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
——基于杭州云栖小镇的案例研究

2020-05-20 13:12朱秀梅林晓王天东
管理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云栖共生机会

朱秀梅 林晓 王天东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1 研究背景

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热潮席卷而来,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已经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引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作为一种兼具产业集聚作用,以及产业带动作用的新型群落,是数字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建设单元,其动态演进机理刻画了系统内各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运行原理,揭示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进化的原因与过程。这对于明确各主体角色定位及相互关系,进而指导数字创业生态系统顺利完成“从无到有、由小而大”的成长过程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在实践中获得了蓬勃发展,但理论研究远滞后于实践。而关于创业生态系统已经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及演进规律能够从相通的创业生态系统研究中窥知一二。已有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提供研究启示:①基于生命周期视角,围绕自组织[1]、阶段划分[2~4]、企业互动[4]和要素流动[3,4]等方面对创业生态系统的动态演进展开研究;②从共生关系角度提出多主体之间的机会共生,能够促进创业生态系统的持续演进[5,6]。然而,上述研究既没有提出演进路径中各阶段的本质特征,也没有详细讨论多主体间的作用机制、机会开发过程和共生关系变化,不能很好地解释不同阶段多主体互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同时忽视了对演进动力的研究,导致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的诸多问题仍不明晰,对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的实践指导也非常有限。由此,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理论亟需构建与发展,需要针对数字创业生态系统遵循什么路径演进?机会集如何创建和拓展?多主体共生关系如何变化发展?受什么动力推动?这样一些核心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鉴于此,本研究基于杭州云栖小镇的案例分析,深入挖掘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对上述问题进行回应:①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与构成、演进阶段划分、机会集开发和共生关系4个方面对现有研究进行系统回顾,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构建“多主体(I)-机会集开发(P)-共生关系(O)”的IPO理论分析框架;②以杭州云栖小镇为案例,通过纵向单案例分析,对比分析杭州云栖小镇在孕育、发展和成熟阶段的典型特征,完整呈现杭州云栖小镇的纵向发展历程;③在讨论各阶段IPO路径和动力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升华,提炼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理论模型。本研究对数字创业生态系统这一极具前沿性和突破性的研究问题进行回应,本着理论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指导实践的原则,通过案例分析提炼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的实践规律,探索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动态演进机理。

2 文献回顾

2.1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与构成

SUSSAN等[7]认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是数字系统与创业生态系统交叉和创造性融合而成的产物,其能够连接数字空间平台中的数字产品生产者和数字消费者,从而减少交易成本、创造匹配者价值和社会效用,具体由数字基础设施治理、数字用户、数字创业和数字市场构成。数字技术是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核心驱动因素,包括数字组件、数字平台和数字基础设施[8]。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由多主体与环境两部分构成,前者是IPO演进框架中重要的“输入”因素,包括数字创业企业、数字用户、政府、大学及科研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数字孵化器、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6];后者包括数字技术环境、数字市场、数字经济和制度环境等。

2.2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演进阶段划分

MACK等[3]基于进化视角,将创业生态系统发展过程划分为出生阶段、成长阶段、可持续阶段和衰落阶段。白峰[4]基于生命周期视角,构建了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的路径模型,提出创业生态系统经历孕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的发展过程。综上,本研究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演进阶段划分为孕育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和再生阶段,同时强调衰落在各个阶段出现的可能性,即如果系统成功演进则进入下一阶段,否则将面临失败和萎缩。由于再生的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将进入新一轮的生命周期循环,与孕育、发展和成熟阶段研究异曲同工,因而集中研究前3个阶段的演进。

