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产品流通模式优化研究
——以广东省粤北山区为例

2020-04-27 06:48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欠发达流通农户

方 艳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河源 517000)

一、问题提出

特色农产品是指各地因独特地理特性或者历史渊源而产生的区域优质生态农产品。发展特色农产品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也是进行新农村建设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居民收入的增加,对于特色、生态、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而与一般农产品相比,特色农产品具有优质、生态、产地局限、价格略高等特点,因此要求其价格更平稳、中间费用更少,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收入和消费者的需求利益,因而对其流通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欠发达地区是指那些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潜力,但与发达地区还有一定差距,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科技水平还不发达的区域。以广东省为例,其经济综合竞争力和GDP均居全国第一,经济总量连续30年居全国第一位,但是其经济发展却极不平衡,如粤北的河源市人均GDP仅为全国的1/2。粤北地区以山区为主,农村人口多,交通极其不便利,这制约了其经济发展,但粤北地区却具有极其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2019年8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认定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一批)通知”共认定46种特色农产品,其中河源市有5个,韶关市有6个,清远市有5个,占全省的34.8%〔1〕。但是欠发达地区由于生产力水平、交通、科技等方面发展相对滞后,大量的特色农产品难以外销,产生的经济效益不明显,农户对于特色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不高。

本文以粤北山区为例,针对现有的流通模式分析存在的问题,基于欠发达地区现有的基础条件,不同农户的互联网应用水平,对特色农产品物流模式进行创新优化,以期推动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实现特色农产品流通模式转型升级。

二、欠发达地区现有特色农产品物流模式分析

通过对粤北地区的涉及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农户、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调查发现,当前特色农产品的流通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农户+批发市场+零售”流通模式。该流通以批发商为核心,特色农产品由批发商上门收购或者由农户运送批发市场供批发商选购,然后批发商通过自有物流或者第三方物流将产品运往销地,再经由集贸市场、超市等销售,流向消费者。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大部分特色农产品生产者年纪较大,对于销售、市场需求不敏感,因此以批发商为主导的“农户+批发商+零售商”(图1)特色农产品物流模式成为大多数农户的首选。这种模式适合将各村分散的特色农产品进行集中,将初级特色农产品输送给消费者,对于农户要求不高,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一是流通环节较多,流通环节产生的费用多,特色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受损;二是整个流通过程是以批发商居主导地位,特色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产品价格波动明显,容易打击特色农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三是特色农产品的需求主要依赖于批发商对于市场的判断,生产缺乏规划,对于特色农产品的生产量、品类很难把控,容易出现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低迷,或者供不应求,到下一年扎堆生产导致积压的情况,影响农户收入;四是特色农产品的品质难以追溯,流通过程中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特色农产品本身具有的优质、原生态的特点难以被认同,其市场价值认同度低。

图1 “农户+批发市场+零售”流通模式

(二)“农户+超市配送中心+超市”流通模式。该模式主要以连锁超市为主导,由连锁超市直接面向农村合作社进行直采,超市作为中间商连接农户和消费者,旨在减少批发商的介入,缩短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农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农超对接”模式(图2)需要通过农产品中介公司或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等与超市签订购销合同,对于农户来说,价格稳定、销售有保障,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有计划的生产,避免出现供不应求或者供过于求积压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特色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对于大型连锁超市的商品更有信心,获得特色农产品需要支付的费用更低,保障消费利益,更易扩大对特色农产品的需求。对于超市来说,避开中间环节,农产品来源更有保障、费用更低,且可以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控,保障产品质量。

图2 “农户+超市配送中心+超市”流通模式

“农超对接”模式虽然有很多优势,但是对于欠发达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流通来说,其推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主要是因为欠发达地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分散、小规模的形式存在,且许多优质原生态的特色农产品处于大山深处,难以集中,而连锁超市的一般采购量巨大,难以满足其需要。另一方面,超市的大批量采购必然对于价格具有主导权,价格在生产之初通过协议就已经确定,当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上涨之后,易出现农户不愿意履约的情况。调查发现,粤北山区特色农产品采取“农超对接”流通模式比例并不高,一方面是因为分散在各个村落的农户无法直接与超市对接;另一方面具有一定供应能力的农村合作社因为对于未来市场价格的预期过高不愿意过早签订供应协议。

