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慧敏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校)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奋斗创造积累确立起来的,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的实践检验,凝结着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和汗水,不仅尊重和保障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真理的光芒。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集体学习时所说,“我们说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民、来源于真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斗,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以苏联经验为鉴戒,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进行了初步探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观点,建立了由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构成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从政治上看,这一基本制度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初步确立了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框架。从经济上看,通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来的以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基础。从文化上看,我们形成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并确立了其在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
任何制度都有一个不断完善、发展、成熟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不例外。由于各方面原因,改革开放前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尽管取得了重大成果,但也遭受过严重挫折。改革开放以来,党逐步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中国制度建设迈向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因此,他多次强调“制度是决定因素”“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开幕式中,邓小平同志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此中国制度建设就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和核心,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这个制度体系大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政治上,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如改进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建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经济上,在改革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如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建设上,在充分借鉴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以法律形式确立和规范制度。这些新的举措,体现了发展中的新要求。
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坚持“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进行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继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后的又一个“现代化”,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现代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制度创新和定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用一次党的中央全会专门研究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在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决定》最大的历史贡献在于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这一论断标志着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决定》第一次系统全面地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第一次全面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13个方面的制度优势正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也是坚持“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立法的形式保证中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为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治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已经进入“后半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纵观社会主义从诞生到现在的历史进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全新社会”的问题,以往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很好地解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治理国家,虽然也经历过严重的挫折,但我们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总结中外国家治理的经验和规律,实现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国力大幅提升、社会繁荣稳定,我们的制度日趋完善,发展前景日益广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新时代的成就与变革中一定会更加昂扬与自信。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之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再一次用中国制度方案对“我们从哪里来,现在在哪里,将到哪里去”的问题提供了新型制度文明的解答,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的制度选择,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