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影响机制分析

2020-04-23 03:21陈相泼孙小婷李亚胡新艳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公平信任变量

陈相泼,孙小婷,李亚,胡新艳

(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42)

农民对村组织的信任是乡村有效治理的基础,是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之策。近年来,学界普遍认为,作为政策执行的基层政权在一定程度上正面临着信任缺失的危机[1]。徐忠麟[2]指出,政治信任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而被严重削弱,虽然政府一度以提升经济效益来缓解政治信任危机,但是通过提升经济来重构政治信任的效果较为局限,并容易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政治信任流失状况依然严峻,基层政权尤为如此。尽管在中国的国家行政体系架构中,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正式组织。但是,村民自治组织(简称村组织)同样构成了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序列[3]。因为村组织既是与农户联系最紧密的基层组织,又是国家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国家代表”,是国家最末端的政权代理人,因此,农民对村组织的信任依然属于政治信任范畴。“信”是“治”的必要条件,村组织内部成员参与、政治平等以及信任是组织得以维系的关键[4],农民对村组织的低信任度会严重侵蚀民众对高层政权的信任[5],关乎国家政权的稳定。那么,民心的得失是如何发生的?如何才能赢得政治信任,提高村组织的合法性?

综观既有政治信任的研究成果,他们重点关注的是政府绩效和社会资本两类影响因素,前者属于制度分析范式,认为政治信任源于政治领域,聚焦于政府制度缺陷[6]、政府绩效[7]、政府治理结果[8]等政治系统内在因素的影响;后者属于文化分析范式,认为政治信任伴随人的社会化进程而形成,是对于外在、客观条件的一种反映[9],强调人们的经历、主观认知[10]、价值观[11]和积累的社会资本等政治系统外在因素的影响。事实上,制度范式的绩效论与文化范式的社会资本论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政治信任并非完全是政府绩效的镜像反映,两者互为补充[12]。

本文主要依循社会资本的文化范式展开分析。这一分析范式下,尽管学界对于社会资本的定义、认识和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但不可否认的是:人类具有公平偏好和强对等性偏好[13],对公正的追求是人类社会不变的目标和共同的理想。公平感知作为政治心理的关键成分,深刻影响着社会成员对政权的认同和支持,因此,本文从公平感知角度分析政治信任问题。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被誉为经济增长的奇迹,然而,在赞誉中国经济发展成就的同时,人们也发现社会生活中往往存在不公平而引起的政治不信任问题[12],这成了日益关注的社会问题。显然,人作为社会人,对于公平感知,既有其作为事件亲历者感受而形成的公平感知,但也会受到周围环境中他人的影响。那么,由此提出的问题是:除了农户自身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产生直接性影响外,周围环境中其他人的公平感知即社会认知是否也会影响其政治信任行为?对于这一传播性影响机制,已有研究尚未进行充分探讨。此外,该主题的实证研究成果相对缺乏,而且对公平感知和村组织信任之间可能存在的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未予以足够关注。再者,政治信任的研究对象涉及到国家、地区、地市、乡镇、村等各个不同层次的组织机构,但已有研究对于高层政权的“防火墙”[5]——中国政治体系最末端的村组织信任问题研究和讨论相对缺乏[14]。

鉴于上述,本文利用微观农户调查数据,将社会资本因素具体化为农户公平感知,采用结果公平、程序公平的两维分析框架,分析农户对村组织信任的基本情况,利用OLS估计和IV工具变量法,探讨农户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直接性和传播性影响机制。尝试回答:对村组织信任而言,农户公平感知两维度中,结果公平与程序公平是否都有直接性影响?何者更具解释力?进一步地,除了农户自身的公平感知外,农户周边环境中其他人的公平感知是否也会影响其村组织信任行为,即农户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是否存在传播性影响?

