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drik Lackner
(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学大学,德国 奥斯纳布吕克 49076)
瑞士有850万人口,作为欧洲较小的国家之一,虽然不是欧盟成员,但通过广泛的双边协议与欧盟各国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这个由26个自治州构成的国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并独立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历史上,瑞士在国际上长期坚持中立原则,所以也为许多国际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便利。例如,仅在日内瓦就有100多个国际组织的所在地,包括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UNOG)、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劳工组织(IL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移民组织(IOM)和国际电信联盟(ITU)。
在经济领域,瑞士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2018年的平均失业率仅为2.5%。[1]凭借超过7050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瑞士在国际排名中居第20位,[2]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更明显地体现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2018年,瑞士居民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82 000美元,而德国人均GDP只有略高于48 000美元[3]。传统上,高绩效的银行与保险业以及在国际上具有稳定避险特殊地位的瑞士法郎使金融业成为瑞士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 2018年,瑞士的工业产业以22%的份额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占有相对较高的比例,与德国大致相当 (2018年占比22.7%)[4]。中小型企业(最多拥有250名员工的企业都计算在内)在瑞士企业格局中占据突出地位,构成了瑞士经济的中坚力量。2017年,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9.7%,员工数量占全部就业人数的三分之二。[5]在这方面,瑞士的经济在这一方面与德国有相似之处,因为德国99%以上的公司也属于中小企业,但他们却提供了约60%的有缴纳社保义务的工作岗位[6]。同时,瑞士也有许多大型跨国集团,如食品公司雀巢、农业集团先正达、手表制造商斯沃琪、制药和化工集团诺华和罗氏,瑞士再保险集团、瑞士银行和瑞士瑞信银行。
除此之外,瑞士极强的创新能力也闻名世界。2017年,瑞士把国内生产总值的3.37%用于研发领域,同一时期,欧盟成员国在研发方面的平均投入却只有1.96%[7]。在全球范围国民经济的创新和竞争力评估中,瑞士一直名列前茅。在由法国商学院INSEAD、美国康奈尔大学和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2019年最新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GII)中,瑞士再次遥遥领先于瑞典和美国,排名第一[8]。自2012年以来,瑞士就在该指数中一直名列第一,德国与2018年一样,排名第九,中国的排名则从第17位提升到第14位。在评估一个经济体的创新能力时,全球创新指数侧重评估的指标主要是制度、人力资本与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与技术产出和创意产出。瑞士在知识与技术产出,尤其是“知识创造”方面,[9]取得了最高评价。
在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瑞士在2019年排名第五,尽管相比上一年略有下降,[10]但却还是再次证明了其高度的创新能力。
瑞士的高校体系从国际比较来看也相当出色。在由大学联盟“Universitas21”(U21,https://universitas21.com/)公布的“2019年国家高等教育系统排名”中,瑞士再次排名第二[11]。U21是由目前世界上28所顶尖的研究型大学组成的联盟,其中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和香港大学三所中国的精英大学。这一排名的特点是:不评估高校,而是从“资源(resources)、环境(environment)、合作水平(connectivity)和产出(output)”这些维度评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瑞士的高等教育系统在“资源”和“合作水平”这两个指标上名列第一。瑞士的高等教育系统与企业界特别是在知识转化方面进行极为紧密的合作,因此使其在“合作水平”这一指标上取得了出色的评估结果[12]。
虽然属于瑞士高等教育系统的应用科学大学体系至今还尚未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但基于上述背景分析,十分有必要研究以下几个问题: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有什么特色?瑞士对应用型、理论向实践的转化,以及应用科学的理解是否与德国对应用科学大学模式的理解有所不同?
