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宁,叶子鹏,朱博闻
党的建设
大数据技术推进腐败治理创新——基于L省S市的实证分析
潘 宁1,叶子鹏2,朱博闻3
(1.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2.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3. 中共南通市港闸区秦灶街道纪工委,江苏 南通 226011)
腐败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融合所带来的技术优势,能对公职人员腐败侥幸心理与从众心理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与蔓延的土壤。L省S市在实践中探索出将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有效融合的工作机制,将以纪委监委为主体的“自上而下”监督与以群众为主体的“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实现了监督方式由传统到智能、监督主体由单一到多元的转变,起到了遏制腐败风气、改善党群关系、提升公职人员廉政勤政意识的良好效果。S市治理腐败的实践表明,树立大数据治理腐败的工作理念、加强大数据治理腐败的顶层设计、完善大数据治理腐败的预防与惩处机制是实现腐败问题数据治理的有效路径。
腐败治理;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建设与党群关系面貌焕然一新。但与此同时,仍有一些地方政治生态受到污染,官场文化败坏,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重塑清明政治生态,必须正风肃纪从严治党。[1]十九大报告指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2]53十九大以来,L省S市深入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重要部署,将大数据技术融入正风肃纪监督,为提升监督实效、推进腐败治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腐败是指以权谋私、利用公权非法地或不合道德地谋求个人私利的行为。[3]腐败是我国社会转型期面临的重大挑战,影响着政局稳定、民心所向与社会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必然会导致亡党亡国。”[4]16近年来,学界围绕腐败成因、对策、制约机制等进行了广泛探讨,大数据技术与腐败治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大数据技术是技术革命的最新成果。与传统数据相比,大数据具有volume(数据量大)、velocity(数据处理速度快)、variety(数据多样性)、validity(数据有效性)、veracity(数据精确性)、value(数据研究价值高)等特点。[5]
大数据技术对腐败治理具有推动作用。有学者提出,腐败的产生与公职人员侥幸心理、从众心理以及外部监督失灵有关。运用大数据的海量性、云计算的快速性、数据结构的多样性能够有效破解上述难题,提升腐败治理成效。[6]也有学者认为,腐败防治包括三个层级: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与腐败免疫,分别对应腐败治理的三个目标:不敢腐、不能腐与不想腐。运用大数据技术在聚类分析、莫比乌斯分析、级别跃迁分析等领域的功能,能够建立有效的腐败防治机制。[7]有学者进一步分析了大数据腐败防治机制具有的主要特征:全面监测、重点防控、科学分析、准确评估、及时反馈、积极应对。[8]
在大数据技术融入腐败治理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有学者指出,大数据时代中国腐败治理面临四重挑战:腐败治理信息难以共享、腐败治理机构大数据管理技术尚不成熟、腐败治理大数据可能泄露个人信息、腐败治理大数据管理不善可能威胁国家安全。[9]也有学者提出,大数据反腐已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和趋势,但仍然存在现实困境,制约大数据技术与腐败治理的有效融合,包括不同部门在数据的建立上存在“数字鸿沟”、采集的相关数据信息失真可信度低、预防腐败相关数据壁垒导致出现数据孤岛、掌握大数据的技术人才难以满足腐败治理需要等。[10]
大数据技术在腐败治理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有学者提出,大数据时代,腐败治理领域的预防、监督、教育等多种职能都可以实现,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监督对象的精准识别、监督体系的全覆盖与监督能力的全方位提升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11]也有学者展望了大数据技术更好融入腐败治理的路径:夯实廉政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法理依据;规范廉政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标准;培养廉政大数据专业队伍。[12]
梳理相关论述,可以发现已有研究在“大数据技术与腐败治理的关联”、“大数据技术在腐败治理中的应用”、“大数据技术在腐败治理中的发展前景”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有益的成果。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比如,在实际工作中,大数据技术如何与传统腐败治理模式融合?已有研究侧重从“智能”视角阐述大数据技术在腐败治理中的应用,而缺乏从“人工+智能”有效融合视角进行的实证分析。本文从权力监督的视角出发,总结L省S市“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模式治理腐败的经验,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治理腐败的有效路径。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治理腐败是纪委监委的重要职责。将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有效融合,能够有效抓住腐败问题苗头,提升监督效率,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从这种意义上说,腐败可以被视作是公职人员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做出选择的结果。道德素养较低的公职人员有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当他们认为监督手段难以发现隐蔽的腐败行为时,会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铤而走险,导致腐败滋生。道德素养一般的公职人员最初会对腐败行为持观望态度,但随着他人腐败不当得利日渐增多,难免心生不平,可能会本能地盲目模仿,导致腐败蔓延。随着腐败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本道德素养较高的公职人员也很难做到独善其身。由此可见,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与从众心理是腐败滋生与蔓延的重要原因。
纪委监委在运用传统监督模式治理腐败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数据信息分散、监督针对性不强,注重结果监督、缺乏过程监督,问题线索搜集有限、难以掌握全面真实情况等因素的制约,未能探索出破解的腐败侥幸心理与从众心理的有效对策,导致纪委监委监督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特别是在民生领域的项目、资金以及物资等方面的监督仍做不到及时全面。因此,亟需一种新的监督模式来破解困境。
与传统监督方式相比,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的有效融合会带来三个方面的技术优势。第一,监督数据记录集成化。大数据技术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记录不同来源、格式、特点的监督数据,反映出权力行使的过程和结果。第二,监督数据分析精准化。大数据技术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碰撞,更加精准地识别问题并进行风险预警(见图1)。第三,监督数据运行安全化。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的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五维立体保障体系,能够更加有效地确保监督数据的安全。
