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阳林
从县医院到家这一路,沈磊的腰背挺得笔直,要知道,坐在这种板板车上,悠悠二十里路,一直坚持“坐如一口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那种噬骨的疼痛,一秒都没能停息,如同无数张嘴巴附着在他骨髓上,一小口一小口,极为耐心地吸食着他十六岁的生命活力。但他依旧坚持挺直腰背,看似神情漠漠,其实他这一路上都在近乎贪婪地看,看如同蓝镜子的天,絮絮如柔棉的云,风中招展摇晃的野花,一只乌鸦低低地掠过树枝飞到丛林,发出了嘶哑悠长的叫声。乌鸦……为何偏偏是乌鸦?沈磊脸上扯出一丝苦笑,他想老天这是在给他怎样的启示呢?特意送了这通体黢黑的信使来。
燕燕昨晚偷听到父亲和翟老师聊天,说沈家哥哥去借了板板车,今天会从县医院拉沈磊回来,少女便耍了个心眼,早上偷偷灌了个汤婆子,塞在被窝里,将自己捂出了发烧的效果,宋老师急着去上课,摸了摸女儿额头,嘱托她在家休息一天,请假的事,宋老师到了小学校,自会打电话给燕燕班主任翟老师。燕燕哼哼着答应下来,父亲刚出门,她从床上飞快弹起,一溜烟跑到野棉花山上,那儿才站得高望得远。燕燕在风中足足等了五个小时,终于看到拐角处,远远过来一辆板板车。
燕燕往山下飞跑,惯性令她刹不住脚,几乎一头撞到沈磊身上,沈磊还是那副面不改色冷淡如水的样子,燕燕看他住了两个月院,没晒着太阳,皮肤倒比从前捂白一层,但整个人瘦脱了形,颧骨高高地耸着,更显得一双眼睛牛卵似的,只是以前大眼睛里盛着满满的光彩,现在……
沈磊的哥哥看是燕燕拦了道,他并不讲一个字,悄悄放下板板车,到旁边蹲着歇口气,留燕燕和沈磊说话。燕燕嘴巴张了张,没有声音涌出来,眼睛倒一下子潮红了,她便红着一双眼怯怯地问沈磊:“你还好吗?”沈磊像是一个忘记上油的机器,所有行为都慢半拍,滞滞地将目光抬起来,看的却不是燕燕发红的眼,仿佛她成了一个玻璃人儿。沈磊的声音也是干干涩涩的,反问道:“什么叫好呢?”燕燕咬着嘴唇,憋得眼睛更红。
哥哥过来,沉默地拉起板板车,弓身继续往前走了,过了野棉花山,到家只有一刻钟路,快了。沈磊依旧保持老僧禅定的坐姿,是啊,快了,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看到这么广阔的天地、这么辽远的风景,二十里路,是他人生最后走过的一段长长旅途了吧。
板板车拉到家门口,兄弟俩抬头看塌了半边的屋顶,露出不可置信的傻相,特别是哥哥,昨晚家里屋子还是好好的,今天怎么这屋顶说塌就塌了?但又怨不得茅草屋顶,说了好几年,每年都说要重新翻修,就靠母亲一个女人持家,田间地里、灶前锅旁、洗涮缝补,忙得团团转,她又没有修补屋顶的本事,这事就这样一日复一日地搁下来。
每逢下雨,母亲带着她的七个孩子,心惊胆战地动用家中所有坛坛罐罐去接雨,敲打出七零八落的声响。被子褥子被雨浇得湿透,一家人的脸蛋冻得发青发白,紧紧靠成一团,只能用体温彼此取暖,都恨不得明天雨停了就央人补屋顶。但明天天一放晴,大家又齐心协力忘记这件事,各自忙着下地干活,为了肚里一口饭食,简直要榨干骨头缝里所有的气力。这破茅草屋顶,也有耐心,充分和这家人抗持着,像是一个早就判了死刑的人,它强硬地抵挡着“最后执行”,一直强撑到今天清晨,好了,轰然一声,坍塌得轰轰烈烈,扑倒得义无反顾,幸好那时大家都已下地干活,哥哥又去了县医院接沈磊,无人留在屋里,免了受伤遭难。
母亲满脸满头都是灰,她迎过来,目光却不看面色苍白的沈磊一眼,只朝着哥哥,极为简短地叮嘱:“去队上沈六根家,他答应先借一间房子给你弟弟住。”
在沈磊生病之前,他曾是班上最爱请假的学生。不请假怎么办呢?家里只有一个寡母,苦苦地支撑一家人的生活,田地要种,农活要干,家务要做,母亲忙不过来,常常夜深人静了还借着一点月光在院子里铡猪草,人困倦得不行,头一点一点的,一不小心,差点铡到自己的脚指头。沈磊心疼妈妈,他隔三差五找翟老师请假,请假事由不是回去帮着收麦就是插秧打谷。翟老师一脸为难,说你老是缺课,功课怎么办才好呢?宋燕燕是沈磊同桌,举手请示老师,说她和沈磊同村,可以每天回去将课堂知识教给他,不让他落下功课。就这样,沈磊高一的课程,至少有一半是在课堂之外完成的。
沈磊和燕燕共同拥有的“课堂”,在高高的野棉花山上。这是方圆百里最高的一座山了,山下居住着万户人家,站在山脚抬头往上看,仿佛爬到顶上就能手摘白云和星光;站在山顶往下看,下面慢慢走过的耕牛还不如黄狗大。孩子们都喜欢这座山,但真正能爬到山顶,需要毅力和体力,有些爬到半途就气喘吁吁打了退堂鼓。燕燕从小娇弱,她爬到一半,肺里呼啦啦拉起风箱,气喘得胸腔想要炸开,但想到沈磊在山上,抹把汗,又继续往前走。
燕燕一开始“辅导”得很认真,但她很快就发现自己力不从心,沈磊自学能力惊人,他只管跟着自己的节奏走,有时燕燕在学校三天学会的,他一个晚上就自学完成了。后来,燕燕偷偷将家里二哥之前的高中课本偷出来,统统借给沈磊看,沈磊学得津津有味,仿佛那一本本学生们视之为枯燥单调的课本,是美味的糖果,百吃不厌。
如今的燕燕,想着沈磊身上发生的遭遇,心里难过极了,晚饭也不想吃。她一个人跑了出去,脚步自己移动,脑子不再参与,稀里糊涂地竟又爬上了野棉花山。
燕燕来沈六根家,是鼓了很大的勇气。她严重怀疑自己当日巴巴去接沈磊,却连一句好听的安慰话都没有,反而给人家留下了误会,如今再腆着脸过来,会不会惹沈磊更大不快?同时又惧怕沈六根的碎嘴老婆逮着她问东问西。之前,她在野棉花山上给沈磊补课,村里已经有许多人穷嚼舌根,说宋老师教女无方,好好一朵鲜花,咋就不长眼,偏要找一堆牛屎?每次听到这种议论,燕燕又气又急,她既气恼闲人乱说话,更怕这些流言传进沈磊耳朵里,他会不会对自己有啥看法?好在,沈磊就是有这种本事,是非谣言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如一锅滚汤了,他硬是有本事听不到也不去想,不去猜,一如既往地对待燕燕。
燕燕瞅着沈六根老婆扛锄头下了地,她才一猫身闪进沈六根借给沈磊的小屋,这是一间小小的偏厦,平时堆点杂物,盖好就没住过人,虽说此前胡乱打扫过一番,燕燕还是被屋里飞舞的灰尘与陈年霉味呛得咳了两声。
沈磊坐在床上,正在看一本高中数学书,他一只手在空中写写画画,看到突然闯进来的燕燕,语气又惊又喜:“燕燕,你能不能借我几张草稿纸,一支笔?”燕燕比沈磊更为惊喜。她响亮地答应着,折身一溜烟跑出去,在家里一阵翻找,不但找到一叠用过的废作业本,还拿了几本新崭崭没写过一个字的本子、两支笔,看到柜上有一本杂志,燕燕也随手抓在手里。
第二次去沈六根家,刚好撞见六根老婆从地里回家喝水,看到奔跑得脸蛋红红的燕燕,六根老婆龇牙咧嘴地笑了,怀着过度的热情打招呼:“燕燕!来看望同学啊?”六根老婆尽量咬词嚼字,这么文绉绉地说话,真是他娘的累死人。果真,燕燕刚红着的脸轻轻嗯一声,六根老婆露出神秘颜色,拉住燕燕推心置腹道:“傻女子,眼看这沈磊就要不中用了,你也莫太殷勤了,免得二天嫁人还要被人议论,吃不了羊肉惹身骚!”
燕燕一张脸,真是红成了西天晚霞。她略一低头,几乎是挣开了六根老婆的袖子,急匆匆往偏厦走。六根老婆还在后面留下了一长串摇头晃脑的“啧啧”。
沈磊看到燕燕送他这么多东西,高兴得一时忘记了腿痛,他好奇地翻了翻杂志,用眼神询问燕燕:“这是什么?”这是一本1982 年的老杂志,是燕燕已经考上大学的二哥,有次在旧书摊看到这本两年前的杂志,被其中一个故事吸引,专门买下来,读了之后大受触动,寄给家乡的妹妹,燕燕读后果真也很喜欢。现在,她又借花献佛,拿来送给沈磊。
燕燕兄妹俩同时被感动的故事,名叫《人生》。燕燕翻开了自己最钟爱的那一页,念给沈磊听:是的,现实是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
沈磊看了看这篇《人生》的作者名字,他叫路遥。路遥,人生。不知为何,在沈磊心中,忽然激荡起这样一种联想:人生就是一场遥远的路途,可对于他而言,这段路,到底还剩下多少光阴多少里程呢?
