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务信息披露视角探索科创板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的途径

2020-05-21 09:56李明杰
国际商务财会 2020年4期
关键词:科创板管理途径

李明杰

【摘要】科创板成为支持科创型公司发展的“试验田”,为科创型公司融资搭建了平台。科创型公司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擎的作用,规范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的核心内容为信息披露,而在信息披露的组成内容中,财务信息披露尤为重要。文章围绕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探索科创板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的途径。

【关键词】科创板;财务信息披露;管理途径

【中图分类号】F275

科创板的设立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2019年7月22日,25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上市,合计成交额突破480亿元,25支股票市价平均涨幅140%,平均市盈率约为120倍,上市审核时间平均用时83天。截至2020年3月20日,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累计达到92家,市值达到12 612亿元。作为半导体龙头的中微公司市值突破千亿元大关。众多科创型公司走向科创板上市筹资的队伍中,既充分利用了国家扶持科创板公司的政策,同时也使这些公司矗立在大众面前,经受着来自不同视角的种种“考验”,上市对于科创公司而言如双刃剑,利弊均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作为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公司应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管理,成为具有持续竞争力的科创公司。

一、科创板的主要特点

与A股、新三板、创业板相比,科创板有以下特点:

(一)国家制定了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以规范科创板的运行

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这类公司主要体现在科技门槛高、壁垒相对强这两个特点上。2019年科创板三季报显示:已上市的科创板公司“科创”属性比较突出,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平均为13%,均高于其他板块的上市公司。为了更好地规范科创板市场,国家制定了有关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既借鉴国外同类型市场的经验,又突出我国自身特点,规定了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完整的流程,为科创板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科创板上市条件更具有包容性

科创板根据市值、净利润、研发投入、营业收入、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设置了五套上市条件,满足不同科创公司对上市的需求,如上市标准中的二、三、四、五分别对市值、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现金流量净额等进行要求,而对净利润没有严格的要求,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而相比在主板上市的公司,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必须具備盈利的条件。科创公司成长过程中,在初创期的前几年比较艰难,需要追加投资在新项目研发上,这些研发项目往往具有投入资金多、回收资金周期长等特点,初创时期不盈利不代表未来不盈利。科创板市场为科创公司上市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个性化“套餐”,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公司提供上市的机会,通过融资,充实科创公司满足产品的升级换代、增大研发投入、用于扩大再生产等对资金的需求。

(三)首次将核准制改成注册制

在科创板实施的注册制是一项创新措施,也是关键的一项制度,注册制相对于传统的核准制而言,核准制更具有计划经济的特点,而注册制将决定权交给投资者,具有市场经济的特点。科创板公司股票发行的审核,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按照全公开、分行业、问询式、电子化的方式推进。在注册制下,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等的职责也与核准制下有很大的变化。在注册制下,证监会的实质审核职责移交给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

(四)采取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的限制、退市以及“红筹股”等制度

在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采取由市场定价的方式,改变核准制的定价方式。在注册制下,新股价格、股票估值体系从短期看是由新股供给、发行节奏、市盈率限定、行业估值等条件影响新股走势,是由发行公司、保荐公司等多方不断博弈下确定的均衡价格。从长期看,公司的科研能力、产品竞争力、管理水平、公司业绩等基本面是股价涨跌的根本依据。而科创板个股上市交易5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上市首日即可卖空,这有别于目前A股的涨跌幅限制。科创板公司股票发行按照市场定价,突破A股监管者对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控。设立针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等退市制度,将注册制与退市制度呼应,构成运行顺畅的体系,退市制度也将淘汰竞争力弱的公司,虽然导致公司之间竞争的加剧,但也促使科创板真正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除以上之外,还允许特殊股权结构的“红筹股”上市,如2020年1月,华润微电子在科创板上市,成为科创板“红筹”第一股。“红筹股”指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境外,上市地在中国香港,主要业务在中国境内的公司。科创板作为吸引科技公司红筹股主战场的国内资本市场,在促进优质海外上市公司希望回归国内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科创板公司信息披露及分类

(一)信息披露的主要法律依据

科创板公司的核心制度即是信息披露制度,为了规范科创板信息披露,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证券法》对披露义务人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对信息披露的信息做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直接和间接规定信息披露的章节为五章,分别为信息披露一般规定、定期报告、应当披露的交易、应当披露的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占《规则》近三分之一的章节。除以上之外,还有关于财务信息披露等其他相关制度,由此可以看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根据《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能够充分反映公司业务、技术、财务、公司治理、竞争优势、行业趋势、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充分揭示上市公司的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

(二)科创板公司信息披露的分类

科创板公司的信息披露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本文按照两个标志进行分类,以便更深入了解披露信息的特点,便于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按照披露的信息是否涉及财务信息进行分类,分为财务信息披露和非财务信息披露