图1 大数据腐败风险预警模式
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有效融合所带来的技术优势,会对公职人员腐败侥幸心理与从众心理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首先,监督数据记录集成化的技术优势有助于破除腐败侥幸心理。腐败形式的多样化增加了腐败的隐蔽性,导致传统监督模式难以有效收集腐败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匹配分析,可以敏锐捕捉到腐败行为的数据痕迹,让腐败无处遁形,使公职人员不敢再抱有侥幸心理。其次,监督数据分析精准化的技术优势有助于破除腐败从众心理。传统监督模式难以第一时间发现腐败行为,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运用大数据技术能够实时追踪、记录公职人员的数据,通过对比、碰撞,对异常数据作出风险预警,及时查处并惩治腐败行为,消除潜在的腐败蔓延势头。
各地结合实际特点,对运用大数据技术治理腐败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模式。L省S市通过凝聚思想共识、构建科学体系、建设大数据平台、循序渐进推进、健全保障机制五位一体的系统布局,推动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有效融合。一方面以纪委监委为主体进行“自上而下”的正风肃纪监督,依托大数据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整合;另一方面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进行“自下而上”的正风肃纪监督,依托新媒体技术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了监督模式由“传统”到“智能”、监督主体由“单一”到“多元”的转变。
解决好认识问题,是开展“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的前提。思想认识不转变,工作将很难推进。S市主要通过两方面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开好工作会,做好思想动员。在监督工作开始之前,组织召开动员会;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组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与部署会,在交流探讨中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的重要意义形成更为深刻的认识,增强其价值认同。其次,通过做好舆论引导为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S市先后邀请《人民日报》《新华日报》记者进行实地采访报道,通过在报刊开设专栏进行案例宣传、在电视台新闻频道开设专题节目进行实地访谈等方式,以真实的报道吸引人、以身边的案例教育人、以持续的宣传感化人,不断扩大“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推动“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要构建起科学的工作体系,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阻碍二者的融合效果。为此,S市从强化人员配备、明确监督职责、丰富监督形式三个环节着手,对工作体系进行了科学构建。在人员配备方面,S市根据核心工作的需要,划分了五个层级。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领导组建领导小组;抽调市纪委监委监察室成员组建监督工作室;选拔区纪委和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组建监督组;邀请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科研骨干协助组建技术小组;聘请社区热心居民担任监督员。在监督职责方面,S市根据不同层级的特点,明确了相关责任。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工作的统筹安排与提出指导意见;监督室成员主要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与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监督组成员主要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技术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大数据平台的开发和维护;监督员主要负责做好网格化监督并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在监督形式方面,S市结合不同区域、部门的特点,灵活地以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在各区县内开展专项巡察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巡察;对公职人员渎职行为进行集中治理的同时,紧盯国计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是“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开展的关键环节。监督平台建设得好,工作才能取得好成效。S市与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合作,共同建设大数据监督平台,已成功研发二期工程。该平台主要包括五个组成部分:数据备案平台、门户及业务平台、智能分析平台、云平台、信息安全平台。数据备案平台是开展大数据监督的基础,通过数据备案平台的建设,将党政机关各部门工作数据进行全方位、广角度的留档备查,可以实现对资金、项目、物资、决策和权力数据的全覆盖,为监督工作提供“全、准、新”的海量数据支撑;门户及业务平台是对重点领域进行大数据监督的重要载体,通过门户及业务平台的建设,可以推动各职能部门公开项目资金的运行情况,实现对大棚房治理、公有住房、民政、科技等领域的实时监督;智能分析平台是大数据监督成效转化的关键一环,通过智能分析平台的建设,有效发挥比对分析、关联分析、数据碰撞、预警分析、趋势分析等算法工具的融合功能,实现对腐败问题的自动识别与腐败风险的自动预警;云平台是推进大数据监督的重要支撑,通过云平台的建设,有效提供基础设施、平台、数据、软件等方面的多维服务,为各区县监督分平台的开发、测试、运行与部署提供一个资源集约、动态伸缩、安全可靠的资源池;信息安全平台是推进大数据监督的安全场域,通过信息安全平台的建设,依托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通道,可以构建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五维立体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敏感数据与系统的安全。
“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揠苗助长或一步登天的方式都有可能导致美好愿景成为空中楼阁。对此,S市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率先选定区县、部门中的农业设施、粮食直补、困难救助等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开展试点工作,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完善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托大数据平台的海量数据信息,有序扩大工作范围;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高效处理能力,提升精准监督水平。在城区,侧重对重点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领域资金项目进行监督;在郊区,侧重对扶贫资金、征地补偿资金等民生项目进行监督;在农村,侧重对农业基础建设资金、精准扶贫资金等项目进行监督。