2.3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机会集开发

创业机会是创业研究的核心和首要问题[9,10],也是打开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奥秘的钥匙。机会作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的核心“能量”,存在于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在多主体间、多主体与环境间持续地被发现、创造、吸收、传递和集聚,并不断地转化产生新的“能量”[9]。由此,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的机会并非简单的独立关系,而是一个更广泛更复杂的机会集[11],具有明显的衍生特征。核心主体通过信息交流、资源整合、知识溢出等方式,带动其他主体识别和利用机会,从而形成创业机会的复杂集合。机会集开发是多主体互动的主要内容,也是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最重要的活动,更是多主体建立共生关系的核心纽带和路径。机会集开发过程的变化决定了多主体共生关系的变化,机会集开发过程是揭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的多主体、资源整合、共生关系、动力等动态演进问题的中枢。由此,机会集开发是IPO演进路径当中连接多主体与共生关系的“过程”要素。

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机会集开发包括机会集创建和拓展两阶段。在机会集创建的过程中,涉及发现型与创造型两种创业机会[12],它们之间会相互作用和转化[13]。发现型创业机会受产品或要素市场竞争不完善和外部冲击的影响,具有机会的客观存在性,特定的创业者能够凭借其机会敏感性、知识基础和先前经验等发现特定的机会,是创业者认知的产物[14]。发现型机会开发包括机会识别、机会评估和机会利用3个子过程[15]。创造型创业机会的概念源自于社会建构理论[12],强调机会具有主观创造性,创业者需要在已有认知的基础上发挥创造力,主动创造新机会[13]。创造型机会开发包含机会概念化、机会客观化和机会实施3个子过程[14]。机会集创建指通过多主体的深层次互动,激发相互学习,形成“资源池”,产生大量可发现或可创造的潜在机会集合[10]。在机会集的拓展过程中,新的主体被吸引加入,一方面带来更多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扩容系统“资源池”;另一方面,新主体与原有主体的互动能够共享和扩散关于机会开发的知识和经验,提高潜在机会的价值性、安全性和创新性,由此增加机会数量,改变机会结构[14]。

2.4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多主体共生关系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内多主体间并不是简单的竞争或合作关系,而是嵌入于复杂的网络结构之中,形成了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现有研究认为,多主体间共生关系的构建和进化是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的重要标志[16]。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的实质是多主体基于互动合作,促进物质、信息和能量的有效生成、交换和配置,实现机会集的开发,构建多主体间共生关系并不断进化。GMEZ-URANGA等[17]指出,创业机会是创业生态系统多主体间共生关系建立和进化的主要驱动因素。市场带来的机会越多,围绕机会形成的共生关系就越复杂、越紧密,创业活动就越频繁,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越会层出不穷。多主体围绕机会集开发形成不断进化的机会共生关系。同时,机会集开发过程也是价值共创的过程,多主体间还会形成围绕价值创造和分配的价值共生关系。由此,多主体的共生关系可视为机会集开发的重要结果。本研究将共生关系划分为机会共生关系和价值共生关系,并将其作为IPO演进框架中的“输出”因素。

机会共生关系指多主体围绕机会集开发形成的关系,一方面基于资源和能力互补,发现或创造机会的企业会吸引多主体聚集共同开发机会;另一方面,机会开发行为又会促进和启发原有机会开发主体或其他主体对机会进行拓展,衍生新的机会。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机会集开发是系统活动的核心内容,它将多主体“捆绑”在一起,驱动多主体互动,形成多主体间或松散或紧密的关系,这种关系随着机会集开发频率的加快,创新性的增强而变得更加复杂。机会共生主要包括松散共生、溢出共生和网络共生3种类型,三者依次演进。

价值共生关系指多主体围绕价值创造和分配问题而形成的关系。MOORE[2]认为,创业生态系统中的多主体基于共同愿景实现集聚并创造价值。ZAHRA等[16]发现,多主体通过合作形成共生网络,在网络中发挥各自核心能力共同创造价值。可见,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内价值共创是多主体价值共生演进的主线,根据共生单元之间的价值创造和分配,价值共生关系一般分为: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互惠共生和对称互惠共生[18],四者依次演进。