1 理论分析框架

社会公平是转型中国秩序重构的价值标杆[15]。公平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状态,也是一种个体的主观认知评价。相比于客观事实层面的公平,主观层面的公平认知是抽象的,是人们根据长期积累的经验事实形成的评价。相比于较难测量的客观事实,有时候主观感知测评更能提高测量的精度,是一种独特且重要的视角[16]。目前通过民意调查来评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平程度,逐渐成为了国内外学者们广泛采用的研究方法[10]。社会公平通常包括结果公平和程序公平[17]。在政治信任语境下,公平感知是指公众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参与行为和治理结果的公平感,前者对应于程序公平,后者对应于结果公平。从影响途径看,在农户层面而言,农户自身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影响,称为直接性影响;在村庄层面而言,农户因同村其他农户公平感知状态,影响其对村组织的信任评价,则称为传播性影响。

1.1 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直接性影响

程序公平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理念,关注执行过程中的偏袒和不公平行为[15,18]。对农户新农保参与行为的研究表明,新农保的参与程序越公平,农户参与率越高,其对政府的信任度越高[19]。关于征地问题的研究表明,程序公正先于货币补偿[20]。如果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没有谈判权,处于天然的不利地位,将导致失地农民的政治信任度下降[21]。也有研究表明,相比于结果公平,人们更加看重的是程序公平[22]。人们如果觉得分配结果是通过一个公平程序而产生的,则无论结果如何,都更愿意接受[23]。曹静晖等[15]认为,程序不公是促使农户对乡镇政府的信任度弱于高层政府的重要原因。上述的现象刻画或列举式的归因分析,尽管不能为农户程序公平感知与村组织信任之间的因果关系推断提供直接的经验证据,但仍从不同侧面论证了程序公平对政府信任的积极影响。由此推断,农户的程序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具有积极影响。

Adams[24]提出的公平理论强调了结果公平的重要性,侧重于分析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劳动积极性的影响。也就是说,人们通过比较自己和其他人的结果来评估自己的处境或所得,通过比较来评价自己的应得与实际所得之间的差距。当人们将自己的所得与他人相比较后,发现自己处于劣势地位时,内心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进而感到不公平[25]。从这一角度看,与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相比,人们更关心与其他人横向比较的报酬相对量。Kumlin[26]指出,分配不公会引致公民对政府信任的下降甚至丧失。有研究表明,由于结果公平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因此,相对于程序公平而言,结果公平对政治信任的影响更大,是政治合法性的最大依据[27]。由此看来,农户的结果公平感知对对村组织信任具有积极影响。

1.2 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传播性影响

人并非是孤立的个体,而是身处社会网络与社会环境中的行动者[28]。从这一角度看,农户对村组织的信任评价,不仅与其自身形成的公平感知相关,而且会受到同一社会环境中其他人公平感知的影响,即社会成员的公平感知具有嵌入性[29]。依此逻辑,农户判断村组织是否可信任,并不仅仅基于农户其自身对村组织治理和执政过程的公平认知,而且会受到所在村庄其他农户公平感知的影响[30],这种影响机制称为传播性影响。具体而言,当农户生活在一个不公平感盛行的村庄中,即使自己没有切身经历过村组织对自己的不公平对待,也会受所在村庄其他农户的公平感知影响,从而降低其对村组织的信任水平。反之,当他所处的村庄中,感知公平的农户比例越高,则越会提升其对村组织的信任水平。由此看来,村庄层面的公平感知农户占比对村组织信任具有传播性影响。

综上所述,总结出本文的分析框架见图1。

图1 总体分析框架图Fig. 1 Overall analysis framework

2 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为课题组于2017年1月对广东省阳山县和新丰县的农户问卷调查。阳山县和新丰县均地处粤北山区,属于广东省的欠发达地区,目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问卷调查采用入户的一对一访谈方式,抽样方法为用大气噪音生成的真随机数进行附权重的无重复随机抽样。鉴于两县耕地面积的差异,阳山县抽取80个行政村,新丰县抽取60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2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每个自然村随机抽取10个农户。调查覆盖了阳山县12个镇、新丰县6个镇,总样本为140个行政村、280个自然村、2800个农户。共发放调查问卷2800份,剔除重要变量缺失的无效问卷后,有效样本农户为1497个。