促进营商环境改善,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健全的保障机制对推进“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对此,S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从党委领导、纪委落实、经费保障、制度供给、考核激励五方面着手,建成灵活高效的保障机制。其中,党委领导是核心。各级党委担当起了主体责任,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落实线索收集、问题研判等各个环节。纪委落实是关键。各级纪委监委注重把握政策,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工作原则,做到了宽严相济,包容先行先试中出现的错误,严惩以权谋私、明知故犯等违纪行为。经费保障是基础。S市设立“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专项资金,给予财政支持1300多万元,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技术研发、奖励问题线索提供人员。制度供给是先导。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S市认真剖析根源,重新制订或修订各项制度300多项,从源头遏制问题的产生。考核激励是重点。S市制定《正风肃纪监督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办法》,对各区县、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挂钩,作为选拔干部的参考依据。
“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开展以来,S市通过信息公开,增加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信任;通过将监督端口前移,基本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目标。同时也要注意到,在技术人才培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等方面,S市还面临着潜在的挑战。
S市推动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有效融合,起到了遏制腐败风气、改善党群关系、提升公职人员廉政勤政意识的良好效果。首先,“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发现了大量问题线索,使腐败风气得到有效遏制。依托大数据平台,S市在正风肃纪监督工作中通过对大量基础数据进行筛选,发现了不少问题,包括困难救助领域的“优亲厚友”问题、惠农补贴领域的“虚报冒领”问题、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跑冒滴漏”问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小金库”问题以及“吃空饷”问题。对此,S市进行专项治理,立案4000余件,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部分公职人员在大数据监督强大威力的震慑下,主动携带违纪款到纪委监委交代问题。2018年以来,先后有13000多名公职人员主动前往S市纪委监委说明问题,上交违纪款2.28亿元,其中金额3万元以上的有675人,单笔最高金额为300万元。其次,“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维护了群众利益,使党群关系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大数据平台,S市准确发现问题、精准进行分析、实时跟踪监督意见的落实。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有效解决了低保应停未停、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非物业保洁员顶岗等突出问题,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通”系统的作用,安排监督员深入社区基层,了解群众利益诉求,较为客观地掌握了社情民意,更加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民生问题;群众的抱怨少了,关注热情高了。最后,“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锤炼了公职人员作风,使他们的廉政勤政意识得到有效提升。S市充分运用大数据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事前约束、明确底线红线,对反映公职人员苗头性、轻微的、倾向性的问题给予及时的谈话提醒。为受到诬告的公职人员澄清事实,并严肃查处诬告行为,提升了他们谋事创业的积极性。群众普遍反映,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主动到居民家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的现象更多了,主动服务的意识更强了。此外,“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在为党和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为S市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S市通过正风肃纪监督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达4.98亿元,国际化营商环境指标从全球经济体水平的92位提升至69位。
在今后,S市可以通过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大数据技术与正风肃纪监督实现更深层次的融合。首先,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的作用。S市“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以“资金、项目、物资”为着力点治理腐败,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其主要范围仍局限在民生领域,在营造良好政治氛围、选拔干部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够突出。S市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的政治监督功能,把监督考评结果作为选贤任能的重要依据。其次,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S市“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的建设、推广及运用,与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有着密切联系。然而,科技手段一旦失去先进制度的支撑,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S市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制度的形式将现有的成熟、可靠、有效的办法固定下来,在稳固现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避免“翻烙饼”现象的发生。再次,进一步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的作用,关键是要培养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反腐的人才。S市基层监督队伍存在整体业务素质不高、技术人才偏少等问题。S市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监督队伍成员的业务素质,使其善于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理海量的数据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吸引年轻有为的高素质技术人才,不断完善交流培养机制、培训保障机制和考评激励机制,推动优秀人才快速成长。最后,进一步合理控制监督成本。监督成本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经济指标。S市“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一期工程的开发费用为3000万元。随着研发与应用的逐步深入,数据存储、管理过程中需要耗费的人力和财力也会不断增加。S市可以在今后工作中,强化数据分流,优先处理时效性明显的数据,同时有选择地进行数据清洗,在数据价值和监督成本之间找好平衡点。