燕燕不知沈磊此刻心中的波澜万顷,她刚想说什么,窗外闪过半张偷偷摸摸的脸来,如同被蜜蜂蜇了一下,燕燕慌慌张张站起身,向沈磊告辞道:“我先走了,下次又来看你。”
沈磊只是象征性地抬了抬眼,他已经被《人生》吸引住了,压根没研究贴在窗外、六根老婆那张扁扁的脸、滴溜溜转的眼睛,代表着什么。沈磊翻到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不满意,就灰心。
沈磊将整个故事看完,从文字中不情愿地抬起眼,发现眼睛又涩又酸,屋里的光线已经很暗了,他住在人家家里,不能那么厚脸厚皮地再浪费沈六根的煤油照亮。反正,像他这样等死的废人,夜里有没有光亮伴着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慢慢挪到门口,将大半个身子都倚在门框上,看着天一点点收去了夕光。天上,也许住着一只长着巨大翅膀的乌鸦,它飞到东,它飞到西,它飞到南,它飞到北,它将自己黑黢黢的身体当抹布,终于将整个天空都擦黑了。
回想半个月前,在回家路上,沈磊看到一只乌鸦会那么情绪低落,他不由得抿抿嘴,近似浅浅的微笑了:现在他竟然不怕任何关于乌鸦或者死亡的联想。既然谁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小鬼何时来索魂,他就好好活着吧,将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每一刻都是在世上的最后一刻。
匠人勉强修整了茅草屋,沈磊得以搬回家住。医生开的止痛药快要吃见底,他忍着没对母亲说。其实,现在止痛药对他已经越来越不管用,之前吃下去,药效最好的一两个小时,他会觉得上万只蚂蚁趴在他腿上,一边走动一边啃噬,但毕竟是蚂蚁,这种痛楚是带着一点麻和痒,让人能够忍受下去的。如今,即使吃了药,依旧是箭矢深深钻进骨头,缓慢地转动着,打着旋儿,深一点,再深一点。痛楚如此真实,全身的神经末梢,没有哪一处不痛,没有哪一处能逃脱惩罚。沈磊在痛到极点时,他就去翻那本《收获》,别的文章只是看过一遍,唯独这《人生》,翻来覆去至少读了二十次,他是拿《人生》当自己镇痛的良药了。
当《人生》也镇不了痛时,沈磊眼前发黑,犹如骤失视力的盲人,疼得唤出声来。他呻吟得太大声,召来了正在为邻居家砌粪坑的赵石匠。
赵石匠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他丢下手头活计,偏着脑袋,循了声音,一路走到沈家,推开虚掩的门,闭了一下眼睛,适应堂屋里昏暗的光线,然后他终于看清床上躺着一个“半人半鬼”的少年。少年的身体,如今只有一半尚在人间,另一半已经被小鬼紧紧扼住,拼命往地狱陷落了。
“哎哟!”赵石匠惊呼一声。
“哎哟!”少年也紧跟着呼痛。
沈磊的病情愈加严重,从早到晚,日日夜夜,他仿佛是被疼痛包裹的一只蚕,再怎么辛苦都吐不出一缕丝。如果像县医院那个医生诊断的,沈磊因为几年前就种下了“湿毒”的种子,疼痛长成了小树,分分秒秒都在长大,眼看就要撑破他的身体了。
赵石匠到底胆大,走到床边,伸手轻轻触碰了一下沈磊肿胀发亮的大腿,里面仿佛盛满了清水,能在薄薄的肌肤下面发出“咣当”的声响。床铺上的少年,被一身接一身的大汗沤着,头发已经很久没修理,软塌塌地贴着脑门,闻上去,是一种酸腐破败的味道。赵石匠这个热情执着又精力过剩的人,就是有本事在这种不好闻的味道中,还嗅出一丝少年倔强执着的、对生命百般渴望的年轻况味。
母亲精疲力竭地拖着一双泥腿杆,从地里走回来,赵石匠在家门口截住她,热情地问:“你是沈磊妈?”妇人不知自己等死的儿子还能闯什么祸,惶惑地点点头。赵石匠便用手掌使劲拍一下大腿,满脸喜色道:“那就正好!”
母亲吓得不知所措。赵石匠这才娓娓道来,原来他有个亲戚,从小就喜欢钻研药书,家里人打也打了、劝也劝了,他硬是不听,只好同意他去学医,哪知他又不是那块料,费了老大力也没考上医专。但这一点都没伤害他继续苦学的心,亲戚放出话去,说他自学成才,能治天下疑难杂症。
真有同村的人,送了一个喝农药烧坏食道的农妇过去,请他医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医治的,眼看过了一周,那农妇有渐好的迹象,还能喝下半碗稀饭,当天夜里,竟忽然又一命呼呜。农妇死了事小,农妇娘家人找上门和夫家闹,夫家的人心眼黑,将一切责任都推到医生身上,一来二去,医生成了替罪羊,再加之他原本就是“土法行医”,连个行医资格都没有,闹出了人命案,当即被政府抓起来,又是赔钱给苦主,又是关起来劳教了好几年。
现在放出来,他还是死心不改,成天扬言说要治一个疑难杂症,为自己扬名立万。但谁家敢把病人送去给他治呢?他手里可是出过人命官司的啊。眼看好端端的医生,自己倒要为此事疯魔了,赵石匠见到沈磊半人半鬼的样子,忽然生出这样的念头:倘若那赵医生能治好被县里医生判了死刑的病人,岂不是说明他半生的坚持没有错?就算他不小心将人治死,沈磊现在不也在等死吗?只不过提早让他解脱罢了。
沈磊母亲听了赵石匠这口若悬河的一番话,真是惊得说不出话来。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去找一个曾治死人的江湖郎中“试手”,她心里如何安妥如何情愿?正在犹豫不决时,堂屋里一声闷响,母亲奔过去一看,沈磊已经手脚并用,爬到了屋中间,他抬起头,眼睛灼灼地望着两个大人:“妈,石匠叔跟我说了这话,我同意,我想去试试!”
沈磊能被赵医生治好,这是连他亲生母亲都不敢相信的事。
前前后后,沈磊在赵医生那儿住了大半年,他被人用板板车拉着走时,春天还没真正到来,枝头光秃,草木萧瑟,他甩着两条好腿走回家时,银杏飘黄,秋梨正甜。
母亲早就得了信,说儿子这两天要回来,她想去村口迎,又怕被人笑,想要如常去地里干活,又神情恍惚没有半点心思。她守在家里,为了让手脚有个搁处,拿过一件需要缝补的衣服,补来补去,发现补丁完全订反了。母亲一边骂自己,一边用剪刀尖一点点剔开线头,正在返工时,门口一黑,移来一团影子,那影子瓮声瓮气,喊了一声妈。
母亲慌慌张张站起,大半年没有见过小磊了,这个年龄的男孩子,还在长个头,母亲没有用视线探测一下沈磊现在到底有多高,她转身就往厨房疾走,破衣服掉在地上也丝毫不察。
沈磊懵懵懂懂地捡起衣裳,跟着母亲追到厨房,他看到母亲撩起围裙摆,一边往锅里舀水,一边擦眼睛,他心里一酸,退了出去。母亲煮好了一碗蛋,端过来,沈磊慌忙去接,就像那天,母亲将碗往他怀里一塞,转身就要扛锄头下地——这两天在家里坐立难安地等儿子回来,地里的活计,是耽误了不少的。沈磊说他也要去下田,母亲头都不回,声音有点嘶哑地吩咐:“你留在家里吃东西,哪都不要去。”
沈磊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如今又能活鲜鲜地再世为人,见到他的人都啧啧称奇,赵医生因为有了这块“生招牌”,声誉一下子高到了他也想不到的地步。沈磊并不介意,只要人家有兴趣打听,在外人面前,耐心地一一讲述他的受治经过,重复述说。唯独母亲,非但不打听,人家围着沈磊问这些话,她还会低头快快走开,仿佛那是她听不得的天机。
燕燕送了一套试卷过来,沈磊不知所以,但他看到试卷,有种惊喜熟稔的感觉,仿佛是多年不拈绣针的绣女,再度能上绣台;仿佛是解甲归田的将军,又能重驰战场。燕燕很耐心地等着他答题,视线密密织成网,落在沈磊后背上,她看着他畅快答题,抿嘴甜甜地笑了。
沈磊并不知道,这是燕燕父女的一个精心安排。燕燕很高兴能当一回沈磊的监考官,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后背看,明明知道这个诚实的少年不会作弊,但她还是会看,视线刚刚落下,又匆匆抬起,舍不得有一秒更替。
几个小时后,燕燕将这几科试卷装在一个牛皮纸袋里,郑重其事地在袋口用细线绕了几圈,交到翟老师手里。
翟老师带回学校,连夜请各科老师辛苦阅一下卷,阅卷结果,令翟老师大为吃惊:靠着自学,沈磊这孩子竟能顺利通过高中会考!
这是翟老师勉强应承宋老师的必备条件:倘若沈磊连高中会考都不能通过,又如何为他争取高考资格?
