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数字金融具有缓释传统金融的地理排斥、推动商业银行转型和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优势,是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由于传统金融自身局限性和数字金融的不完善性,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产生新的金融困境。为此,必须加强农村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数字金融覆盖面;推进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乡村产业融合的支持力度;构建数字金融征信平台,营造良好的乡村产业融合金融生态;重视数字金融监管,有效防控乡村产业融合中的金融风险;强化数字金融教育,提升乡村产业融合主体的金融素养。
关键词:数字金融;产业融合;乡村振兴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我国大量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居住,由此导致农村出现空心化倾向。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党的十九大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强调“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的总要求。产业是乡村发展的根基,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支撑[2]。只有产业振兴,才能增强乡村吸引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实现产业兴旺必须重视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促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3]。乡村产业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较少的资金来源,承担着大量涉农贷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对资金需求数量、金融产品种类和金融服务方式等也提出更高要求。尽管各金融机构涉农资金逐年持续增长,但资金供给总量无法充分满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需求,很大一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受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的限制,生产经营成本大、风险高,对金融投资者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导致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200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先后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了改革,并逐步放开了农村金融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的压力。尽管这些改革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农村地区的金融覆盖面低、融资成本高和资金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的融合创新,数字金融应运而生。数字金融是金融和科技深度融合产生的金融新业态,是集支付、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4]。它打破了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增加了金融服务的可选择性,其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既能够满足服务对象财富保值和增值的需求,也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以更便利、低成本、可持续的服务打通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多层次、宽领域的金融服务,使金融资源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势
数字金融泛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融资、支付、投资和其他新型金融业务模式[5]。数字金融依托数字技术,突破时空限制,凭借其开放、共享和覆盖广泛的优势,以较低的成本快速实现资金的供求匹配,有效破解了金融地域歧视和供给型金融抑制难题,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改变了中国传统金融系统的支付、清算结构和金融信息匹配方式,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一)数字金融提高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可获得性
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和空间的价值交换。低成本、高收益是每一个金融企业的共同价值取向。传统金融发展中,信贷发放主体为降低成本,一般会把大额业务倾向于摊薄单位服务成本的大型企业。对偏远地区分散的小额金融业务,由于收集各种信用信息相对困难,交易成本相对较高,传统金融企业往往不愿意或无能力为其提供相应金融服务。因此,传统金融服务存在严重的金融排斥现象[6]。地理因素严重制约着农村地区群体的金融需求,这就为科技型金融创新企业对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创造了机遇。数字金融凭借其平等、开放、协作、共享优势和扁平化的组织与管理化解了地域差距,有效拉近了资金供需双方距离。过去,我国东西部金融服务中的“胡焕庸线”现象十分突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其获得银行信贷及相应金融资源少,金融可获得性相对较低;而东部发达地区则获得银行信贷及相应金融资源多,金融可获得性较高。2011-2018年,随着中国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黑河-腾冲线”逐渐被打破,八年来东西部金融服务可得性差距缩小了15%,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数字金融覆盖差异缩小了近50倍[7]。“黑河-腾冲线”这条影响中国八年多的无形分界线正在消失,原来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在数字金融发展中迅速崛起。作为一种新金融业态,数字金融凭借自身优势,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革命性变革。其在改变传统金融模式的同时,也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新机遇,为乡村产业融合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加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可获得性。
(二)数字金融扩大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范围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日益密切,许多金融科技企业应运而生。金融科技中移动支付、网络信贷、智能金融理财服务和区块链技术等对传统商业银行支付清算、借贷融资、财富管理、零售银行、保险、交易结算等业务带来严峻挑战。为了应对金融科技企业带来的冲击,商业银行将传统金融服务与金融科技有效融合,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范围,为乡村产业融合提供更有效率、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为了满足服务需求端多层次、多元化需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金融市场出现了服务供给端主体多样化态势。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新兴互联网机构和科技公司并存,共同关注“三农”领域,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如农业银行打造了以惠农e贷、惠农e付、惠农e商为服务模块的“金穗惠农e通”平台。“惠农e贷”有效运用大数据技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贷款,及时满足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需求;“惠农e付”利用多种支付方式,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基础金融服务;“惠农e商”专注电商金融功能,着力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全流程“电商+金融”服务。建设银行以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和供销系统为支撑,建设智慧乡村平台,用数据和平台开拓农村长尾市场,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京东数字科技通过数字农贷、农村众筹、白条、农村理财等产品线,走全产业链、全产品链的农村金融战略路线,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8]。數字金融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升了金融风险控制水平,拓展了金融服务供给范围,有效解决了传统金融难以解决的包容性与商业可持续目标之矛盾,既有利于金融供给端效益提升,也能够更好地满足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数字金融增加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供给
