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坚 颜志安 冯小兵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广东 广州510140)
2017年,在广州某区一餐馆包房内发生一宗伤害致死案,杨某被多人持械殴打后倒地,120到场后对死者进行急救,经抢救无效失血过多而死亡。经查,案发前死者与朋友在餐馆内饮酒唱歌,后有八人上门寻仇,四人进房内对死者进行殴打,分别持有单刃刀、三棱刺刀、伸缩棍和木棍。
1.2.1 衣着检验
死者上身穿蓝色花纹白底短袖T恤,衣服上见多处破裂口。右胸部见一处大小为1.2cm×0.4cm的梭形破裂口;右腋下部、右腹部、右肩部、左背部、右背部可见多处三角形破裂口。
1.2.2 尸体检验
头皮有多处挫伤及条形挫裂创,颅骨无骨折,颅内未见损伤及出血。右胸部锁骨中线外侧平第2肋有一处大小为2.0cm×0.9cm的梭形创口,该创口经胸部肌肉潜行,从第3、4肋间进入胸腔,贯穿右肺中叶,刺破右肺下叶,肺破裂口呈三角形,造成右侧胸腔积血500ml。右腹部外侧见一处大小为1.4cm×1.0cm的三角形创口刺入腹腔,造成腹主动脉破裂,腹腔内积血达2000ml。左背下外侧见一处大小为2.0cm×0.5cm的梭形创口。肩部、腹部及背部可见的类三角形创口(见图1、图2),大小相仿,均未进入胸腔或腹腔。
图1 右肩部创口
图2 右腹部外侧创口
1.2.3 死因分析
死者被钝物多次打击致头皮挫伤及挫裂创,颅内未见出血及脑组织损伤,排除其因颅脑损伤致死。右腹部外侧被锐器刺入后,造成腹主动脉破裂,大量失血(腹腔内积血达2000ml,后腹膜大血肿),结合尸表检验(球睑结膜苍白、唇粘膜苍白)及解剖检验(肺、肝、脾等脏器呈贫血貌)所见综合分析,死者符合失血性休克死亡。右胸部被锐器刺入后,造成右肺破裂、血气胸(右侧胸腔积血达500ml),参与并加快了死亡的过程。
1.2.4 变异创口形态
死者体表存在两处梭形创口,位于右胸部和左背部。右胸部锁骨中线外侧平第2肋见2.0cm×0.9cm的纵行创口(见图3、图4),该创口上侧可见类三角形挫擦痕,创缘整齐,创底部可见第2肋骨,肋骨上有纵行划痕,创道向下穿过胸肌自第3、4肋间进入胸腔,并拢创口后,可见上侧创角向左侧偏曲,创口中段见右侧创缘有一处向外凹出创角,左侧创壁有软组织稍向创腔凸出。
图3 右胸部创口
图4 右胸部创口
左背下外侧见一处大小为2.0cm×0.5cm的斜行创口(见图5、图6),左下创角有一处大小为0.3cm×0.2cm类三角形压擦痕,右上创角锐利,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口向右上潜行,深达肌层。
图5 左背部创口
图6 左背部创口
当刺创与切创同时存在时,称刺切创。刺切创同时具有刺创和切创的特点。刺切创造成的创口,可分单刃刺切创、双刃刺切创及变异型刺切创等。单刃锐器刺入口一般呈梭形,创缘整齐,无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创角一钝一锐。双刃锐器刺入口亦呈梭形,两创角均呈锐角。三棱刺刀可形成三角形创口,其创口形态依被刺部位皮肤的厚薄及皮下脂肪组织的多少而有所不同,皮肤厚而皮下脂肪少的部位,如头部,创口呈“人”字形;皮肤薄而皮下脂肪厚的部位,如腹部,由于皮下脂肪外翻,创口常呈弧形,三刺刺刀所致的三角形创口,各边长及夹角大小并不一定相等,根据刺入角度不同可呈“T”形或“Y”形。
根据死者胸部、腹部、肩部及背部的创口特征分析,其符合刺切创。刺入口多呈三角形(除右胸部、左背部创口),且创缘长度相仿,部分创口可见创缘成角向内凸出,结合衣服上的破裂口及刺入后在体内形成的创口形态(多呈三角形)综合分析,符合三棱刺刀作用所形成。
