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显
(海南大学 人文传播学院,海口 570228)
王重民、刘铭恕先生主编的《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是学界公认的权威敦煌学目录,施萍婷先生等主编的《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下简称《新编》)则是对其做作重要补充和完善,该书超载前人之处,已有专家著文肯定,其重要学术价值无须赘言。当然,任何学术著作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新编》亦是如此。朱瑶博士曾撰文指出该书的题记存在“漏录和衍录”“非题记而误搀入”“原为题记误作尾题”“此卷题记误属彼卷”等问题[1]。然而除此之外,笔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新编》中“题记”“本文”的录文也存在不少讹、脱、衍、倒等文字错误。鉴于此,笔者覆核敦煌写本真迹图版,并参考前贤时彦研究成果,对不确录文做了订补,以供异日修订时参考。
题记:开皇十三年(593)岁次癸醜四月八日弟子李思贤敬写供养。
按:“记”,原卷S.0227[3]2-316实作“讫”,当据正。又“癸醜”的“醜”,原卷实作“丑”,此当为简繁转换不当所致的误。S.4954号《大智度论》卷第五十、S.4967号《大智度论》卷第四十七“醜”字亦误。
本文:题幽州盘山七言:日出近观沧海水,□时遥听梵天钟。
按:原卷S.0373[3]3-269“时”前实为“斋”字,当据补。“斋时”,吃斋食的时间,指自黎明至正午之间。白居易《同钱员外题绝粮僧巨川》诗:“斋时往往闻钟声,一食何如不食闲?”[4]5494
题幽州石经山:仙境不离人境内,人心不与佛心同。
按:“仙”,原卷实作“仏”,“仏”为“佛”之俗字,敦煌写本中习见。“佛境”,佛的境界。《魏书·释老志》:“虽阶三乘,而要由修进万行,拯度亿流,弥历长远,乃可登佛境矣。”[5]
本文:淳化二年辛卯岁十二月,立契押衙韩愿定,伏缘家中用度□□,欠缺疋帛,今有家妮子盐胜,年可二十八岁,出卖于常住百姓朱愿松妻男等,断倘女人价生熟绢五匹,当日现还生绢三匹,熟绢四匹,限至来年五月尽填还,其人及价牙相分付,自卖以后,任承朱家男女世代为主,中间有亲性(姓?)眷表认识此人来者,一仰韩愿定及妻七娘子面上觅好人充替,或遇恩赦流行,亦不再来论理之限,两共面对,商议为定,准格不许翻悔,如若先悔者,罚楼绫一匹,仍罚大羯羊两口,充入不悔人,恐人无信,故勒此契,用为后凭。其人在患,比至十日以后,不用休悔者(押),买身女人盐胜(押),出卖女人娘主七娘子(押),出卖女人郎主韩愿定(押),同商量人袁富深(押),知见报恩寺僧丑口(押),知见龙兴寺乐善安法律(押),内熟绢壹匹,断出褐陆段,白褐陆段,计拾贰段,各丈(长?)一丈二,比至五日尽还也。