2.2 变量设置

1)被解释变量。信任是指相信对方有能力也有意愿去履行承诺,包含能力信任和情感信任2个维度[31]。农户对村组织的能力信任,主要表现为村组织能否有效管理好村庄,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南方水稻种植区的各项村庄事务中,有效供给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农田水利设施至关重要。因此,本文用问卷中题项“村里投资的农田灌溉设施的实际效果好不好?”来衡量能力信任,取值为1~5,分别表示很差、较差、一般、较好和很好;用问卷中题项“您觉得村集体在多大程度上值得信任?”来衡量情感信任,取值为1~5,分别表示很非常不信任、不值得信任、一般、值得信任和非常信任。为了获得农户对村组织信任水平的总体评价,采用熵值法[32]计算得到取值区间为[1, 5]的连续值的总信任评分。

2)核心解释变量。公平感知从结果公平和程序公平两个维度进行分析。结果公平采用相对的主观感知评价方式。中国农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文化深入民心,甚至成为人们主流的社会心理。基于此,结果公平以农户与同村其他农户(参照对象)相比较所获得的相对报酬来衡量,具体的问卷题项为“在村里有什么好处要分的时候,觉得总是少分给您家?”,回答“是”,表示结果不公平,赋值为0;回答“否”,表示结果公平,赋值为1。

对于程序公平而言,从参考认知理论看,人们有机会表达意见时,会做出相对积极的反应[33],倾向于认为程序是公平的。这意味着,在各类公共事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民意、尊重民意,从民意中提取和萃取公意,是程序公平感的重要特征。在实证研究中,发言权是衡量程序公平感的重要维度,已越来越得到认可[34]。因此,本文用问卷题项“村里大小事务是否由大家一起商议决定”来衡量程序公平感知,回答“是”,表示程序公平,赋值为1;回答“否”,表示程序不公平,赋值为0。

3)控制变量。参考刘祥琪等[20]和胡新艳等[35]的研究,设置户主特征和农户特征的控制变量。户主特征包括户主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是否村干部和宗教信仰6个指标。农户特征包括家庭人均收入、是否村里大姓和家庭总人口3个指标。模型中所有变量赋值及其描述统计见表1。特别的,为消除镇与镇之间不可观测因素的潜在干扰,模型中进一步控制了镇级虚拟变量。

2.3 模型选择

1)基准回归模型。本文设定基本计量模型为:

式中:Yij为所在样本村j中农户i对村组织信任度,Xij为样本村j中农户i的公平感知,δ为农户公平感知的估计系数,Cij为控制变量,β为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eij为随机扰动项,α为常数项。Yij为通过熵值法计算得到的连续变量,故采用OLS进行估计。

2)工具变量模型。考虑到公平感知与村组织信任之间的互为因果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来消除这一顾虑。土地对于中国农民而言,不仅是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而且他们许多的乡土情感价值表达也都与土地息息相关。显然,从村集体分得的承包地的相对多寡,将显著影响农户对于利益分配结果的公平感知,进而影响农户对村组织的信任。由此,本文采用二轮承包期农户家庭人均承包地面积在村内的排序值和村内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差距分别作为结果公平、结果公平农户占比两个变量的工具变量 。其中,村内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差距的计算是借鉴Besley和Burgress[36]对于贫困距离的测算方法。首先,以村为单位,将每一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与村内人均承包地面积差额的绝对值进行累加,然后采用等比分割法将差额累加值划分为三个区间,进行赋值。本文计算得到的差额累加值的区间为[0.01,6.35],其中,差额累加值≤2,赋值为3;2<差额累加值≤4,赋值为2,差额累加值>4,赋值为1。即赋值越大,表明总体上村内农户人均土地分配越公平。工具变量模型为:

相较于基准模型,式(2)中添加的Zij为工具变量,θ为工具变量的系数。

3 结果与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1 变量赋值及描述统计Table 1 Summary statistics

