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视角下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探析

2020-05-26 02:04翟婷婷
卷宗 2020年9期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高校问题

摘 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对高校基建会计核算模式进行了重构与调整,同时其财务报表结构和内容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并要求高校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权责发生制视角下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可以确保单位会计信息完整准确,避免发生风险。本文首先阐述了权责发生制视角下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的意义,之后分析了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的问题,最后提出了高校基建账户纳入“大财务”的对策,以期促进高校良性发展。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高校;基建会计;大财务;问题;对策

1 引言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对基本建设投资不进行单独建账,而是按照新制度进行核算。高校基建会计应当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单位项目资料完整。新政府会计制度改变了高校会计核算模式,可以更全面的对单位财务信息以及预算执行信息进行反映。原有的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与财务会计处于分立状态,此种基建会计模式在此前的环境下确实促进了我国基本建设。当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我国正在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新形势下此种单独建账的核算模式已经无法适应高校的发展。因此,权责发生制视角下高校基建会计应纳入“大财务”,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2 权责发生制视角下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的意义

完善的核算制度与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会计信息质量密切相关,关乎其日常经营效果以及经营管理质量以及效率。高校可以推动社会发展,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高校良性发展,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也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首先,高校的经营运作应对资金使用进行规范,确保资金预算规范合理,其会计核算和预算决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会计报表项目与会计科目设置应彼此互相对应。  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可以对单位预算只此昂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地反映。其次,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高校财务报表中可以准确反映基建账务信息,可以实现对单位基建项目进行有效监督。最后,之前由于高校基建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导致采购的相关材料由于没有纳入财务会计,各种购置的工程材料等相关事项财务部门无法进行及时跟踪,给徇私舞弊以及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最终造成国有资产浪费与流失。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可以对单位基建项目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区分,可以更清晰地对单位的净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反映。同时,高校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还可以规范基建项目核算,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无法准确反映财务信息。高校由于之前基建账户单独核算,这样就会造成高校在同一个银行账户里有两个套账在核算。由于高校与基建投资进行核算的内容以及会计制度并不相同,不利于高校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准确核算。同时,由于高校会计与基建会计没有进行明确的空间范围界定,影响了高校有效执行会计核算,甚至容易造成违法违规的现象。此外,高校财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别核算,无法对高校经济事项进行全面分析,不利于对高校会计进行有效监督,提升了单位资金风险。另一方面,由于高校项目与基建项目差异较大,两者独立核算如果基建会计财务信息缺失容易造成账实不符,甚至导致高校会计信息失真。

2)存在财务风险。由于高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别核算,这就会导致基建会计反映的信息存在片面性,存在巨大的财务风险以及资金风险。同时,高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别核算,单位财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基建项目的进展情况,这样就会造成高校财务部门以及内部审计部门不能对基建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部分基建项目一旦成型后,监督部门更是形同虚设,监督职能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发挥单位监督部门的真正作用,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 高校基建账户纳入“大财务”的对策

1)完善权责发生制。新政府会计颁布之前由于我国高校财务会计核算一直采取收付实现制,这样就会导致高校基建项目账面金额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无法真实反映基建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因此,高校应全面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对基建项目进行核算,并对基建项目实行绩效考核,对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反映,从而提高高校会计核算水平以及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此外,高校还应逐步推行部门预算统一化管理,将基建项目的经费预算纳入高校综合预算。同时,高校支出项目中的重要一项便是基建项目,并且基建项目通常会发生跨年度建设的情况,因此高校必须完善权责发生制,从而可以对基建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真实反映,对于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可以借鉴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实际完工进度来对高校基建项目的完成进度进行统计和核算,这就需要高校财务人员对于基建项目进行时常考察,以确定完工百分比。

2)全面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之前由于高校基建会计与其财务会计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其会计科目也不相同,这样就会造成高校年末进行并账时基建项目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出现偏差。因此,高校应全面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确保高校会计要素与基建会计要素实现有效衔接。另一方面,高校还应完善固定资产核算,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要求对单位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监管。同时,高校还应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如果发现有固定资产出现非正常流失现象,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外,高校还应在基建项目完工之后加强对其进行后续核算。对于高校基建项目的固定资产,可以借鉴企业固定资产处理办法,按照权责发生制

3)完善核算方法。高校应以新政府会计为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将基建会计科目以资金获取以及使用转换为预算会计要素的预算收入、支出与结余三类要素,从而确保高校基建会计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基建账务核算体系。同时,高校还应根据基建账务设置的科目体系,使高校基建项目发生余额与单位会计账重新设置的相关科目形成有效衔接,将基建会计科目对应高校预算会计科目重新调整后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照不同的基建项目进行分别核算。此外,由于高校由于财务会计的收入类会计要素以及预算会计中的预算收入类会计要素不在基建并账调整中进行体现,故对此不做核算分析。

从支出角度出发,高校应当对支出进行分类,對于工程项目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应当进行资产成本化;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后,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对于日常各类管理费用应当进行费用核算,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按收益期进行费用分摊,符合会计的配比性原则。

5 结语

综上所述,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落实能够对高校会计核算进行规范,提升高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高校基建会计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对高校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真实地反映。此外,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完善了高校基建会计核算体系。当前,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无法准确反映财务信息以及存在财务风险等问题,因此高校应进一步完善权责发生制、全面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完善核算方法。权责发生制视角下,高校应积极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财务”,从而完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促进高校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S].财会[2018]3号.

[2]刘洁.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会计要素对接与核算问题研究[J].当代会计,2015(9).

[3]屈卫华.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的相关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21).

作者简介

翟婷婷(1983-),女,辽宁鞍山,中级会计师,学士,鞍山师范学院,研究方向:高校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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