中国家形成较大的挑战。因此,深入研究数字贸易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并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探讨数字贸易发展的中国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可以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数字贸易的基础理论,而且有助于我国以发展数字贸易为抓手,积极推动制定符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比较优势的贸易新规则,助推我国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提升中国在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扩大中国在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一、相关文献评述

近年来,就数字贸易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初步探讨。

国外学者主要从数字贸易发展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以及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等问题展开研究。Gonzalez & Jouanjean的研究发现,数字贸易发展改变了贸易的对象和方式,不仅会降低贸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而且会进一步提升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的互动频率,带来全球价值链贸易的发展与重构[3]。Jouanjean以农业和食品行业的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中小企业在数字贸易发展前后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出数字贸易发展对中小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会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4]。

国内学者主要从数字贸易发展推动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以及带来的全球化格局变化等方面作了一些初步探讨。沈玉良和金晓梅研究了数字贸易影响全球价值链的方式,他们认为数字贸易的发展会推动数字产品作为一种中间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逐渐形成数字产品全球价值链[5],但其并未深入研究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对不同国家的影响。马述忠等提出,数字贸易发展正在重塑全球价值链的商业模式和合作方式,并认为发展数字贸易能够推动我国形成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和迈向贸易强国新阶段[6]。也有少数学者的研究发现,数字贸易发展正在推动全球进入数字贸易主导的新阶段,伴随着数字贸易发展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全球价值链的位置,并呼吁国家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数字贸易的发展[7-9]。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可以发现,现有文献对本文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然而现有关于数字贸易发展重构全球价值链的研究还有诸多不足,大多数文献只是初步提出了数字贸易发展与全球价值链重构的研究论题,并没有深入探讨数字贸易发展重构全球价值链的具体方式,以及数字贸易发展引起全球价值链重构对不同国家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从全球视野梳理总结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并深入剖析数字贸易发展重构全球价值链的具体方式,最后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提出数字贸易发展的中国路径,以期在数字贸易时代为中国全球价值链迈向中高端、突破现有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地位提供决策参考。

二、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

伴随着数字贸易的兴起与发展,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逐步加深。未来随着全球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数字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加快渗透,数字贸易发展将更加迅速,其对传统国际贸易格局以及全球价值链重构带来的影响将更加深远。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报告显示,2017 年全球电子商务规模达29 万亿美元,约13 亿人曾有网上购物经历;2018年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的报告提出,预计到2030年数字技术的使用有望使全球贸易增加34%[10]。面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新形势,为了抢占数字贸易主导的全球化时代的话语权和巩固全球价值链的主导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在国家战略上提升了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积极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和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从全球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情况来看,美国、欧盟、日本、中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美国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

美国作为全球数字贸易强国和引领者,主导着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并已经形成体现美国数字贸易发展比较优势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11],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根据可获得的数据显示,2016 年美国数字化服务出口占美国服务出口的54%,数字化服务进口占所有服务进口的48%,数字服务贸易产生的顺差已达1595 亿美元,占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总额的64%[12],数字贸易已经成为美国服务贸易实现顺差的主要渠道。美国数字贸易发展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领导地位的确立,一方面与美国数字经济在全球领先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则与美国从国家战略上不断提升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密不可分。

美国通过多渠道提升数字贸易在国家战略中的定位,确保数字贸易在美国经济发展中的优先权。第一,多个权威部门发布有关数字贸易发展的研究报告,呼吁美国从国家战略层面上重视数字贸易的发展。比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几份有关美国和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报告[2],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2017 年发布《数字贸易与美国的贸易政策》报告[10],都强调在未来的全球贸易和经济发展中数字贸易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更加突出,为确保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利益,美国应积极发挥在全球数字贸易政策方面的引领作用。第二,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数字贸易在美国经济发展中的优先发展权。比如,2013 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数字贸易法案2013》提出,为了保障美国全球数字贸易的领导定位,必须认识到数字贸易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和贸易谈判者必须把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作为优先发展事项。第三,建立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组织机构。数字贸易发展改变了现有的监管与核算体系。为了统一协调数字贸易的核算和政策,进一步推动美国数字贸易发展,2016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专门成立数字贸易工作组。

