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阳,张 畑,孔 荣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杨凌712100)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实施,中国农业向现代化转型致使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日趋强烈,因此,切实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为盘活农村资产、拓宽农户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可得性,中国自2008 年由点到面、由县至省试点实施农地抵押贷款,其作为金融制度创新的“中国方案”,以期从农村金融发展长期滞后的宏微观原因方面解决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化、农户缺少有效抵押物等导致的金融约束问题。然而,在普惠金融体系下,要实现国务院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对“普惠金融”概念的描述目标即“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众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使农地抵押贷款金融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位具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实现政策预期惠农效果,农户对政策的积极响应至关重要。事实上,在农地抵押贷款政策的试点和推进过程中,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融资的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根据农村实地调研情况,对政策信任不足以及办理过程交易成本感知偏高成为许多农户放弃农地抵押贷款作为融资渠道的重要原因。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信任不足导致农户存在“信任门槛”,对贷款效果缺乏稳定的心理预期,增加贷款的感知风险,降低农户参与意愿。同时,在农地抵押贷款办理过程中,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信息搜寻、筛选,土地价值及抵押贷款额度的评估认定、申请审批及办理等各项流程,均需要农户投入一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较高的交易成本感知影响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成本效益的评估,进而降低了农户农地抵押融资参与意愿。
此外,参与过农地抵押贷款试点的农户与未参与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了解程度不同,造成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影响农户继续参与和尝试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意愿的程度存在差异。针对不同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的农户,深入探究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影响因素的差异,对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不同类型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提高农户融资便利性,更有效地干预农村金融市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本文拟探究政策信任、交易成本感知对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以及对不同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参与意愿的影响差异。
已有文献针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集中于农户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地区特征等方面[1]。个体特征方面,研究表明除性别、年龄等外在因素,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认知、风险意识、对当地金融机构的评价、土地依赖性等内在因素对农地抵押融资意愿有显著影响[1-2]。其中,有学者运用多元有序Logistic 模型验证了风险认知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负向影响、政策环境和融资评价的正向影响。家庭特征方面,已有学者指出家庭实际耕种面积、是否加入合作社、是否有土地转入、生产经营类型、社会资本等因素显著影响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意愿[3],而家庭人口、收入水平、家庭供养比等因素对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具有差异性[4]。其中,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利率敏感性越强,即利率(无论是农地抵押贷款自身利率还是其替代品的利率)对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意愿的影响越大[5]。地区特征方面,因地而异的开展模式通过影响参与过程的复杂程度和交易成本显著影响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6]。
农地抵押贷款作为一项金融政策,能够有效解决农村抵押品不足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快速普惠发展[7],然而鲜有学者关注普惠金融背景下农户对金融政策的信任问题。学术界对信任的界定主要从认知和行为两个视角来考虑:一方面,信任被视为在交易对象值得信赖基础上建立的信念;另一方面信任是在明知存在风险的前提下将自身置于劣势地位的行为[8]。少量文献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政策信任对政策实施的重要性,以社会保障政策为例,杨帆、匡敏(2016)发现参保人或者潜在参保人对政策的信任对保障制度的顺利、持续运行起到重要作用[9];国外学者Prazan(2014)研究证实农民与政府行政机关的信任互惠对推广实施欧盟农业环境计划起积极作用[10]。关于农地抵押贷款政策,农户个人文化程度、家庭年收入、家庭负债水平和政策认知程度等均会影响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的信任。通常情况下,农户的文化程度越高,素质修养相对较高,潜在信誉与偿债能力更强,加之对金融机构的认识更深入,借贷更容易,因此,他们更愿意相信并参与农地抵押贷款[11]。