(三)“农户+龙头企业+消费者”流通模式。该模式(图3)是以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主导地位,企业与农户签订供销合同,农户依据合同中的要求生产确定数量、质量的特色农产品,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收购、加工、包装和销售。这种模式下,一方面企业可以借助已有的品牌优势和生产能力,对特色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特色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和品牌价值,地方特色农产品更易获得市场认同度。另一方面特色农产品生产者拥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依据合同要求生产出来的特色农产品质量更有保障,生产数量更加稳定更有规划性,更易实现农业产业化。其弊端在于必须要求农户和龙头企业双方均具有较强契约精神,且龙头企业的发展规划必须与特色农产品生产发展协调一致。而现实是,若协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龙头企业不愿意收,农户无法索赔;当市场价格低于协议价格时,农户不愿意出售,企业收不到产品,也无法向农户追责,导致契约难以长期维持。

图3 “农户+龙头企业+超市”流通模式

(四)“农户+消费者”流通模式。这种模式(图4)是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始出现,主要是特色农产品生产者依赖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如淘宝、微信、京东渠道通过网络进行特色农产品的销售,主要依赖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产品运输和配送。这种流通模式中间环节少,农户能最大可能性获得单位产品收益,但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一是大部分特色农产品生产者年纪偏大,文化水平低,对于互联网、电商平台如何运用并不清楚,没法利用该模式进行农产品销售;二是具有电商销售能力的生产者个体分散,推广渠道有限,销售量有限,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且产品无法追溯,质量难以保证,当一家农户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对整个地区该类特色农产品的口碑产生致命影响;三是运输配送主要依靠第三方物流企业,欠发达地区交通相对落后,第三物流企业难以到达各村,卖家必须将货物运到镇上或者县城的物流公司才能实现运输配送,运送成本较高;此外当前承担农产品运输配送的第三方物流均为综合性物流企业,对于特色农产品的运输、仓储条件以及运送的时效性往往难以保证,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最终容易导致特色农产品市场口碑下降,不利于特色农产品产业的长期发展。

图4 “农户+消费者”流通模式

三、“互联网+”背景下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产品物流模式优化

(一)建立“以批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的“农户+批发市场+消费者”的流通模式

笔者认为,欠发达地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特色农产品流通模式会继续处于主导地位,理由如下:一是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者网络应用能力较弱,对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推广能力弱,且生产个体处于小规模、分散化状态,仓储、配送体系短时期内难以改善;二是各地特色农产品的品种多样化、价值差异大,且消费者群体分散、需求量小,品种需求多样化,这将导致从农户直接到消费者的运输费用较高,销售量受到限制。

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户虽然对于互联网应用能力有限,但智能手机基本普及,简单的培训即可以学会如何浏览信息、发布简单信息,因此针对当前“农户+批发市场+零售”流通模式,在“互联网+”背景下可以做如下改进:建立特色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对特色农产品收购源头进行质量检测监控,并将检测信息以识别码的形式贴在对应农产品上,方便产品信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将所有的特色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市场中的批发商、零售商、有需求的消费者纳入到信息服务平台中,实时获取所需产品信息。生产者能实时了解市场需求情况,调整生产规划,变被动为主动;批发商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有目的收购,改变原来走村串户或批发市场等待上门售卖的情况;零售市场根据平台信息及时调整采购、价格等策略,消费者可以及时了解所购特色农产品的来源、质量信息,并且可以根据识别码进行溯源。通过在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信息服务平台可以缩短交易时间,实现从产到销的双向信息及时传递,最大限度的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让产品销售量更稳定、价格更平稳、质量更有保障;引进具有资质、专业的特色农产品物流企业,为特色农产品的流通提供合适的仓储、运输条件;批发商和零售商获取优质特色农产品更加容易;消费者获得质量更有保障、价格更实惠的特色农产品,从而实现各参与方利益联结、互补多赢、共同发展(图5)。