作为一种新模式,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能够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进一步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优化了供应链,是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效应[9],高质量的产业发展需要高水平的金融供给。数字金融能够促进竞争性供给增长,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供给。一方面,数字金融增加了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金融的多元化供给。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和不同阶段,对金融需求不尽相同。由于产业间互补延伸、高新技术不断渗透融合,各发展主体将产生多元化的金融诉求。传统的农村贷款业务品种单一,贷款难度大,无法满足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资金需要。数字金融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打破了传统物理网点的局限,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弥补传统金融的短板,缓解了农村的信贷约束,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成本可负担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使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产生融合效应,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复合型金融产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金融支持的不断创新。随着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其在金融领域应用更加广泛,由此产生了融合技术基因和金融属性的数字金融。数字金融为解决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新动能,进一步助推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
随着农村地区互联网的普及,以电子支付、手机银行、网络购物为主要形式的数字金融在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推广,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数字金融元素不断增加。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数字金融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作用。2015年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2016-2020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提出,要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2018年9月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强调,要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推动产业有机融合,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2019年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广,加大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金融支持力度。201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提出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强调要聚焦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重点领域,充分依靠数字技术统筹实体和数字两种方式,下沉商业银行服务, 形成优势互补格局。
当前我国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态势良好。一是乡村产业融合中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地区总体上实现了人人有银行结算账户、乡乡有ATM机、村村有POS机,使金融服务可得性不断增加、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数字化服务持续丰富,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二是乡村产业融合中数字金融数量和规模持续扩大。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主要是指乡村农业产业依托先进的技术与服务,其他产业之间相互交融、相互渗透、互补延伸,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农业服务会展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经营主体通过网络借贷等方式获取的涉农贷款额持续增长,利用线上交易的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有较快发展,网上在线农业保险业务不断增多。三是乡村产业融合中数字金融服务主体持续增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各经营主体通过采取“农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模式,形成“种植+”林牧渔的循环型农业,“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等体验型农业,“农业+”加工流通的延伸型农业。建立“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生产经营模式,使各产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这些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乡村产业融合模式对数字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提出了数量更大、品种更多的金融服务需求。当前,除了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传统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数字金融服务主体外,还存在阿里、京东、苏宁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电商平台,翼龙贷、宜信、开鑫贷等为代表的P2P平台以及农分期、沐金农、什马金融等新兴互联网金融平台。多种数字金融供给主体利用数字技术优势,共同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困境
随着乡村产业融合步伐的加快,产业之间的连带性也不断增强,产业链得到延伸,产业融合度不断提升,这就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由于传统金融自身局限性和数字金融的不完善性,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产生新的金融困境。