按:“辛卯岁十二月”,原卷S.1946[3]14-634实作“辛卯岁十一月十二日”,当据正。又原卷“用度”后实作“所换”二字,并无缺文。“换”当读作“患”,“用度所换(患)”意谓开支不足。又原卷“盐胜”前有一“名”字,则“盐胜”为“家妮子”之名。又“出卖于”的“于”,原卷实作“与”。“与”,给予也,合于文义。《孟子·万章上》:“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6]又“四匹”,原卷作“两匹”,当据正。又“牙相”,原卷实作“互相”。“其人及价互相分付”意谓人、物相互交付,文义顺适。又“认识”,原卷实作“识认”。“识认”,辨识认定也。《三国志·吴志·钟离牧传》:“(钟离牧)少爰居永兴,躬自垦田,种稻二十余亩。临熟,县民有识认之,牧曰:‘本以田荒,故垦之耳。’遂以稻与县人。”[7]其中“识认”义同。又“亦不再来论理之限”句,“不”后有“在”字,是,补“在”字语义方足。又“商议”之“议”,原卷实作“仪”。“仪”为“议”之音借。《新编》径改,不妥。又“出褐”之“出”,当读作“粗”,“粗褐”即粗布。《晋书·列传第六五》:“单道开,敦煌人也。常衣粗褐,或赠以缯服,皆不著。”[8]可参。
二十空门艺卓奇,沾恩剃头整威仪。应法以师堪诘摩,五年勤学尽毗尼。
按:“剃头”,原卷S.2947a[3]234-602作“剃发”,当据正。又原卷“师堪”二字旁有乙倒符号,当录作“堪师”。“堪”,胜任也。“诘”,当读作“羯”。“师诘(羯)摩”,即“羯摩师”,指戒场为受戒者指示作礼乞戒等规矩仪式的阿阇梨,又称羯磨阿阇梨,通常由德高望重的出家人担当。
叁拾精通法论全,四十无夏复无眠。有心直□翻龙藏,岂肯见□过百年。
按:原卷“直”后实为“拟”字,当据补。“直拟”,径要、便欲也。输波迦罗《苏婆呼童子请问经》卷中:“不欲下中生处,直拟出于三界。”[9]又“见□”,原卷实作“因循”,当据正。“因循”,疏懒、怠惰也。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世人婚冠未学,便称迟暮,因循面墙,亦为愚尔。”[10]
题记:咸亨元年(670)闰九崔安居为钟氏丘姐敬造。
按:“丘姐”的“丘”,原卷S.3655[3]30-301实作“亡”。“亡姐”,过世的姐姐。
本文:厶乙闻:宝山虽近,方能者而采之,珠海非遥,了智者而取之。仰为索僧政、邓僧政和尚,丹青作色,江海为心,金钟比声,激水犹弁,吐丽珠于性腑,挂霜剑于词峰(锋),春邓林之一花,秋寒泉之片月,故得宣扬讲畅,奖玄群迷,久同师教而永音,累处传风而受学。今来会下,不惮劬劳,愿访褒施,光扬法化者,即是甚甚甚甚(幸甚幸甚)。
按:“珠海”,原卷S.3702[3]30-572实作“珍海”,当据正。又“取之”,原卷实作“所取”,当据正。又“邓僧政”后脱“梁僧正”三字,当补。又《新编》校“峰”作“锋”,不必。“词峰”指文词造诣高,义自可通。卢照邻《益州至真观主黎君碑》:“词峰云郁,触剑石以飞扬;义壑泉奔,横玉轮而浩荡。”[11]可参。又“甚甚甚甚”,原卷实作“恩甚”,二字下分别标有重文号,当录作“恩甚恩甚”。
按:“二十四节气诗”另见于P.2624[12]16-327,《新编》定名“卢相公咏廿四节气诗”,今以该件为参校本,订补录文。
大暑六月中
大暑三秋近,林钟九月□。□□□子夜,□火照空时。瓜果邀儒客,菰蒲长墨池。终纱浑卷上,经史诗风吹。