2.5 研究述评与理论分析框架构建

通过系统梳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已有成果发现,尽管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现有研究在内涵与构成、阶段划分、机会集开发、共生关系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总体呈现碎片化特征,存在诸多研究局限,无法完整地呈现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动态演进规律:①对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多主体构成,及不同主体的功能有待更为清晰的界定;同时,对多主体的分类相对笼统,哪些是核心主体,哪些是辅助主体需要明确。②对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过程当中,机会集作用的研究相对匮乏,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多主体如何构建和拓展机会集,如何通过机会集开发推进多主体共生关系的演进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③对于多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缺少深入研究,多主体的机会共生关系和价值共生关系如何分类,机会共生关系和价值共生关系如何变化,如何驱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演进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总体看,关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的研究相对零散,缺少整合性的分析框架。

MARKS[19]提出了“输入-过程-输出”的IPO模型,并强调模型具有循环特征,即上一阶段的结果是下一阶段的前因变量。多主体依靠专业性各居所位,向系统提供价值性产品和服务,在资源或能力互补驱动下进行协作,共同对市场机会进行开发,形成一系列机会集,逐渐达成对系统目标和价值创造的共同理解,实现共生关系的进化[5]。此外,多主体中政府、数字创业企业和数字用户居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核心主体地位,拥有比其他辅助主体更为强大的作用力量[20],能够通过政策推动、技术驱动和需求拉动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提供强大的动力,对机会集开发的内容、数量与结构产生影响,同时其自身的地位和作用,也随着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成长和环境变化而不断进化,从而能够在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动力。值得注意的是,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成长过程具有连续性,上一阶段的共生关系结果会影响下一阶段多主体的数量和结构,使不同阶段动态循环、发展和进化。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构建了“多主体-机会集开发-共生关系(机会共生与价值共生)”的理论分析框架(见图1),以此分析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动态演进机理。

图1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理论分析框架

3 研究设计

3.1 研究方法选择与设计

本研究采用了探索性纵向单案例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是一种对现实进行观察、描述和分析以提炼出普适性规律、找出事物特殊性的经验研究方法,在处理“怎么样”和“为什么”两类问题上具有鲜明优势,其特点在于从复杂的现实环境中“抽丝剥茧”,呈现事物真实原貌,特别当涉及时间变量时,通过对事物的纵向跟踪和剖析,更鲜明地辨别各重要变量及其相互关系,适合回应现有研究中尚未被充分探究的解释性和探索性问题,特别是单案例研究更适用于提炼复杂现象的理论和规律[21]。本研究目的在于解开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的谜团,需要追踪同一研究对象在不同时间段上的表现,研究过程表现出很强的情境性、动态性和复杂性,对案例选择和分析提出了更高要求。

3.2 研究案例选择

本研究基于理论抽样的方法和原则,最终选择杭州云栖小镇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3个理由:①案例典型性。面对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大潮,杭州云栖小镇作为国内首个以云生态为主导的特色小镇,已形成比较完整的云产业生态,这正是我国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创建与发展过程中披荆斩棘、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生动写照。②案例代表性。杭州云栖小镇作为我国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佼佼者”,是我国首批特色小镇和传统产业园区转型的成功典范。经历了比较完整的孕育、发展和成熟阶段,成长经验更具借鉴意义。③数据可获取性。本研究较早注意到杭州云栖小镇,并积极跟踪其成长过程,拥有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建立了较为充分的数据基础。

3.3 相关数据资料收集与整理

鉴于杭州云栖小镇的系统性与复杂性,数据资料收集与整理基于多样性、验证性与顺序性三原则展开[22]:①在进行实地调研、深度访谈等直接渠道收集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积极查询数据库、官方网站及公众号、新闻资料、企业家演讲与访谈等信息以收集二手资料,通过丰富的数据资料提高案例研究的客观性;②多种来源的数据资料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建立三角证据进行多重检验,保证案例研究具有一定的信度和效度,提高数据资料的科学性与逻辑性;③案例研究以时间为重要线索串联数据资料,并借鉴王宏起等[22]的研究逻辑,探究杭州云栖小镇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