联合国2005 年提出普惠金融概念的基本含义为在成本适当的情况下,让社会上的所有群体和阶层,特别是贫困和低收入者,均可享受到金融服务;同时,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说,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是农户依据成本收益理论的最优决策,因此交易成本是农地抵押贷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国内外关于交易成本的界定主要为三个层面,代表学者分别是科斯、阿罗和张五常(1999)[12]。Liang(1998)首次将交易成本作为研究视角,证实居民的购买意愿与交易成本呈负相关[13]。在信贷方面,江振娜(2017)从交易成本角度探讨了农户贷款可获得性的影响因素[14];张龙耀等(2011)发现交易成本对农户借贷成本的影响甚至超过利息[15];在比较分析正规金融借贷和非正规金融借贷的交易成本后,江振娜、谢志忠(2016)认为农户借贷交易成本的高低对农户贷款渠道的选择会产生较大影响[16]。部分交易成本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意愿的研究证实,交易成本能够显著影响产权抵押贷款的投放效率,与农户参与产权抵押贷款意愿显著负相关[17];同时,交易成本的研究也逐渐渗入农地抵押贷款的模式创新中[18]。因此,从交易成本视角研究农地抵押贷款对促进农户积极参与、政策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梳理文献发现,已有研究仍存在如下不足之处:一是缺乏从政策信任层面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研究;二是忽视了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办理过程的交易成本感知对其参与意愿的影响;三是缺乏将政策信任与交易成本感知纳入同一框架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影响的研究;四是缺乏探究不同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的初次参与或再参与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此,本文拟采用陕西、宁夏、山东三省区774 份农户调研数据,基于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参与经历进行农户分组,试图探究政策信任、交易成本感知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及差异性,以期拓宽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相关理论研究视域,为推进农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深入实施、促使国家金融政策针对性地惠及每个农户提供理论参考。
从理论上,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前提是有投融资资金需求,然后根据掌握的信息和已有认知进行可选择融资渠道成本收益和风险的评价对比,最终依据自身及家庭参与能力选择符合主客观条件的融资方式。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的信任,包括对政策本身、政策效果、政策执行和政策响应四个方面的信任。在具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政策信任程度首先影响农户是否将其作为可选择融资渠道,其次影响对该融资渠道的预期效果感知,最终对农户是否愿意选择农地抵押贷款作为融资方式产生影响。政策信任程度越高的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越强。因此,本文提出假说:
H1:政策信任正向影响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
基于理性人假说,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是理性行为,是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决策[19],因此,对于具有资金需求的农户,选择农地抵押贷款作为融资方式是为了实现净收益最大化,也是基于理性的选择。然而农户的决策受到自身理性程度和所处环境的影响,就是认知能力和决策外在条件相关因素影响,是否将农地抵押贷款作为一种可选择融资方式和最终融资方式,农户需要依据自身认知水平对办理过程中的耗费进行主观评价,即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交易成本感知。交易成本主要包含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和执行成本[20]。本文根据农地抵押贷款办理流程特点,从相关政策信息的搜寻、土地价值的协商评估、贷款手续的办理及贷款发放,将交易成本感知划分为信息成本感知、谈判成本感知和执行成本感知。农户的交易成本感知越高,则农地抵押贷款感知收益越小,农地抵押融资意愿越低。因此,本文提出假说:
H2:交易成本感知负向影响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
目前已有较多研究关注并验证了个人经历对行为决策的影响,胡新艳、洪炜杰(2019)通过实证研究了农户参与农地调整经历对农地投资意愿的影响[21];在农地流转方面,罗必良等(2012)考虑到经历对认知的差异,将农户分为经验农户和事前农户,讨论交易成本认知对农地流转行为选择的影响[22]。农户的农地抵押贷款经历作为个人产权抵押贷款认知的“事实因素”,对农户的政策信任水平和交易成本感知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区分不同经历农户的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差异,具有一定的理论和逻辑基础。
政策信任方面,对于已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的农户,理论上已经突破“信任门槛”,政策信任对其是否将农地抵押贷款作为可选择融资渠道的影响已经减弱,对参与意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融资渠道效果感知的影响;对于没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的农户,政策信任同时影响农户是否将农地抵押贷款列为可选择融资渠道和该融资方式的效果感知。交易成本感知方面,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的农户经历过正面的信息交流和传递,对农地抵押贷款的交易成本感知基于已有经历,属于经验认知;无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的交易成本感知来源于外部信息渠道,自身对政策的了解和假设自身参与办理的过程设想,是对外界信息组合的认知,属于概念认知,相较于经验认知对农户决策意愿的影响较弱。故不同经历类型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意愿受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差异性。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3:政策信任、交易成本感知对不同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具有差异性。