按:原卷S.3880[3]32-106“月”字实残。“月□”二字,P.2624号实作“夏移”,当据正。“九夏”指夏季,陶潜《荣木》诗序:“日月推迁,已复九夏。”[13]。又原卷“子夜”前尚存一“开”字未残,其余二字可据P.2624补作“桂轮”。“桂轮”,月也,李涉《秋夜题夷陵水馆》诗:“凝碧初高海气秋,桂轮斜落到江楼。”[4]5469又“火”前缺文,可据P.2624补作“萤”。“萤火”,萤火虫也,杜甫《见萤火》:“巫山秋夜萤火飞,疏帘巧入坐人衣。”[4]2547又“终纱”的“终”,原卷实作“绛”。“绛纱”,红纱也。韦应物《萼绿华歌》:“仙容矫矫兮杂瑶佩,轻衣重重兮蒙绛纱。”[4]2006又“诗风吹”不辞,原卷“诗”实作“待”,当据此补正。
处暑七月中
向来鹰祭鸟,渐觉白藏□。叶下空惊□,天高不见心。气收禾黍熟,风净草虫吟。缓酌酒,容调膝上琴。
按:“藏”后P.2624号实作“深”,当据补。“白藏”指秋天,萧统《玄圃讲》诗:“白藏气已暮,玄英序方及。”[14]“白藏深”,秋深也。又原卷“惊”后实作“吹”字,并无缺文,当据补。李峤《刘侍读见和山邸十篇重申此赠》:“落泉奔涧响,惊吹助猿吟。”[4]726又“缓酌酒”三字,原卷实作“缓酌尊中酒”,当据正。
霜降九月中
风卷清云尽,空天万里霜。野豺先祭□,仙菊遇重阳。秋色悲疏衣,鸿鸣忆故□。准知一樽(同前)酒,能使百秋(愁?)亡(忘?)。
按:原卷“祭”后实作“兽”,当据补。“祭兽”,“《逸周书·时训》:‘霜降之日,豺乃祭兽。’朱右曾校释:‘豺似狗,高前广后,黄色群行,其牙如锥,杀兽而陈之若祭。’《礼记·月令》:‘豺乃祭兽戮禽。’”[15]4454又原卷“故”后实作“乡”字,并无缺文。“鸿鸣忆故乡”即闻雁鸣,思故乡也。
冬咏十月中
莫怪虹无影,如今小雪时。阴阳依上下,寒□喜分离。满月光天汉,长风响树枝。横琴□渌□,独自敛愁眉。
按:“寒”后P.2624号实作“暑”,当据补。“寒暑”与“阴阳”相对文。又“琴”后缺文,P.2624实作“对”,可据补。又原卷“渌”后实作“醑”字,并无缺文,当据补。“渌醑”,清澈的美酒。雍裕之《大言》诗:“四溟杯渌醑,五岳髻青螺。”[4]5381可参。
大寒十二月中
腊酒自盈樽,金炉□炭温。大寒宜近火,无事莫开门。冬与春交替,星周月巨存。明朝换新律,梅柳诗阳春。
按:原卷“炉”后实作“兽”,当据补。“金炉兽”即装饰有兽形之金炉,如元稹《大寒十二月中》:“腊酒自盈樽,金炉兽炭温。”[16]又据文义,“巨”当读为“讵”。《说文·言部》:“讵,犹岂也。”[17]3945《广韵·语韵》:“讵,岂也。”[17]3945又“诗”,原卷实作“待”,当据正。
咏冬至十一月中
万帮歌有道,谁敢动征边。
按:“帮”,原卷实作“邦”,当据正。“万邦”,万国也。
惊蛰二月节
桃花开蜀锦,老鹰化为鸠。
按:“老鹰”,原卷实作“鹰老”,当据正。
清明三月节
杨柳先飞絮,梧桐□放花。
按:“梧桐”后原卷作“价”,P.2624作“续”,“价”似为“续”之形讹,二字繁体形近。“杨柳先飞絮,梧桐续放花”二句俪偶。“先”“续”为副词相对。
立夏四月节
蚯吲谁交出,王瓜自合生。
按:“吲”,原卷实作“蚓”,当据正。又“交”当读为“教”。岑参《叹白发》:“白发生偏速,交人不奈何。”[18]牛峤《梦江南》:“莫交移入灵和殿,宫女三千又妬伊。”[4]403二例中“交”皆读作“教”。
荒(芒)种五月节
□云高下影,□鸟往来声。
按:原卷“鸟”前实作“鵙”,当据补。“鵙”,伯劳鸟也。《龙龛手鉴.鸟部》:“鵙,伯劳也。”[19]《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鸣鵙,八月载绩。”毛传曰:“鵙,伯劳也”。[20]