瑞士的高等教育体系由传统的综合大学、应用科学大学和师范大学三种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构成(见表1)。但在此也有观点提出“四大支柱原则”(vier-Säulen-Prinzip)[13],即在传统的综合大学中把州属综合大学和由联邦管理并提供资助的两所联邦理工学院也区分开来,从而产生四种类型高校。虽然瑞士的综合大学历史可追溯到中世纪,如巴塞尔大学作为瑞士最古老的大学成立于1460年,但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相比起来却是一种相对年轻的高校类型,成立于1996年。不过,和德国的应用科学大学[14]一样,前身都是一些属于中等教育阶段的学校,并且很多都有很悠久的传统[15]。其中有两所师范大学并入了应用科学大学,两所并入了综合大学,还有两所并入其他机构[16]。
表1 瑞士的高校类型
瑞士共有10所州立综合大学,从欧洲大学模式的历史发展角度来看,这些学校主要是所谓的全科性大学,即他们提供广泛的学科和专业。只有圣加仑大学是个例外,它以经济学为主导。此外,只有分别在苏黎世和洛桑的两个联邦理工学院提供工程科学类专业。
图1 2019年各个州立大学的学生人数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和洛桑联邦理工学院是两所工业大学。根据《瑞士联邦理工学院法》规定,由联邦直接管理。两所精英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在科技领域培养学生和专业人才,确保能够可持续性地提供继续教育,通过研究拓宽科学知识,促进科技新生力量的培养,提供科技服务。两所大学的学科重点聚焦于工程和自然科学以及建筑和数学。和州立大学一样,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教授资格授予权(Habilitationsrecht)。
图2 2019年两所联邦理工学院的学生人数
1.3.1 创立背景
瑞士在20世纪90年代才建立了应用科学大学体系,采用的方式是把当时现有的21所高等经济与行政学校、28所高等技术学校和工程学校以及9所设计高等专科学校(强制)融入这个新体系中。联邦应用科学大学委员会在2002年的一份报告中把这一成立过程描述为“复杂、漫长和艰难的过程”,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连续和不稳定的环节”,很多时候,工作人员感到所承受的压力甚至达到了他们的负荷极限。[17]
应用科学大学体系的建立主要是顺应高等教育政策提出的一个方针,即加强职业教育,使之成为传统的上大学教育路径之外另一项也可获得高等教育文凭的选择。在德国,区分综合大学和应用科学大学时常常会引用“地位同等,但类型不同”[18]的表述,显然,在瑞士,应用科学大学的创立也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在高等教育领域做此改革,一个重要目标是要让新建的应用科学大学承担与其仅仅是教学机构的前身相比更为广泛的任务:应用型研究与发展、为第三方提供服务、继续教育、质量保证和发展教学法[19]。在扩大所承担任务的背后,是对他们提出的明确发展要求,即应用科学大学应当发展成为现代的、创新型的学术机构,具有鲜明的应用型特色,并在高等教育体系立足。
1.3.2 专注于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
瑞士目前有8所应用科学大学,其中7所是公立大学,只有成立于2005年的卡里多斯应用科学大学是一所私立大学,在学生规模上也是最小的一所。虽然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也提供硕士专业,但由于学生人数中近80%都是本科生,仅有12%的硕士生,其余学生攻读继续教育类专业,因此可以合理地说,瑞士应用科学大学的人才培养专注于本科教育。全日制的本科专业学制通常为六个学期。在职本科专业的学制则往往为四至五年,续接本科的硕士专业一般为三个学期。一段时间以来,应用科学大学还与综合大学在一些专业领域联合培养博士生,但博士学位的授予权仍仅属综合大学所有。继续教育对应用科学大学来说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在此十分领先,通常提供从短期资质课程到在职进修硕士专业等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项目。
学科群虽然并不是每所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都全部提供的,但非常具有代表性,包括:技术与信息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和规划、化学和生命科学、农业和林业、经济与服务、设计、健康、社会工作、戏剧与艺术、应用心理学、应用语言学、体育运动。