3.4 信度与效度保证

案例研究分别需要对构念效度、内在效度、外部效度和信度进行检验,以保证研究质量[23]:①构念效度。通过收集一手数据和二手数据建立多种数据源,形成比较完整的、能够互相印证的数据链,保证数据资料具有可靠性和逻辑性。②内在效度。本研究归属的探索性案例研究不涉及内在效度[23]。③外部效度。依托IPO分析框架,试图通过杭州云栖小镇的演进过程,总结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中的一般规律,研究成果具备普适性。④信度。本研究制定了周详的研究计划,并对数据予以记录和存档以方便抽取和复查,从而保证研究信度。

4 杭州云栖小镇案例描述

4.1 案例企业背景介绍

杭州云栖小镇是全国首个以云生态为主导的特色小镇,其依托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和转塘科技经济园区两大平台打造,经历了从2002年传统工业园区到2005年高科技产业园区,再到2012年云计算产业园区的两次重大转型重组。2018年1~11月,云栖小镇实现财政总收入5.33亿元,实现涉云产值229.36亿元,共计入驻企业1 061家,其中涉云企业788家。本研究首先构建杭州云栖小镇发展图示(见图2),完整呈现了杭州云栖小镇的演进过程,基于“多主体-机会集开发-共生关系”,详细刻画了杭州云栖小镇在孕育、发展和成熟3个阶段多主体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机会集开发过程的变化、共生关系的变化,以及政府、数字创业企业与数字用户在不同阶段提供的动力变化。

图2 杭州云栖小镇发展图示

4.2 杭州云栖小镇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阶段

4.2.1孕育阶段:构建者主导(2011年10月~2013年10月)

杭州云栖小镇是政府主导型的数字创业生态系统[24]。在孕育阶段,政府作为构建者,在小镇“从无到有”的初始成长过程中,通过筛选数字创业企业、提供战略政策支持、优化园区建设、积极引入优势企业等方式加快要素汇聚过程,促进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创建和发展[1]。杭州云栖小镇初始发展经历了两个重要节点:第一个节点是由政府主导正式成立,第二个节点是与阿里云达成战略合作。2011年10月,西湖区计划将转塘科技经济园区打造成一个以云生态为主导的产业小镇,并命名为“云栖小镇”,由政府主导建设。2012年,云计算作为中国“十二五”发展的二十项重点工程之一,被写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同年10月,杭州云计算产业园作为杭州试点示范工程正式落地,其发展方向明确,即重点培育以云计算为特色的产业基地。12月,西湖区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杭州云计算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试行)》,该计划包含了租金减免、宽带补助、融资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大力推动云计算走向规模化发展

尽管受政府强力支持,但在国内云计算技术推广弱势的制约下,杭州云栖小镇发展初遇瓶颈,仅有8家涉云企业入驻。此时国外云计算产业已经初具规模,如亚马逊把自己的零售网站切换到了EC2和AWS上,而云计算技术在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企业对部署云计算仍持观望态度。消费者市场需求在此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潜在的巨大市场需求,意味着国内云计算市场存在大量潜在创业机会。政府应当如何进行引导、突破瓶颈,形成产业集聚的共创价值优势?时任转塘园区管委会主任的吕钢锋提出,做好云计算产业的首要任务是把阿里云和总裁王坚引进来,利用阿里云的市场和技术优势吸引更多企业,建立产业园的核心轴,逐渐辐射到整个园区,使其不断发展进化。2013年小镇与阿里云达成战略合作,在原有传统工业园区基础上实施腾笼换鸟、筑巢引凤,建设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特色小镇,阿里云自主研发的大规模分布式计算系统“飞天5K”数据中心启用,并落户云栖小镇华通云数据中心,阿里云创业创新基地也正式揭牌,小镇顺利进入市场运行轨道。