图5 优化后的“批发市场主导”的流通模式

(二)打造“农户+合作社+电商企业+消费者”模式

当前特色农产品电商发展并不多,调研过程中采用此种模式的非常少。主要原因是部分欠发达地区网络基础差,农户普遍学历偏低,不能很好开展产品推广,此外物流成本偏高也导致销售量有限。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习惯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习惯通过网络进行在线购买,而城市居民又是特色农产品的消费主体,“互联网+”的电商流通通模式必然会成为特色农产品不可忽视的流通模式。

针对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产品生产者电商渠道应用能力弱、产品分散、市场认同度不高等问题,可采用一种优化的“农户+合作社+电商企业+消费者”模式(图6):以各村农村合作社为基础,将分散的特色农产品进行集中,与“互联网+农业龙头企业”签约,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进行统一加工、包装销售,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第三方质检机构对产品质检,贴识别码,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保证产品质量;通过政府、企业与当前有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如农村淘宝、京东特色农产品馆、拼多多“拼农货”等平台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基地,实现农业的互联网化,逐渐转变特色农产品流通模式,促进以特色农产品为抓手的乡村经济振兴和产业振兴。

图6 “农户+合作社+电商企业+消费者”模式

四、“互联网+”背景下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产品物流模式的运行保障

互联网技术为欠发达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流通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据调查,当前粤北地区特色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不足15%。要实现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产品的转型升级需要提供以下方面的保障。

(一)健全农村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大对农户开展移动互联应用能力培训

粤北欠发达地区大部分是山区,地形复杂,移动网络信号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特色农产品流通模式的转型升级。因此政府层面必须做好规划,进一步优化移动网络布局,推进山区移动网络基础建设,实现农村地区网络全覆盖,为推进当地特色农产品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流通模式打好基础。

欠发达地区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的重点地区,政府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时,需要针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农户进行互联网专门培训,提高他们对移动终端的应用能力,特别需要对农村电商创业进行专业免费培训,建设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将移动互联网应用到特色农产品的流通中去,更好地服务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流通模式。

(二)加强对农村合作社和“互联网+”农业企业的培育

分散、小批量的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要实现品牌化,所依赖的基础是农村合作社,农村合作社也是连接农户和互联网+农业龙头企业的纽带。政府需要针对农村合作社提供帮扶指导,通过组织专家对农村合作社的经营者进行培训、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业专家、种子、农资、农机、信息进村入户;通过政府的穿针引线加强特色农产品电商企业对于农村合作社的合作、特色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的指导,一方面实现优质原生态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让农村合作社的经营人深刻领悟“互联网+”背景下新型流通模式,完成特色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消费者、企业、农户之间的信息流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基于“互联网+”的农业企业是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将地区特色农产品通过电商渠道推广到消费者手中的关键。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电商市场推出品牌,不仅需要企业经营具有很好的电商运营能力,还需要政府加大对农产品电商企业的孵化,特别是对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进行定向扶持,协助企业与电商平台进行战略合作,获得线上流量;通过政府各项活动树立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在政策层面上规范农村合作社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保障合作双方利益。

(三)加强对“互联网+”下特色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扶持力度

不管是批发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推广,还是以“互联网+”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特色农产品电商渠道流通模式,要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建好特色农产品基地,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需要从政策、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推动农户融入到移动互联信息平台的应用,与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进行合作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对于重点农产品龙头企业在人力、税收、技术方面提供支持;对于第三方质检机构从源头上进行特色农产品质量检测、溯源提供政策支持;规范市场行为,要求所有进入市场的特色农产品必须质检合格方可进入流通环节,树立本地区特色农产品优质、原生态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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