从信任评分的分布看,基本符合正态分布特征,评分在区间[3, 4)之间的农户占比最多,为47.43%,其次为[4, 5)的评分区间,而低值区间、高值评分区间的农户占比都相对更低(表2)。采用熵值法计算得到的村组织信任的综合得分的均值为3.705(表1)。参考田北海等[14]的信任评分分类标准,可知样本农户对村组织的信任水平处于模糊信任与比较信任之间。总体而言,农户对村组织的信任评价均值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这主要是源于:目前农村依旧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间以及与村干部的交往夹杂较多的情感互动,农户对村组织的情感信任评分较高,形成了相对积极的评价。

表2 农户对村组织信任度分布情况Table 2 Distribution of political trust among farmers

根据农户感知结果公平与否、感知程序公平与否,对其进行分组,分析两组农户对村组织信任度的组间差异性。结果公平组农户的村组织信任均值为3.542,高于结果不公平组农户的均值,且存在显著的组间差异;程序公平农户组对村组织信任的均值为3.310,高于程序不公平组农户,但组间差异并不显著(表3)。由此得到一个初步的判断:农户感知结果公平与村组织信任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是,组间差异分析未控制影响村组织信任的其他因素,因此,需借助计量模型进行更严谨的分析。

表3 农户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度的组间差异性Table 3 Difference between the distributive justice and the procedural justice

3.2 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直接性影响分析

表4中的模型1、模型2依次纳入结果公平、程序公平变量,模型3一并纳入两个变量。从估计结果可知,三个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值、作用方向和显著性水平等都基本一致,表明模型计量结果稳健。从模型3结果来看,结果公平的系数估计值为0.193,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程序公平的系数估计值为0.056,但不显著。这表明,结果公平水平提高1%会带来农户对村组织信任度0.193%的提升。但是,程序公平并不显著影响农户对于村组织的信任度。这意味着,对于村组织信任评价,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并不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农户更注重与经济物质收益有关的结果公平,表现出结果至上的观念。这一结论,呼应了中国传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结果公平意识。

表4 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直接性影响Table 4 Direct impacts of the fairness perception on farmers’ political trust

为何结果公平显著影响农户对村组织的信任,而程序公平的影响并不显著?事实上,相关研究分析认为,不仅程序公平影响政府信任,甚至其影响的重要程度超过结果公平[22]。但是本文计量结论并不支持上述观点,与曹静晖等[15]关于农户对乡镇政府信任的实证研究结果也不一致。之所以出现不同的研究结论,其原因可能在于:本研究区域为广东的欠发达地区,目前仍处于经济转型期,结果至上是低收入水平农户追求当前现实利益的结果。据统计,全部样本农户的年均收入水平为16305元,显著低于广东省农户年均收入35810元,也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8228元。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的收入水平越低,越注重相对低层次的物质生活需求,更倾向于追求直接影响其个体福祉的条件和物品分配的实质结果,表现为生存理性。为了进一步验证上述的推理结论,下文分析农户收入水平对村组织信任的异质性影响。

3.3 农户收入水平对村组织信任的异质性影响

为了进一步分析程序公平对村组织信任正向影响不显著的原因,纳入人均收入对数与程序公平交互项,分析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程序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可能存在的异质性影响。表5的估计结果显示,程序公平对村组织信任的直接性影响依然不显著,但是人均收入对数与程序公平的交互项的系数估计值为0.075,且在10%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表明,程序公平与村组织信任之间的关系,是人均收入的函数,受到农户收入的正向调节。这表明经济发展会正向促进农户程序公平感知与村组织信任之间的作用关系。

表5 收入水平的调节效应Table 5 Moderating effects of income

3.4 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传播性影响分析

进一步纳入结果公平农户占比、程序公平农户占比两个变量,验证公平感知是否对村组织信任存在传播性影响。估计结果显示,结果公平农户占比变量的系数为0.314,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表6)。这意味着,村内感知结果公平农户占比提高1%,无论农户本身感知结果公平与否,其对村组织的信任度将提升0.314%。但是,程序公平农户占比变量的系数尽管为正值,但是影响并不显著。可见,传播性影响方面,对于村组织信任,农户依然表现出结果至上的特点,而且影响强度高于直接性影响。这与古语“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所展示的逻辑含义具有一致性,也与经济学中的羊群效应概念类似。