(二)欧盟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

欧盟既是全球数字贸易的引领者,又是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重要主导者,已初步形成可与美国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相抗衡的欧盟数字贸易规则体系[13],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美国与欧盟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存在着不少差异:美国旨在推动全球信息和数据自由流动以促进其数字贸易发展,而欧盟对于跨境数据流动与安全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旨在推行单一数字市场战略[14]。

欧盟为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提升数字贸易在欧盟的战略定位,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第一,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的发展高度依赖于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为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欧盟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发布《数字红利战略》和《欧洲数字议程》,旨在打破数字市场壁垒,推动数字技术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第二,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数字贸易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制度环境。2018年欧盟发布《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欧洲公民个人数据的自由流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欧盟数字贸易发展扫除了障碍。第三,呼吁成员国从国家战略层面提升数字贸易战略定位。欧盟于2015年就开始聚焦数字贸易发展问题,发布了《数字化单一市场战略》,该战略呼吁欧盟成员国重视数字贸易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并主张为了推动欧盟数字贸易的发展,成员国之间必须通过加强合作以消除制约数字贸易发展的法律和监管障碍,推动实现欧盟境内的数据资源自由流动,不断提升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质量。2017 年,为进一步促进欧盟数字贸易发展,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了《迈向数字贸易战略》,提出欧盟应对数字贸易的国际规则和协定设立标准,呼吁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确保数字贸易发展尊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为消费者创造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日本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

日本也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强国。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报告显示,2018年日本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3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超过40%,在全球数字经济大国中排名第四。目前日本的数字贸易发展迅速,已经拥有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商出口市场和全球第三大电子商务市场,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和中国[9]。近年来,日本通过与美欧合作,并依靠自身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已步入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引领者行列,开始向全球推广符合自身比较优势的数字贸易规则和理念。虽然与美欧相比,日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数字贸易规则影响还相对较小,但在全球数字贸易发展中已占据重要位置。

日本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经历了从初期强化智能制造和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到近年来从国家战略层面呼吁政府重视数字贸易时代并把数字贸易时代作为日本企业发展的良好机遇的嬗变。一直以来,日本都极为重视科技创新,早在2001年日本就出台了《e-Japan战略》,提出未来将进入数字社会,为应对未来全球化竞争,日本必须加快培养数字化人才,并提升民众的数字化素养,不断加大对数字技术的投入力度,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从2013年开始,日本每年根据数字技术与产业创新前沿,定期发布《科学技术创新战略》,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渗透,促进贸易数字化转型。2018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出台《通商白皮书》,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文件提出全球正在迎来数字贸易时代,抓住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有助于巩固日本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主导地位,而且数字贸易发展也为日本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此外,日本还通过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步协议”(CPTPP)以及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逐步提升其在全球数字贸易中的主导权。

(四)中国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

近年来,随着中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加快在经济社会各层面的深入渗透,以数字化技术推动的数字贸易成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趋势。2018 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1/3,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15]。此外,中国在数字服务领域已经实现贸易顺差,2012—2017 年连续多年保持年均100亿—150 亿美元的顺差额[2]。随着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对数字贸易发展越来越重视,为了促进数字贸易发展作了多方面的探索,对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也日益提升。2019年1月,《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就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2019年7月,上海市出台《上海市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数字贸易是落实国家战略的关键力量,这是中国地方政府出台的首个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提高贸易数字化水平。此外,中国也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并与多个国家签订符合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利益诉求的贸易协定。可以预见,未來随着贸易数字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以及中国数字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对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将会进一步提升。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认识到了发展数字贸易的战略意义,发现了数字技术发展是推动传统数字贸易转型的关键力量以及政府在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同的是各个国家或地区对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重视程度还存在差异。总体而言,与美欧日相比,数字贸易在中国的战略定位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国应将其提高到国家战略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确保数字贸易优先发展权。

三、数字贸易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

伴随数字贸易的发展,全球正在进入数字贸易主导的全球化时代。只有深入剖析数字贸易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并把握数字贸易时代全球价值链的变动轨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才能抓住数字贸易时代的发展机遇,采取适合本国数字贸易发展的举措,推动实现全球价值链迈向中高端,提升未来在全球经济政治秩序中的話语权。总体来看,数字贸易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体现为数字贸易发展推动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改变了全球价值创造模式和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格局,形成了全新的价值链。