4.2.2发展阶段:“领先-跟随”效应与多主体互动(2013年10月~2016年8月)

在发展阶段,小镇表现出强烈的路径依赖效应,产业集聚的“领先-跟随”效应愈发明显,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核心层,即由领先型数字创业企业和跟随型数字创业企业组成的网络结构逐渐扩张。多主体围绕机会集开发实现更频繁和更深入的互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开始具备自组织条件,初步实现自我维持和自我调节。市场力量逐渐接过政府的“接力棒”,领先型数字创业企业成为杭州云栖小镇“从小到大”成长过程中新的助力者,主要通过吸引、孵化和投资等方式为小镇规模发展注入新活力。小镇与云计算市场形成良性互动,累计引入各类企业400余家,其中涉云企业高达300余家。2013~2014年,阿里云开始发挥领先带头作用,而2015年富士康的加入,加速了数字创业企业的集聚过程。2013年10月,阿里云开发者大会(后升级为云栖大会)在云栖小镇举行,随后阿里云作为牵头单位,携手银杏谷资本、中软国际、博客园等30多家企业宣布成立云栖小镇联盟,这是全国首个云产业生态联盟,开启了各类多主体进驻小镇的热潮。2015年3月,富士康集团与杭州市政府正式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小镇注入高端实体制造力量,推进技术与实体互利发展。同年9月,英特尔创客空间正式签约落户,小镇迎来全新世界级创业平台。2016年8月,阿里云正式入驻云栖小镇,吸引了如中科院卫星云产业基地等一大批关联的重点云产业项目入驻。领先型企业自身还积极进行投资成立新的创业企业,如阿里巴巴、银杏谷资本和光大实业资本等投资成立数梦工场,定位于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发及服务。此外,依托“淘富成真”等平台,开放阿里巴巴、富士康、银杏谷、猪八戒网和洛可可设计等大企业在资金、技术、网络等方面的核心能力,由领先型数字企业主导创业孵化、技术辐射,市场营销、资金投融多环节,为跟随型数字创业企业的创新创业项目赋能,已孵化爱咕噜、锣卜科技等上千家创业企业,数字市场潜力被极大激发。

4.2.3成熟阶段:子群落形成(2016年8月至今)

在成熟阶段,杭州云栖小镇基于云计算技术基础形成了阿里云产业生态、卫星云产业生态、物联网芯片产业生态和智能硬件创新生态四大产业生态群。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子群落形成,各群落内延续“领先-跟随”效应,群落间维持良好的产业联系与资源交换。多主体之间的地位更加平等、关系更为密切,系统自组织功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效应和社会效应充分显现。小镇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已牢牢站稳国内云计算市场,累计引进企业千余家,涉云企业700余家。子群落的形成是产业发展细化的结果:①在阿里云产业生态中,以阿里云为龙头,以孵化“数梦工厂”等为重点项目,吸引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和媒体数据化成果“新华智云”等400余家企业。2017年,阿里云计划发布旗下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平台PAI,努力为整个产业生态提供更高层次的技术支持。②在卫星云产业生态中,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孙家栋院士带领的北斗卫星芯片“微系统模组”“自主时空创新中心”和“北斗千寻位置服务”等项目先后落地,“卫星谷”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吸引了200余家企业。③在物联网芯片产业生态中,围绕中科院高文院士带领的北京大学数字视频解码国家工程实验室云栖中心,联合阿里云与富士康、云端SOC设计中心、中航微电子、中天微等机构打造了物联网芯片研发设计产业生态。④在智能硬件创新生态中,以“淘富成真”赋能平台为桥梁,吸引智能硬件研发设计企业80余家,同时全球未来智造创新基地落户小镇,致力于搭建前沿研究机构与创新创业企业间的良性互动。