表6 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的传播性影响Table 6 Spillover effects of farmers’ fairness perception on political trust

3.5 内生性问题分析

影响农户对村组织信任的因素可能极为复杂,同时公平感知与村组织信任之间可能存在互为因果的问题。即公平感知影响村组织信任,反过来,村组织信任也可能影响农户的公平感知。为此,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处理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上文的分析表明,公平感知的两个维度中,仅结果公平对村组织信任存在显著影响,因此本文仅针对结果公平和结果公平农户占比构造工具变量。

作为一个合适的工具变量,不仅要能够解释内生解释变量的变异,还须符合外生性的要求。针对内生解释变量和工具变量处于恰好识别的情况,很难从统计上验证工具变量的外生性假设是否得到满足。为此,借鉴方颖和赵扬[37]的研究方法,将内生解释变量和工具变量同时纳入回归。结果显示,人均承包地面积排序和村内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差距的系数均不显著,结果公平和结果公平农户占比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表7)。表明本文的工具变量并不直接性影响村组织信任,而仅仅通过结果公平、结果公平农户占比两个变量影响村组织信任。

表7 工具变量的外生性检验Table 7 Exogeneity test for IV

表8报告了工具变量估计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和若干工具变量检验值。两个工具变量的Wald F检验值分别为24.623和25.560,均远高于经验值10,表明所选择的工具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之间是高度相关的[38],可以排除弱工具变量问题。DWH检验结果表明,无法拒绝结果公平、结果公平农户占比两个变量是外生的原假设,表明有必要使用工具变量。模型1是人均承包地面积排序作为结果公平的工具变量的模型估计结果,结果公平的系数为0.174,且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而程序公平和程序公平农户占比依然不显著;模型2是村内农户人均承包地面积差距作为结果公平农户占比的工具变量模型估计结果,结果公平农户占比系数为0.322,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而程序公平和程序公平农户占比仍旧不显著。以上估计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的作用方向和统计显著性保持一致,验证了结果公平感知对村组织信任具有正向的直接性影响和传播性影响。

表8 工具变量估计结果Table 8 Estimation results of the IV model

4 结论与启示

4.1 结论

政治信任既是政治体系运行的重要背景,也是影响政治体系合法性和运行效率的重要因素。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需要农民对村组织强有力的政治信任支持。研究表明,农户公平感知对于村组织信任的直接性影响而言,农户表现出结果至上的观念特征,但收入水平的提高会正向促进农户程序公平感知与村组织信任之间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程序公平对村组织信任影响作用会逐渐显现。进一步的传播性影响机制分析发现,村内感知结果公平的农户占比越大,越提升农户对村组织的信任水平,农户依然表现出结果至上的特点,而且传播性影响强度高于直接性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调查的农户来自粤北山区的阳山和新丰两县,这可以相对规避具体背景环境的高度差异化所引发的不可比问题。但是,调查地域的局限性可能反映出区域的特殊性,从而可能限制了结论的普适性。此外,关于公平感知、信任的测度指标主要是源于农户问卷调查,后续研究可以采用实验方法获得更为客观的数据,采用两种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增强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4.2 启示

首先,对于村组织信任的直接性影响而言,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影响并不具有同等重要性,农户表现出结果至上的观念特征。因此,有效建立农户与村组织之间的信任关系,当前必须高度重视与农户利益直接性相关的结果公平,杜绝分配领域的不公正现象,实施公正的分配政策。但是,程序公平对村组织信任之间的影响会受到收入水平的正向调节,因此,若以此趋势推断,从长远看,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必须关注程序公平对于村组织信任的影响,强调程序公平对于正义伸张的重要性。

其次,对于村组织信任的传播性影响而言,农户依然表现出结果至上的特点,会产生“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的羊群效应。这对于乡村治理策略的启示在于:当村内个别农户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感知结果不公平时,需要及时进行调解处理,防止出现羊群效应,影响其他农户对村组织的信任评价,破坏农户与村组织之间的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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