小暑六月节
□忽温风至,因循小暑来。竹□先觉雨,山暗已闻雷。户□深青霭,阶庭长绿苔。鹰□新习学,□□莫相催。
按:原卷“忽”前实作“倏”,当据补。“倏忽”,状时光飞逝也。杜甫《百忧集行》:“即今倏忽已五十,坐卧只多少行立。”[21]842又原卷“竹”后实作“喧”,并无缺文,当据正。王维《山居秋暝》:“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22]又原卷“户”后实作“牖”,并无缺文,当据正。“户牖”,门窗也。又原卷“鹰”后实作“鹯”,并无缺文,当据正。“鹯”,猛禽也,又名晨风,以鸠鸽燕雀为食。《春秋左氏传·文公》:“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23]
立秋七月节
不期朱夏尽,凉风暗迎秋。天汉成桥鹊,星娥会玉楼。寒声喧耳外,白露滴林头。一叶惊心绪,如何得愁。
按:“风”,原卷实作“吹”,当据正。“凉吹”,凉风也。苏舜钦《暑中闲咏》:“北轩凉吹开疏竹,卧看青天行白云。”[24]又原卷“得愁”前有一“不”字,当据补。
寒露九月节
寒露惊晚秋,朝看气渐黄。
按:“气”,原卷实作“菊”,当据正。洪希文《闰八月郡庠小集呈高一初广文并会间诸老》:“东篱菊渐黄,尚可供游观。”[25]可参。
立冬十月节
种田收藏了,衣裘制造看。
按:“种田”,原卷实作“田种”。“田种”,指庄稼。韩愈《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田种所收,十不存一。”[26]
大雪十一月节
黄钟随气改,□鸟不鸣时。何限苍生类,依依惜暮晕。
按:原卷“鸟”前实作“鹖”,当据补。“鹖”,鹖鸡。《汉语大词典》引高承《事物纪原·虫鱼禽兽·鹖》曰:“上党诸山中多鹖,似雉而大,青色,顶有毛角,健斗,至死而止。古之为将士者,取其毛尾插于胄上;今军士插雉尾,即此也。”[17]1132又“晕”,原卷实作“晖”,当据正。“暮晖”,落日馀辉也,合于文义。
小寒十二月节
霜鹰延北首,鸲雉隐□茅。
按:原卷“茅”前实作“藂”,当据补。“藂”为“丛”的俗字。《广韵·东韵》:“‘藂’,‘丛’俗字。”[17]3310“丛茅”,众生的茅草。
题记:第五十七卷,一校竟。
按:“第五十七卷”五字为尾题,非题记,原录误。原卷S.4492[3]36-330完整尾题作:“第五十七卷 卅一品 卅二品 十一张”。“一校竟”三字为题记的一部分,原卷实作“一校已,进业”,当据此补正。
本文:五言:无山下泪洽,秦地断长川。语似青江上,分首共妻然。相凭书今日,口语不知年。愿君尞住马,□渝欲动□。
按:“无”当读作“吴”,“吴山”与“秦地”相对言。又“妻”当读作“凄”。“凄然”,凄凉悲伤。杜甫《阆州奉送二十四舅赴任青城》诗:“青城漫污杂,吾舅意凄然。”[21]1036又“凭”当读作“逢”,二字音近可通。又“书”原卷P.2530[12]15-178实作“尽”,当据正。又原卷“语”前并无缺文,实作“后”字,当据补。“相逢尽今日”与“后语不知年”相对言。又“尞”当读作“聊”,姑且也,合于文义。
题记:亥年四月七日孟郎郎写记之。由由天上云,父母生我身,小来学季坐,今日得成人。
