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朋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对于我国国计民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分重要。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与我国的经济总体水平不相适应,其发展远跟不上经济总体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国农业正在实行结构战略性调整,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转化。
在近些年农业产业结构改革升级、农业现代化转化的过程中,农业机械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取得了相当可人的成效。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生产技术变革的结果,它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关键要素和象征。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的农业机械制造水平不断提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 首先,智能化的农业机械设备在选种、耕种至收割等生产全过程的应用,降低了劳动强度,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加快农民增收,使农业生产效率得到了质的提升。 其次,农业机械的应用在发挥先进的生物技术、增强农产品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农作物的品质方面也有着极强的功能效应,有效地提升了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 再次,农业机械与先进的生产技术相结合,能够改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产品精加工、农产品运输和包装的产业化,最终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可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综合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效益的提升,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和快速发展提供支持,是农业现代化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题中之义。 因此,分析农业机械化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不足之处,研究其解决策略,对进一步推广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稳步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
相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较为落后,起步较晚,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见表1)。 并且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存在着严重地域不平衡的现象(见表2),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和协调发展。
尽管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的使用总量和使用率增加,但是在其结构上存在着明显不合理之处,“三多三少”现象明显,需要进一步优化。 所谓“三多”,是指小型的农业机械多、动力型机械多、小型低产能生产企业多;“三少”指的是大中型农业机械少、配套机械少、规模化生产的大企业少。
之所以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与我国农业机械的制造技术落后有关。 虽然我国科技发展水平较快,但是在农机产品生产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着较大差距。 部分农业机械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甚至仅仅相当于发达国家20 世纪70 年代的水平,大量的成套设备不能自主研发生产,需要依赖国外进口,导致我国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套机械供应率不足,配套比率低。 虽然作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上第二大农业机械制造国,我国现有农机生产企业达到上万家,但是规模化的生产企业不足1/5,并且其中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不足200 家,仅占规模化企业的1/10。 相比于美国大型的农机生产企业,其总产值明显居于劣势。 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不少小型农机企业依靠仿制农业国内外知名企业产品生存,以低水平的价格战赢得自存的空间,严重扰乱了农业机械市场秩序,干扰了大中型企业的良性发展,也因此,不少企业不愿意投入资源在产品研发方面。 这种情况的出现,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机械制作技术水平的提升。
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不合理、质量水平差参不齐直接影响了农业机械的作业范围和作业效率,限制了它在农业生产中作用的发挥,阻碍了我国农业生产向着集约化方向发展。
表 1 部分国家农业机械化起步和实现时间
表 2 长江中下游地区部分省市农业机械化比例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虽然农业机械在我国的普及率有了极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性能高、能够配套性作业的农业机械较少,运输类的机械较多、水田作业机械较少等原因,其在实际农业生产应用方面依旧受到不少的限制,不同农作物或是不同的农业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差异显著。 根据《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的稻谷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40%,但是在其生产和收割环节主要依靠的还是传统的手工作业,其中播种、插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率仅为2.2%,收割率仅为2. 5%,远低于全国农产品的平均机播水平和机收水平。 如此低的机械化程度严重地制约了我国水稻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粮食产量。
农业机械应用局限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部署速度缓慢。 由于缺少宣传和推动,很多新的农业机械设备的实际推广效果不佳,农民往往在看到收益之后才愿意接受新技术或新机器。 再加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也影响了农业机械的应用。 农业生产水平较高、农民经济收入增长较快的地区对农业机械的购买和使用率较高,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也相应较快。反之受到农业生产发展水平、经济收入的制约,农业机械的应用与普及也较低。
当前,我国农业机械的使用水平远远没有达到其实际预期效果。 根据有关研究认为,当前我国农业机械的管理服务水平较低,农业机械的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未完全形成,后期维修、管理、培训、服务不够规范,再加上我国农村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农民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等客观事实的存在,影响了农业机械的实际操作和利用效率,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推进。 因此,要想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的农业机械,使其功能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应该要从2 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要提升农业机械营销机构的售后服务水平;二是要加强农业机械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和对农业机械的了解和认知程度。
促进和提高农机生产企业对农业机械标准化重要性的认知,从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角度确定农业机械标准化的指导方针和总目标,强化农机生产的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机械生产的结构调整和工业化进程,加快新技术、新型农业机械的研发与创新。
先进的农业机械化生产需要配套相应的技术指导。要想发展现代化农业,必须将机械化生产与细致完善的技术指导相结合。 农机产品的使用最后还是要落在农民身上,因此,其效用的发挥与农民文化素质和使用能力关联紧密。 农机产品不仅要实现技术创新,更要能将这种创新落到实地,让农民能够切实掌握到其操作方法与应用手段,可以将其真正落实到农业生产中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从1953 年开始,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初步建成,经过60 余年的发展,推广体系已基本成形,技术服务网络格局也已经基本建立(见表3)。
表 3 我国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建立成果
在我国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已经基本完善的情况下,提升农民素质、推动农业机械推广机构的功能落地,使农机操作、维修技术培训及示范演示会切实贴近农民需求成为了当前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中之重。
农业部门应根据农业发展结构和规划的调整,配套实现农业机械生产的结构调整,将重点放在大、中型机械、发动机、辅助设备、配套机具以及高性能机具的生产中来,以促进农机发展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从而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要想实现农机产业规模化,一定要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强使用指导。 分散化的农业机械使用不仅水平低,总体经营效益也比较差,在当前农机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较低的现实条件下,应该鼓励有实力的农机大户组建专业的农机服务队,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化管理,规范服务组织建设,推动农机产业逐步向专业化、标准化、社会服务化转变。
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机械的发展,从政策制定方面为农机发展提供宏观的政策保障。
其实从20 世纪70 年代开始,为了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我国农机产品价格方面就实行了一定的补贴和优惠(见表4)。
表 4 我国推进农业机械化的优惠措施
尽管我国在推进农业机械化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对农机生产使用的补贴比例和范围在逐年扩大,但是依靠我国现有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力度还无法完全解决问题,地方扶持政策弹性较大,仍然不能满足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该加强并完善相关的法制建设,为农机厂家的规模化、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规范。 其次,加大投入,为农机企业的科研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 再次,要在目前的农业机械发展政策的框架内,实施以农业用地面积为基础的有针对性的农业机械服务资助政策,促进农机产品的使用。 发展农业机械化需要广泛适应当前的土地经营模式,不应强迫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而是应该鼓励广泛、多样化的农业经营模式,推动现有的农村家庭式土地经营转向大型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 要想实现这一转变,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通过授予土地所有权证书、机器购买证书、农业生产采购证书、提供购买补贴等方面鼓励农民使用农机械并普及农机械,帮助农民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