一个月后,宋老师将一张高考准考证,郑重其事地交到沈磊手上。沈磊不可置信地指了指准考证,又指指自己鼻尖。宋老师拍着少年的肩膀,欣喜地嗯嗯道:“去试试,啊,别有太大压力,就当去感受一下考试氛围。”
沈磊自然毫无压力,因为他身边包括宋老师在内,都是念及这孩子造孽、可怜,给他一个机会去“试试”,哪里知道他真会成为闯过独木桥的一匹黑马呢?
燕燕还有一年才高考,但她比任何一个高考考生都积极,一天往县中跑两趟,问门卫大叔到底喜榜什么时候贴出来。门卫被燕燕烦得脑仁疼,这一日,老远看到燕燕的影子,门卫就扯起喉咙喊开了:“宋女子,跑快一点!快来看一看,这上面有没有你的状元郎?”
燕燕脸红到耳根,她佯作不在乎的样子,偏要放缓了脚步,一步一步走过去,沉下心来,深深呼吸,这才抬眼细细张望。
忽然,燕燕喉咙里迸出一声短促尖锐的叫喊,周围的考生和家长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这少女,咋忽然就泪流满面了,亮晶晶的眼,亮晶晶的脸,她就这样又哭又笑地折身往回跑。门卫大叔摆摆手,见多识广地帮燕燕解释:“激动的,她这是激动的,肯定是看到喜欢的男娃儿上榜了。”
燕燕一口气没歇,跑到了野棉花山脚下,她出门前,沈磊正要去山上拾柴禾,她来不及让气喘匀净,闷头就往山上跑。以前她走一段歇一程的野棉花山,今天怎么如履平地一般。
“沈磊,沈磊!”
沈磊直起腰来,看到燕燕一如当初,又像一枚离开枪膛的子弹,飞快地向他射了过来。她差点就撞上他的胸膛,但在离沈磊身体还有三厘米时,少女奇迹般止住了步子,扬起一张哭笑交加的脸,尖着嗓子喊:“沈磊,你考上了!你考上了西安的大学!”
沈磊呆呆地望着燕燕,他没有出声,仿佛这个消息与他无关,过了一会儿,他带着一点梦游的怔忪问道:“我不是在做梦吧?”燕燕忽然拉过沈磊的手臂,将他袖子掳卷上去,埋头便是深深一口,沈磊吃痛,啊地叫出声,燕燕才甩开他的手,嘿嘿笑着:“你没做梦,沈磊,你真考上了!来,你也咬我一口!”燕燕勇敢地挽起袖子,将一段藕节般白净的手臂伸到沈磊鼻子下面,沈磊躲开一点,摇摇头,傻傻笑了。
燕燕喊他:“沈磊!”他哎一声,但燕燕傻傻笑着看他的眼睛,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沈磊也喊燕燕,少女同样哎一声,他们眼对眼地望着对方,却没有说话。野棉花山上的风,轻轻吹拂着少年人的衣摆,衣角不小心碰上了,又很快地移开。
燕燕第二年高考,报的所有学校都在西安,但她考砸了,她不死心,又积极准备复读重考,她看书看得很累、很拼,大年三十了,还捧着书本死磕。宋老师包好了饺子,贴好了春联,他的幺女儿仿佛和“年”无关,一心一意要当书呆子,宋老师当了几十年老师,虽然一直教的小学,但基本道理是通的,他在肚里叹了一句“过犹不及”啊。心知这种话,千万不能让燕燕知道,反而会给她增加思想压力,便换了温和的口气,对燕燕说道:“沈磊从西安回来了,你不去找他说说话吗?”
燕燕仿佛从梦里惊醒,她毫无过渡地甩下书本,拔腿埋头就往沈家跑,宋老师追着在后面喊:“傻女子,先吃了饭再过去!”
燕燕等不及了,她一点都不肚饿,去年过年,沈磊没有回来,她还雄心壮志,相信自己经过七月那场浴血奋战,很快就能见到他,哪晓得自己不争气,耽误到如今,他们到底有多久没见了啊?燕燕简直不敢去数那些日子,哪怕她被书山题海压迫得再厉害,想起沈磊来,“高四”学生麻木的心,竟会有个角落,立时跳跳地疼痛起来。
真正见到沈磊,燕燕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真的是沈磊吗?看来北方面食的确养人,这才一年多时间,当初那个单薄羸弱的少年,已长出了宽宽的肩膀、高高的个子,他的剑眉星目,依旧是熟悉的样貌……燕燕匆匆抬头,与沈磊对视一笑,又立即不好意思地垂下视线。
沈磊咧嘴一笑,落落大方地和燕燕打招呼:“好久没见,宋燕燕。”
燕燕嗯了一声,脸色莫名地红了。
燕燕留在沈家吃了一餐简朴的年夜饭,她大哥来找她回去,燕燕赌气般拧着身子,抿唇拒绝:“不,就不!爸爸答应我的,今晚和沈磊聊到多晚都可以,不信你回去问爸爸?”宋老大是宋家一个很特殊的孩子,长得牛高马大,却天生比旁人少了一窍心思,平时在外面,是个不好惹的角色,不管你是天王老子,还是村长支书,他暴脾气一上来,都敢冲人家挥拳头耍威风。但这个直愣愣的宋老大,却天生对他爸和妹子买账,燕燕既然搬出了尚方宝剑,他攒着眉头狠狠瞪了一会儿眼,最终选择怏怏地离开。
沈家并不因为出了一个大学生,家境就有大幅度改变,这茅草屋,甚至比沈磊去西安之前还要更破败些。窗外已经有性急的人家,点燃鞭炮,噼里啪啦好一阵炸响。沈磊弟弟嚷着想看“春晚”,母亲和姐姐便带他去了邻居家,“蹭”人家的电视看,这下更衬得屋子冷冷清清。
燕燕吃了一点杂面馍馍,喝了半碗菜汤,怎么觉得通体发热,比吃了龙肝凤髓还要可口舒坦,她不说离开,沈磊也不好意思赶人家回去。夜深了,风一阵紧似一阵,燕燕身上又冷又热,脸蛋是红的,手脚却冰凉冰凉,她不自觉地在地上跺起小碎步来。沈磊也冷得要命,陪着客人在漏风的破屋子里苦熬,实在熬不住了,他犹犹豫豫地建议:“要不,我们坐在床上,拿被子盖盖腿?”
燕燕飞快地响应,她甚至主动起来,跨前一步,拉开被子,又将两个枕头拍拍松,靠着床头立起来。
两个年轻人的鞋,端端正正摆在床边,他们肩膀并着肩膀、胳膊贴着胳膊,燕燕偷偷去看墙上的影子,当她侧头听沈磊说话时,仿佛两个人在交颈相拥……
燕燕被自己的想象吓了一跳,骇得大声咳喘起来。
“你怎么样?我去倒杯水吧。”沈磊慌慌忙忙地想要跳下床,燕燕一把抓住他袖子,脸咳得通红:“别走。”她低低地请求。沈磊又迟疑地坐回去,一只袖子被燕燕抓着,另一只手,抬起来,带了一点犹疑,轻轻拍她的后背。
燕燕渐渐平静下来,她用心感受着沈磊的手掌,他的事业线、人生线,还有爱情线,热量从纹线中延伸出来,到达了她的后背。她穿着棉袄,棉袄里面还有毛衣和春秋衫,但就算再多穿十件衣服,她也能准确无误地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燕燕简直快晕过去了,脸上红晕更深一层。沈磊不明就里,他看燕燕面色如桃,以为她呆在屋里太气闷了,但他又走不掉——轻拍她后背的手放了下来,那只袖子还被燕燕紧紧捏着呢。
沈磊心中也升腾起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他袖管这一小块布着了火,熊熊地灼灼地燃烧起来,但这火的温度,竟并不烫人,只是很暖很暖,如同春阳照耀人间。
有片刻时光,他们两人都没有说话,窗外有个二踢腿忽然爆裂,威力不小,茅草屋墙壁仿佛都簌簌落下一层灰来。燕燕惊叫一声,很快拿手捂住嘴巴,只露出眼睛来笑。于是沈磊也笑,两人傻傻地打了一会儿哈哈,又同时说道:“新年快乐!”
他们如此步调一致,踩准节奏,这难得的异口同声又令他们多笑了一阵,燕燕将眼泪都笑了出来。她总算肯放开沈磊袖子了,拿手揉着笑得发疼的胸口,撒娇地问道:“我们这叫什么啊?”“默契呗!”沈磊答得很快,燕燕抬起水汪汪的眼睛,不敢再看他,曲起手指,来回抠被子上的灰补丁,仿佛在玩味这两个字:默契。真好。
燕燕想考西安的大学,本科也好,专科也好,只要能有读书的机会,她都愿意去,怎么老天爷不懂得她的苦衷呢?那么热切的期盼,非要一桶一桶冷水淋下来。不过,燕燕很快又振作起来:怕什么嘛?当初谁能想到,沈磊连正规高中都没念过几天的人,一走进考场倒能金榜题名了,自己只是上次运气不好……
想到将来能和沈磊在同一个城市,燕燕心里立马翻滚起万缕柔情,他们能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去马路上来来回回散步,一直走到路灯全都亮起来,再熄下去,还能去西安好玩的地方逛一逛、看一看……对了,西安到底哪里好玩呢?