H3a:政策信任对无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大于有经历农户。
H3b:交易成本感知对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大于无经历农户。
本文使用的数据为课题组于2018 年1 月、3 月和9 月在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山东省展开的以“农村居民金融素养与土地产权交易”为主题的农户调研。课题组选取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西安市高陵区和渭南市富平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中卫市沙坡头区和石嘴山市平罗县,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潍坊市青州市和临沂市沂南县9 个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县区为样本地区,在每个县区按照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选取3—4 个乡镇,在每个乡镇按照统一标准分层选取2—3 个自然村,在每个村内随机选取15—20 个农户(以家庭决策人为主)进行一对一访谈。调研共计发放问卷2000 份,回收有效问卷1947 份,问卷有效率为97.35%,共涉及3 省区9 市9县(区)36 个乡(镇)105 个自然村,样本选取兼顾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差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考虑农地抵押贷款的资金需求前提,本文仅保留具有投资资金需求的774份农户样本作为研究对象。
样本基本情况如下:陕西、宁夏、山东的样本比例分别为33.075%、48.579%和18.346%,其中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的样本占比为35.659%。从个体特征来看,女性占比22.868%,男性占比77.132%;年龄均值为45岁;受教育程度分布为初中以下24.419%、初中或技校48.191%、初中以上27.390%。从家庭特征来看,家庭劳动力数量平均为2.6 人;2017 年家庭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均值为53.010%;有亲友任职于银行、信用社或小额贷款公司的比例为17.054%;从土地特征来看,家庭实际种植面积均值为61.407 亩;有土地转出的比例为18.475%;土地已确权颁证的比例为81.783%。
1.因变量:农地抵押融资意愿
首先,询问农户:“您家目前是否有投资资金的需求”?如果回答“是”,则认为具有投资资金需求,是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潜在农户;如果回答“不是”,则认为该农户没有投资资金需求,不具备参与贷款的自发动机,在本文中不加讨论。然后,对有投资资金需求的农户,询问:“您家当前是否有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需求”?若回答“是”,则认为有农地抵押融资意愿;若回答“否”,则认为没有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统计结果显示,774 份有投资资金需求的样本中,有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农户占比76%,表明在试点地区,农地抵押贷款已成为农户融资的重要选择。
2.核心自变量: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
本文针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从政策本身、政策效果、政策执行和政策响应四个方面分别询问农户的信任程度。采用李克特(Likert)五分量表,设计4个题项来测量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信任程度,使用SPSS 22.0 进行因子分析,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1 个公因子,命名为政策信任,累计方差贡献率为71.280%。本文设计7 个题项来测量农户的交易成本感知,同样提取3 个公共因子,分别命名为信息成本感知、谈判成本感知和执行成本感知,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2.427%,采用各因子方差贡献率占累计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各因子得分的权重,计算交易成本感知。表1 显示了核心变量的信度与效度检验结果,信度检验采用克朗巴哈系数(Cronbach’s alpha),本量表政策信任所有题项的克朗巴哈系数为0.865,交易成本感知所有题项的克朗巴哈系数为0.665,大于最低可接受值0.6,表明测量题项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分析采用KMO 和Bartlett 球形度检验,用以确定数据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政策信任测量题项的KMO 值为0.792,交易成本感知测量题项的KMO 值为0.646,Bartlett 球形检验统计量均达到1%的显著水平,表明测量题项适合做因子分析;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的所有测量指标的因子载荷均大于0.8,表明其具有较好的收敛效度。
3.分组变量:农户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参与经历
本文根据题项“您家是否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将农户划分为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组和无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组,简称为“经验农户”样本和“无经验农户”样本。
表1 信度和效度检验
4.控制变量
本文从个人、农地、家庭和地区特征方面分别选取了控制变量:个人特征包括受访者性别、年龄、风险偏好状况、受教育程度、农地依赖性和是否有创业经历;农地特征包括实际种植面积、是否有土地转出、土地是否已确权颁证;家庭特征包括家庭劳动人口,2017 年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是否有亲友任职银行、信用社或小额贷款公司,与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以所属省份来反映地区特征。本文变量的定义、赋值与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本文被解释变量农地抵押融资意愿,为典型的离散型二元变量,因此采用Probit 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模型的具体形式如下:
上式中,Y=1表示农户愿意参与农地抵押贷款,Y=0 则表示农户不愿意参与农地抵押贷款;PTi表示农户i的政策信任水平,TCi表示农户i的交易成本感知水平;Xi为影响农户i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控制变量,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赋值及描述性统计
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对全样本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影响的实证结果如表3(1)列所示。政策信任在10%的水平上呈现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农户对政策信任程度越高,选择农地抵押贷款融资的意愿越强。农户对政策越信任,对政策实施的目的、执行和效果持有越积极的态度,因而更可能相信农地抵押贷款政策会为农户缓解资金需求带来帮助,在选择融资渠道时更愿意选择农地抵押贷款。交易成本感知在5%的水平上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交易成本感知越高的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越弱。农户对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交易成本感知越高,即认为搜寻相关信息、参与贷款申请、协商和办理过程中花费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越多,因此削弱了农户农地抵押融资的意愿。假说1、假说2得到了证实。
从控制变量来看,受访者的个人特征方面,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均不显著。虚拟变量风险厌恶在10%的水平上正向显著,即风险偏好程度低的农户参与意愿更强,调研数据统计显示,59.3%的农户认为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较低,甚至没有风险,即农户将农地抵押贷款视为风险较低的融资渠道;风险喜好虚拟变量的影响不显著。虚拟变量农地依赖性一般和依赖性强相较于农地依赖性弱分别在1%和10%水平上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即对农地价值认同度高,偏好保留土地的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失地风险的评估较高,参与意愿较低。从家庭特征方面来看,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影响不显著。是否有土地转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有负向影响,这表明,将农地转出的农户对土地的价值较不看重,因此对农地抵押贷款的期望值较低,参与意愿较弱。是否有亲友任职银行、信用社或小额贷款公司这一变量在5%的水平上正向显著,表明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亲友或熟人关系能够增加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了解,提升其贷款可得性预期,积极影响农户参与意愿。土地是否已确权颁证在5%的水平上具有负向影响,即土地确权颁证的农户拥有较高的土地权属感和评估价值,因此带来的失地风险预期更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参与意愿。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在5%的水平上有显著正向影响,其原因是农业收入占比高的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经营性收入,缺乏其他收入来源,因此,土地作为家庭主要资产,在有投资资金需求时,农户会倾向于利用土地获取资金,更愿意选择农地抵押融资。家庭劳动力数量、是否有创业经历和与最近的金融机构的距离等变量均不显著。地区虚拟变量是否为山东、是否为陕西均在1%水平上负向显著,表明山东农户和陕西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比宁夏地区农户更弱。原因一为宁夏地区农地抵押贷款的试点实施采取整村推进的形式,农户参与程度较高,因此政策的宣传和实施比较广泛,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了解和信任程度较高;原因二为宁夏地区农户家庭拥有土地面积较大,其他资源禀赋较少,土地作为其家庭主要资产,在具有资金需求时土地是获得资金的主要手段,因此农地抵押融资意愿较强,且山东、陕西地区较宁夏发达,农户的融资渠道较为丰富,家庭人均土地面积较少,因此农地抵押融资意愿较低。
表3 政策信任、交易成本感知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模型回归结果
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对无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和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影响的模型估计结果如表3(2)、表3(3)列所示。对于无经验农户,政策信任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其农地抵押融资意愿,交易成本感知影响不显著,即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初次参与意愿受到政策信任水平的显著影响,信任水平越高,越可能参与。对于经验农户,交易成本感知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其农地抵押融资意愿,而政策信任的影响不显著,表明经验农户的再参与意愿受到交易成本感知的显著影响。由此可见,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对不同经历农户的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影响具有差异性,假说3、假说3a 和假说3b 得到证实。存在差异性的原因可能是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存在“信任门槛”,没有参与过的农户参与意愿主要受到政策信任的门槛效应影响,而参与过的农户已经突破了政策信任门槛,再参与意愿主要受到办理过程中交易成本感知的影响。
