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张 倩 王 莹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2019年底开始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每一个人的心,也影响到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在统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一些行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并对进一步稳企业、稳就业作出重要部署。
本文梳理了2020年以来中央、浙江省、杭州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以期为杭州企业指引防控抗疫、稳步复工的政策方向。
1月24日起,中央各部委陆续出台应对疫情的相关政策,人社部率先发布,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等部委紧随其后发布(详见图1)。
中央各部委出台的政策主要从宏观调控角度,通过调整金融财税措施、完善劳资关系,支持企业平稳复工。从政策举措类型梳理,大致可分为社保缓交、税费缓缴减免、租金减免、贷款贴息、劳资关系等几类(详见表1)
图1中央各部委政策
表1 中央各部委政策举措分类梳理
images/BZ_14_260_577_483_671.png 协商解决复工用工问题,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电话网络远程办公、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可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大力推广远程面试。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放宽裁员率标准,让更多企业受益。用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用好企业组织会费,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企业会费返还。用好工会防疫专项资金,加大对防疫一线职工的慰问,充分调动职工参与防控疫情的积极性。提供在线免费培训。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人社部)images/BZ_14_260_2289_483_2384.png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不记入信用记录。(工信部、商务部)
浙江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众多政策举措,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缓解资金难题。
从发布时间来看,1月26日,浙江省人社厅率先发布应对疫情政策,浙江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浙江省委省政府、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等部门随后陆续发布了政策(详见图2)。
总体来说,浙江省各项政策主要通过减税降费、贷款贴息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扶持。从政策举措类型梳理,大致可分为社保缓交、税费缓缴减免、租金减免、贷款贴息、劳资关系等几类(详见表2)。
图2 浙江省各部门政策
表2 浙江省各部门政策举措分类梳理
施,合理设置还款宽限期,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做到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对复工复产的企业提前开展融资对接,多种途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涉外企业专设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绿色通道。减免企业贷款利息。在省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免除实体企业贷款利息。对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2020年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对因疫情影响产生逾期的企业贷款,减免逾期利息、罚息和违约金。各级财政对免除企业3个月及以上贷款利息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省财政根据各地奖励情况进行补助。金融机构对企业免息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对金融机构考核内容。对扩大融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2倍标准给予奖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30万元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推进债券发行提速增效。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各类债券,对发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的,建立绿色通道。对存量企业债允许发新还旧,增强政策性担保工具对债券发行的增信支持力度,2020年新发企业债发行超过350亿元。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企业杠杆率水平监测预警,大力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省委省政府、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省发改委)images/BZ_17_268_2000_485_2094.png 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培训类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享受不超过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images/BZ_17_260_2434_484_2528.png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对因疫情不能参加境内外展会的,已支付且确实无法退回的展位费用,可按不高于原补助标准继续补助;对省内防疫物资出口转内销而发生的外贸订单违约赔偿金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开发出口信用保险新产品新模式,加大对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保障力度。对外贸企业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交付订单,造成合同违约或取消的,当地政府和贸促会应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支持企业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创新政府采购服务。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对于防疫等突发公共事件采购项目,可按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健全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深化“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利用“政采云”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助力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省委省政府、省商务厅)
2月,杭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举措。按发布时间排列,杭州市委市政府于2月10日率先发布了《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杭州市国资委、市规自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紧随其后发布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详见图3)。
总体来说,杭州市各项政策更细化、更具操作性、更具服务性。杭州市的各项政策除了有针对性地提振产业、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外,还详细指导企业采取安全生产防疫措施。
在区县(市)层面,临安区于2月4日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企助企共克疫情的意见》,上城区、富阳区、下城区、余杭区等随其后发布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见表3)。
从政策举措类型梳理,大致可分为社保缓交、税费缓缴减免、租金减免、贷款贴息、劳资关系、疫情防控研发几类(见表4)。
图3 杭州市各部门政策
表3 杭州市各区县(市)出台政策举措时间表
表4 杭州市各区县(市)出台的政策举措摘编
images/BZ_21_268_618_485_712.png 余杭区:区政府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协调解决返工人员返程及过渡性住宿。经批准实施复工的企业(含建筑工地),包车接回来源地相对集中的职工,经审核对包车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对按规定复工的企业(含建筑工地),协调帮助其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隔离医学观察等问题。下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钱塘新区:开通“复工直通车”。协调安排复工专列和100趟次以上的复工巴士,帮助企业跨省域、市域运输员工,员工持杭州健康码绿码登车,实现专线直达,费用由钱塘新区承担。images/BZ_21_260_1238_484_1397.png余杭区: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防控、治疗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按照企业研发能力、项目研发成果、项目研发投入给予每户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拨付。针对区内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通过“短平快”技术改造、增补设备等方式,迅速扩产扩能生产口罩等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的技改和设备投入给予3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特别重大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西湖区:对企业承担市级以上主动设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防控、治疗等关键技术领域防疫攻关应急研发项目的,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下城区:因疫情防控需要,围绕临床治疗、生物安全、检测分析、大数据追踪、防控设备、药物研发等涉及疫情防控技术和产品开展研发的小微企业,经认定给予不超过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的生产企业,给予实际投资额的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