1.3.3 瑞士应用科学大学的体系划分
在体系上,需要一方面界定应用科学大学与传统的综合大学,另一方面界定其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区别。
(1)应用科学大学与综合大学的区别
传统意义上,综合大学专注于理论教育和基础研究,应用科学大学更侧重于应用型的教学和研究。早在1995年的《联邦应用科学大学法》(后由《联邦高等教育促进与协调法》取代)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了应用科学大学办学应定位于应用型:根据该法,应用科学大学是建立在职业基础教育上的高等教育层次的人才培养机构,应当通过设置实践导向型的专业使学生们为未来的职业活动做好准备,在此要特别强调科学知识和方法的应用。此外,应用科学大学应当提供继续教育课程并开展应用型研究与发展(《联邦应用科学大学法》第2条、第3条)。 聘任应用科学大学教师的必要条件是多年的职业经验(《联邦应用科学大学法》第12条)。应用科学大学基于其实践型和应用型的特色,加之与区域经济界密切合作,已发展成为各自所在区域重要的创新引擎。
(2)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科学大学的区别
高等职业教育(höhere Berufsbildung)在瑞士教育体系中属于高等教育(Tertiärstufe)层级。 因此,须将其与属于中等教育第二阶段(Sekundarstufe II)层级的“职业基础教育”(berufliche Grundbildung)区别开来。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文凭有三种,名称为“高等专业学校文凭”(Diplom Höhere Fachschulen,简称HF),“联邦文凭”(Eidgenössische Diplome)和“联邦专业证书”(Eidgenössische Fachausweise),分别赋予毕业生在某一特定的职业具有担任较高岗位的资格、证明毕业生在某一领域具有深入的专业知识、证明毕业生获取了企业管理的资格。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的前提是学生在相关职业领域积累了多年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高等职业教育极大程度上是为了切合劳动力市场的具体需求而展开的。
瑞士的高等职业教育不属于高等院校,而是属于高等专业学校(höhere Fachschulen)的任务领域。高等专业学校共提供约400种职业考试(Berufsprüfungen)和高等专业考试(höhere Fachprüfungen)以及60个专业,学生基本上都是在职学生。[20]
1.3.4 瑞士应用科学大学概览
图3 2019年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及其注册学生人数
来源: 国家教育、研究和创新秘书处,2019。
1.3.5 瑞士应用科学大学的“区域高校集团”性质
瑞士四所最大的应用科学大学——苏黎世应用科学大学(Zürcher Fachhochschule)、瑞士西部应用科学大学 (Fachhochschule Westschweiz)、瑞士西北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 Nordwestschweiz)和瑞士东部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 Ostschweiz)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实际上更近似于一种高校集团或跨州的高校联盟。例如,瑞士西北应用科学大学的办学主体是阿尔高、巴塞尔-兰沙夫特、巴塞尔-斯塔特和索洛图恩四个州,共由九所学院组成,分布在巴塞尔、布鲁格-温迪施、穆滕茨、索洛图恩、奥尔滕,每所学院都有一名院长独立领导并管理本学院的事务。九所学院分别为应用心理学学院、建筑、土木及地理测绘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音乐学院、师范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技术学院和经济与管理学院。
师范大学的成立可追溯到2001年,前身是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与应用科学大学类似,师范大学也具有很强的实践导向性,其研究活动主要集中于具有特定应用性的课题。师范大学是一种传统的“行业大学”,专门为中小学校培养高素质的教师[21]。
