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国林 任骏槟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广东 广州510290)
物管人员于某日中午发现住户唐某(男,70岁,退休干部)吊死在家门外走火通道大门上,尸体头部有擦伤、额面部有裂创,现场血迹有被清理痕迹,怀疑是他杀。
1.2.1 中心现场
现场位于死者家门外走火通道,该楼层除死者家外均未入住。死者尸体由一条军绿色绳索吊在楼道走火通道门顶。门顶绳索悬挂处有双手指印,呈攀爬状,但纹线不清。门上共三处血迹,均为转移状,第一处位于与死者额头高度一致的门板上;第二处位于门把手上;第三处位于门把手下方门板上。门左侧上方墙角另有一处转移状血迹。尸体后方地面有一红色塑料矮凳(经家属辨认为死者家中所有),凳面可见鞋印(经对比,与死者所穿鞋印花纹一致)、一处滴落又被部分转移状血迹。尸体左后方地面见密集的滴落状血迹,其中部分改变为擦拭状血迹。两侧墙壁下段各见一条细小的甩落状血迹。
1.2.2 外围现场
走火通道经过家门、入户花园的洗手台到阳台,途中见几处形态相同的擦拭状血迹。家门锁孔下方见一处细小条状血迹。家门边见一处血指印,纹路不清。入户花园的洗手盆边缘和旁边柱子上可见形态相同的稀释状血迹。阳台上有一绳索型拖把,拖把杆上有转移状血迹;拖把头潮湿,上有大量血迹;拖把下方地漏处有流柱状血迹。在死者卧室的床头柜发现死者手机,手机卡缺失,卡槽被人为破坏,开机后发现大多数短信(经调查死者平日很爱发短信)被删除,仅保留一些无用信息。衣帽间衣柜隐蔽角落处发现一条与缢索一样的军用绳索,大致呈盘好放置状态、但稍凌乱(推测缢索和该绳索原来都放在此处,缢索被拿时该绳索被移动),旁边的贵重物品及钱财俱在,无翻动痕迹。死者家中其余部位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门窗完好,未发现外人足印手印。
死者尸体面向防火门,呈左侧位缢型站位缢死状态,缢索为双缢活套半坚硬缢索,颈左侧呈上下两条滑动状缢沟(死者上衣灰尘来自防火门,也印证死者身体滑动),结扣处伴有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均在左耳下方提空,颈右侧缢沟重叠成一条,已皮革样化。死者顶部头皮见一横行直线擦伤,粗细均匀一致,有间断,未出血。额头见一斜行裂创,创缘不整齐,创缘中间可见两处大小一致、近竖直方向紧密排列的切迹,创腔内有组织间桥,创底达额骨,未扪及骨折,创角血液向下流柱至右面部,创周另有擦拭状血迹,已干结。尸斑红色,已融合,位于肩、腰、双下肢,指压稍褪色。尸僵较弱易破坏,角膜中度混浊。死者双手干净,未见抵抗伤,指甲内缝残留稀释状血迹,左手较多。死者衣着穿戴整齐,左肩背部、左腰背部有灰尘粘附。左侧裤袋无血迹沾附,内有零钱。右侧裤袋口及里面的钥匙沾有血迹。
1.4.1 走访笔录
死者身份显贵,生活规律,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子女孝顺,经济富裕,爱搞卫生,注重健康。平时“很怕死、怕疼”,小小湿疹都要住院就医。
1.4.2 影像资料
该楼仅电梯内有监控,显示死者于下午2时回家后再无影像,次日上午被打扫卫生(每日上午一次)的物管人员发现其死亡。无其他人员出入该层电梯,走楼梯可以到达现场。
1.5.1 DNA检验
现场所有血迹和血指印均为死者血迹、未检出他人成分;防火门锁栓、门边瓷砖边缘脱落细胞擦拭子检出死者成分;缢索、钥匙表面、拖把杆、手机表面及卡槽脱落细胞擦拭子均检出死者成分,未检出他人成分。
1.5.2 电子物证
通过恢复死者手机数据,发现死者与数名青年男子关系暧昧,死前数日因感情纠纷被其中一名男性恋人短信及电话骚扰。
死者表现为典型的缢死征象,缢沟生活反应明显,死因为缢死。
2.2.1 死者只有额头有出血,而现场有大量滴落状血迹集中分布在尸体左后方,血迹处即为额头受伤现场。
图1
图2
