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晖/文
2016年6月,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获国务院批准建设。自创区自获批准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科技与金融创新政策,推进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和带动效应明显的园区、平台以及项目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为此,深入挖掘当前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中存在的问题,找到突破技术进步所面临着的金融约束瓶颈的路径和模式,对完善科技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协调机制、提升自创区科技创新水平、增强福厦泉自创区有着重要意义。
国内外学者对科技与金融的关系主要从两个方面研究,一是区域间科技金融的关系;二是金融与科技相互促进与协调发展关系。
在国外,研究科技金融领域的学者最早以Schumpeter(1912)为代表,他发现科技创新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并且明确了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并且他认为科技创新不仅可以推动经济发展,而且两者之间的关联度很高。Schoefer,Peter and Leitinger,Roland(2002)通过对中东欧风险资本的整体框架评估,指出由于缺乏风险资本,许多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特别是年轻的技术型企业。因此,存在着对创新筹资可能性的强烈需求,特别是风险资本。国内徐玉莲和王玉冬(2013)指出科技与金融两者存在协同发展,在分析两者主客体要素和驱动力基础上,提出了区域科技与金融系统协同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分析两者协同发展的运作原理,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促进区域科技金融的发展。翟华云和方芳(2014)研究表明地区发展水平创新程度存在差异,科技金融融合度也存在差异。发展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效率存在正相关,为促进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张玉喜和张倩(2018)基于生态学理论,逐步分析科技金融生态层次的系统结构,通过研究表明,我国科技金融生态系统整体上发展较好,东部、中部和西部区域有差异。
Robert M.Solow(1957)分析美国1909—1949年股票市场数据,发现技术发展提升生产效率,提议政府重视技术的革新与发展;Mckinnon&Shaw(1973)在瑞典当代货币理论中提出金融推动科技进步的关键因素:即资金补给与风险规避。René M.Stulz(2003)探讨了一个国家的金融结构如何通过对企业筹资和管理资金来影响经济增长。允许金融中介机构发展专门资本的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Luigi Benfratello,Fabio Sembenelli Alessandro Schiantarelli,Alessandro Sembenelli(2008)等人利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意大利企业创新方面的丰富数据,研究了区域性银行发展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有证据表明,银行的发展影响到过程创新的可能性,特别是对小公司、高技术部门和更依赖外部资金的公司。产品创新的证据较弱。也有一些研究表明,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有效削弱了固定投资支出的现金流敏感性,尤其是对小企业而言,这增加了它们从事研发的可能性。大陆学者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不同区域、不同省份的科技金融增长数据,进行验证。杜金岷(2016)采用panel data,运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对中国不同地区的金融和科技发展进行系统性研究,发现区域金融政策对科技进步和成果产业化有不同效应。范修礼和蔡正旺(2018)研究发现,基于科技金融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通过分析中部六省的面板数据,得出科技金融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同样起到了关键作用。吴楚健、阮姗妮(2019)通过广州和深圳的区域间科技金融系统联动研究发现,科技金融耦合度越高,其联动影响越有效。张毓卿和周才云(2019)采用江西省1994—2016年的面板数据,运用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方法实证研究了江西省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贡献,认为江西省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明显且在逐步增强。
通过梳理已有研究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运用不同的视角、不同方法深入研究科技与金融两者关系,具有相当大的学术价值,并且注重与实际经济问题相结合,对科技金融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现有研究还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第一,研究视角上,尚无应用耦合理论和模型来探讨福厦泉自创区科技金融的耦合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大多从理论和宏观层面进行把握,未能对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剖析,相关对策建议的提出没有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
鉴于此,本文将从科技与金融耦合的新角度出发,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及耦合机理,并对福厦泉自创区科技创新及科技金融发展现状情况的进行全面考察,尝试构建科技-金融的耦合度模型,并从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个侧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及建议,以期为政府及福厦泉自创区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从科技与金融的两者属性来看,一方面,金融资本的注入成了科技创新的源泉,通过银行信贷、政府专项资金、区域产业政策等的支持,为资本带来了活力。另一方面,科技进步实现以后,必然会通过同产业或不同产业之间的联系,以及整个产业系统间的传导作用反作用到金融系统上,为金融全业态的变革提供可能,为服务的个体化、综合化和多元化奠定了基础,科技创新为金融体系发展变革提供技术支撑。因此,科技与金融之间存在着“互动联系、协同发展”的特征与关系,即“耦合关系”,如下图所示。
附图 科技与金融的耦合机制
科技金融在区域性自创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基础性和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它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自2016年6月,自创区获得国务院的批准建设后,福建省委、省政府对自创区建设给予高度重视。福建省政府和福厦泉三个城市,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实施方案、编制规划纲要;明确职责、统一协调、搭建机构框架,明确工作要点;每年设立12亿元的建设专项资金等措施;强有力地保障了自创区的各项建设工作。自创区获批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政策举措,推进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产业和带动了效应明显的园区、平台和项目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详见下表:
附表 福建高新企业研发经费及专利数
为进一步加快自创区的主引擎效应,促进自创区在区域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良性产业体系,从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耦合视角,在科技金融营商环境建设、金融服务中介体系建设、融资渠道建设、人才培养体系方面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营商环境建设是当务之急,要积极转变政府服务企业的态度和能力,主动增强服务科技金融企业发展意识;充分发挥自创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地由发改局或发改委牵头,科技局、税务局、金融局等组成的联席会议小组,定期研讨科技与金融融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金融局与银行、保险、证券、PE以及中介组织之间的互动,发挥金融局在政策引导和监督银行方面的作用。
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科技型企业的特点,鼓励各类私募基金、民间资本、投资基金和大型金融机构资金等分类投向科技型企业;依托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学研基地、金融服务机构等,搭建便利、快捷、多样化的专业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在自创区内设立科技支行和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培育科技金融中介的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机遇,通过创新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创新的投融资和驱动功能,提升科技与金融两者融合相关专业驱动能力。在福建自创区试行,促进金融科技领域驱动创新,不断优化实施科技与金融耦合政策。
加快科技金融产品的设计和创新。根据市场需求,各银行、金融机构可以针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实际用款需求,并根据资金动态调整方案,科学设计各类金融工具和信贷产品。充分发挥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资金融通和上下游企业资源对接、项目推介、交易展示、培训咨询、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服务;继续举办创业投资机构、展会、基金证券公司与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投资洽谈合作活动;依法合规开展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让、相关抵质押物流转和处置等业务,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科技产业,进一步拓宽科技产业创新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专项资金,对当地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给予奖励。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重塑整个金融业,高层次科技金融人才凸显更大的缺口。为此,要进一步加大科技金融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优化自创区营商环境、科技金融人才发展环境,打造一支高素质、全能型、具备国际化视野的科技金融人才队伍。一方面,进一步发挥福建省双一流高校、博士后流动站、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开展科技金融研习课程,优化人才专业化培训内容和方案,提升科技金融人才服务自创区创新发展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各级、各地政府部门要将复合型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纳入当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出台针对此类人才的优惠落地、可操作政策,形成吸引人、打动人、留住人的良好局面,比如泉州市出台“人才港湾计划”;重点引进各类科技管理、股权投资、信贷管理方面的人才,尝试建立科技融资租赁经纪人、科技保险经纪人、科技股权投资经纪人等制度,着力壮大科技金融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以兼职、顾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境外高层次、具备国际视野的科技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