5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外在的演进路径表现为孕育、发展与成熟阶段的递进,内在机理则在于多主体围绕机会集开发,产生共生关系变化,遵循“多主体-机会集开发-共生关系”的循环路径动态演进,并以政府政策推动、企业数字技术驱动和用户数字需求拉动为主要动力。本部分将利用IPO理论分析框架,围绕杭州云栖小镇的纵向案例分析,探究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动态演进机理。

5.1 孕育阶段的IPO演进路径

(1)IPO路径孕育阶段,IPO模型为“较少的多主体-发现型机会集开发-机会松散共生和价值寄生与偏利共生”。“输入”表现为较少的多主体,杭州云栖小镇在创建初期的多主体仅有政府、数字创业企业、数字用户、数字孵化器和行业协会。“过程”以发现型机会集开发为主,创造型机会集开发为辅,机会集拓展能力弱。机会大多源自或受益于环境的变动,机会识别与评估更依赖于企业自身的知识经验和机会警觉性,基于资源互补的多主体互动和少量同类型主体的加入影响机会的产生。“输出”表现为机会松散共生和价值寄生与偏利共生。多主体总体实力较弱、数量较少、结构不完善且彼此不熟悉,围绕机会集开发的分工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多主体的机会网络不紧密,机会溢出效应不明显,机会共生关系以松散共生为主。同时,政府常以政策优惠、资金支持等方式单向输送价值以促进机会集开发,其他多主体则扮演“被输血者”角色。此外,数字孵化器为数字创业企业的初期成长过程提供了辅导、配套设施和服务支持,在系统围绕机会集开发的互动中产生新价值并由数字创业企业进行吸收。

(2)孕育阶段动力分析政府战略支持、数字创业企业数据仓库技术、数字用户数字商品需求、数字服务需求和数字体验需求,共同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机会集开发提供动力,推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孕育阶段的演进。首先,政府通过战略支持推动机会集开发,政府将云计算写入“十二五”发展规划,使之成为国家战略性支持产业,示范工作与政策扶持意见也逐渐落实。其次,数字创业企业积极创新数字技术,推进云计算技术从数字搜索阶段发展到数据仓库阶段,利用数据仓库技术驱动机会集开发,华通云数据中心作为数据仓库服务提供商应运而生。最后,数字用户利用数字产品、服务与体验需求拉动机会集开发。数字用户需求催生创业机会,使数字创业企业围绕数字用户需求开发数字创业机会,并实现数字创业企业的初步集聚。孕育阶段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IPO演进路径见图3。

图3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孕育阶段IPO演进路径

5.2 发展阶段的IPO演进路径

(1)IPO路径发展阶段,IPO模型进入第一次循环,孕育阶段多主体的机会松散共生和价值寄生与偏利共生的“输出”影响了发展阶段的“多主体”输入。IPO模型表现为“丰富的多主体-均衡的发现型与创造型机会集开发-机会溢出共生和价值非对称互惠共生”。“输入”表现为丰富的多主体,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多主体类型和数量增多。杭州云栖小镇发展阶段的多主体包括政府、数字创业企业、数字用户、数字孵化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过程”表现为均衡的发现型与创造型机会集开发,数字创业系统已经具备一定的机会集拓展能力。多主体参与数字市场程度逐渐深入,机会不仅来自于客观环境变化,各类企业如数梦工场、银杏谷资本等还能够基于市场认知,通过技术创新、信息交流等方式进行机会概念化,并主动与其他主体互动评估和开发创业机会,吸引同类与非同类型企业加入。“输出”表现为机会溢出共生和价值非对称互惠共生。阿里云、富士康等领先型企业在机会集开发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机会溢出效应,能够引领和吸引跟随型数字企业创业。同时,创造型机会集开发过程大力推动了多主体基于机会互动创造新价值,并且领先型数字创业企业在价值获取方面更具优势。