(一)传统金融自身局限性产生的困境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脉[10],乡村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随着人类进入信息化、智能化时代,传统金融对实体经济的驱动作用呈现下降趋势。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传统金融的局限性表现更加突出。
1.传统金融信贷供给不足,限制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创新思路,对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进行跨界配置,使农业与关联产业实现高位嫁接、优化重组、交叉融合,初步形成多模式共存、多要素联动、多主体参与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各类产业融合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商业贷款。随着乡村产业融合规模的不断加大,市场主体对贷款的需求由单纯的农产品向产业融合链转变,其更加重视扩大产业规模、购置大型新型农业机械设备,这就需要大额的长期贷款予以匹配。目前,传统农户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资金基本自求平衡。但随着产业融合的加深,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不断增大,需要大量的物质装备资金、较多的土地流转费用,具有强烈的融资意愿,且更加趋向于规模化金融需求,但是农村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金融资本具有追逐高回报、低风险的天性。当前,一方面乡村产业融合投资风险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回报率低、产业融合产生的经济效益显现周期长,乡村产业融合主体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农村征信体系不健全、担保平台不完善和集约化生产经营模式下大额融资需求与抵押担保物不匹配,金融机构往往发放贷款信心不足,甚至产生“惧贷”“惜贷”心理。因此,传统金融供给严重不能满足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
2.传统金融产品创新不力,影响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各地依据乡村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其他比较优势,确定主导产业,不断创新主导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的模式,使乡村产业融合多元化:既有“林下养鸡”“稻田养鱼”等农业的内向融合,也有农业与城镇结合的外向融合;既有农业产业延伸的“农商直供”等顺向融合,也有农业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产生的“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农业众筹”等逆向融合。乡村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得市场主体的信贷需求从传统的生产环节逐渐向全产业链延伸,涉及到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等多个环节。市场主体资金需求的变化对传统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更加多元化需要,要求金融机构配套创新金融产品。但传统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产品单一,无法满足乡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的资金诉求。
3.传统金融保障机制不完善,制约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目前,产业融合发展正成为一种新态势。各部门协力推进,使产业融合释放出乘数效应,为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动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受自然和市场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因而需要强大的保险保障。当前,农业保险市场发展不完善,发展相对滞后。一是农业保险补贴方式相对单一。目前我国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降低了农民实际缴纳的保费,也保证了针对农业保费的赔付,但补贴范围以中央财政介入支持的品种为主,对于农民需求很大的设施农业、特色农产品等品种缺乏相应的补贴支持。二是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较少,且费用标准较高。相较于其他保险,农业保险承保风险发生概率大,保险公司赔付率相对较高。因此,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同时,农业中种植业和养殖业往往容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其保险费率相对较高,导致很多农民不愿意购买保险。三是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低。我国目前农业保险多数处于保物化成本阶段[11],许多省份甚至尚未达到完全覆盖物化成本的标准,无法适应乡村产业融合的要求。农业保险的低层次、低水平状况,严重制约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二)数字金融的不完善性形成的困境
数字金融在乡村产业融合中的应用,进一步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拓展了金融的服务边界,提高了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但是,数字金融在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边界、成本边界、能力边界和人才边界,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1.数字金融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存在风控制约。金融服务的边界,首先来自风险有效识别基础上定价的有效性[12],数字金融也不例外。数字金融本质上是直接融资,是投资人和借款人互不了解的情况下发生的借贷关系,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投资人为获得高收益而选择了高风险的借款人,从而产生投资风险。数字金融在助推乡村产业融合方面,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数字金融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关数据的获取和保护方面投入不足,客观上增加了投资风险,存在风险控制边界。目前,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处于初级和不成熟阶段,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还没有进入稳定期,风险较大。一些乡村产业融合缺乏整体规划,或者产业融合规划不明确;一些乡村产业融合没有形成产业链,偿还能力有限。这种状况对数字金融服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巨大挑战。由于受乡村征信系统不完善的制约,相关部门不能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关企业自身收入水平、生产率状况等数据、信息及时获取,乡村产业融合客观上增加了投资风险。另外,数字金融在助推乡村产业融合中尚未形成成熟的反欺诈风控模型。数字化风控短期内无法预测经济周期,加之参与者风险责任和金融伦理意识淡薄,难以防止“黑天鹅”事件的发生。因此,数字金融在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控制边界。