构建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是运用大数据技术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S市“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治理腐败的实践表明:通过树立大数据治理腐败的工作理念、加强大数据治理腐败的顶层设计、完善大数据治理腐败的预防与惩处机制,能显著提升腐败治理的效果。
在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日常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对治理腐败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然而,我国许多地区的腐败治理还局限于个案反腐、权力反腐、网络反腐的较低层级,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树立大数据治理腐败的工作理念,主动学习大数据技术,用信息化的手段和方法实时监督权力的运行。在此基础上,培养大数据思维,对腐败行为的程度、量级与人员结构分别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探索腐败滋生与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寻找不同腐败行为之间的内在关联。综合运用大数据思维与方法,对有腐败苗头和倾向的公职人员及时进行警示与教育,防止他们滑向腐败的深渊;对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及时查处并惩治,防止腐败蔓延;不断发展并完善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顶层设计,是指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角度,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13]83-84运用大数据技术治理腐败要注重统筹规划。首先,要统筹规划,设立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基础性的数据库,应在科学论证、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建设;对于具体业务性的数据库,各区域、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建设与共享。其次,要统筹规划,推进大数据整合与共享。一方面,对现存与腐败治理相关的数据系统和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实现功能优化;另一方面,新建联结腐败治理各主体的大数据与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过数据互通互联,加强彼此间的业务合作。再次,要统筹规划,加强大数据技术人才培养。大数据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具备计算机信息处理的知识技能,能够熟练搜集、整理与分析相关数据;二是具备开展腐败治理的业务素质,能够适应新时代腐败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三是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能够做好腐败治理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可以通过在高校开设大数据专业和在科研院所建立大数据实验室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他们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最后,要统筹规划,增加大数据建设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部门在相关政策制定与财政预算安排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大数据反腐系统建设、维护与使用的实际需要,增加经费投入以满足新时期腐败治理的迫切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4]135-136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海量数据优势与迅捷的速度优势,完善腐败预防与惩处机制,可以有效遏制腐败的滋生与蔓延。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腐败预防机制是新时期腐败治理的重要着力点。首先,要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公职人员的廉洁教育平台。当前,大数据技术廉洁教育平台的载体已延伸至智能手机,今后可以利用手机网络与各类公众号开展有针对性的信息推送,帮助公职人员潜移默化地形成廉洁自律意识。其次,要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追踪公职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趋向。大数据技术具有实时捕捉信息的功能,能够通过对数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了解当前情况,预测未来发展。在今后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这一优势,实现对公职人员权力行为的动态监控,及时对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腐败倾向的公职人员进行警示与教育,将腐败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再次,要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当前,大数据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仍处在探索阶段,今后可以将公职人员的招聘、选拔与任用,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等政务信息,以大数据的技术形式全面向社会公开,减少权力寻租与合谋行为潜在的腐败风险。同时,也不能忽视大数据技术在完善腐败惩处机制方面的巨大潜力。一方面,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公职人员信息数据库,记录公职人员资产流动等基本信息,为办理腐败案件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涉嫌腐败人员进行表情与心理分析,设计表情与心理数据测度指标体系,从不同角度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比较,为办案工作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结合S市的实践探索,我们可以看到,大数据技术在腐败治理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通过对各地成功经验的深入挖掘、科学总结、宣传推广,推动形成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创新氛围,不断丰富和拓展运用大数据技术治理腐败的实践路径,使干部更清正、政府更清廉、政治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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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2.6
A
1003-7462(2020)02-0063-07
10. 13977/j. cnki. lnxk. 2020. 02. 009
2019-12-19
潘宁(1988-),男,上海人,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叶子鹏(1993-),男,安徽池州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党建理论与实践;朱博闻(1993-),男,江苏南通人,法学硕士,中共南通市港闸区秦灶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室)科员。
责任编辑:李昂,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