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 葛玉娇
【摘要】高校纪委和审计作为监督部门,在工作职责上既有共同点又有所区别,在分析二者联系与区别的基础上,找出各自优势,并寻求如何结合优势发挥出监督合力,共同为高校健康有序发展作保障。
【关键词】高校纪委;审计工作;监督
高校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政府对高校的资金投入也不断增长。然而,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高校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纪委和审计作为高校管理中的两个重要监督部门,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发挥“防火墙”的作用。
一、高校纪委与审计工作的区别与联系
(一)工作职责不同。高校纪委工作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检查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建设工作。审计工作是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资金管理、财务收支、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从工作职责上可以看出,纪委和审计所受领导不同,纪委监督更侧重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更侧重于经济事项的监督。
(二)监督对象不同。高校纪委监督对象主要是各级党组织、中共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六大纪律”事项进行监督,紧盯关键人、关键时、关键事,注重围绕廉政建设进行监督。审计监督的监督对象是经济事项,比如校内预决算审计、工程审计、离任领导干部经济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经济事项,更侧重于对经济业务的收支情况进行事后监督。
(三)高校纪委与审计工作联系。从工作职责上来看,纪委工作和审计工作都具有监督职能,都是国家治理框架下权力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监督对象来看,二者有重叠部分,高校党员干部既可以是纪委监督对象也可以是被审计对象。此外,高校纪委工作和审计工作基本目标一致,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高校纪委与审计工作融合的意义
(一)突破审计监督局限。目前,高校审计监督过程中,由于机构编制有限、专业人员数量较少、审计业务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导致审计结果作用发挥效果不显著。比如,有的高校审计业务存在外包给社会中介机构的现象;一些审计和纪委合署办公的高校受纪委机构改革影响,将审计部门从纪委独立出去,审计制度和规章流程还未建立完善,制约了审计项目的质量;高校审计部门没有监督处置权,刚性较弱,审计结果在运用上受到很大影响。高校纪委监督具有处置权,刚性强。因此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移交给纪委,作为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会更加高效。
(二)提高纪委办案效率。高校纪委办案多为经济案件,经济案件需要查阅一些财会资料,比如需要查阅凭证、账簿等,这需要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员来协助,而审计人员不仅具有财务知识还具備分析财务数据的能力,有利于查找经济问题上的财务证据。此外,高校纪委由于自身具有刚性和震慑性,在调查问题线索过程中容易“打草惊蛇”,影响案件的顺利进行,所以案件的前期取证工作可以由审计人员配合完成。这样,在保证案件保密性的同时,也可以加快违规违纪案件侦破的速度。
(三)促进廉政警示教育。审计反映的大部分是经济上的问题,比如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差旅费超额报销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高校纪委工作可以将审计反映出的重大问题作为案例教学,作为对党员的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廉洁意识,进一步促进相关部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具体体现。
三、高校审计与纪委监督融合在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一)审计针对性、指向性不强。高校审计工作和纪委工作在总体目标上基本一致,但是两个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步伐不一致。高校审计监督工作较为常规,主要有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审计、工程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高校纪委监督每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有所调整,且问题线索范围较广,监督变动比较大。高校审计工作与纪委工作契合度不高,审计工作没有围绕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专项审计,容易造成重复劳动,浪费资源。
(二)审计人员与纪检人员沟通不多。目前大部分高校审计人员发现经济问题时没有形成及时移交给纪委的意识,部分高校纪委也缺少问题线索移交规范性机制,导致信息沟通不畅,一些问题纪委没有及时掌握,容易泄露信息,后期查办案件时受到阻力较大。高校审计人员配合纪委查办案件时,沟通不流畅、不及时易造成查找目的性不明确、范围模糊化,不仅浪费人力资源还不利于案件快速高效突破。
(三)审计整改推进难度大。高校审计工作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引起的重视程度不高,阻力较大。审计整改的最终落脚点都是促进学校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提升学校内部控制质量,强化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委工作如不能很好地推进审计整改,不仅影响纪委震慑作用和廉洁宣传效果,还严重影响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如何强化高校纪委与审计发挥监督合力
(一)理顺机构职责,搭建两个部门联动机制。高校纪委和审计都是监督部门,因此,在机构职责上要突出监督职能,细化各自的监督方式,在梳理机构职责的基础上,要找出交叉重叠部分,有计划、有安排共同实施监督,形成合力。此外,要搭建两个部门的联动机制,比如联席会议制度,在每年年初工作安排上,审计计划要征求纪委意见,将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内容中融入纪委关注的重点人、事、资金和项目,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移交给纪委。此外,纪委在查办案件中,涉及审计监督范围事项,审计要配合以人手,促进案件高效突破。
(二)加强审计人员和纪检人员的交流学习。在搭建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要促进双方工作人员的学习交流,不仅要强化自身专业的学习交流,更要加强双方在具体工作中的交流。部分高校利用党支部建设将审计和纪委人员建设为一个支部,在支部集体学习的过程中,既统一提高了政治思想的觉悟性,又凝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共识。具体查办案件时,案件查办小组可以融入审计人员,分工明确,优势互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推动审计整改。监督的成效体现在成果的运用,审计部门侧重发现问题,在整改的过程中缺乏刚性,因此,高校纪委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形成警示教育,推进审计整改。具体如:将党员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问题放入廉政档案,为今后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时出具廉政回复提供依据;对财务收支审计、工程审计以及专项审计中的重要经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相关部门进行警示,必要时可以对主管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五、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监督治理体系,纪委和审计作为高校监督的重要部门,肩负着担当“防火墙”的重任,二者监督力量的整合有利于促进高校事业规范化发展,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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