2.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存在成本制约。数字金融在助推乡村产业融合过程中涉及技术成本问题。一方面,数字技術创新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较高的固定成本或不变成本。数字金融创新面临产业规范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问题,决定了数字基础设施不能无限铺设,移动终端也不能无限普及,即数字技术应用同样存在规模不经济问题[13]。数字金融技术更加侧重业务前中后台的全流程科技应用变革,通过利用AI、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推动数字金融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使数字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新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应用需要巨大的人财物的投入,由此进一步增大了数字金融发展的固定成本。另一方面,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数字金融具体数据的可得性和信息数字化制约,从而增加了数字金融发展的成本。降低数字信息处理成本的前提条件是数据共享。但是,出于系统和信息安全的考虑,乡村产业融合过程中数字金融对产业融合发展融资的数据场景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及隐私也需要相应保护,且有些企业或个人的社会信息等难以数字化或数字化成本过高,严重影响了通过数字技术降低信息处理成本的效果,降低了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水平。
3.数字金融在助推乡村产业融合中存在监管能力边界限制。目前,我国对传统金融服务监管比较成熟,但是对数字金融服务的监管还相对较弱。首先,数字金融在推动乡村产业融合中存在相关监管法律制度不健全问题。尽管相关部门针对数字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些规制办法,但是我国数字金融的相关监管法律制度仍然相对滞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利用数字技术进行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惩治。比如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P2P 信贷、互联网保险等业务,目前还没有相对完善的监管法律制度。这种金融生态严重影响着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效果,不利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其次,数字金融在助推乡村产业融合中面临金融服务监管难度大问题。数字金融的混业跨界模糊了监管界限[14],给金融监管提出极大挑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蚂蚁金服”为例,其拥有银行、支付、基金、保险等几乎所有领域的金融牌照,其旗下的网商银行可为农户提供无抵押、免担保、全天候的信用贷款服务,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其采取跨行业混业经营模式,由此给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第三,数字金融在促进乡村产业融合中存在监管不科学问题。目前,对于数字金融的监管手段相对落后,监管有效性不高。数字金融监管呈现出“不管则乱,一管就死”的局面,导致其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无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4.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存在人才制约。数字金融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有研究表明,科技人员对金融科技企业研发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15]。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不仅需要金融人才,更需要科技人才的投入,以提高数字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研发能力。由于数字金融科技企业知识更新速度快,需要不断引进复合型人才来获取创新资源。当前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金融复合型人才缺乏,特别是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往往缺少既懂金融又懂技术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造成数字金融服务人才缺口大,严重影响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
四、数字金融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进路
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了产业链条,最终推动产业升级。乡村产业融合是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形态,其通过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打造农业综合体和联合体,进而更好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数字金融凭借其低成本、跨时空、广覆盖、快速度等优势,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为此,必须重视数字金融开发,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强农村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数字金融覆盖面
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金融服务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推进,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和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步伐。一要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共享,加快农村地区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的发展,大幅提升乡村数字金融网络设施水平。二要开发适应产业融合发展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不断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三要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使各主体更好地运用数字金融技术,不断扩大数字金融覆盖面,积极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二)推进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乡村产业融合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从PC端、局域网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商业银行正被数字化、智能化重新定义。数字金融不仅扩大了金融服务的广度,还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深度[14]。数字金融使许多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建立联系,并通过长期稳定的机制增进中小微企业信用。商业银行应利用数字技术创新,以主动适应乡村产业融合企业的金融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理念,加大对乡村产业融合的普惠支持力度,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成为乡村产业价值提升的“局内人”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一是借助商业银行数字金融服务网络,为乡村产业融合提供金融服务综合平台。二是结合乡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实施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营销,为乡村产业融合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三是利用数字技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各商业银行要不断提升数字技术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在分散风险中的作用,不断降低乡村产业融合中的金融风险,提高各涉农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三)构建数字金融征信平台,营造良好的乡村产业融合金融生态