在过去二十年里,瑞士大学生的人数大幅增加。相关数据清楚地显示了和在许多国家一样存在的追求高等教育的趋势,这一趋势很多时候也被称为“学术化浪潮”。图4显示了不同的高校类型在以不同的速度增长:2000/2001至2018/2019学期,综合大学的学生人数增长了近60%,而应用科学大学的学生人数在同期则增加了三倍多。在2018/2019学期,应用科学大学学生在大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为近三分之一。
图4 大学生人数在2000-2019年的发展变化
来源:瑞士联邦统计局,2019。
*指州立大学。联邦政府对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和洛桑瑞士联邦理工学院的经费资助份额达到89.5%。
根据《瑞士联邦宪法》第63a条,联邦和各州共同确保瑞士高等教育系统的质量。为了执行此项任务,联邦和各州之间缔结了协议,将一些权力转移至联合机构。也就是说,高等教育在瑞士既属于联邦,也属于各州的事务,这也导致了在联邦制度下相关协调工作成为了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联邦和各州于2015年2月26日缔结了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协议,向瑞士高校会议、瑞士高校校长联席会议和瑞士认证委员会转移了一定的权力。各州于2013年6月就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缔结了一项州际协约(高等教育协约)。
2011年9月30日颁布的《联邦高校促进与协调法》(Hochschulförderungs-und-koordinationsgesetz, HFKG)是瑞士高等教育领域最重要的法律。该法第7章中关于高校经费资助的规定至关重要。从中可以找到关于联邦和各州参与高校资助程度的法律规定。此外,第四章对应用科学大学的入学条件做出了规定。根据《瑞士联邦高促进和协调法》,前提是职业高级中学毕业,并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职业领域受过职业基础教育[22]。瑞士自应用科学大学成立以来,具有职业经验一直是进入这类大学学习的先决条件,这也被视为是应用科学大学相对于传统的综合大学而言在办学特色上的一个很大差异[23]。如果具有文理高中毕业文凭的学生要上应用科学大学,则必须证明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职业领域获取了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并学习到了相关的职业理论和实践知识。
《联邦高校促进和协调法》还对应用科学大学的内在特征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法第26条,应用科学大学须通过实践型的教学和应用型的研发让学生为未来需要应用科学知识和方法的职业活动做好准备。随着《联邦高校促进和协调法》的生效,之前的《大学促进法》和1995年10月6日颁布的《应用科学大学法》失效。其他高等教育领域的法规由各州和各高校颁布。
与德国不同,在瑞士接受高等教育需要付学费。根据《苏黎世应用科学大学学费条例》规定,本科和硕士专业的学费为每学期720瑞士法郎,此金额内包含了考试费用,瑞士境外的外国学生则需额外支付500瑞士法郎的学期费用,向在职学生收的学费则要高出很多。[24]
关于应用科学大学授予教授头衔的先决条件,以下以苏黎世州为例说明。根据《苏黎世应用科学大学教授头衔条例》第5条,授予教授头衔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第一,大学毕业(硕士或同等学历)并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额外的学术资格(如大学教授资格、博士或同等水平资格);
第二,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超出平均水平的教学和研究能力;
第三,高校教学法资格(完成了相关培训并证明在高校取得了教学成果);
第四,多年的职业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年的相关实践经验。
这些前提条件几乎和德国聘任应用科学大学教授的要求一致[25]。
与德国的应用科学大学模式相比,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体系还较为年轻。因此在这一体系中仍然还有很多来自前身机构的教学型教师,即他们不从事科研也不发表论文、著作。因此,针对那些科研实力强的教师,瑞士的应用科学大学没有以统一的标准通过减少课时来减轻他们的教学负担,而是依据个案而定。在大多数应用科学大学,教师的个人年度工作时间确定在目标协议和个人绩效协议里[26]。一般来说,在无限期聘任全职教师的招聘公告里,明确规定从事科研活动的时间范围是很常见的。申请国家和国际科研项目、实施并管理这些项目往往会占掉工作时间的一半左右,这种情况下,免去一半的教学任务也绝非罕见。采用这样的方式可以保证教师的确能够认真负责地从事高校不同任务领域的工作。
