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芹
摘 要: 2019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额超过3000亿元,投资收益率约15.5%。巨大的投资收益使得国有资本划转社保的速度明显加快,2019年工农交三大国有银行一次性划转市值超千亿的股份,就是很好的例证。这说明在国有资本划转社保方面呈现加速,越走越顺,这对充实社保基金意义重大。因此,加强当前对社保基金的管理也是迫在眉睫的,基于此,本文将重点论述在开展社保基金监管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以期能为同行产生几点启发。
关键词: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风险内控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733(2020)03-0248-01
虽然我国社保基金投资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收益,但是在工作的开展中,仍旧存在着一些显著的问题,例如,我国在社会保险立法方面是相对落后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尚未建设完善;其次,社会保险的管理机制仍需要进行改革。目前在我国社保基金的监管中仍存在着监督、实施与决策三者的职能混为一谈,导致部分环节工作的开展一团乱麻;第三,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较低,基金的调剂作用没有被充分的发挥出来;第四,稽核检查手段缺乏刚性,部分参保单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保险费现象;第五,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没有形成合力。这些问题都应当是开展监管工作中所需要注意的。
1 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原则
1.1 公正原则
监管工作的开展要做到透明、公开、公正。能够对监管对象的主体、目的,程序和手段进行统一规范。其次要经常向被监管者宣传其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告知违约所应承担的风险,使其能够自觉地依照法律管理基金。
1.2 独立原则
社保基金监管的开展应当不受任何人任何机构的干涉。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权威性,强制性和严肃性[1]。
1.3 科学原则
监管机构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管体系以及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根据基金市场变化情况的不同,对条例中的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使得条例执行时能够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同时也可以在监管的过程中可以应用高新技术来提高监管的效率与质量,使得基金监管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更加专业。
1.4 谨慎原则
监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实际的效益,对基金的流动性,安全性进行考察。从而确定最为恰当的监管指标。同时也能够减小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能够促进基金管理机构自我约束,不贸然投资。
2 社保基金监管要点
2.1 加强对征缴机构行为的监管
重点监督征缴机构在工作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企业是否存在少挣基金的情况,是否有其他实物顶替了部分本应当上缴的资金。
(2)征缴机构收取滞纳金的工作是否合理,遵守规章制度中的内容。同时检查其是否将滞纳金列入到实际的基金收入中。
(3)所征缴的基金是否按时的存入了指定账户
(4)征缴机构是否存在私自侵占公款的行为
(5)是否存在有隐瞒收入的行为,或是多开户头,谎报收入的问题
(6)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要严格监督征缴机构是否按时足额的缴纳了社保费,绝不可以违反规定的内容,擅自降低或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比例,出现少收甚至不收的情况。
2.2 对社会化发放机构或经办机构行为的监管
(1)检查机构间的风险内控体系是否建立完善内部管理间是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体制。同时检查业务结算工作的开展是否规范,是否出现了重复支付或多付的现象。
(2)检查经办机构有无挤占挪用公款,转移资金,虚列支出等损害社会保险公共利益的行为
(3)检查保险金的使用分配,计划,预算是否合理合法。用款计划以及资金调度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
(4)检查社会化发放机构或经办机构是否及时足额的上缴社会保险金,有无款项支付存在问题的环节。
(5)检查经办机构是否违反了法规中规定的内容,扩大基金支付的范围。
3 创新监管工作模式
(1)加强行政监督,建立社保基金在增值运用、待遇核定、支付、征收全过程的监督制度。
(2)完善监督手段,在工作开展的過程中增设外部保管人的同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不仅如此,也要重视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使得内外监督间能够实现有机的融合。
(3)建立制衡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在完善内部监管体系的同时,加强外部监管体系对社保基金运作全过程的监督,使内外部工作的开展能够各取所需。
(4)推进社保部门工作向着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与科学化的方向。实现一站式社保基金的办理,提升群众对基金服务的满意度。
(5)以稽核为重点,建立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与工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开展对社会保险征缴的执法工作,形成部门间合作执法,齐抓共管。
(6)建立分权式管理制度。将个人账户基金的监管交给个人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打理。其次,由省级社保部门设立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局,严格执法,起到约束违规行为的作用。三是建立出一个统一,高效,独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委员会,辅助社保工作更好的开展。
(7)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明确监督、实施和决策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制定工作条例同时使工作人员能够互相制衡、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各归其位,最终保证基金管理能够健康的运行[2]。
(8)建立组织机构内控风险保障体系。管理基金的有关运营机构以及社会各级保险机构,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间的基金运营管理规章制度,使得每一环节工作的开展都合理合法。其次,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对基金的资金流向进行明确的公示,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审核制度,使得每一笔资金的交易都是公开透明的。在业务维护、基金支付、待遇审核、等重要工作环节加强管理,特别是在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审监督等监管环节落实措施。
参考文献
[1] 王亚柯.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风险与管理风险——基于美国联邦社保基金管理经验的启示[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8-13.
[2] 张红地.国外主要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和营运模式研究[J].西安金融,2016(10):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