(2)发展阶段动力分析政府大众创业与集群扶持政策、数字创业企业数据挖掘技术,以及数字用户数字重视需求共同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机会集开发提供动力,推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发展阶段的演进。首先,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大众创业与集群政策扶持和推动机会集开发。“中国制造2025”战略、《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体现了政府一方面通过治理市场环境维护机会公平性,另一方面支持新产业新技术发展打破机会边界性,鼓励大众创业和集群发展,进一步刺激数字创业企业开发机会集。其次,数字创业企业积极创新数字技术,推进云计算技术从数据仓库阶段发展到数据挖掘阶段,数字创业企业凭借数据挖掘技术驱动机会集开发。阿里云的大数据计算与存储平台“飞天5K系统”正式启用,不久,基于飞天的ODPS问世,具备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其他数据应用等功能。基于领先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与赋能,意味着小镇拥有了核心数字技术的支撑,从而促进机会集的创建与拓展。最后,数字用户的关系需求拉动机会集开发。数字用户需求在数字产品、数字服务和数字体验层面得到满足后,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即数字关系需求,它是数字用户获得社会的信任、尊重与认同,产生情感上满足感的需求。阿里云的数据挖掘技术带动整个小镇科学地分析用户数据并融于决策,以数字用户为中心,将数字用户需求导向纳入企业运营发展的“血液”,建立起用户与企业的稳固关系,使数字用户感受到认同和尊重,这一过程既迎合机会又创造机会。发展阶段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IPO演进路径见图4。

图4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发展阶段的IPO演进路径

5.3 成熟阶段的IPO演进路径

(1)IPO路径成熟阶段,IPO模型进入第二次循环,表现为“多元的多主体-创造型机会集开发-机会网络共生和价值对称互惠共生”。“输入”表现为多主体开始多元化,杭州云栖小镇的多主体已经完善,包含政府、数字创业企业、数字用户、数字孵化器、大学及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过程”表现为机会集开发以发现型机会集为辅,创造型机会集为主,机会拓展能力强。机会主要来自多主体的主动追求和创新,杭州云栖小镇已经建立起市场地位、技术优势与资源互助机制,基于能力与资源定位,机会概念化与客观化扩展为系统内的互动补充,机会集开发与拓展成为多主体的共同目标,异质资源发挥重要作用,非同类主体吸引作用更强,创造型机会集的开发促进了机会集的拓展分化。“输出”表现为机会网络共生和价值对称互惠共生。创造型机会集使多主体关于机会的联系更加密切,四大子群落间形成庞大的机会共生网络,小镇内的共同规则和标准逐渐显性化,多主体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同时,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内各主体地位平等,对系统目标和价值创造形成共同理解,系统内实现更高程度和水平的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及衍生,多主体的竞合关系得以强化,新价值在各主体之间实现对称分配,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内多主体实现了共同进化。

(2)成熟阶段动力分析政府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支持,数字创业企业机器学习技术,以及数字用户数字个性需求,共同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机会集开发提供动力,推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成熟阶段的演进。首先,政府通过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支持推动机会集开发。《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等强调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鼓励数字技术的拓展性应用,这进一步增加了杭州云栖小镇四大产业生态当中的机会数量和范围。其次,数字创业企业积极创新数字技术,推进云计算技术与人工智能深度结合,从数据挖掘阶段发展到机器学习阶段,数字创业企业利用机器学习技术驱动机会集开发。机器学习强调从历史数据中找出规律即可掌握现在、掌控未来。阿里云正式商业化发布旗下阿里云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平台PAI,提供了上百种算法和大规模分布式计算服务,轻松实现在线预测服务,极大刺激了机会的数量和创造性。最后,数字用户的个性需求拉动机会集开发。数字个性需求是数字用户需求的最高层次,是用户对于满足自身个性化,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小众化数字消费时代深度发展,数字企业不断创新突破,创造和满足各方需求以开发机会。云栖小镇的产业精细化发展为解决数字用户的多样需求做出回应,推动了数字创业企业更聚焦和专注于小领域的开拓,机会集开发的创造性特征凸显。成熟阶段的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IPO演进路径具体见图5。