从控制变量对不同经历农户参与意愿影响的差异性来看,对于无经验农户,风险厌恶虚拟变量相较于风险中性对其参与意愿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无经验农户将农地抵押贷款视作风险较低的融资渠道。虚拟变量农地依赖性强一般较于农地依赖性弱对无经验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负向显著,即农户对农地依赖性和权属性越强,其将土地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承担失地风险的意愿越弱。是否有亲友任职于银行、信用社或小额贷款公司对无经验农户参与意愿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正向,表明无经验农户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能够促进其对农地抵押贷款的接受和初次参与意愿。土地是否已确权颁证对无经验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即土地确权颁证增强了无经验农户的土地权属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意愿。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在5%的水平上正向影响无经验农户的参与意愿,即农业收入占比越高,越依赖土地获取资金,更倾向于使用土地产权参与抵押贷款进行融资。地区虚拟变量对无经验农户的融资意愿影响不显著。对于经验农户,受访者的年龄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其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即经验农户的再参与意愿受其年龄的显著影响,年龄越大参与意愿越低。是否有土地转出变量对经验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在5%的水平上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表明有土地转出的经验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再参与意愿较弱。
本文采用随机抽样法,抽取全部样本量的90%进行实证分析,分别对所抽取的子样本的全部和有无农地抵押贷款样本分组进行实证模型的验证,以检验上述计量结果的可靠性。统计结果表明: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对全样本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分别在10%和5%的水平上显著;政策信任对无经验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在5%的水平上正向显著;交易成本感知对经验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在10%的水平上负向显著。本文主要结论仍成立。因此,本文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本文使用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774份抵押贷款试点区农户微观调研数据,实证检验了政策信任和交易成本感知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影响以及对是否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的不同类型农户影响的差异性。调研统计结果表明,当具有投资资金需求时,76%的农户愿意选择农地抵押贷款作为融资渠道,整体参与意愿较高。关注没有农地抵押贷款试点经历农户的初次参与意愿,能够有效促进农地抵押贷款政策的深入实施和广泛开展。本文实证研究表明,政策信任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交易成本感知显著负向影响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对于无经验农户,政策信任对其农地抵押融资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而交易成本感知的影响不显著;对于经验农户,交易成本感知对其农地抵押融资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政策信任的影响不显著。此外,土地依赖性、风险偏好、是否有土地转出及土地是否已确权颁证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而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是否有亲友任职银行、信用社或小额贷款公司有显著正向影响。对于无经验农户,风险偏好,农地依赖性,是否有亲友任职银行、信用社或小额贷款公司,土地是否已确权颁证及农业收入占比,这些变量显著影响其融资意愿;经验农户的融资意愿受到年龄和是否有土地转出变量的显著影响。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从拓宽具有投资需求农户的融资渠道、促进农地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提升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出发,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拓宽政策宣传渠道,提升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政策信任水平。通过搭建普惠金融信息宣传平台,如利用网络平台和通信手段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推送农地抵押贷款办理的相关条件、程序、受益案例等,提高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了解认知和参与能力,尤其是对没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的农户,减少对政策的疑虑和不信任,打破农户对政策贷款条件高、办理难的心理防线,从而发挥政策信任对农户农地抵押融资意愿的正向影响。
第二,简化农地抵押贷款办理程序,提高公平透明度,降低农户交易成本感知。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如农业合作社的金融政策宣传中介作用,建立有效的银行与农户信息传导机制,降低农户信息搜寻成本;建立健全农地价值评估制度,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评估行为和操作方法,防止评估中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规范农地抵押贷款评估和发放程序,降低农户的议价和谈判成本;简化贷款程序,使农地抵押贷款的流程更加科学、合理、透明,缩短办理时间;推广“互联网+农地抵押贷款”模式,降低农户来往金融机构和等待的时间及交通成本,从而降低农户农地抵押贷款的执行成本,致力于实现普惠金融在农户可负担成本范围内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愿景。
第三,对有农地抵押贷款经历和无经验农户实行差异化的宣传和办理程序,针对无经验农户主要提高其对政策的认知水平和信任程度,对经验农户着力降低其交易成本感知。金融机构可以尝试对初次申请和再次申请的农户分别执行不同的办理程序,借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模式,简化再参与农户的审批办理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经验农户的再参与意愿,进而发挥“羊群效应”,带动无经验农户积极参与,使金融政策针对性地惠及每个农户,在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目标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减贫增收的空间溢出效应[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