变异型刺切创是指有刃缘的刺器插入人体后,转动刺器或刺入后拔出时刺器方向改变,可形成与刺器横断面差异较大的刺创口。该案中,笔者初检时认为死者右胸部、左背部梭形创口符合单刃锐器所造成,推断进入现场的四名嫌疑人中持单刃锐器者所为,然而嫌疑人被抓获后,持单刃锐器者称其当时仅在一旁望风,并未参与打斗,提取该案的单刃锐器后,刃宽3.5cm,与上述两处创口长度特征(长2.0cm)不符。为确定由何种工具造成右胸部和左背部损伤,笔者重新对两处创口进行了详细的检验:(1)右胸部创口及对应损伤处衣服破裂口均呈梭形,创口由第2肋水平皮肤进入,向下由第3、4肋间进入胸腔,创道斜行向下,左背部创口则是刺破皮肤后,向右上沿皮下潜行,因此两处创口均非垂直刺入;(2)右胸部创口自然状态下呈典型梭形,而将其并拢后却发现右侧创缘中段有一向外凹出创角,左侧创壁有软组织稍向创腔凸出,创口上段呈现类三角形形态,左背部创口的左下创角处发现类三角形压擦痕,以上特征均提示此两处创口由三棱刺刀造成的可能性极大;(3)解剖检验中,右胸部创口刺入胸腔后造成右肺下叶破裂,破裂口呈三角形,而左背部创口尽管创道较浅,而通过衣服上该损伤相对应的破裂口进行检验,亦发现呈三角形,说明该案死者右胸部和左背部的创口即为三棱刺刀所造成。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三棱刺刀造成的创口并非均能出现三个创角的类三角形、“T”形或“Y”形形态。本案中,死者右胸部和左背部的创口形态呈现梭形,如不经过仔细检验分析,极易与单刃或双刃锐器造成的创口相混淆,给致伤工具的推断认定、案件的侦查造成影响。
2.3.1 三棱刺刀致创口形态变异的影响因素
就此案对死者被三棱刺刀所致损伤的形态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三棱刺刀致创口形态变异的影响因素如下:(1)刺入部位。由于人体体表组织和皮下组织的组成成分及结构的差异,有时会引起三棱刺创形态上的改变。本案中,死者右胸部刺创由于皮下组织中有肋骨(右侧第2肋)阻挡三棱刀刺入(由右侧第3、4肋间进入胸腔)的行进过程,改变了刺入的方向,从而使体表的创口形态发生改变。(2)刺击方式。持刀者和被刺者往往都是相对活动的个体,刺击的过程是动态的,刺击方向、体位、角度等常常都会发生变化[1]。本案中,四名嫌疑人持械进入现场,当时死者与朋友正在现场,发生打斗后场面极度混乱,持刀者与死者之间体位快速改变,刺创分布在胸、腹、肩、背等多个部位,此情形下,必然会对刺入的角度、深度造成影响,比如死者左背部创口,斜行向右上,沿皮下潜行,形成了梭形创口。
2.3.2 检验三棱刺刀致变异型刺切创应注意的问题
在检验变异型刺切创时,应对重点部位详细观察:(1)衣服刺破口的检查。衣着上的刺入口不受皮肤组织形态和死后腐败的影响,比体表创口具有更稳定的特点,本案中,死者左背创口呈现单刃锐器的特点,然而其衣服上的刺破口却呈现出三棱刺刀的特征,对最终的工具分析提供了侧面依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质地的衣着纤维的特征差异、衣着的相对活动较大以及衣着易皱折变形等因素影响,常常会引起衣着上刺痕与锐器特征的分离[2],所以衣着上刺痕推断工具类型应慎重。(2)对创口形态的重点检查。首先,应复原创口检查,在观察创口的自然形态后将创口并拢进行检查,此时往往能更加清晰地反映创口特征,本案中,死者右胸部的创口,创口并拢后与自然状态下呈现出不同的形态特征;其次,详细检查创角、创腔以及创底,本案中,死者右胸部创口经过并拢后,在右侧创缘中段发现了另外一处创角,而创腔左侧的皮下组织向创道内凸出,刺入胸腔后在右肺形成破裂口形态,无不提示出三棱刺刀的作用特征;最后,不应放过对创周的检查,创角及创周表皮剥脱,也是证明刺器类型的重要证据,死者左背部创口斜行向右上走行,三棱刺刀进入皮下并挤压组织时,刃部的底端及尾部的前段会在皮肤表面、创口周围留下印痕,左背部创口左下创角处发现类三角形压擦痕即是由此而来。
相对于钝器损伤的复杂多变,三棱刺刀的法医学推断并不是难点,但是如果涉及多种锐器共同造成的死亡案件,在创口分析及致伤工具推断上仍然应该慎重,本案中,嫌疑人有持三棱刺刀、单刃刀、伸缩棍、木棍等工具,死者致死性损伤属于哪种工具所造成以及每种工具参与的程度在案件的办理中尤为重要。因此,对于三棱刺刀所致的变异型刺切创分析,要充分考虑所有相关信息,不拘泥于创口本身的观察,不能简单地凭借某些指标,要积极地关注每一个细节,综合的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