图5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成熟阶段的IPO演进路径

5.4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整合模型

借鉴王宏起等[22]的新能源汽车创新生态系统演进模型,本研究以杭州云栖小镇为典型案例,基于各阶段IPO路径和动力分析,提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理论模型(见图6)。

图6 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机理理论模型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综上分析,本研究得出如下研究结论:①数字创业生态系统遵循“多主体-机会集开发-共生关系”的IPO路径动态演进。孕育阶段,体现为“较少的多主体-发现型机会集开发-机会松散共生和价值寄生与偏利共生”;发展阶段,体现为“丰富的多主体-均衡的发现型与创造型机会集开发-机会溢出共生和价值非对称互惠共生”;成熟阶段,体现为“多元的多主体-创造型机会集开发-机会网络共生和价值对称互惠共生”。政府、数字创业企业和数字用户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演进提供关键动力。政府的政策推动力表现为“战略支持-大众创业与集群扶持-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数字创业企业的数字技术驱动力表现为“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机器学习”,数字用户的数字需求拉动力表现为“数字产品需求、数字服务需求和数字体验需求-数字关系需求-数字个性需求”。②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演进遵循自组织规律。孕育阶段,政府作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者,其主导作用非常重要,能够通过逐渐引入市场力量加速主体和要素等的集聚,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引导至市场运行轨道。发展阶段,多主体互动成为系统运行的核心,政府主导作用让位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多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领先型数字创业企业发挥关键的辐射作用,吸引更多主体进驻和参与互动,系统开始具备自我演进的自组织特征。成熟阶段,基于规模更大且细化的市场机会形成子群落,产业规模、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系统自组织特征得以进一步发展。

6.2 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本研究的理论价值包括如下几点:①鉴于现有研究大多聚焦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短期截面研究,而忽视了长期演进规律,对于动态演进机理的研究成果较少,且研究成果十分零散,没有可供分析的合理框架。为此,本研究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划分为孕育、发展与成熟阶段,以“多主体-机会集开发-共生关系”的IPO模型为框架,刻画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动态演进路径,并探究动态演进的动力。这是对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问题有意义的突破,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新思路。②机会集开发是多主体互动的主要内容和活动,现有研究讨论了机会集开发过程的两阶段,但尚未回答发现型机会开发与创造型机会开发之间是否存在动态博弈,两者将随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如何变化等问题。据此,本研究提出机会集开发的特征和规律,即机会集的数量、创造性特征和拓展能力随阶段演进而提高。③借鉴共生理论思想,将多主体价值共生细化为寄生和偏利共生、非对称互惠共生和对称互惠共生,并提出机会共生,包括松散共生、溢出共生和网络共生3类,详细讨论多主体共生关系的进化问题,推进了相关研究。

采用“先干预,后市场”模式,协调多主体积极建设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二,大力发展具有溢出效应和辐射效应的数字创业生态系统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建设初期,政府应当鼓励数字技术创新研发,完善政策及配套措施,因地制宜地推进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创建,协调多主体的进驻和互动,并鼓励大企业自发扩散、中小企业自主集聚、大学及科研院所成果规模化应用。带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走向市场轨道后,政府必须及时“让位”于市场力量,使领先型企业在形成和成熟阶段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发展“群策群力”的健康生态圈,重视机会的发现与创造,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发展注入活力[25]。

6.3 局限与展望

首先,单案例的纵向探索性研究虽然能够深入跟踪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演进,但缺乏对照和比较,在科学性上不及多案例研究,未来研究应利用多案例研究方法继续挖掘。其次,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衰落与再生与新机会的把握和利用相关,其中的具体机制尚未展开详细讨论,后续可以深入探究数字创业生态系统死亡与重生的关键因素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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