(一)数字贸易发展推动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

随着全球价值链时代的来临与深入发展,生产过程日益趋向分散化和碎片化,全球贸易量有近2/3是以中间产品贸易完成的[16]。与此同时,现代数字技术在全球贸易中的广泛渗透,推动了数字贸易发展,最直接体现为贸易方式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数字产品作为一种中间产品逐渐地被嵌入全球价值链,参与全球的分工与利益分配,影响着全球价值链的变动轨迹和位置提升,全球价值链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也会发生根本改变,从而推动全球价值链的转型重构,带来贸易、投资和产业转移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带来的贸易、投资和产业转移效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会提升贸易效率,进一步降低不同国家之间分工协同的需求,从而缩短全球价值链长度,重塑全球生产过程,全球价值链会加速向发达国家转移,这个影响过程对不同国家或地区又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数字技术发展相对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可能会进一步降低,而具有数字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在全球价值链的位置会进一步提升,这会进一步加剧全球价值链的不平等。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带来的效率提升为中小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提供了可能,数字贸易发展不仅不会弱化全球价值链,反而会强化全球价值链[4]。这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进一步融入全球价值链、参与全球数字化分工、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机遇。面对数字贸易发展新趋势,发展中国家能否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准确识别本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就显得尤为关键。发展中国家应以比较优势为抓手推动核心数字技术攻关与创新,将数字产品融入全球价值链,从而逐步改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低端锁定地位。

(二)数字贸易发展改变了全球价值创造模式

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带来的贸易、投资和产业转移效应,会进一步改变全球价值创造模式。数字产品在全球价值链中创造的价值将会越来越多,在数字产品与服务生产居于核心地位的国家或地区,也将获得绝大多数新创造的价值,从而形成改变全球价值链变动轨迹的一股力量,这会改变现有的全球价值链嵌入模式。然而,在全球价值链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全球价值创造会变得越来越知识密集化,大部分价值将会凝结在数字产品和服务中,并参与全球分工与价值分配,产品的生产过程会逐渐变得高度标准化和模块化。在早期的全球价值链时代,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生产过程中较为独立,各自获得其创造的价值。然而,进入数字贸易主导的全球价值链时代,发达国家凭借自身数字化技术的优势,可能通过数字贸易的方式输出数字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控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生产过程,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创造的价值会被进一步压缩。

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贸易正在重塑整个贸易生态系统,全球价值创造确实呈现越来越不平等的倾向,价值创造越来越体现为技术偏向型的特点,发展中国家囿于核心技术短缺和数字人才缺乏,在全球价值创造中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当然,也有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把握住了数字贸易时代的发展机遇,大力投资核心数字技术的开发,正在改变着自身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不利位置。但总体而言,依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控制着全球价值链和全球价值创造,并通过推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进一步强化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三)数字贸易发展改变了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格局

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有一条长期存在的“微笑曲线”,即在产品生产的价值链条上,增加值利润会向上游和下游集中,中间制造的增加值(利润)会不断被挤压[17]。控制着全球价值链上游和下游的国家或地区,在全球价值链中就居于主导地位,可获得较多的收入;反之,则处于被低端锁定的地位,获取的收入有限,甚至沦为发达国家的代工厂。全球价值链发展总体上推动了全球经济发展,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从中所获得的增加值有限。当前正在进入数字贸易新时代,数字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全球生产分工与供应链的变化,进而会改变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格局。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数字贸易引起的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中,增加值利润并不是向中间端集聚,而是向上游和下游集聚,这也就意味着数字贸易发展会进一步加剧现有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微笑曲线”将会变得越来越陡峭。面对严峻的发展形势,在发展新经济时不能因数字贸易发展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不平等就抵制数字贸易发展,而应顺应这一趋势积极进取,推动中间制造环节向价值链两端延伸,瞄准核心技术突破开发全后端的数字技术与服务,并通过发展数字贸易进一步强化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控制权。因为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贸易的增长成为服务贸易的新趋势,且发达国家为了进一步强化其在全球价值链的主导地位,会进一步推动数字贸易的发展。