燕燕冷不丁抛出这个问题,倒让沈磊一时语塞。他怎么好告诉燕燕,自己去了西安这么久,其实哪里都没去过。那些旅游景点好不好?也许很好吧,要不为啥每天都有乌泱泱的游客涌到这座城市来旅游观光呢?但对于沈磊来说,这样的游玩,实在太奢侈太浪费太遥不可及了,他空空如也的钱包,支撑不起这样的挥霍。如今燕燕忽然问起,沈磊急中生智,舌头未打绊地答出了一个“华山”。
燕燕眼睛亮亮的:“哦,华山。”她记下这座山的名字了。
母亲领着儿女看完春晚回来,沈磊和燕燕还靠在床头聊,母亲没有打扰他们,让原本跟着哥哥睡的小弟去自己铺上睡,将整个夜晚都留给了两个悄悄话不断的年轻孩子。
沈磊和燕燕,果真就聊够了一整晚。大年初一的雄鸡,打鸣声格外高亢有力,燕燕啊了一声,她仿佛不相信,自己竟然和沈磊在一张床上,盖一床破被,聊了这么漫长的一夜。天亮了,仿佛灰姑娘被收走了水晶鞋,燕燕一下子就变回普通而羞怯的女孩子,她慌慌忙忙下床穿鞋,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头,细细一看,竟将左右脚穿反了,于是又一通大笑,笑得蹲到地上。
母亲起来煮汤圆,留燕燕吃了再走,她执意不肯,像是人家在强留她,鞋子也顾不得倒过左右来,如同一只张皇的蝴蝶,跌跌撞撞扑到门外。
还没等过完大年,沈磊要提前回学校了,他回去有两件事,一桩是年前就和雇主说好,趁着寒假,好好给他家的孩子当家教。另一桩事,沈磊想集中时间,好好看看书,上个学期,他不但找了三份家教,还在外面当小工,兼职赚外快,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狠狠熬了几个通宵,倒也顺利过关,但他并不喜欢这样,觉得这是无计可施的“下下策”,他决定利用剩下的假期,将课本好好看一看,下学期的书,也能翻一翻,提前预习预习。
沈磊辞家这天,很早就起床,一个人背着行李,踏着淡淡的星光走到村外,他急着去赶县城的头班车。真没想到,这么早,还会有人等在路口,他定睛一看,不就是宋燕燕的大哥吗?他怎么会来?难不成他妹子捎了什么口信,让宋老大特意来送沈磊一程?
沈磊疑疑惑惑地放慢了脚步,宋老大便跺跺脚,踏出了气壮山河的步子,几步便逼到沈磊面前。沈磊足足比宋老大矮了一个头,对方逼得太近,呼吸时的白气直往沈磊脸上喷,沈磊不习惯地偏了偏脑袋,主动打招呼:“大哥。”
“谁是你大哥?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宋老大不知哪根筋被触动,他忽然就恼怒起来,手舞足蹈,又连连跺脚,脸上呈现出愤怒与轻蔑交织的表情。
沈磊吓了一跳,不知宋老大何以如此。宋老大蛮劲上来,扯了人家衣领,鼓瞪一双牛眼恶狠狠道:“你小子给我听好了!你家是啥情况,你闹醒豁没得?就你这样的,还敢高攀我家燕燕?趁早死了这条心吧!如果你再敢给燕燕写信,小心我的拳头不认人!”
宋老大吼完这一阵,噔噔噔地走掉,沈磊大口吐着气,良久,他揉了揉皱巴巴的领口,拎起地上的行李,继续往县城走。他双脚机械地往前划步,脑子却乱成了一锅粥。
坐在咣当咣当的火车上,沈磊又将自己和燕燕的这番交往细细想了一遍,他嘴里悄悄弥漫着一种涩涩的苦味——他们曾经尝过甜吗?好像并没有,就像一朵花,在绽开之前,有人咔嚓一剪,将花骨朵从枝上剪了下来,从此,再也没有开放的可能了。
沈磊有点惆怅,又有点释然。他想,既然宋燕燕的大哥这么恨他是个穷人,他又何必要厚颜无耻地贴过去,继续惹人家讨厌呢?
到了学校,沈磊很快就将这段不愉快的小插曲抛在了脑后,他甚至很庆幸自己提前回了校。那日,做完家教,沈磊猛蹬着他那辆除了铃不响哪里都响的自行车,不知怎的,骑到“民望百货大楼”时,前胎忽然瘪了,气漏得一干二净。沈磊只好跳下来推车,这一下车,他看到百货大楼大门旁,贴着一张招聘启事。
原来,“民望”当时走“国企与个体联营”的新商业道路,出租了部分柜台给外面的商家、个体户,但要求非常高:一是商家必须保证自己所售货品质量优良,价格公道;二是商家所聘请的售货员,必须要通过“民望”老总的统一考试,经过正规培训后才能上岗。
这样一来,无数商家就算挤破头想进驻“民望”的柜台,但一时之间,却找不到合适的营业员,情急之下,贴了告示,广纳人才,待遇优厚。
沈磊从书包里掏出纸和笔,认真记下了招聘人的电话号码。
这是沈磊第一次见到苏耀华,他身材魁梧高大,四方脸、罗汉眉,一双眼虽不大,目光却灼灼逼人。每个要进入“民望”的营业员,不管你是专职还是兼职,都要先过苏总这一关。
苏耀华问了沈磊三个问题:你是大学生?为什么想来卖百货?有信心能卖得好吗?
沈磊回答问题之后,苏耀华粗短的手指头叩着桌面,下巴微扬:“那你敢不敢立一个军令状呢?学生。”
沈磊立下的军令状,是要比正规营业员的销售率高二十个百分点,如果做不到,他就乖乖卷铺盖走人,如果做得到,不但苏耀华会多给他一节柜台,还有额外奖金。
第一天站柜台,沈磊便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腿不是你的”,他不是不能吃苦的少年,但还没试过“罚站”罚够一整天,从早上开始,就一直保持“挺拔身姿”站立着,中午有半小时吃饭时间,他的腿竟然麻得不能一下子顺利坐到椅子上。到了晚上大楼打烊,沈磊觉得支撑自己走路的,不是两条腿,而是两根枯树棒。
最要命的是,这种酸胀疼痛,又让他想起差点送自己进鬼门关的腿疾。但他只为自己担忧了三分钟,年轻人的睡眠真是好,三分钟后沈磊便一头扎进黑甜的梦乡中,明天还要起早卖货,他舍不得花无谓的时间来伤春悲秋。
这天,沈磊正在给一个大妈讲解一款“健康枕”的作用,耳畔忽然响起一个悦耳的声音:“沈磊,你怎么在这里呢?”
沈磊抬头,看到同班同学苏眉,她穿一件大红羽绒服,瘦伶伶裤腿的牛仔裤,头发在脑后高高地梳一个马尾辫,身姿如同一棵小白杨般青春挺拔。
“哟,今天什么风把苏眉都吹来啦?”苏眉洋溢着满脸笑容,向沈磊走来时,胖大妈无意中小声说的话,恰好飘进了沈磊耳朵里。
沈磊落落大方地回答苏眉:“我在这里卖货,怎么,你来百货大楼买东西吗?”
苏眉眨巴眨巴眼睛,拉长声音道:“买东西?”她噗嗤一声笑出来:“我真买东西,你会不会看在同学的面子上,给点折扣啊?”旁边的大妈警惕地望着沈磊的脸,仿佛他说的每个字,都会影响到自己要不要下决心买这个健康枕。
沈磊缺乏和女同学打交道的俏皮经验,顿时面红耳赤,不知如何回应。苏眉嫣然一笑,转头对大妈说道:“这位漂亮的阿姨,我在和同学开玩笑呢,他卖的东西肯定是价优物美,哪里还需要什么折扣?他报的价格,已经是全市最低价了。”
大妈得了漂亮姑娘一句“漂亮”的夸奖,立时眉飞色舞,大声武气说道:“小伙子,给我开票,要一对儿枕头!”
苏眉正在旁边笑嘻嘻地站着,苏耀华从外面进来,喊她名字:“小眉,不是让你到我办公室等我吗?你在这里捣什么乱?”苏眉朝沈磊吐舌头做个鬼脸,赶紧迈着小碎步,跟在苏耀华背后乖乖上楼了。
过了一会儿,胖大姐凑过来,神神秘秘问:“小沈,你是苏眉同学啊?你晓得她是谁不?”
沈磊又不是瞎子,他看出来了,苏眉是苏耀华的女儿。
苏眉会爱上沈磊,苏耀华一点都不意外,人和人之间相处,很多时候讲究个“场”,沈磊给他的第一印象,便是“气场相投”,这个小伙子,怎么说呢,他倒有几分神似三十年前的苏耀华哩,一样那么拼,那么自信满满,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硬铮铮的劲儿。沈磊没有辜负苏耀华对他的期待,不但在约定时间,圆满完成了他制定的销售任务,还洋洋洒洒写了一封“万言书”,对“民望”下一步的改革,提出了许多基层员工的中肯想法,很多思路,和苏耀华不谋而同,他一边读着沈磊的报告,一边激动地叩着桌子思忖:这小子,实在是像我!
苏耀华如今是呼风唤雨的百货界大哥,不用老婆再苦巴巴挣一份工资,乐得早早办了内退,在家跷脚摊手地“养老”,晓得一切都是托苏耀华的福,内心欢喜,歇了年轻时的怨气,身躯越发长得胖大和善,苏耀华大半生的心血都放在“民望”,扪心自问,他在家里投入的感情,恐怕还不如在百货公司的一成多,回首往事,对圆乎乎的老婆倒不失有几分愧疚,平时在家里听老婆说些颠三倒四的话,他也左耳进右耳出,尽量不往心里去、不动气,如今更不必再自揭疮疤,忆起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回想当初自个是“下里巴人”,高攀了老婆这“阳春白雪”,故意让自己刺痛难过。他也弄不清,为啥今日妻女这番小小的争吵,会掀开他记忆中不快的一页。也许,还是因为那个叫沈磊的孩子,太像自己了,连拧眉心的犟模样都像。
晚上苏耀华照例在公司加班,苏眉回来得晚,到家时石英钟都敲过了九点,苏眉妈假装到厨房倒水,伸脖子眼光敏锐地左右端看一番:没人送苏眉回来,这丫头,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回家,也不怕路上遇到坏人!