(1)财务信息披露

财务信息披露是指科创板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对引起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或者利润等变化的信息披露。财务信息披露的“财务信息”是指科创板公司的财务历史数据,对未来事项的预估往往不纳入财务信息的范畴。属于这一类的如按照规定应该披露的反映科创板公司全面信息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也有反映偶发的重大财务事项,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查阅到A公司从2019年累计获得政府补助11笔共计人民币19 965 625.46元,该类事项列入该公司的相关会计科目中核算。该类事项不是每年都发生的事项,也在披露的信息中,属于财务信息。多数财务信息具有连续性、全面性、彼此之间勾稽关系强、产生难度大等特点。该类信息容易出现错误,公司应该重点关注。

(2)非财务信息披露

非财务信息披露是指披露的信息不直接反映财务的信息。如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披露属于非财务信息披露。该类信息具有不经常发生、与财务信息无直接关系等特点。该类信息因为不经常发生,容易被忽视,容易造成不能及时披露等问题。

2.按照科创板公司是否主动披露分为科创板公司主动进行的信息披露与被动的客观披露

(1)科创板公司主动进行的信息披露

科创板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的披露为主动进行的信息披露。如科创板公司根据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在指定载体上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这类披露是科创板公司主要的披露内容。

(2)科创板公司被动进行的信息披露

该类披露为科创板公司应该披露而未披露或者披露不充分而被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询问、警示通报所披露的科创板公司的信息属于科创板公司被动信息披露。被动披露的信息通常是属于科创板公司主观应披露而不愿意披露的信息,故有的科创板公司采取隐瞒披露或者不充分披露,该类信息披露往往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这也是监管部门监督的重点,故公司应该避免此类披露发生。

三、科创板公司信息披露的作用

(一)保障投资者、国家监管部门了解科创板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信息

如B公司披露的2019年包括《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15个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综合财务信息,使得广大投资者对B公司有全面的了解,便于做出较为科学的投资决策。

(二)信息披露是公司自身、竞争同行作为“知己知彼”的依据

科创板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能主动对自身经营状况进行“体检”,增强紧迫感,达到“知己”的目的,也容易使竞争对手实现“知彼”的目的,如科创板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等材料,同行通过披露的信息对信息披露公司产品的成本、收入、关联交易等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对专利技术等进行分析,容易被竞争同行采取相应措施,被同行模仿、超越,导致本公司的科研项目因为披露而较快失去竞争力。

四、科创板公司应加强管理,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公司竞争力

(一)抓好公司内部治理工作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意味着被置于“阳光”监督之下,面临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人等多方监督,披露工作难度较大,尤其是所涉及的财务信息内容多、财务信息之间勾稽关系强,财务信息内容又不断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平衡披露与泄露秘密之间的关系上较难把握度,披露工作具有风险大、连续、及时进行等特点。所以,要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信息化建设,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内部审计部门发挥“内部警察和医生”的作用,对内部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不断进行诊断并开出“良方”,避免出现因为重视不够而导致的披露工作不合格甚至违法违规等事件的发生,更好地履行披露工作的社會责任。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根据《规则》规定,科创板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保障公司规范和高效运行。上市公司还应当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包括相关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内部规范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制度、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等主要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确保制度在不同部门之间高效协调、合作、运转。

(三)加强信息披露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的难度大等特点,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披露工作人员队伍,精通与信息披露相关的财务会计、审计、税法等知识的专业人员,确保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以防由于相关人员素质和效率低,导致披露工作不及时、不达标而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甚至被退市的处罚。

(四)狠抓科研的领先地位

由于科创板公司的知识产权容易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被竞争同行研究、模仿、超越,导致科技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周期缩短,甚至降低行业竞争门槛,使公司的竞争力减弱,容易被后起之秀的同行公司追赶、超越。为了在竞争中保持竞争实力,需要高度重视科研研发工作,在科研上加大人才、资金的投入等,确保科研的领先性。

五、小结

科创板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时,面临巨大挑战,需要加强公司内部治理能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职尽责,内部审计部门发挥内部诊治作用,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在遵循科创板公司相关财经法规的前提下,加大对信息披露方面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做好风险防范,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问题。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保持科技的领先性和管理的先进性,发挥科创公司在国家高质量发展中更大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CCTV-2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聚焦科创板开市 鸣锣开市 科创板今天正式挂牌交易.http://tv.cctv. com/2019/07/22/VIDEjBtPdwOPEZQB23BeBhZG190722. shtml,2019-7-22.

[2]CCTV-2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聚焦科创板开市 注册制试点:为科技创新降成本提信心,http://tv.cctv. com/2019/07/22/VIDE21tUw6sVrQnYwT5aNtlT190722. shtml,2019-07-22.

[3]科创板的定位、缘起、特征和意义[J]中国总会计师,2019,(191):31-32.

[4]张歆.科创板“致新三板”:高质量信披是公开发行之基石.[N].证券日报.2020-1-21.

[5]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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