(四)数字贸易发展形成了全新的价值链

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数字贸易的分类,数字贸易主要包括数字内容、社交媒体、搜索引擎以及其他数字产品和服务四大基本类别[2]。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数字贸易的每一个基本类别都在逐渐形成全新的全球价值链。从数字内容来看,无论是文字内容还是视频内容,抑或数字内容的制作、设计和分销等各个细分环节,都已经形成全球数字内容服务价值链;从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来看,围绕着消费者的社交和搜索行为,借助数字技术所产生的一系列数据正在推动企业向数据驱动型转变,以各类消费者的数据为核心也正在形成全新的价值链,掌控了关键的数据生产就能在全球价值链中居于核心地位;从其他数字产品和服务所包含的软件服务以及依赖互联网和云计算支撑的数据服务、通信服务以及计算平台服务来看,正在推动人类经济社会从工业经济迈向数字经济,正在改变底层经济社会的运行模式,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和全新的价值链。

此外,数字贸易发展會随着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和贸易对象的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也会进一步推动形成全新的价值链。从贸易方式的数字化来看,体现为数字技术与传统贸易的不断渗透与深度融合,从而提升贸易的效率,降低贸易的交易成本,扩大全球贸易范围;从贸易对象的数字化来看,则体现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据成为一种关键的生产要素参与到生产过程并实现价值创造,且随着数字技术发展数字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会逐渐增强,不断替代传统货物或服务产品,形成全新的数字产品价值链。无论是从数字贸易基本类别还是从贸易方式和对象的数字化来看,数字贸易发展必然伴随着国际分工格局的改变,并推动数字产品与服务形成全新的价值链。

四、全球价值链视角下数字贸易发展的中国路径

数字贸易的发展对全球价值链重构带来了巨大影响。利用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地位,抓住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是中国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提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的关键举措。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来看,未来中国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可重点从六方面着手。

(一)提高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

从全球价值链视角来看,数字贸易发展的深远影响,不仅仅在于数字贸易正在逐步替代货物贸易,也不仅仅在于服务贸易影响着国际贸易走向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更重要的是数字贸易发展会影响到一国在全球价值链新格局中的地位。在全球范围内,不少国家洞察到数字贸易对未来全球价值链以及国际贸易规则带来的颠覆性影响,都把数字贸易提高到国家战略与国际贸易优先发展的地位。为了顺应数字贸易发展趋势,我国在政策层面也进行了积极尝试,但数字贸易的战略定位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话语权,我国必须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加强数字贸易顶层战略设计。

第一,建议制定出台《数字贸易发展规划》或《数字贸易发展战略》,把数字贸易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进一步明确数字贸易的发展方向、重点领域与未来目标,积极推动设立数字贸易示范区,并根据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重点推动跨境电商和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

第二,推动组织变革,建立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工作组。工作组主要负责根据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趋势,制定相应的数字贸易政策,并在国际上推广符合我国利益诉求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

第三,积极推动各地区加快制定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目前全国只有上海市结合其数字贸易发展的优势,于2019年推动制定了《上海市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1年)》,这为全国其他省(区、市)出台相应的方案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数字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加快制定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并加强不同地区数字贸易发展的合作。

(二)加强数字贸易全球价值链的基础理论研究

目前学术界就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影响仅作了一些初步的探索。鉴于未来数字贸易发展在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会重塑全球价值链新格局,因此加强数字贸易全球价值链的基础理论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未来关于数字贸易重构全球价值链的研究,应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拓展:第一,进一步加强数字贸易基础理论研究。未来数字贸易基础理论研究应着眼于建构符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实践与利益的理论体系,以推动我国数字贸易相关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第二,建构适用于数字贸易全球价值链的新理论范式。从目前全球价值链理论来看,其建构于传统国际贸易模式的基础上,建构的逻辑框架多是以研究生产制造环节为重心,已不能适用伴随着数字贸易发展而兴起的新型国际贸易形式和全球虚拟价值链。第三,加强对数字贸易相关产业的全球价值链位置测度研究。从有关全球价值链测度的文献来看,现有文献多是对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的全球价值链位置进行测度,也有部分文献测度了服务业的全球价值链,但由于数字贸易是近年来才逐渐兴起的一种贸易形式,学术界对数字贸易相关产业的全球价值链位置尚未开展研究。只有对数字贸易相关产业的全球价值链位置进行准确评估,才能明确我国数字贸易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在出台数字贸易相关政策时更有针对性,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构建以中国为主的数字贸易区域价值链