苏眉妈一肚子的担心和抱怨,但她不敢指责女儿,女儿从小就不太听她的话,就服苏耀华管,她也闹不懂了,苏耀华成天忙得脚不沾地,怎么还能“收”了小眉的心,弄得她这个跑前跑后的妈,倒像老妈子一般无足轻重了。
那几个麻将搭子教苏眉妈,现在眼看就九十年代了,和儿女打交道,要晓得变通,到时莫好人没做成,反而落一身埋怨。苏眉妈稳稳神,从冰箱里拿出一串香蕉,是她特意为苏眉留的,掰了几根搁盘子里,像呈给老太爷一般,在敲女儿房门前,特意深呼吸两口,胖胖的手指拍了胸口两下,这才橐橐地叩门。
“忙着呢。”苏眉有气无力地回答。只要开口说话就好,苏眉妈也不管女儿是真忙还是假忙,手一抬,推门而入,做作地咳嗽一声。苏眉坐在写字台前,灯开着,书也打开着,但看她这神情,压根儿一个字也没往眼睛里搁。
苏眉妈是个心里憋不住半句话的主,无论苏眉脸色是否好看,她屁股往蓝白碎花的床单上一坐,直截了当发问道:“小眉,你和那沈磊,到底发展到啥程度了?”
苏眉妈只来得及问这么一句,女儿已变成一个小鞭炮,从椅子上一弹而起,马尾辫扫着妈妈的脸,像是给写满关切和紧张的胖脸呼了一巴掌,在苏眉妈还未反应过来时,女儿已尖着嗓子嚷起来:“我说了多少次,香蕉不能放冰箱,不能放!原本摆外面好端端的,一放就要生黑斑,你怎么老是记不得!”
苏眉妈抱着香蕉,肩膀和后背受了好几下推搡,莫名其妙地退到门外,还不知道苏眉这通邪火到底是因何而发。
咬牙切齿赶走了母亲,苏眉一头扎进被子垛,刚刚的张牙舞爪全然不见了,她哭起来,哭得声嘶力竭。苏眉借香蕉和母亲吵嚷,是因为母亲平时行事憨憨拙拙的,没想到一下刺到了苏眉最痛的地方。啥程度?如果她告诉母亲,到现在都好几个月了,自己还没“拿下”沈磊,那不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吗?
说给母亲她肯定也不会相信,在她简单的脑瓜里,苏眉是高高在上的星辰,那沈磊穷酸小子一个,哪里配得上苏眉一根小手指头?即使苏眉自己也不信,她从小到大,想要什么东西,从未吃过这么大的瘪,这沈磊莫非还是个不近女色的神仙不成,她使了吃奶的劲,还没“降住”他。
苏眉今天又陪着沈磊去“上班”了。沈磊每天下午下课,连馍馍都没时间啃一口,骑上他那辆破自行车,救火一般往“民望”赶。沈磊在前头骑,苏眉在后头撵,她心劲足得很,想自己只要横下一颗心,藤蔓缠树一般纠着沈磊不放,看到时会不会撬动他的铁石心肠!可真的将自己假想成藤,苏眉脸一红,不好意思了几秒钟,几秒后她果断昂起下巴,给自己打气:怕啥,从小爸爸就教育你,自己没有哪样东西不要怕,只要心头有志气,金山银山都可赚得回。
苏眉巴巴地陪沈磊站柜台,站左边的胖大姐和右边的鬈发大姐对了个眼神,大家都将这一对当作铁板钉钉的一对了,苏眉放着家里的福不享,跑到“民望”来受罪,要的不也是这个效果吗?沈磊并不领这个情,他低声劝苏眉回去,劝了几次,苏眉不听,他索性就当她是货架外的一样摆设,纵使没顾客来相问,他的嘴巴宁可闲着也不和她说一句话,苏眉长这么大,何尝受过这样的气?她心里又恼又急,却也拿这愣小子无可奈何。女孩子到底脸皮薄,磨蹭了一会儿,苏眉到底先走了,沈磊还要留下来清点货物,扎全天的流水,苏眉要走,他连抬头“嗯”一声都不肯。苏眉是带着一肚子的委屈和怨回家的,她只想躲进自己房间,安安静静舔舐伤口,哪晓得妈妈哪壶不开偏提哪壶,她借机与妈妈大吵大闹,聊以发作了胸口这恶气。
哭够了,苏眉擦干眼泪坐起身,慢慢冷静下来,她真是苏耀华的女儿,不肯半道认输。难道是自己的女性魅力不够吗?苏眉抓起书桌的小镜子,左照右照,镜中是一个鹅蛋脸大眼睛的年轻姑娘,被泪水泡过的眼皮有些肿,鼻尖也揉红了,除此之外,她哪点比同龄女生差?系里男生背地给苏眉取了个绰号:小朱琳。都说她长得像当时的影视明星朱琳,朱琳扮演《西游记》的女儿国国王一炮走红,是大众公认的美人,苏眉心想,未必自己长得像女儿国国王,命运也是一样惨,爱上的男人总归是个“唐僧”,不肯回馈她的丝缕爱意?
苏眉不相信沈磊是唐僧,他既然不是和尚,她便要下足十成功夫,想办法俘获他的心。
平时苏眉高傲,男生在她面前献殷勤,她并不愿抬一下眼角,如今为了沈磊,她连“曲线救国”的战术都用上了。沈磊同寝室的几个男生,对于苏眉要来“视察”“做客”无不惶恐又热切,生怕怠慢了她。苏眉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男生也晓得她是为了沈磊才屈尊登男生寝室楼,在一团又臭又酸的空气中保持腰挺背直的端庄仪态。
寝室老大最有怜香惜玉的心,看苏眉在这里坐得不甚自在,脑筋一转,想到一样让她感兴趣的东西。那时每个学生都有一只属于自己的抽屉,沈磊的抽屉并未上锁,老大轻轻一拉,便将整个抽屉的秘密大白于苏眉眼前。
“看呐,沈磊家乡有个女朋友,写来的情书快将抽屉挤爆了!”苏眉先是心底一惊,一沉,脸上罩了朵乌云,但她很快就松弛下来,轻轻一笑,因她看清了那些信,都好端端地蜷缩在信封里,并未被取出、伸展、阅读。苏眉在洞悉沈磊秘密的同时,自己找了个蹩脚牵强的理由:怪不得沈磊对我不冷不热,爱理不理,可能是他动了心,又怕对不起家乡的初恋,这才故意疏远我,但他压着这么多信不拆封,代表什么呢,代表他在犹疑、在挣扎,心里的天平,到底要不要偏向我!
沈磊没苏眉想象的那么复杂,但比她所臆测的更为沉重,燕燕的来信,一封接一封,是一块块大石头,尽往沈磊心上堆放,他很想拆开其中一封,看看燕燕说了什么,但条件反射一般,沈磊眼前浮现了被宋家老大阻道的清晨,他的话像锥子一样戳疼了沈磊的心,就因为他家贫、人穷,注定是配不上宋燕燕的,既然如此,又何必再继续招惹她呢?
沈磊叹口气,将拉开的抽屉又重重合上。
苏眉拉着沈磊非要爬华山,是这一年八月的事。在这之前,沈磊已经拒绝了她很多次,看电影?没时间;去公园?要打工;喝咖啡?玩不来这洋格。
若换了别的女生,被沈磊反反复复拒绝,早知道他心中没这份念想。但苏眉偏不,她从小被父母宝贝着长大,身边人没给过她坏脸色,她也一直心安理得地当着“公主”,可遇到一个喜欢的男生,他竟不懂她一颗真心炙热,简直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嘛。苏眉妈还在旁边瞎操心,怕女儿好好一朵鲜花插在牛屎上,岂知苏眉花了不少时间精力,都未说动人家这块“牛屎”,母亲不明所以地劝诫,加之沈磊冷冰冰的态度,反而激发了苏眉的好胜心肠,她心中堵了一口气,如钢如铁地恨气想道:就算你沈磊是一块冰,我也要将你焐热了、焐化了!
八月,沈磊已经从当初的“小打工”,成长为“民望”的联营商家,苏耀华一口气批给他五个柜台,由他决定卖什么货,请谁来售卖。胖大姐激动得像自家儿子中了状元,逢人就说:“我看人很准的,当时我就晓得,这个小沈有本事,你看,人家大学还没毕业,已经和‘民望’联营做生意了,头脑好得很,做事又踏实!怪不得苏总女儿那么骄傲的人,成天都要黏着他!”