很多年来,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瑞士的综合大学给教授的薪资要高出很多,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瑞士有许多世界一流的名牌大学。另外,高薪是瑞士综合大学用来吸引顶尖科学家的重要策略工具。在苏黎世大学,大约三分之一的教授来自德国,在巴塞尔大学,大概有40% 左右的德国教授。[27]在2012年,瑞士正式教授的平均收入就几乎是德国一所大学正式教授的两倍[28],这无疑也是瑞士的大学对顶尖人才十分具有吸引力的一个原因。目前,两所联邦理工学院中任何一名正式教授的年薪至少为213 914,最高为281 462瑞士法郎。
相比之下,瑞士应用科学大学教授的薪资则要低得多,例如在苏黎世应用科学大学,根据其《人事条例》,根据教师工作的不同领域(如教学、研究、继续教育等),适用薪资等级22至24。特殊情况下,特别是在取得突出科学成就的情形下,可以升到薪资等级25。根据《人事执行条例》附件2,薪资等级24规定的薪资范畴为从最低137 236瑞士法郎(层级1)到最高为200 361瑞士法郎(层级29)。入职时,薪资多少是根据所受教育、职业经验和个人能力来定的,通常在薪资层级1至17之间。
瑞士现在几乎所有的应用科学大学都设立了自己的技术转化部门[29]。这些转化部门的任务是促进学校与私营企业建立关系,突出应用科学大学扮演市场导向型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应用科学大学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向企业界提供其专业知识,包括在技术和创新管理方面提供咨询和培训、开展联合研究项目、联合创立企业或创建大学衍生企业等。应用科学大学作为合作伙伴和项目伙伴为企业提供服务。在此也有一些批评的声音:就应用科学大学具有的专业知识和其“创建大学衍生企业的潜力”而言(通常是指学校教职工和/或者毕业生直接参与创业的机会和机遇),有时还没有很好地对此进行专业化利用,并且在本地区之外,应用科学大学提供的服务仍然不够广为人知[30]。
瑞士和德国的应用科学大学体系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和结构上的相似性,这一结论不足为奇,因为两个邻国基本上属于同一语言、文化和经济区。两国应用科学大学的相似之处首先体现于他们在教学、研究、继续教育和转化领域的应用型和紧密结合实践的原则。为了确保其学习项目的实践型及经济界和劳动力市场导向性,两国的应用科学大学都对他们的教师提出所谓的双重资格要求[31],即一方面要通过博士学位来证明学术资格,另一方面要有多年的相关职业经验。提出双重资格要求的考虑是,只有那些对实践有多年深入了解的人才能实施应用型的教学、开展应用研究。
尽管两国的应用科学大学体系在结构上相似,但仍存在种种差异,其中一些涉及具体的细节,但有些也是有较大不同的。例如,在学生的入学条件方面存在差异。学生中学教育背景不同,就有不同的入学要求。瑞士应用科学大学的入学条件是,如果是职业高中毕业,则还须接受了职业基础教育;如果是文理高中毕业,那么还要有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但在德国,完成了相关领域的职业培训已不再是应用科学大学的必要入学条件了。现在,大量的入学的新生都是文理高中的毕业生,他们具有普通大学的入学资格。但是,在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的大部分教学计划中都规定了较长时间的实践阶段或实习。
两国差异较大的地方体现在应用科学大学教授的地位和待遇上,瑞士应用科学大学教授的收入——除去购买力因素——比其德国同行要高得多。在德国,基于历史发展背景,教授被作为公务员对待,享有终身制、高额养老金权利和非常好的健康保险。理想的教授会基于内在动力和对社会的强烈责任感,把自己献身于科学。他们在工作中享有极大的独立自主权,生活得到很好的保障,并直接受到学术自由的保护,因此不需要特别高的薪资、定期的绩效评估或大学管理层的干预来激励。但在瑞士,通过以绩效指标为基础的评估来促进教授们的工作显然比在德国重要得多。此外,德国教授的基本薪资由法律统一规定,即使协议津贴在德国许多应用科学大学也往往以工龄为标准确定。而在瑞士,协商个人的聘用协议有更大空间。教授若超出义务工作范围做出贡献,往往会很快得到提升薪资的奖励。
除此之外,两国的应用科学大学在管理模式方面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在德国,应用科学大学通常都有一个核心办学点,只是偶尔会在其邻近地区设另外的办学点,但瑞士较大的应用科学大学多为由很多分散的办学点(包括在一些非常小的地方)组成的一种复杂的高校联盟,这也就给各个点及整个机构在内涵与特色发展及管理方面带来不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