随着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不少发达经济体都在推动全球价值链“高端回流”,这会加速全球价值链向区域价值链转变。未来全球价值链会形成以美国、德国、日本和中国等国为核心的区域价值链,其他国家则主动融入全球核心价值链。为此,应把握未来全球价值链向区域价值链发展的大趋势,构建以中国为主的数字贸易区域价值链。第一,更高水平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应牢牢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前沿,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抓手,加强数字核心技术的攻关和研发,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转型[18],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强化数字贸易发展的科技支撑,逐步掌握全球价值链的控制权。第二,加快构建以中国为核心的“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区域价值链。中国自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已经得到不少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响应与支持,在全球范围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成为中国突破现有全球价值链分工格局、实现全球价值链升级的重要渠道。因此,数字贸易发展应与“一带一路”倡议相结合,探索构建以中国为核心的“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区域价值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数字贸易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第三,推动建立全球数字贸易合作联盟。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我国的重点城市为对象,建设全球数字贸易合作联盟,以优化数字贸易资源配置,深化沿线国家数字贸易价值链的合作。

(四)改善数字贸易发展的制度环境

制度创新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要素。推动我国数字贸易快速发展,离不开制度供给的不断创新。只有推动制度供给的持续创新,才能充分发挥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拓宽数字贸易发展空间。只有通过多举措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制度供给,才能破解制约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19]。为此,应从如下方面着手:第一,加强数字贸易相关立法,完善数字贸易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与美欧日相比,我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相关立法较为滞后。我国应加快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个人隐私安全的数据以及推进数据市场化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引导学术界加强对数字贸易立法的课题研究,为我国企业海外开展数字贸易业务提供法律保障;探索建立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第二,推动实施跨境数据流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数字贸易的发展,离不开跨境数据的自由流动。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应考虑本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以及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因地制宜推动实施跨境数据流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利益诉求以及国家安全。第三,完善数据要素流通制度。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市场体系,建立数据收益补偿机制,强化数据收益保护与管理,推动形成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国内数据共享与自由流通。第四,加快国内数字贸易规则建设。积极推动个人和企业数据使用规则、数据管理规则和电子交易相关规则建设;推动数字贸易相关产业的行业自律机制以及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核算和指标体系,建立数字贸易企业数据库。

(五)构建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

与传统贸易形式相比,作为一种贸易发展的新业态,数字贸易发展对传统贸易规则构成了重大挑战,对现有的监管体系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因此,抓住数字贸易发展机遇,需要及时调整现有的监管体系,构建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形成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长效机制[20]。具体而言,应从如下方面着手:第一,优化数字贸易监管服务,完善政府支撑体系。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高水平监管体系,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环境,着力降低数字贸易准入壁垒;设立数字贸易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重点数字贸易相关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第二,探索财税与金融政策相结合的多元化体系。应加强财税政策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并大力支持数字贸易相关企业的发展,对相关领军企业投资实行投资抵免,多方位加大对数字贸易的财政投入力度,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创新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加强数字贸易金融服务创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贸易发展示范项目、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与此同时也应加大对中小贸易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第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建设数字贸易全球合作共享中心。应立足国际视野,加强与美欧日等数字贸易强国的联系,拓展数字贸易合作渠道,积极参与双边与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从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比较优势入手,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推动数字贸易全球合作共享中心的建设。

(六)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

数字贸易主导的全球价值链时代的来临,要求我们加强贸易领域数字化人才的培养。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尚缺乏既懂贸易又懂数字化方面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因此,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助推我国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应多层面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具体而言,应从如下方面着手:第一,大力引进与培养数字贸易发展所需的高端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从资金配套、人才住房、子女就学等多方面给予高端人才全方位支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将数字贸易领域相关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培养一批数字贸易领域学科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才。第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选择一批知名高校与科研院所作为试点单位,增设数字贸易相关专业或成立数字贸易学院,以我国数字贸易发展需求为核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界人才联合培养制度,提升人才培养的成效。第三,构建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培训体系。借助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数字贸易人才网络培训平台,加大对数字贸易相关领域从业者的培训,提升数字化技能水平与数字化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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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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