沈磊并不知晓别人背后怎么议论他,就算是待他亲厚真诚的胖大姐,也将苏眉一厢情愿地推给了他,仿佛他的军功章里,至少有苏家大小姐的一半。老实说,沈磊这大半年都在做一件他并不情愿的事:燕燕写来的信,像受伤的白鸽子,在抽屉里奄奄一息,等着他去探望和拯救,他却连信封皮都没拆,他不敢拆开,怕自己定力不够,真拆了,也许接下来就会忍不住给燕燕回信,那他对燕燕大哥许下的承诺不就成了个屁?对自己发的誓呢?他千辛万苦考上大学,母亲至今还在家乡弯着脊梁苦挣苦奔,哪怕只想想母亲,他也不能当一个肆意妄为的人。
倒不如选择不拆不看,什么都不知,反而能忍住一丝悸动、一丝不舍。明知冷却了一颗少女的心,他也只能将心肠强硬到底。
有时在路上骑着车,一片黄叶飘下,他忽然都会伤感起来,想起在野棉花山上的种种过往,始觉当一个硬心冷肠的人,并不是容易的事。
苏眉哪里晓得沈磊心底的疼痛和挣扎?她还一厢情愿地做着自己的美梦,自有一套野蛮招数,故意笑嘻嘻地对沈磊说:“班上同学都在讲闲话哦。”沈磊脸色淡淡的,并不十分在意,苏眉便使了杀手锏:“同学们说你在老家已经订了婚,所以平时行事才像个老夫子,不敢和女生来往。”
沈磊惊得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说他订婚?还不如说他结婚呢!可见谣言是多不负责任的东西。苏眉见他脸色突变,趁热打铁道:“如何嘛?我们去趟华山,这些无稽之谈,就可以不攻而破了。”
沈磊答应了和苏眉同游,会不会让传闲话的人闭嘴,他不晓得,但他很想试一试:是否自己和苏眉出游之后,他就能真正忘掉宋燕燕?忘记那大半抽屉无声无息折磨他的来信?
爬山那天,沈磊和苏眉回去得很晚,苏眉趴在沈磊背上,不时地小声呻吟,气息微微地呼进沈磊耳朵眼,倒像是一种轻风吹拂了。沈磊背着一个妙龄少女,小心翼翼走路,还得分神来安慰她:“快了,等会儿我就带你去看医生。”
“不嘛,不嘛。”苏眉如同撒娇般,在沈磊后背拧了两下身子:“我要回家。”
沈磊只好背着她回家。敲开房门,苏耀华和妻子都没睡,焦心地等着宝贝女儿,看到两个年轻人像打了败仗的样子,苏眉妈骇得惊呼一声“小眉”,泪汪汪地扑过来,眼看就要扯开哭腔了,苏耀华却下巴一点,干脆利落地说:“沈磊,走,我送你出去。”
苏耀华带着沈磊,默默走到路灯下,年长的男人,站定了,从兜里掏出一包香烟,分给沈磊一支,沈磊想了想,接过香烟和打火机,点燃了人生第一支烟,刚刚吸进嘴,立时呛得大咳。苏耀华并不管他,让香烟润入肺腑,长长吐出一口烟雾,开门见山说道:“沈磊,你心里没有小眉吧?”
沈磊愣了愣,他真还没想好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苏耀华将烟头碾在脚下,声音平淡地说道:“如果你能保证,将来有可能爱上小眉,从下学期开始,我送你俩到美国读书。”顿了顿,苏耀华不忘加上一句:“我没有强迫你现在爱上她,只要你答应将来会爱她,一辈子对她好,我苏某人就从现在起,诚心诚意当你是我女婿,栽培你,爱护你,照顾你。”
每年九月开学季,沈磊都会到凉山走一趟,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视察他集团下面出资兴办的“希望小学”,和新入学的孩子们见见面,陪他们上堂课。他保持这个习惯,已经有十年时间。
“欢迎沈总!”沈磊刚下车,林校长便带着一群孩子迎了过来。孩子们大概接了命令,要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九月天气,有两个男孩子套的竟然是半新不旧的呢子大衣,捂出了一脑门细汗。不管孩子们身上穿着什么,他们怀里都抱着满满一捧野花,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容,这份热忱和真情,一丁点都不掺假。
沈磊接过了离他最近孩子的花束,牵着送他野花孩子的小手,一路闲闲地问着孩子话,那孩子名叫“木乃”,是家中排行老二的意思,和哥哥“阿木”相比,他就像一只小百灵,小嘴巴呱唧呱唧说个不休。木乃告诉沈磊:“沈老师,放暑假时我们学校就来了一个会画画的老师,我提前上了课的,她画得好好啊,你肯定没见过那么好看的画。沈老师,你会画画吗?”沈磊怜爱地摸了一下木乃的小脑袋,说,那你要好好跟着老师学,争取你也画那么好!
进了校门,木乃忽然放开沈磊的手,像一只鸟儿般扑到一个中年女人的怀里,嘴里欣喜地喊着:“宋老师,宋老师!”
距离上次沈磊和宋燕燕见面,时间已经走过了二十三年。
他并非没有试想过,将在何时、何地、何种境遇下重逢宋燕燕,他们见面的第一句话会说什么,她会长成什么模样。他设想的场景,在真实面前,统统失了颜色。宋燕燕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低头看看木乃,抬头又看向沈磊,目光如同流水一般静默安宁,她主动说了第一句话:“沈磊,你好。”
沈磊走到她面前,迈着梦游般的步子,虚虚地踩在沙地上。他不知道自己对宋燕燕笑了没有,但他很快抬起一只手,遮掩住了骤然流泪的眼睛。
宋燕燕的事,沈磊并非一无所知,即使知道得浮皮潦草,如同简笔画一般粗线条。
宋老师说起这个幺女来,脑袋摇晃得很伤感:“唉,燕燕心思重,其实考不上大学又有什么关系呢?她非要往心里去,钻这个牛角尖。对了,她还曾经去找过你,你们当年在西安见面了吗?”沈磊茫然地摇摇头,算一算,那是他十九岁那年的事,他当时已尝试着一边上学一边租了百货大楼的柜台做生意。宋燕燕她来过西安吗?
宋老师便又叹一口长气,花白的头发在风中脆弱地舞动:“可能,是你们错过了吧。燕燕这孩子,在偌大个城市,寻不到人算什么呢?她却伤了心,回来后一句话不说,不吃不喝地睡了三天三夜,睡醒了,她就一定要到南方去,谁也拦不住她。再后来,你也知道的,她结了婚,生了孩子,可怜我只见过小外孙两次……”宋老师说不下去了,他捧着脸,将一张皱纹密布的脸孔深深藏进手掌中,哭泣时肩胛骨高高地耸了起来,像有两柄尖刀,立在沈磊的面前。
此时的沈磊,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商业王国,如果金钱可以弥补,花费再多的钱,他都愿意让宋老师好过一点,晚年不要再受这样的折磨,但世间有很多事却是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宋老师的话,让沈磊无法不产生自责的念头,他的确不知道燕燕来过西安,但她没找到他,不也和他从未在信中告知自己的近况与确切位置有关吗?当年,如果他不是那么狠心,将燕燕的信一股脑儿都锁进抽屉里,他们是否会在西安的街头相遇,她后来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呢?哪怕,他曾给她写去一封绝交信都好,让她真正地断了念头,让她恨他也好、怪他也好,他都愿意一肩承担所有的过错,狠狠痛一场,两人真正分道扬镳。但年轻时,他却选了最蠢的一条路,关闭自己心门,同时也拒绝向宋燕燕敞开,她写来这么多信,如同泥牛入海,她却还千里迢迢地来西安找他……她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来找他呢?
宋燕燕带着忽然泪目的沈磊去自己住的房间,从温水瓶里倒了半盆水,拧了一个毛巾把给他。她做这一切时,自自然然,仿佛已经和他生活了几十年。沈磊已经平静下来,接过毛巾,有点不好意思地揩了揩眼睛,他想:我怎么就失态了呢?
宋燕燕仿佛看穿了他心思,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长久不见,你这么激动,我很感激。”她的话虽这样说,表情却一点没变,微笑长在了她脸上,摘也摘不下来,无法削掉半分。
“宋老师。”阿木和木乃两个小兄弟,站在门口怯怯地喊,宋燕燕走过去,蹲下来,木乃用小胳膊勾住她的脖子,小嘴几乎贴在她的脸颊上,一点都不害怕宋燕燕挛缩的粉红肌肤,在她耳边轻轻说:“宋老师,林校长说请你和沈老师去食堂吃饭了。”
饭后,宋燕燕邀请沈磊顺着学校后面的小路爬爬山。人到中年,沈磊和身边所有的老总一样,不可避免地长出了一点微微的肚腩,很久没有做运动了,冷不丁爬上这座山顶,他花了不小的力气,到了坡上,大口喘息着,一屁股往地上坐了下来。
“你还是这么不讲究,和当初在野棉花山上一样,不晓得垫块纸再坐。”宋燕燕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展开其中一张,铺得平平整整的,在离他肩头一拳之隔的地方坐下来。
沈磊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野棉花山”几个字了,他刚想说什么,手机响起来,他接起,很自然地和老婆讨论了一下女儿刚刚“小升初”,不适应初中学习节奏,到底该怎么办的问题,老婆的意见是请家教,沈磊趋向于报兴趣班,两人在电话里讨论了好一会儿,最后拍板,等沈磊回去,父母征求女儿意见,再做定夺。
沈磊接电话时没有看宋燕燕的脸,他低头说是啊,我现在和林校长他们在一起。知道,知道凉山早晚温差大,我会多穿点衣服的。过两天就回去,就这样吧。
他挂断电话,宋燕燕忽然问道:“你不想让苏眉知道,现在你是和我在一起吗?”
沈磊怔了怔,他指了指自己的手机,仿佛那里面住着一个证人:“刚刚我在和穆纯通话,就是我老婆。不过,你是从哪里知道苏眉这个名字呢?”