数字金融创新开拓了直接融资渠道。数字金融科技企业或平台通过P2P、股权众筹等有效方式直接融资,减少了传统金融行为的中间环节,使资金供需双方直接对接,由此降低了融资成本。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客户征信和风险防范问题,为此,需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规避风险,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健康发展。首先,开展诚信教育,全面提升乡村产业融合主体的综合素养。诚信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必须重视对产业融合主体的诚信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诚信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做到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不断提高经营主体的整体素养。其次,完善征信信息服务平台,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加快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让更多信用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并对其信用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要努力把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借贷主体在各平台的金融活动数据全部纳入征信数据库,使平台能够充分获取金融行为人各种数据参数,加强数字金融服务的客户身份识别。只有这样,才能夠使金融机构获取正确的征信数据,对后续金融行为做出科学决策,不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最后,应加大对金融行为人的奖惩力度,保护数字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是引导数字金融资源向乡村产业融合方向配置的关键。一方面,征信平台对具有良好信用的用户通过正向激励,放宽借贷政策,增加借贷额度,使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能够获得更多优质的金融资源。要摒弃新增贷款必须提供抵质押物的惯性思维,对诚实守信、有正规产业融合项目的经营主体要有非常规思维,通过加强实地走访、收集社会信息,判断借款人诚信度和还款能力,注重引入政府担保基金、农业保险等第三方机制解决担保难问题,对优质的产业融合项目可以尝试信用贷款。根据乡村产业融合的生产周期及产业融合主体经营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的实际用款需求。对于产业融合生产周期较长的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贷款到期后适当展期。另一方面,征信平台对具有不良信用的用户通过逆向惩戒,减少借贷额度,缩小贷款投放,降低借贷风险,有效保护数字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四)重视数字金融监管,有效防控乡村产业融合中的金融风险
目前,国家政策包容审慎和信息技术爆发式增长为数字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数字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有效的监管。如果监管缺失,将会导致金融行业鱼龙混杂,甚至出现庞氏骗局等问题。为此,政府需要通过建立监管规则,为数字金融科技企业构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数字金融产品。当前,金融业正面临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金融业务出现了跨业和跨市场交叉并存状况。由于分业监管模式无法防控金融风险的交叉感染,传统的机构监管弊端逐渐显露,这就要求监管机构调整监管方式,强化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降低风险损失。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针对数字金融的线上、跨界和数字化风控等特点,必须重视对金融业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是金融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16]。一方面,要重视对数字金融的功能监管。在混业经营环境中,为了更好地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监管部门要对所有参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各数字金融主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跨机构和跨市场监管,消除监管真空,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防控交叉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数字金融行为监管。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要强化对所有涉及数字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的行为监管。监管部门既要加强对有牌照的数字金融企业和机构的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尽力避免误导销售、金融欺诈等不法行为。同时,还要重视对没有从事数字金融业务牌照的企业和机构的监管,对无照经营或打着数字金融幌子而实际从事金融诈骗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
(五)强化数字金融教育,提升乡村产业融合主体的金融素养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数字金融能够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线上贷款、移动信贷、虚拟P2P借贷、移动保险等种类繁多的金融服务。数字金融在满足乡村产业融合参与主体多元化需求的同时,也对消费者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数字金融活动主体了解一定的数字技术,懂得更多的金融知识,不断提高数字金融素养。一方面,重视对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方的数字金融教育。数字金融机构和数字金融企业应倡导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重视客户的需求和行为偏好,设计个性化的数字金融服务产品,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产品,消除数字鸿沟现象,达到数字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与普惠性的统一,从而提升数字金融服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强化对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方的数字金融教育。在金融科技新时代下,根据金融消费者的行为特点,以各种方式搭建数字金融教育平台,加强数字金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消费者数字金融消费水平,增强其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应加强对乡村产业融合参与主体的风险意识和承担责任教育,引导参与者在享受数字金融带来方便和收益的同时,还要有“自担风险”意识。在乡村地区应重点普及金融安全知识,预防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银行卡被盗刷等潜在的金融风险。通过数字金融教育,使乡村产业融合主体的数字金融素养不断提升,更好地投身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活动中,不断提高乡村产业融合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更快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之目标。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是产业发展现代化。当前,我们必须重视数字金融发展,强化数字金融在乡村产业融合中的地位,针对不同乡村产业融合的具体情况,对其实行差异化的数字金融支持。为此,必须重视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涉农金融数据的积累和共享,增强数字支付结算功能,提高涉农金融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不断提升数字金融服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让数字金融更好地发挥其优势,持续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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