按:此五言诗又见于BD04291号《七阶礼佛名经》背后和中国书店藏敦煌永安寺学郎张宗之所抄诗三首之二,是当时敦煌流传广泛的一首学郎诗。“由由”当读作“悠悠”,飘忽不定也。元稹《酬乐天得微之诗知通州事》诗之一:“知得共君相见否,近来魂梦转悠悠。”[4]4604又“季”原卷P.3534[12]25-207实作“李”。据文义,“李”当读作“里”。
今朝到此间,酒前交须还,吃着一盏糖,面孔赤□□。
题记:比丘法救所供养经,太安四年(458)七月三日唐儿祠中所写,首薄可愧,愿使(下缺)。
题记:丙午年七月五日大蕃国肃州酒泉郡沙门法荣写。手恶笔若,多阙错,□有明师,望垂改却。
按:“若”,当读作“弱”,敦煌写本中此二字常通用。又原卷冬092(7095)[27]29-255“有”前实作“后”字,并无缺文。“手恶笔弱”四句是敦煌写经生自谦的口头禅,服031(7092)[3]104-133“手恶笔若(弱),多[有]阙错。后有明师,望垂改却”,P.3780号[12]28-36“手若(弱)笔恶,若(多)有决错。名书(师)见者,决丈(杖)五索”,P.3322号[12]23-184“手若(弱)笔恶,若(多)有决错。名师见者,决丈(杖)五索”,皆可参。
本文:乾元寺请何僧正和尚泛判官、庆通右仝月十五日就弊居奉为故慈母娘子百辰追念,依时早赴。谨疏。建元年四月三日哀子弟子从都头守昌县令。
按:“仝月”,原卷闰028V(6718)[3]101-329作“今月”,当据正。又唐耕耦等先生认为,“建”下漏一“隆”字,即建隆元年(960年)[28],建隆是北宋太祖赵匡胤开始使用的年号,也是宋朝的第一个年号。又原卷“三日”前有“十”字,当据补。又原卷“弟子”下有“内亲”二字,“内亲”是对妻子一方亲属的统称,如妻子的兄长称“内兄”,妻子的弟弟称“内弟”。又原卷“昌”上有“寿”字。“寿昌县”,原寿昌郡地,今敦煌市南湖乡是也。唐武德二年(619年)分敦煌县置,隶沙州,并于城内置龙勒府。永徽元年(650年)废,干封二年(667年)复置,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又废为乡。建中(780—783)初陷于吐蕃,大中二年(848年)张议潮驱吐蕃,复置为县,隶沙州归义军。辖沙州一乡[29]。
本文:辛巳年五月八日立契,洪池乡百姓何通子,伏缘家中常亏物用,经求无地,获设谋机,遂将腹生男善□典与押牙。
按:原卷余081V(8151)[27]33-344“善”后实作“宗只”,当据补。“宗”字属上读,“善宗”即“洪池乡百姓何通子”之子。“只”字属下读,当读作“质”。“质典”,抵押、典当。P.3964号《乙未年(935)赵僧子典儿契》:“今有腹生男苟子,只(质)典与亲家翁贤者李千定。”[12]30-292“质”亦作“只”,可证。
本文:大陀罗尼:念我语者,受我语□,□我语者,我若不救,誓当不转,若见此经,僧敬供养。
按:原卷岁009V[27]35-38“我语者”前实作“用”,当据补。又“僧”字,原卷作,即“尽”之增旁俗字。范成大《入城》:“林家庄近闻鹅鸭,船到阊门侭未关。”自注:“侭字俗用已久。据理只合用尽字。”[4]295“尽敬”,竭尽敬意。《论衡·非韩》:“孟贲怒而童子修礼尽敬,孟贲不忍犯也。”[30]《资治通鉴·魏元帝咸熙元年》:“相王尊重,何侯与一朝之臣皆已尽敬,今日便当相率而拜,无所疑。”[31]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