宋燕燕曾想,永远都不要让沈磊知道,她去西安找过他。对于他而言,不过是一次失之交臂的未曾遇见,对于宋燕燕,却是十九年人生遇到的第一个灭顶之灾。
宋燕燕没有讲,沈磊倒抢先讲了,他从自己的十七岁讲起,是怎样穿着一条补丁裤子到的西安,又是怎样一边对付功课,一边四处找兼职。一次机缘巧合,他走进“民望”当了营业员,这也为他日后做生意挖到了第一桶金。
暮色一点点沉了下来,宋燕燕悠悠开口,插进一句话:“我知道的,你就在那儿,遇到了苏眉。”
这是宋燕燕第二次提到苏眉了。沈磊奇怪地问:“你认识苏眉吗?”
宋燕燕紧紧咬了一下嘴唇,她避开沈磊的问题,反而问他:“为什么,最后你没有和苏眉在一起?”
“我为什么要和苏眉在一起?”沈磊有几分莫名其妙。不过,就因为宋燕燕今天接二连三提起这个名字,他的思绪,也被拉到了二十二年前。
那个夜晚,路灯将两个男人的身影拉得长长的。一个魁伟而壮健,一个单薄而瘦长。
苏耀华会选择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将棘手的问题丢给沈磊,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苏眉是他苏耀华唯一的掌上明珠,这大半年来他冷眼看苏眉使出百般手段,不顾倒贴地追求沈磊,作为一个父亲,他恨不得逮住沈磊打一顿,逼他就范,不要再伤宝贝女儿的心,但作为一个男人,他佩服沈磊坐如古禅的淡定和坚守。
苏眉妈就是一个糊涂虫,女儿的所作所为,却骗不过父亲的火眼金睛,苏耀华一眼就看出来了:苏眉是假装崴脚受伤的。她这小伎俩,儿时也在父亲身上用过一次。苏耀华是父亲,女儿怎么欺骗他,他都觉得是孩子天真可爱,但苏眉不能将这一套复制到她的爱情上啊,当她在沈磊面前七情上脸地做戏时,苏耀华眼前仿佛升起一个小火星,提醒和警告他: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否则,苏眉这一次是装作扭伤,下次呢?既然她一意孤行要骗这份感情,自尊都丢到爪哇国了,倒不如当爸爸的替她开口,与沈磊来一次男人之间的平等交易。
沈磊会拒绝苏耀华,并不让他感到意外,或者说,他提议的初衷,就是为了让沈磊来拒绝,狠狠地回绝关于苏眉的任何可能性。但是,苏耀华还是多问了一句:“小眉说你在家乡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你是为了这个,才拒绝小眉的感情吗?”
沈磊苦苦一笑,对苏耀华说道:“苏总,这是以讹传讹了,我从来就没有什么女朋友。”
不到一个月,苏耀华为苏眉强行办好了去美国留学的手续。苏眉自然是不从,抗争得很激烈,连割腕上吊等吓唬父母的招数都使出来了。苏耀华不走寻常路,直接将沈磊从“民望”请到了家里,并且让家里人都出去,留下空间给两个年轻人聊。
沈磊单独见了苏眉,他们谈了话。几天后,苏眉收敛了之前的眼泪和尖叫,默默无语地登上了前去美利坚的飞机。这一晃眼,就是二十二年,倘若不是宋燕燕不断提起苏眉的名字,沈磊几乎都会忘记她的样子。
“那么,当年你对苏眉到底说了什么话,才让她死心塌地肯去美国的?”天色愈加暗了,就算宋燕燕坐在身边,看她五官也模模糊糊的,他学了她,反问道:“你先告诉我,你是从哪里听到苏眉这个名字的?”
哪里仅仅是听说呢?那一年,宋燕燕还跟在他们后面,去了一趟华山。
沈磊一路将苏眉背回去,苏耀华挺胸腆肚地向沈磊抛出一个诱惑力十足的建议:送他到美国念书。这一切的一切,当年都有一个躲藏在角落的观众、心碎成粉末的观众。
宋燕燕来找沈磊,是因为她再度高考落榜,她痛不欲生,除了去西安找沈磊,她对“活着”这件事本身已经提不起任何兴趣。
宋燕燕不知自己转了多少趟车,走了多少冤枉路,终于找到了沈磊寝室,室友告诉她,说沈磊这段时间在“民望”百货公司当小老板,忙得不亦乐乎,要在学校找到他不是件容易事。宋燕燕牢牢记住了“民望”的名字,好在这百货大楼脍炙人口,她问了几个人,热心地给她指路,这次很顺利就到达了。
恰恰沈磊也不在“民望”,沈磊平时负责的柜台旁边,仍是那个很爱说话的胖大姐,她热情地招呼宋燕燕,连珠炮般说道:“你是沈磊同学,找他有事啊?太不巧了,他刚和女朋友去华山玩了,你认识他女朋友吗?就是我们苏总的千金苏眉,长得可漂亮了,就像《大众电影》上的封面人物……”
宋燕燕脑子嗡的一声,苏眉,苏眉,她念叨着这两个字,觉得没有比这更洋气更典雅的名字了,能拥有这样名字的主人,想必也是美丽与智慧并重吧?她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竟买了车票,跑去了华山,竟然还真的看到了沈磊和苏眉。沈磊的背影,比上次见面时又高了一点,整个人却瘦了,他在西安吃得不好睡得不香吗?背影已足够令宋燕燕心疼,她甚至忘记了自己到底是为何要来西安,只是随着这背影,像被梦魇住的人,背影爬坡她也爬坡,背影下阶她也下阶。
宋燕燕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她无数次鼓起勇气想要去问问沈磊,他真的有了新女朋友吗?因为这样,他才不愿意搭理自己,连信都不回一封?但她终究没有走上前去。他们的背影看上去,就是这般的般配。宋燕燕看到了苏眉侧脸说话时撒娇的神色,沈磊偏过头,认真地倾听并回答。宋燕燕的心一阵刺痛,还用问吗?还用自取其辱吗?他的耐心与细致,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么,苏眉这样美,又是城里富贵人家的女儿,她宋燕燕有哪一点比得上别人?再说,沈磊和她之间有过山盟海誓、有过郑重承诺吗?他们分明什么都没说过,她从未拥有过,何谈失去呢?一颗又圆又大的泪从宋燕燕眼眶里跌下来,她在这一对璧人身后,看到了自己的卑微和笨拙。
宋燕燕更是眼睁睁地看着沈磊背起了赖坐在地上的苏眉,趴在沈磊后背的苏眉,细腰长腿,长发如瀑,好看得让人想哭。
宋燕燕失魂落魄地跟着他们走,走一步,心就碎一点儿,再走一步,碎掉的齑粉掉下来,如同扬尘一般,她好想咳嗽,好想瘫倒,好想就此死去,内心又有一股顽固得如同执念的力,牵引着她继续往前走,直到走入苏家。
沈磊并未在苏家逗留太久,门吱嘎一声开了,走出来两个男人,宋燕燕死去大半的心,又有些复燃的热望,她想刚刚沈磊和新女朋友在一起,很多话她都不好问。现在,他和这位老伯谈完话,她应该有机会问问他,从他嘴里得知一句实话了吧?