2.2.2 额头裂伤(见图1)中央的两处切迹大小一样、距离很近、平行排列,说明为一个具有两处间距很近、形态一样的突起的物品一次作用形成,或者为一个物品在短时间内以相同的作用机制连续作用两次形成。在现场及外围未发现符合特征的工具,只有滴落状血迹密集分布上方的防火门锁栓(见图2)符合特征,也符合损伤机制(额头与锁栓碰撞后形成第一个切迹、防火门向外开启;紧接着由于该门会立即向内回弹关闭、锁栓再次撞击额头形成第二个切迹,造成额头裂创形态),因此造成额头裂创的工具为防火门上的锁栓。
图3
图4
2.2.3 额顶部头皮的损伤(见图3)为一条直线型细条状擦伤,且中间有间断,其符合质硬且直、边缘不锋利且有间断的物品作用形成,门旁墙壁上下相邻的两块瓷砖棱角(见图4)符合该特征,头顶擦伤为此处形成。
图5
图6
2.3.1 尸体左后方擦拭状血迹(见图5)呈密集排列的条索状,与阳台上拖把头血迹(见图6)形态吻合,同时该拖把杆上有血迹,说明有人用血手持该拖把到楼道擦拭血迹。
2.3.2 死者家中两个卫生间均有拖把,而只有通往阳台的路上有血迹,说明此人很熟悉死者家中环境,不需要到其他地方寻找,直接到阳台拿拖把。
图7
图8
2.3.3 右裤袋口及家门钥匙上有血迹(见图7、图8),左裤袋口没有血迹,门锁孔下方见一处细小条状血迹,家门边见一处血指印,说明有人准确地用血手掏出了该钥匙插入锁孔(第一次没有对准而留下锁孔下的血迹)打开家门。
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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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图12
2.3.4 入户阳台的洗手盆边缘和旁边柱子上可见稀释状血迹(见图9),说明该人在此处清洗血迹。而死者双手干净、指甲内缝残留稀释状血迹(见图10),结合上述清理血迹的人对现场的熟悉程度和DNA检验结果,说明此人就是死者自己,即死者撞伤流血后开门拿拖把拖地并洗手洗脸。由于自行用左手捂住伤口(左手指甲缝残留血迹最多),等拖完地上血迹时伤口已不流血,从而放回拖把后出门时没有血迹再次滴落下来,同时也应证了右手单手拖地没能彻底清理干净血迹而形成了擦拭状血迹(见图11)。另外,入户花园洗手台没有镜子导致其脸上血迹没有完全洗净,遗留下干结的擦拭状血迹(见图12)。死者清理血迹的举动也说明其额头裂伤不是自伤而是意外。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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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凳面上仅有一滴血迹,又在大量滴落状血迹上方(见图13),说明凳子起初放在门边助死者上吊,结果死者意外撞伤,但在仅滴了一滴血后凳子翻倒一旁,等死者拖擦地面血迹并洗手后又将它放回原位,导致凳子上没留下其他血迹。结合缢索多次杂乱打结(见图14),缢索上无血迹,防火门上方仅有一次手扒指印,说明为死者起初上吊时缢索不稳导致其摔下造成头面损伤,清理血迹后再次踩凳子自缢并成功,额头伤口受挤压再次出血流柱到脸上、转移到防火门上方。根据尸斑、尸僵、角膜混浊程度、缢沟皮革样化程度分析死亡时间小于24h,即发现尸体的前日下午。
2.4.1 DNA检验
现场所有血迹和血指印均为死者血迹、未检出他人成分,防火门锁栓、门边瓷砖边缘脱落细胞擦拭子检出死者成分,缢索、钥匙表面、拖把杆、手机表面及卡槽脱落细胞擦拭子均检出死者成分,未检出他人成分。
2.4.2 电子物证
通过恢复死者手机数据,发现死者与数名青年男子关系暧昧,死前数日因感情纠纷被其中一名男性恋人短信及电话骚扰。该情况解释了家属所述该男子平日爱搞卫生(常在家中和男性恋人发生关系,事后搞卫生隐藏)、注重健康(怕得性病,湿疹都要去住院检查)、死前删除手机信息等行为成因,说明了自杀动机。