可惜宋燕燕没有等到沈磊与“老伯”分手,当她听到“老伯”提议送沈磊和女儿一道去美国留学时,她眼泪奔涌而出,很快就铺了满脸。
宋燕燕转头决绝地往回走,走得飞快,如同贴着地面跑起来,她笑自己蠢钝而天真: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早就配不上沈磊了,人家不仅仅是大学生,马上还要成为留学生,我算什么呢……
沈磊的眼睛第二次湿了,他万万没想到,世事会这样残酷,宋燕燕当初并非在西安和他失之交臂,而是自以为洞悉了一切真相。
如果可以,沈磊真愿意剖开自己的心,告诉宋燕燕,如果他知道自己无意间做出的事会影响到她后来的人生,他绝不会不留一言就远远躲开。对于苏眉,他不是都有一句交代吗?苏眉在家和父母顽抗着,死活不肯上飞机,他平心静气地对苏眉说:“我不会爱上你的,也许,今生我都不会爱上任何人,这是人生一种不必要的情感,除了让人感到沉重、疲累,我看不出有任何好处。”苏眉先是愕然,尔后迅速明白他说的不是谎言:情感对于某些人而言,是累赘,是负担,唯独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沈磊的真心,原来就是没有心。他早早将自己的情爱像切除盲肠一般切了下来,随手扔到弃物筐里。他将最真实的自己袒露给苏眉看,苏眉是何等聪明的女孩,她看到了一个铁血郎君的冷硬和坚强。
沈磊用真实唤醒了自我感动的苏眉,他并未辜负苏耀华的一番赏识和看重,可他到底负了宋燕燕,在不知情的青春岁月中,在盲目混沌的往昔恩怨里,是自己的无情与冷漠,才引发了宋燕燕的悲剧人生吗?光是这样想一想,都让沈磊透不过气来。
宋燕燕的脸,毁容于一次男人发酒疯,引发了煤气罐爆炸,一岁多的孩子当场死亡,男人在医院不死不活躺了三天,当他知道儿子已经不在人世,喉咙里滚过了一声浊响,也随之而去。宋燕燕成为活下去的那个人、最痛苦的人,她失去了半张脸的皮肤,做过几次手术后,虽不像从前那么狰狞,却如同戴了一张时时刻刻都在微笑的面具。
宋燕燕声音沉沉的:“沈磊,知道我为什么要约你到山坡来说话吗?因为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的脸。”
“燕燕。”沈磊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宋老师并未告诉他全部真相,只是说燕燕“出了一点小意外”,最让宋老师伤心的,是那个可爱的小外孙,他实在是夭折得太无辜了,倘若不是燕燕嫁了这样一个嗜酒如命的男人,小外孙何至于遭受这样的厄运?善良的宋老师,从未怨过沈磊半句,要怪只怪自己女儿福气不够,当年没有考上大学,又没有去西安找到沈磊,从此负气于命运,一步错步步错,把人生过成了这般千疮百孔的样子,再也回不了头。
沈磊却从未像现在这样,怨恨自己。他叫了燕燕名字,燕燕的脸也转过来,眼睛仿佛是寒夜中的两颗星子,灼灼地看向他。
电话铃声突兀地想起来,沈磊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穆纯絮絮地问:“你睡了吗?记得吃止咳糖浆,我让你再晚两天去出差,等咳嗽好一点再走,你硬是不听。”沈磊嗯嗯地应对着,穆纯忽然话锋一转,几分开玩笑地说:“你现在该不会和一个女人单独在一起吧?”沈磊脊梁一紧,下意识地回答:“瞎说什么呢?”穆纯便哏哏地笑了,说我还能不知道你?快休息吧,我也要睡了。
沈磊接完电话,有一阵沉默着没说话,燕燕率先站起来,语气沉静地说:“我们回学校吧,要不,林校长真的该担心了。”
走了两步,燕燕忽然说道:“你信不信,女人的第六感都很厉害的?”她说这话时不小心趔趄了一下,沈磊扶了她一把,托住她手肘,没让燕燕摔倒。那种奇异的、被冬眠了二十多年的感觉忽然袭上心头,他们曾共同度过的一晚,燕燕拉他袖子留下的温度。原来他只是尘封了一切,却从未彻底遗忘。
沈磊在心里说,我信。穆纯并不是一个黏人的妻子,但今晚她已打了两次电话来;我也不是一个会撒谎的老公,今天也对她说了两次谎话。
穆纯是沈磊三十岁时闪婚的女人,她温和、柔顺、隐忍,像是“定制生产”的那种贤妻良母。当时,沈磊母亲忽然被查出得了绝症,全家人都瞒着母亲,母亲却仿佛洞若观火,她对一切了然于心,不过是陪着儿女们一道演戏罢了,她一丁点儿都不提身体的病痛折磨,提的唯一要求,是希望沈磊能在三十一岁之前为她娶一个媳妇回来。沈磊在短短几个月时间,相了不下一百次亲,在他遇到穆纯之前,其实已经累得很绝望了,如果结婚,和做生意一样简单明了,一切都有逻辑可循、有规律可遵、有利益分成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谈判,该有多好。
幸好老天爷为他送来了穆纯。穆纯,怎么说呢,如果说好听一点,是端庄懂事,不好听的,便是“木”。这是个天生寡言的女子,却将婚姻这桩生意看得很通透:你有钱,能为家庭带来稳定的物质生活,我们不至于生活得太差,只要彼此性格上没有什么大的出入,是可以试一试的。
穆纯让沈磊产生了一种兴趣,和爱无关的兴趣。她没有让他失望,闪婚之后,她果真将家里照顾得妥妥当当,他们和平常夫妻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年后,生下了女儿,穆纯便辞职在家,照顾孩子,一心一意当好沈磊的贤内助。日子过得飞快,一晃眼,他们的女儿都升初中了,如果说穆纯变了一点,只是比之前更絮叨了,说话行事带着一股“妈妈腔”,沈磊却觉得这样更好,较之夫妻,他们相处起来,倒像是一对有商有量有情有义的伙伴。
穆纯没有让沈磊掉过眼泪,她是个很懂得照顾自己的女人,甚至生孩子,也是女儿真的落地,才让丈母娘打电话通知沈磊,沈磊直接从公司会议上下来,奔往医院,见到诞下孩子后一脸疲惫的穆纯。他当然不知道,穆纯已经请人提前给她洗过脸、抹过身、换过衫,她现在虽然神态疲惫,但毫无血污狰狞之感,平静脸孔上满是初为人母的圣洁光辉。
一直以来,是沈磊太粗线条了,他欣赏穆纯的“木”,她便静静默默地表现这种“木”。宋燕燕提起第六感来,他骤然觉得自己活了四十多岁,其实并不了解女人,她们是这个星球上最为复杂的一种生物了,天生长着招风耳和千里眼,就像燕燕,那么多日子她不选,偏偏要选自己和苏眉去华山那天来找他;就像穆纯,她仿佛就坐在沈磊和宋燕燕中间,听着他们一一讲从前。
沈磊回到自己房间,简单洗漱过后,躺在床上,一时睡不着,掏出手机翻微信,穆纯的头像,是一张爱心卡,沈磊之前并未在意她何时更换了微信图片,想了想,很快想起来了,这还是女儿小学的毕业典礼上,老师要求所有毕业生亲自制作的爱心卡。当时,老师提出这样一个要求:孩子们回家和父母一起来将“爱”字的笔画凹槽,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做好卡片,还要对父母表达自己的爱以及感激。
沈磊那日恰好回家早,他推了一个晚宴应酬,刚进门就听到母女俩叽咕叽咕笑,看他回来,她们十分惊喜,女儿高兴地说:“爸爸,你是专门早回来,怕我明天毕业典礼,完不成‘小学最后一课’吧?”沈磊有些奇怪,不知女儿在说什么。穆纯微笑着,过来接他的手提包,又将拖鞋摆放在他脚下,指着桌上的半成品道:“我们在做爱心卡,女儿说她最喜欢红色,我最爱蓝色,你呢,喜欢哪种颜色?”
沈磊闭了闭眼睛,几分疲倦地在头脑中收捡一番,他其实并没有特别喜欢或不喜欢的颜色,就像他生平没有特别喜欢或不喜欢的菜肴,对于这些“无用之物”,他向来是粗疏的。如今女儿笑吟吟地等他说一种颜色,他想起了绿草连坡的野棉花山,说了一个绿色。
“原来爸爸喜欢这么有生命力的颜色!”女儿高高兴兴地选一支绿色画笔,塞到他手里,非要他涂上两笔,他不忍扫孩子的兴,在红和蓝的笔画下,涂上了一笔绿。这就算父亲出了力,穆纯和女儿继续趴在茶几上填色,过了一会儿,成果新鲜出炉,女儿高兴地向他展示,并按照老师说的,亲口对父母表示爱和感谢。
“爸爸,我爱你。妈妈,我爱你。”女儿说得流畅自然,他看一眼穆纯,当母亲的总要善感些,红了整个眼眶。女儿并不因此作罢,她的小脑瓜里,天晓得装了多少奇思妙想,忽然对沈磊说道:“爸爸,你好像从没对妈妈说过‘我爱你’,太不绅士了!今天爱心卡借你用一下,你要说啊。”
沈磊当然说不出那三个字,他这辈子还没对任何人说过。穆纯收拾茶几上的画笔,一绺头发垂下来,耳根红了。不知为何,他心中有根弦,被轻轻地拨了一下,铮地响了一声。
就像现在,沈磊看着穆纯的新头像,那弦,又轻响一下。
第二天离开时,沈磊坐上车,阿木和木乃小哥俩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他们将一个手绢包塞到沈磊手上,阿木依旧木木的,只靠弟弟木乃小嘴翻个不停:“沈老师,明年又来啊,这是我阿妈亲手种的土豆,刚煮好,还热乎乎的,你带在路上吃耍。”
沈磊拍下了土豆的照片,用微信发给穆纯,不到一分钟,他收到穆纯的回复:你已达成小时候的心愿了,开心吗?
初看这句话有点茫然,沈磊很快就想通了——穆纯哪里是木头呢?他曾和穆纯说过,自己小时候家贫,好几次都差点读不起书了,她静静听着,眼光清澈晶莹。这些年,她无怨无悔地陪在他身边,他在事业上打拼得累了,回家有热汤热水,他拿出一大笔钱办小学做慈善,她从未说过一句不字。她一直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爱他,爱到他并不自知。她怕自己的爱让他感到不快,情愿以知己和诤友的方式与他相处,做好永远辅佐左右的贤内助。她懂得他的,并不比他懂得自己更少。
回望这小半生,他从一个贫瘠山村的少年,一个因贫穷而患上恶疾,差点小命不保的少年,一步步走到今天,他所付出和经历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他当然也有着常人难以企望的自尊和骨气,苏耀华曾经说他是一只鹰,绝不会被一只华丽的笼子困住,他向往的是更高远的蓝天、更广袤的长空,哪怕狂风暴雨,哪怕雷鸣闪电。
他曾以为,在飞翔的过程中,是不需要任何“辎重”的,爱情便是最令人受约束的无谓重量,和生命中诸多“无用之物”一样,背着它,只会增加上路的行囊。直到他真正飞过了河谷和高山,飞过了霜雪和春风,飞过了空间和时间,他才知晓,在自己生命中,曾被人万般柔情地爱过,是多好的事;正被人无微不至地爱着,又是多好的事。
他用了这么长时间,才翻过岁月这道山岗,完成了从一个少年到男人的彻底蜕变。
沈磊在穆纯的微信下继续回复:是的,我很开心。我爱你,老婆。
这是他今生第一次说出这三个字。哪怕只是写在微信里,也让他不自在起来,转头看窗外,刚好就有一只雄鹰飞过,翅膀劈开了碧蓝碧蓝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